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共青团员,我也觉得自己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党整风。因平时一心念书,孤陋寡闻,正愁提不出什么意见来呢,这时我班许君出来鸣冤叫屈了。原来他的历史问题有了结论:政治态度属中间偏左,根本不是什么反革命。他本人感到受了莫大的冤屈,言词激烈,表示自己对此事的愤怒和抗议。作为一个曾积极参与其事、说得难听点是充当“打手”的我,感到自己的良心受到谴责,很为他抱不平。正是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肃反的若干副作用,如伤害被斗者的感情、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造成新的隔阂等。一时冲动之下,便写了题为《肃反“收获”剖析》的大字报,结尾的一句话是:“可见,肃反运动的最大‘收获’是:后患无穷。”自认为是积极响应号召,帮助党整风。谁知后来风向突变,上面要大开杀戒,抓右派了。曾几何时,我还和同学们在天安门前声嘶力竭地向领袖高呼万岁,眼下仅凭这篇不足三百字的短文,一夜之间就成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从此打入十八层地狱,受尽屈辱和磨难。
当时我满打满算,也就十八九岁,乳臭未干的一个小屁孩。恩师成都二中杨仲清老校长惊悉自己的得意门生不幸误中“阳谋”,怒目圆睁,气得直跺脚:“他还是个小娃儿啊!”然而一旦划到敌人的范畴,成了反面教员,人家就得拿上放大镜,挖空心思在你身上挑毛病,找缺点,无限上纲,批倒批臭。功课好,就说你是走白专道路的典型,一心想出人头地,成名成家。出身不好,就说你同反动家庭划不清界限,甚至同党有仇。后来到了工作单位,因为顶着右派分子的桂冠,人家更是戴着有色眼镜来看你。可说是动辄得咎。三天两头便开会批判。在文印室刻钢板,关心工作、出谋划策被说成“指手画脚”,甚至“不服罪”、“与党争夺领导权”。工作卖力说成“与党团员争高低”。甚至如实说出自己的出生年月,也因大学毕业尚不满二十而被讥之为“吹嘘自己的光荣史”。有一次讲义没有印好,我随口说了一句:“怪我们没有挂帅。”无非是说我们没有亲自去印。
不料日后这也成了一条罪状:右派还想挂帅?最糟糕的是,曾在全校大会上作为不好好改造的典型当场点名,受到羞辱。
尽管如此,我仍然“不思悔改”地以革命者的标准衡量自己,对自己严格要求。并未破罐破摔。业务工作也是干一行专一行,无论到哪儿都受到好评。但这对我说来也是最致命的,因为这就说明我还不服罪,总之是不像个反革命。最高领袖嘲弄说右派分子“好像唱戏一样,有些演员演反派人物很像,演正派人物老是不大像,装腔作势,不大自然。”他当然不会想到,因他的“金口玉言”被定为所谓“右派分子”的好人,明明不是反派人物,却硬要被迫扮演反派角色,那才是怎么装怎么不像呢。当政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出尔反尔,自食其言,把赤胆忠心跟党干革命的成千上万、甚至数十万热血青年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着实令人目瞪口呆。只知有仙人可以点石成金的神话,至于点金成石,则闻所未闻。能够点金成石,将千千万万可堪造就之才变成贱民、反革命,非具有雄才大略者莫属。拼命贬低和打击知识分子,肆意摧残人才,深受其害的岂止是个人,国家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诚如某论者所言,反右派斗争是压制人民民主、败坏党的作风、失信于民的开端,是党由正确路线走上错误路线、国家由兴旺发达转入多灾多难的转折点。自一九五七年开始,中国的发展走了一个V字形。曾一度被本来名不见经传的亚洲四小龙远远地抛到后面,颜面尽失。
