书城历史武威通志·民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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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社会(1)

(第一节)民族

二千多年前,境内先后有月氏、匈奴等民族游牧狩猎。汉得河西后,设郡置县,徙内地居民实边垦殖。至唐,一直为汉族和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唐安史之乱后,为吐蕃所据。宋、元时,吐蕃人、西夏人和蒙古人在此环湖放牧。21世纪初出土的西夏扁壶元瓷等就是这一历史的实物。明洪武时,境内只有少数蒙古人生活在沙漠草原地带。军营里和屯垦队伍中,几乎是青一色的汉族人。清时,由于八旗军的驻防和满族官员的迁调以及明遗蒙古族的归附,区内再次为多民族杂居之地。康熙时,县人孟良允开设“同文社”,招纳汉、满、回、蒙、藏等民族的学子入社学习,一时成为盛举。乾隆时,阿拉善蒙民受朝廷特许驻牧于县境东北。因蒙人生产、生活习俗与汉民族有异,加之天旱少水,草场渐为荒漠,便逐步流向大漠深处。至清代末期,境内少数民族已经寥寥无几。

民国时,境内除个别公务人员系少数民族(多为回族)外,常住居民99%以上为汉民。县北柳林湖与内蒙阿拉善盟旗毗连,长期以来,交往频繁,偶而也有汉蒙通婚者。通常是汉民或嫁或娶,移住于蒙地者多,蒙民男女落户于本土者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族构成状况同民国时期无大异,只是因工作调动及婚姻等因素,使该县从未有过的彝族、土族等民族人口定居于民勤县。1953年人口普查时,全县22.44万人中,有回族5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78人,其中回族22人,藏族26人,蒙古族10人,满族11人,彝族8人,土族1人。

至1985年底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城市的20人,农村的58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110人,其中回族22人,藏族23人,蒙古族21人,满族12人,彝族7人,土族25人,维吾尔族1人,裕固族1人。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增加到14个,人口达298人,其中回族132人,藏族39人,蒙古族51人,满族7人,彝族9人,土族19人,维吾尔族4人,裕固族1人,苗族3人,壮族1人,布依族3人,朝鲜族4人,东乡族18人,土家族5人。

(第二节)人口迁移

据姓氏谱碟记载,民勤今日的居民,其历史户籍大体可分为因戍边而入籍、由宦游而侨寓、缘商贾而居家、伙移民而安室和当地土着五种。

一、天下民勤人

旧志载永乐十五年(1417年),全县有2413户、6517口,到一百余年后的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却成了1871户、3363口,全县人口减少了52%。清初,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丁兴旺。乾隆时,开垦柳林湖,全县人口增至7万人,仅柳林湖就有2498户。期间,民勤人口就开始向新疆迁移,以求官、谋业或耕牧,先后定居奇台、库车、乌鲁木齐等地。

道光年间全县人口达到18.45万人。同治年间因饥荒、兵荒、疾病,人口减少2万人,外迁内蒙、新疆1万人。民国6年(1917年),民勤逃难他乡4万余人,两年人口下降6万余人,全县人口只有12.5万人,是道光年间的三分之二。民国16年(1927年),民勤发生强烈地震,人口死亡和外流严重,人口大量向毗邻的内蒙古阿拉善盟、河套、新疆、宁夏银川等地迁徙。民国18年春,马仲英杀戮市民达4600人众,农村居民闻风而动,远遁他乡。民国24年(1935年),全县人口恢复到13.5万人。期后,饥荒接踵而至,苛捐杂税繁重和征丁有增无减,贫困至极的人出走谋生,有的惨死路边沟壑。到民国29年(1940年)时,人口下降到11.1万多人。

民国37年(1948年),全县仅存10.441万人。在内蒙古、新疆、宁夏、陕西等地因仕途、经商、谋生的民勤籍人约50万之众。时有“天下有民勤,民勤无天下”之民谣。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系清乾隆与嘉庆年间镇番(民勤)县移民屯垦所在地,原名“镇番户”,1952年改名为“正繁户镇”。据王氏族谱载,仅王氏族人达三千余众。在移民新疆途中,也有半途流落于张掖、酒泉、安西、敦煌等地者。

