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期刊杂志《读者》·天南地北
23749700000010

第10章

只要在当地,不论来自世界何方,皆可下注,也都有机会赢得累积奖金。因此,三脚架何时倒落可是事关重大——累计至今的奖金已约30万美元,倒落的时间可得有非常精确的记录才行。他们设计了一个装置,每当三脚架倒落便会拉动一条线,使时钟上的时间就此停止。

三脚架是否能屹立不倒,受制于两个因素:河冰碎裂形成的浮冰撞击以及冰融。

科学家走访阿拉斯加并与目击者探询后的结果是,冰融的现象更常发生,也就是说三脚架更常因冰层融化而倒下。

为了赌金,小赌局每年都格外精确地记录了冰融这档事,数十年来的赌局也意外地成了全球暖化的记录!平均的结果是,比起84年前,现今的冰融时间平均提早了5天。这项记录显示,在20世纪中曾有一个稍寒冷的迹象,同时也反映出近年来快速的暖化情形。而自1975年以来,冰融的时间提早了大约9天。再结合其他如群树抽新芽、湖冰融化等生物或物理作用资讯,也都显示这些自然现象来临的时间提早了。

看欧洲人喝酒

邢世嘉

很早就听过这样的说法:中国文化是美食文化,西洋文化是男女文化。这里所说的“西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地区就是欧洲。但如果说欧洲文化是男女文化就有失偏颇了,其实,说欧洲文化是酒文化更为准确。

欧洲人对酒的讲究如同中国人对美食的讲究,绝不可大而化之。威士忌、白兰地、伏特加、金酒、娇酒,都各有各的喝法,从不马虎。比如威士忌,由于酿造过程是将麦芽用火烘烤,继而发酵而成,在口感上的特点是浓烈的烟熏味和强烈的酒精味,喝得多了容易上火。所以我们会看到欧洲人在饮用这种酒时,都要在酒杯里加冰块,一边晃动一边喝。晃荡是为了促使冰块的溶解,晃荡也是为了荡出一种情趣:冰块在悠悠晃动中撞击杯壁会发出非常美妙的声响,如果在同一个酒吧人人都享用威士忌的话,你就会感受到整个空间都回响着威士忌的交响乐。

欧洲人最精到的是喝白兰地。其精到之一是选用酒杯,喝这种酒时他们通常选用的是大肚小口的高脚杯,选用这种杯子的缘由据说在于白兰地的高贵,而之所以高贵却又是源于它的醇香。杯口之所以要小就是为了让酒的香味尽可能长时间地留在杯内,以便慢慢享受。“大肚”的功用是增加酒与空气的接触面,促进香味在杯内充分回荡,让浓浓的醇香沿着小口向外散发。喝白兰地的精到之二是酌酒技法,他们认为白兰地是一种高档酒,所以,要很文雅地享用,酌酒时每次只酌少许(酌酒后以大肚杯横放桌面而酒不溢出为适宜)。

另外,你还会发现,他们在饮用白兰地的过程中从不会忘记让手充分接触杯肚,让手温使杯内的酒有稍许的加热,使杯中散发的悠悠醇香在鼻腔萦绕,以便进入销魂的境界。

说到喝白兰地,我不禁想起自己在罗马的一次尴尬经历:那次我和考察团的另一名官员在意籍华人杨小姐的陪同下,在罗马的一家酒吧喝白兰地。服务生款款端来3个高脚酒杯,两个大的一个稍小的,他将那个稍小的酒杯首先放在杨小姐的面前,然后将两个大杯分别放在我和我的同事面前。这位同事酷爱喝酒,置身于这种酒吧,酒瘾就更加强烈。所以等酒一上桌他就按捺不住,像在中国喝白酒或啤酒一样拿起瓶子咣咣咣一个人倒了一大杯。等杨小姐阻止时,酒瓶已经空了。这惊人的一幕,我和杨小姐自然是见多不怪,倒是把那位服务生吓得目瞪口呆。他哪里知道这是我们中国人豪爽、粗犷的特性在酒文化上的体现。自然,他也不会知道中国有一种酒叫“中国碗酒”,那种酒压根儿不用杯子,而是要用碗喝的;他更不知道中国古代的一种铁制酒具重不能举,大不可端,要喝这杯里的酒只能像牛饮水一样趴下身埋下头才可喝得,在中国酒文化辞典中“牛饮”一词就是据此而来。如果他知道这些,当他看到我那位同事在酌白兰地时的那股豪气,就不至于被吓成那样了。

漫步欧洲街头,我总是惊讶欧洲的酒馆之多。到底有多少,我说不清,总之是比中国的饭馆还多,酒馆也常常是人满为患,也比中国饭馆的生意好。

欧洲人对酒的依恋是超出我们想像的。欧洲人除了上班和睡眠以外,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可以不喝酒。一日三餐离不开餐前酒、餐中酒、餐后酒;从外面回家,要喝“进门酒”;睡觉要喝“睡前酒”。别看酒吧这么多,那只是欧洲人享受工休和夜生活的一个补充而已。