如果说“文革”前虽然处境不好,但日子还勉强过得下去的话,那么“文革”
中的血腥暴政就逼得你走投无路、无处逃遁了。什么乌龟王八蛋都可以朝你吐唾沫,甚至踹上一脚。一遍又一遍地把你当成社会渣滓任意蹂躏,把你折磨得猪狗不如,痛不欲生。最后,老实听话如我者也终于变得心灰意冷,对党、对领袖、对整个社会彻底绝望,在求死不能的情况下,只求苟活于世。对于一切豪言壮语、假大空、高大全统统嗤之以鼻。与此同时,也变得不那么听话、不那么好使唤了。我深切地感到人生苦短,被迫与政治打了二十来年的交道,充当随叫随到的反面教员,白白浪费了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时光。苦海余生,对这来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自然倍加珍惜,决意告别革命,做点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从此不再随波逐流,拒绝一切假话套话空话,谢绝关于加入某某组织之类的善意劝告。我的事情我做主。“八十岁学吹打”,亡羊补牢,未为晚矣。终日手不释卷,书海遨游。如于谦所言: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偶有所得,即形诸笔墨,示之同好。倒也乐在其中。
王学泰先生的《鸿爪掠影(二)》上半部在本书第十五卷刊登后.引起了读者的关注。现将此文的下半部分刊载如下——鸿爪掠影(二)
六、K字楼中的犯人
没进过监狱的良民,以为监狱中人多是青面獠牙之辈,千万别挨近,太近了有被吞噬的危险。实际上,监狱中人不是什么特殊训练班培养出来的,绝大多数与社会上其他人一样,但在占人数极少的两极中还有在社会上难得一见的最坏的人和最好的人。俗话有云:“河里无鱼市上找。”这句话对监狱也适用。
我在看守所的一年多里遇到的犯人绝大多数是一般刑事犯,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之后所谓的现行反革命犯才多了起来。人们过去无论是口头还是文字上,常说“政治犯”。连一九七八年我平反之后上访时,市高级法院接待我的一位老同志也这样说,可能她刚刚到法院工作,不知道这是个禁忌。这个说法被认为是错误的,无论过去、还是现今的政法当局都不承认中国有政治犯。为什么?因为你在政治上有了自己的想法、意见,过去叫现行反革命罪,现在叫颠覆国家罪。这些罪都是纳入“刑律”的。因此政治上异议是触犯“刑律”的,触犯了刑律自然是刑事犯,为了避免与一般刑事犯相混淆,在政法上称为“现行反革命犯”。
所谓一般刑事犯,那时大体上有三类:一是经济上,包括偷盗,抢劫,做买卖(当时称为投机倒把罪)等;二是所谓“男女”问题,这包括面广,有些双方同意的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如有些特别恶劣的强奸犯(如强奸下乡知识青年)也常常自称是“生活作风”问题;三是流氓犯罪,打架伤人,乃至杀人。
进了监狱,成了犯人,本来无所谓“高低”之分,可是在当时舆论和“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影响下,一般刑事犯都属于“人民犯了法,也要受处罚,也要坐班房,也有死刑”;而反革命则是敌人,在当局看来自然一般刑事犯要比反革命可靠一些。当然,在监狱执行上也还是因人而异,大多队长对不给他找事(儿)的犯人好些,有些好闹事的刑事犯,看守也会找他的麻烦。