1949年9月,民勤解放后,外流人口纷纷返乡。至1949年末,全县有户3.72万,人口19.97万。

1957到1963年,自然灾害严重,浮夸风泛滥,县域人口外流加剧,全县人口从1956年底的24.15万人降到17.6万人,减少6.5万。近5万民勤人流入内蒙古自治区,定居在内蒙古巴音、河套、吉兰太、额济纳、阿右旗等地。

20世纪6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全国大办工业,为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县域大批青壮年劳动力因招工外走他乡,在兰州、白银、武威、金昌等地定居。80年代,石羊河来水量逐年减少,湖区居民人均耕地不足2亩,且无正常经济来源,大批居民举家外迁北走内蒙、西上新疆自谋生路,生态难民越来越多。西渠镇煌辉村原有8个社,200多户,从1986年开始,村民迫于生计奔走他乡,2000年达到最高峰,净剩91户,其中3到6社只剩2~3户。煌辉村4社原有居民24户,这些人绝大多数搬迁到省内其他地方和临近的内蒙古等地,2003年只有盛汤国、盛禹国兄弟2户、5人。

2003年1月起,县政府为保护持续恶化的生态,通过投亲靠友、教育移民等方式启动政府移民计划,有组织地把湖区人口向县外迁移,但更多的移民是自发的迁移。是年,县政府分四批迁移1037人,抵达新疆奎屯、昌吉、军湖、芳草湖等地农场。当年向外迁移1615人。1991至2005年间迁出县境67310人,迁入50429人,净迁出数16881人,绝大多为教育移民人数。1998年至2003年,湖区群众投亲靠友,去内蒙古的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和新疆的有1.2万多人。

从清代至2005年,民勤已经约有60万人迁离了故土。

二、生态移民就水

为了缓解地下水位过快下降趋势,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全县开展生态移民就水工程。1973年开始,迁大坝、薛百、三雷、羊路、新河、中渠等乡部分群众成立“昌宁开荒队”,于县城西南50千米处的尖沙窝垦殖。1983年成立昌盛乡人民政府。2004年底,昌盛乡并入昌宁乡。至2004年底,昌盛乡移民已有5个村、39个村民小组、691户、2995人。现在该处房舍毗连,绿树成荫,道路纵横,一片兴旺景象。1991年开始,县政府又组织东湖、中渠、西渠、红沙梁等乡镇部分群众向南湖乡迁移,至2004年底,南湖乡移民约有480多户2000人左右。绝大部分移民的生活条件比迁移前均有所提高。

三、人口密度

民勤县总面积16016平方公里。据民国28年(1939年)调查统计,每平方公里为12.2人。1970年,每平方公里为14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表明,每平方公里为15.19人,以绿洲面积计,每平方公里156.5人,每人占有耕地面积3.84亩。1991年,每平方公里为16.61人,以绿洲面积计,每平方公里171.22人,每人占有耕地面积3.77亩,人均播种面积为2.41亩。2000年,每平方公里为18.92人,以绿洲面积计,每平方公里195.01人,每人占有耕地面积3.68亩,人均播种面积为2.59亩。2005年,每平方公里为19人,以绿洲面积计,每平方公里198.9人,每人占有耕地面积3.1亩,人均播种面积为3亩,农民人均耕地面积3.6亩。

四、人口分布

民勤县为农牧业县,农村人口占大多数。1953年,全县总人口224413人,其中农村人口217254人,占总人口的96.9%;城镇人口7159人,占总人口的3.1%。1958年,大办地方工业,大量从农村招工并允许职工家属进城,至1960年,城镇人口达12404人,占总人口的6.4%。1962年调整政策,精减机构,裁减职工,压缩城镇人口,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1964年城镇人口下降为5631人。1965年以来,城镇与农村人口相对保持稳定。

1979年后,随着工业和商业服务行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劳动效率提高,农村人口逐步转向其它行业,城镇人口增长较快。1985年,城镇人口为12658人,占总人口246583人的5.14%。1990年,城镇人口为17875人,占总人口263163人的6.79%。1995年,非农业居民为23567人,占总人口279809人的8.4%。2000年,非农业居民为27643人,占总人口302987人的9.12%。流动人口也逐年增加,2000年达14324人,占总人口302987人的4.73%。2005年,非农业居民为63930人,占总人口309000人的20.7%。