中国人对酒的依恋就没有欧洲人那么强烈。对中国人来说,酒的功用更多地体现在人际关系中,在一定程度上充当着人际关系润滑剂的作用。如果没有人际关系的客观需要,中国人其实是很少喝酒的。在中国的酒桌上之所以会有“牛饮”、“灌”、“吹”的壮观场面,那只是因为“感情深,一口闷”的需要,你千万不要以为中国人就真的对酒有如此深厚的感情。很多时候,中国人喝酒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而喝,醉酒也不是因为自己贪杯而醉,而是为了别人高兴而醉。中国人喝酒的豪迈形象背后隐藏着不易被人察觉的卑劣和奴性。

相比而言,欧洲的酒文化就显得纯洁得多,欧洲人喝酒的动机也显得纯粹得多。

不论在任何时候,他们喝酒都是忘情的,自我的。他们喝酒从不去理会别人的情绪,只为自己的情绪而喝,也只为自己的情绪而醉。请人喝酒也不例外。

记得我第一次去欧洲时,住在一个中国朋友的单身公寓里,那期间常常有一个叫皮特的芬兰人请我的朋友去酒吧喝一杯。因为我是朋友的朋友,自然是连我一同请。从内心讲,我是很愿意前往的,初次到欧洲,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好奇,进进欧洲的酒吧也算是开洋荤。但是,由于我天生没有那种喝酒的“海量”,在国内受够了酒局的尴尬、饮酒的痛苦,甚至,见酒色变,惶恐不已。所以,面对欧洲人的邀请,我每每都是借故拒绝。在国内的余悸未消,我有后怕呀,这老外把我灌醉了怎么办?然而,不久我就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有一次,又碰到皮特请我的朋友去喝酒,我一时没有想到合适的借口拒绝,便诚惶诚恐地一同去了。路上,朋友问我这几年酒量可有长进,我说惭愧,本人在这方面不是可塑之才,朽木不可雕也。并给他讲了我在机关工作时的一个醉酒个案:

一次下基层检查工作,一地方领导站起来向我敬酒,我因不胜酒力不敢再喝,那位领导说我若不喝他就一直站着不落座,为了给主人一个台阶下,我闭着眼睛就多喝了这杯酒,结果差点没把肠子吐出来。朋友听了大笑,说我很适合在欧洲生活,和欧洲人一起喝酒完全是随意,主人随客人之意,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客人随主人之意,能喝多少就喝多少。从不会有人劝酒的。听朋友这样说,我虽是半信半疑,但紧张的神经还是稍稍放松了一点。

果然,到了酒吧,皮特只为自己点了一杯威士忌后就把酒单递给我,我那时对洋酒一窍不通,只好把酒单递给我的朋友说,你喝多少我就喝多少。朋友为了照顾我的酒量,便点了两杯低度的鸡尾酒。因为鸡尾酒需要调酒师根据客人的需求临时调制,所以我们的酒比皮特的酒上得慢了一些。我以为皮特要等我们的酒上来后一同举杯,哪知他的酒一上桌便旁若无人地自顾享用。我们的酒上桌后也始终没有谁把杯子举到对方的面前碰碰杯。相互之间惟一的交流是语言,酒在中国的交流功能在这里完全失效。这让我感到太意外了,即使不劝酒,也该举举杯对我说一声“欢迎你来欧洲旅游”或是“祝你在欧洲玩得愉快”之类的话。没有这一套礼节倒也罢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更是让我大吃一惊:买单的时候,侍者拿来3张账单,分别放到我们3人面前,皮特扫一眼他面前的账单,掏出20美元说一声“不用找零了”便万事大吉。我朋友拿过我面前的账单,和他自己的账单放在一起,一共掏出30美元递给侍者,也说了声“不用找零了”。

这就是欧洲人,请人进酒吧,一不为客人点酒,二不与客人碰杯,三不为客人埋单。要是在中国如此这般待客,恐怕不会有人受得了。当然,这样的事在中国也是不可能发生的。假如真的发生了,那这个请客的人一定落得一身“吝啬”、“自私”、“无情无义”的臭骂。

回到寓所,朋友问我有何感受。我想了想作了这样的归纳:欧洲人喝酒注重过程,不在乎结果,只喝感觉,不喝感情;中国人喝酒只在乎结果(喝翻了没有,客人满意没有),不注重过程,喝的是感情,而不是喝感觉。

加拿大的选择

车耳

罗斯福岛是加拿大东南部与美国交界处的一个小岛,位于芬迪湾内。它四面环海,通过一个不长的大桥与美国大陆相连,而距离加拿大的海面相对较远——尽管它是加拿大的领土。

加拿大国土上的“美国遗产”

罗斯福岛有它自己的名字,叫坎伯贝罗。一些人习惯叫它罗斯福岛,因为岛上有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故居。

罗斯福的父亲是个殷实的商人,他和一帮有钱的美国同行买下了这座岛上的许多地块,使这个默默无闻、远离纽约上千公里的小岛成了美国富人的度假村,以至于许多人误以为这是美国的土地。