在犯人中间,青年犯人多盯砸抢或偷盗),这些孩子对于“男女”问题的犯人特别鄙视,称之为“杆(儿)犯”,经常拿他们寻开心。我见过一个南郊某公社的书记,是个麻子,大高个,因为利用权力强奸知识青年,又正赶上全国贯彻毛主席给“李庆霖的一封信”的精神,清查各地不善待和虐待知青的状况,他正赶在点上,被抓了起来。进了监狱,这麻子还有点不服气,小青年逗他,拿他开涮。有一次,他急了,扯白脸地说:“我跟你们不一样,我一不反党,二不反社会主义,三不偷不抢不盗,不就有点生活作风问题嘛!”全号的人听了都很生气,不知谁嘁了一声“攒(北京俗语,群殴之意)他!”一个小青年把被子蒙到他头上,众人(主要是青年)一通乱揍。我在一边看着特别可笑。麻子在被窝中挣扎、乱喊,但外面听不见。过了一会,青年们尽了兴,麻子从被子中钻了出来,一脸鼻涕眼泪。大嘁“报告队长”,正赶上老队长值班,对他也没有什么好感,听了他的诉说后,只说了一句“知道了”,“砰”的一声,关上大铁门拿着钥匙走了。
不知是什么原因,大多“男女”问题的犯人,形容猥琐,让人望而生厌。有个真实的故事,让现代青年看看,并非涉及男女,必有浪漫。看守所每过一段时间都要搞一个交代“余罪”的活动。动员已经结案的人员,交代以前没有交代过的“余罪”,这实际上也就是民间说的“有枣没枣先打一竿子”。号里的喇叭每天要广播好几次,队长还常常坐在号门口听,并加以督促。有个远郊区县的农民大约有五十岁了,一辈子没结婚,因为乱搞男女关系,被抓了起来;他的案子已在原住地分局审理结清,只是到市局再过一遍,就等着押回分局宣判了。此时他突然站起来,他瘦长个,有点驼背,一站起来很显眼。队长正参加这个号的会,警惕地问他:“你要干什么?”驼背赶紧举起一只胳膊哆哩哆嗦地说:“报告队长,我有余罪交代……”队长:“你交代什么?”“我还跟我嫂子……”驼背还没有说完,马上被队长打断:
“去去……不再说你那点臭事了!”
因偷盗进狱的大多是久与公安局打交道的“油子”,因为第一二次进局子,怎么也到不了K字楼,最多也就是“强劳”
强制劳动,一种行政处罚,现已废止),“劳教”。能到K字楼的大多是公安局的常客,进进出出不知多少回了,有的可能还被“强劳”或“劳教”过,出来照样干,最后被选出来几个屡教不改的逮捕判刑。
当然这说的只是小偷小盗,如果是大宗盗窃、入室盗窃(室主人的身份很重要)、拦路抢劫等,一次就可能判个十多年,甚至无期、死刑。大宗盗窃主要是盗窃国家财产,因为当时老百姓已经没有什么个人财产,没有什么可盗窃的。搞得最大的是“马路提货”。这些都是团伙作案,有信息来源,有作案工具如汽车、起重设备等)、有销售渠道。那时都是国营单位,工厂、商店、机关来了大宗货物一时不能拉进单位,堆在马路旁边。这些“马路提货”者便开着汽车,带着起重工具和搬运工而来,到了就装车,装满了就拉走,大模大样,与正常搬货运货毫无区别,很少有人质疑,待到失主报了案才知道这里发生了大宗盗窃。那时农村有些队办企业,没有物资计划指标,就成为销赃对象。
我就遇到过一个“马路提货”的司机。这是个典型的北京小市民,喜爱传统的摔跤,经常与小青年比画比画,小青年对他挺崇拜。他非常满足自己殷实体面的生活,不管这钱是怎么来的。已经到了看守所他是宣武分局送来的),每天必展示他的包袱里数件不同颜色、而且极鲜艳的运动衣裤,那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运动衣裤是奢侈品,喜好运动的有一两件换着穿,也就行了。他却有那么多,足以使那些“小佛爷”(小偷自称“佛爷”,因为“偷”的黑话是“拂”,他们佛、拂不分)垂涎三尺。
他常常乐道如何夜间在马路上拉“盘条”
(一种卷成盘的钢条)、螺纹钢等。
“小佛爷”大多是小偷小摸。有个还未脱稚气的近郊区的小青年,自称“铜铁佛爷”,这很令人联想到峨嵋山以铜铁合铸的大佛,其实两者毫不相干。这个小青年只是个偷点破铜烂铁换钱的小偷小摸。