(第三节)人口构成

一、性别构成

1972年以来,民勤县一直倡导男女平等的婚育观念。1998年开始,又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坚决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引产。1990年7月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共有57839户、258947人,其中男130118人,女128829人。男女性别比为101:100。1995年底全县年未总人口为279809人,其中男140483人,女138433人。男女性别比为101.5:100。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民勤县共有72589户、302085人,其中男155964人,女146121人。男女性别比为106.74:100。2005年、全县总人口为309000人,其中男161125人,女147875人。男女性别比为108.96:100。民勤县计生工作,由于工作扎实,成绩突出,2005年11月,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8部委评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集体。

二、年龄构成

民国时期,人口出生率较高,但医疗保健条件差,小儿麻痹、白喉、脑膜炎等疾病和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饥饿,死亡者甚多,人口自然增长率偏低,人口年龄接近成年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生活条件改善,医药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幼儿成活率提高;老年人不正常死亡减少,人口呈年轻型结构。1972年后,大力提倡晚婚晚育,人口年龄结构又向成年型过渡。1986年至2005年,人口年龄结构一直处于成年型。

三、文化构成

明清时期,民勤教育事业居河西各县之首,地方人士办学设校不遗余力,考生成绩为各县之冠。明、清两代河西各县科举取士,民勤一直位居前列。民国期间,全县有各中心国民学校共计20所,教职员77名,学生1964人;国民学校141所,教职员142名,学生6245人;私立小学1所,教职员10名,学生270人。中等教育相对发达。民国23年(1934年),县长牛载坤重视发展师范教育,创办师范传习所1所。民国24年(1935年),与毛业传习所合并,改设职业补习学校,又相继改设为县立初级职业学校。民国31年(1942年)春,奉令改设为县立初级中学,有教职员20名,学生202人。

民国35年(1946年),在国内专科以上各校毕业的甘肃学生共1254人,其中民勤就有41人,占3.3%,居全省第10位。若以人口比例计算,民勤约2500人中就有一个大学生。民国后期,全县有人口11万多,学龄儿童人数约为18000人,学生总数约9400人,就学人数约占学龄儿童总数的5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视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据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县6岁及6岁以上人口为218533人,其中大学毕业生312人,大学肄业23人,高中毕业生17116人,初中毕业生35479人,小学毕业生89601人,文盲、半文盲人数66580人。

1990年7月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6岁及6岁以上人口为225513人,其中大学毕业生1025人,高中毕业生23230人,初中毕业生60558人,小学毕业生92650人,文盲、半文盲48050人。2000年11月,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民勤县6岁及6岁以上人口为272650人,其中有研究生44人,大学本科生575人,大专毕业生4305人,中专毕业生5267人,高中毕业生30899人,初中毕业生89665人,小学毕业生109294人,文盲、半文盲32601人。

四、行业构成

历史上民勤县居民职业以农业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业、交通、财贸、金融、教育、卫生、气象、计划生育、邮电通讯、广播电视、乡镇企事业等各行各业均有了大的发展。1998年,中央对企业“抓大放小”的政策实施以后,个体经济得到了发展,个体从业人员增多,行业结构进一步转变。2005年,全县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0.48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0.85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78万人。

五、职业构成

民国36年(1947年),有议员8人、官员52人、公务员149人、军人17人、警士18人、教员129人、学生2900人、农业人口64521人、矿业从业人员47人、工业从业人员12921人、畜牧业从业人员15人、医生17人、其它从业人员307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新生的行业不断增多,至2000年11月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被调查15975人(其中女7718人),其中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94人(女9人),专业技术人员995人(女424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99人(女56人),商业、服务业人员554人(女274人),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13755人(女6823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375人(女131人),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3人(女1人);未工作人口情况为在校学生1166人(女534人),料理家务者1543人(女1194人),离退休276人(女44人),失去工作能力者689人(女375人),未工作正在找工作者57人(女33人),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者42人(女17人),其他189人(女104人)。

六、婚姻状况

旧社会是包办婚姻,青年男女不能自主。一般讲“门当户对”,早婚早育情况突出。普通人家男婚年龄16~18岁,女婚年龄15~17岁;殷富之家年龄段略低;贫困潦倒之农民终生不婚娶,有财有势者往往一妻多妾。还有“指腹为婚”、“童养媳”、“娃娃亲”等各种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