也就是在这个小岛上,为躲避纽约炎热的夏天,19岁的罗斯福和家人度过了一个狂热的假期。但他突然发高烧,感染病毒,左腿不听使唤,发展成小儿麻痹症。

由于罗斯福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他的家族对这个小岛的热爱,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约翰逊和加拿大总理皮尔森共同倡议并签署国际公约,将罗斯福故居那块地方命名为罗斯福-坎伯贝罗国际公园,以示纪念。

从那以后,这块土地成为美加友好的象征,而且形式罕见:它是设立在加拿大国土上的美国遗产,并由两国公民和政府共同维护和管理。

罗斯福的承诺

度假小楼是美加友谊的象征,最有力的证明就是在故居入口处一个铜牌上刻着的罗斯福的一段名言。那是罗斯福1938年8月18日在加拿大东部城市金斯顿的讲话:

“我向诸位保证,如果加拿大领土遭到任何其他帝国的威胁,美国人民不会坐视。”

在加拿大短暂的历史上,来自外国的威胁还就是美国。美国在建国后的一百多年间,将大批英国人赶到了寒冷的加拿大。美国的军事力量是那样咄咄逼人,以至于加拿大在确定首都时,首先考虑的是不能受到美国的入侵。

当时的维多利亚女皇根据手下的建议,很快就确定建都渥太华。她考虑的是,这里森林密布、交通不便,比起多伦多和金斯顿,它距离美国相对远一些,不容易受到军事入侵。

加拿大的选择从那以后的一百多年里,美加两个国家走上了不同的道路。美国人积极扩张,吸收全球的人才和技术,逐步增加军备并参加了两次世界大战,成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而加拿大却相对收敛,一步步成为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它对福利上的支出尤为热衷,是一个“均贫富”的国家。

加拿大人爱说,他们把美国人用于军事上的开支用在了给人民办理医疗保险上。

所有的加拿大公民甚至移民都享有从生到死免费的医疗服务,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相比之下,美国人现在每年从政府税收中拿出几千亿美元用于军事开支,社会上却有很多人生病后没有保障。

加拿大对国防建设是那么不热衷,以至于美国人都替他们担心。在2005年加拿大政府正式向美国导弹防御系统说“不”以后,美国人更担心自己北部漫长的边界会出现真空。加拿大海军则受到直接的压力,美国人催促他们建立一支潜艇部队,以便能在军事演习中担任美国海军的假想敌。而长期以来,美国驻加拿大大使一个重要的任务,竟然是游说加拿大政府增加军费开支!

也许罗斯福的诺言已经深入民心,所以加拿大人觉得国家没什么要保卫的,因为建国以来本土就没发生过战争,没有遭受过入侵。当然,如果有入侵,尤其是美国入侵的话,他们可怜的军力也根本保卫不了自己的国家!

那么,既然和邻居的军事实力相差得那么悬殊,索性就接受邻居的保护算了,至少能让自己的国民得到些实惠。加拿大人看来做了一个明智的选择。

千百年来,诗人、文学家、幻想家、政治家和思想家为了人类的幸福而勾画出令人憧憬的蓝图。作为实用主义者的美国人没有去云雾缭绕的远方寻求幸福,却有一个简洁的准则:“幸福就是成为一个富有的人。”在美国人的观念里,不论你是谁,也不论你的社会出身如何,只要你是一个天才,那么你命中注定是会飞黄腾达的,哪怕你现在身无分文。“上帝偏爱美国,而美国崇拜天才。”国家、福利基金会或信贷公司会为那些“天才”捐资,助其上大学。只要有天赋和毅力,任何人都可以在哈佛大学确定终身,可以进入高等商业学校攻读。

如果说在剑桥大学可以领略到扬名四海的绅士风度,那么哈佛大学则可以为它培育出比整个欧洲科学殿堂培养出的还要多的百万富翁而颇受世人的青睐。的确,在那里就读过的百万富翁比在世界任何大学就读过的要多得多。知识和才赋在哈佛大学会得到充分尊重,因为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们会轻而易举地变成金钱。

筛选、培养和磨炼,在哈佛大学都建立在雄厚的财政、科学和商业基础上。如果考虑到哈佛大学的毕业生将来手中掌管的是亿元家资,那么,这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仅录取学生这一点就足以证明,哈佛大学的学生不仅需要具备优秀的高等教育资格,而且要经过激烈的智能竞争。即使你是部长、议员、百万富翁或总统本人的儿子,如果不能通过专门考试和复杂的测试,那么哈佛大学的门对你也是紧闭的。

在哈佛大学,对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可谓精心之至。这所高等商业学府不仅淘汰制度异常残酷,而且连学习节奏也是很折磨人的。如果一位才能平庸的人进入了哈佛,竞争残酷的大学

这所学府,同那些才华横溢、刻苦顽强的人在一起学习,他就会感到力不从心。为了适应这里的学习节奏,所有的人都必须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这所着名的私立大学。

这所大学的教育水平通常比国立学院要高得多。不惜任何代价争当第一名,即在所有方面任何地方都成为第一名。在运动中当第一,在学习上争第一,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成为第一,这就是哈佛大学的口号,只有第一名才无愧于生活,才有资格享受生活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