因为他到工厂偷了机器上紧要的的铜部件,拿出去卖了,找不回来了,工厂非常恨他,才要求公安局把他逮捕判刑。这孩子前有锛(儿)头,后有脑勺,长得十分可笑。
一进了号子总是愁眉不展,与他的年龄不相称。有的狱友问他,你年纪轻轻,又没犯了死罪,发什么愁。他苦笑着说:“从小在我姥姥家长大的,我要是判了刑会影响我舅舅的。他是‘高干’。”“你这小东西倒有良心,你舅舅既然是高干,你不会影响他,他能救你出去。”“他是部队的,不是地方的。”“你舅舅是什么官啊?”“连长。”这最后一句惹得全号哄笑。他没上过几天学,跟文盲差不多。可是每天吃完早饭这段很长的空闲时间里,他常常盘着腿,把报纸放在床板上嘴里嘟嘟嚷嚷似乎在念。有人说他,“小佛爷你认识字吗?不要老霸着报纸,让别人看看。”“怎么不认识,你看黑四哥来了”。大家一愣,不知怎么回事,待一看,才知道原来是“墨西哥”
来宾,又是一阵哄笑。
有个因盗窃而入狱的,姓南,公安局进进出出不下十几回,可仍然不太油,还有点青年的纯真。有一次我们聊起来:“家住北京哪儿?”他回答:“就在崇文门内的船板胡同。”“多少年没回家了?”“年年过年都回家,但没进去过,都是隔着玻璃窗子看着他们过年。”我大吃一惊:“为什么不进去呢?”“怕有雷子(指警察)等着我,我倒是不怕雷子抓我,好歹也被抓了十多回了,就是怕让爹妈看着受不了。”后来知道他是自己的父亲送去劳教的。上初中时,他是个特调皮的孩子,学校家里都不待见。一九六五年,上初三,有一次拿家里五元钱,把他爸爸气坏了,就把他送到派出所,说自己管不了这孩子,要求政府替他管。起先派出所还不收,他不走,派出所就把孩子留下来。那时正赶上北京要搞“水晶石,玻璃板”意思是把北京打造成纯洁而又纯洁的城市),地富反坏都要清除,于是就把他送去劳动教养了,说是教养半年。家里不懂“教养”是怎么回事,还同意了。他被发到东北兴凯湖劳改农场,确实就半年。但有期的教养,无期的就业。
半年之后,期满了仍然不让离开兴凯湖。
这是劳改场,对就业人员的管理与劳教人员没多大区别。“文革”起来之后,这个农场解散了,仍然不让这帮人回北京、回家(那时,劳改、劳教释放后,想回北京几乎是不可能的),把他们安排到就近的生产队去。到了生产队,当地把他们当作戴帽子的“四类分子”看待。在劳改场虽然活累,但还能吃饱。到了生产队就不行了,活重吃不饱,天天还要听民兵连长训话。稍有过错就挨打。后来实在受不了了,在快过年时逃回北京,不想,还没到家就被抓了回来。后来他多次逃跑,也不敢回家,就在外面漂着,没钱,就走上偷窃的道路。他说:“在外面‘刷夜’,夏天还好,冬天冻得受不了,到火车站被抓的机会多,就睡在暖气井盖上,或暖气管道上。北京哪儿的暖气管道埋得浅,适宜睡觉,我都知道。过年,特别是三十晚上,常常到船板胡同家门口,我们家有个临街的窗户,我就远远目肖着,看着爸爸在那里喝酒或玩牌……不敢久待,怕巡夜的民兵。”怪不得他一到了号里,倒头便睡,原来他太缺觉了。南某说K字楼就是我的休养所,到这里足睡。后来,调号后,遇到过他的同案钟某,证实了他说的大体不差。钟某说:“真怪,他爸爸送了他,他还那么想他爸爸,活该!”钟某与南某显然不同,钟很硬,到了K字楼一语不发,死不交代,带背铐用一种叫梅花铐的死铐子把双手铐在背后,日夜都铐着)半年,一切行动都靠自己,拒绝同号的人帮助,后来摘了铐子,一只胳膊抬不起来了,一声不吭。听说这两个人,每人各被判五年。一九九〇年代我一度住在东交民巷东口社科院宿舍,离船板胡同很近,常常要到船板胡同菜摊买菜。我每进这条胡同就会想到K字楼的偶遇,想到那个兴凯湖劳教的南姓青年,想知道哪扇对外开的窗户是他在除夕夜常常从远处嘹望的地方。他们一家团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