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稣雪。
今年17岁。金牛座女生。
我最喜欢的事很简单,穿着牛仔裤和纯白色羊绒衫,背着那个七升大小的旅行包游荡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在高楼和大厦;在黑暗与白天;在阴影与阳光里穿梭。我喜欢走路时身边的风轻掠起我耳际的长碎发,然后它们会飘起来,轻轻跟在我身后。
我对我的碎发很满意。刘海斜挡住左眼,从鬓角开始是长长的碎发,其余的头发都很短。很多人都对我的发型有着浓厚的兴趣,却对我这个人敬而远之。没错,我只是个冷僻的女孩罢了。
有时在我身上让人感兴趣的还有我两耳的七个耳洞,左边四个右边三个。当初我是一次性弄好它们的,很疼,可我还是很满意地戴上了耳环耳钉和长长的耳线,纯银质感很强的那种。
给我打耳洞的姐姐很心疼,她说我的耳朵很漂亮,你不应该去刻意修饰它们。而且一次打上七个很容易伤到视神经的。
最后我还是狠心打了它们。
那天,我孤孤单单的一天,我考上了市里那所重点中学,七个耳洞纪念了它们。七,也是让我孤单的那个人的生日。
从那以后,我疯狂地爱上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还有屋顶。我戴着我的七个耳洞和一头碎发四处找寻新的未知,直至这座不大的城市被我熟知到可以闭着眼画张地图。
老爸老妈似乎料到了女儿有一天会变得如此恍惚不定,他们任由我背着包四处晃荡,只要我还有那个重点大学的目标就好。他们知道我变成这样的原因,知道那个男生叫霖,也知道他就坐在我的斜前方。我们当初一起填了志愿,只单单是因为一个曾经的承诺罢了。
试卷上最后一笔落下之后我就交了卷出考场,左转第一个台阶上霖就站在那里。我们从来都是这么有默契,即使分开了仍旧一样。也许,这是我惟一仍值得骄傲的事。
我静静走了过去,与他擦肩而过,并且看见了他瞳孔里的我。
走出校门一百零二步左转是一间咖啡屋,再往前二十步是一家可爱的饰品店。老板和老板娘是一对年轻的恋人。当我走出校门时,路上的雪已经四五厘米厚,雪花很大片地漫天飘着,整条街全被覆盖在里面。二十五步时,我看见了纯白色雪上的血迹、肇事司机,还有让我回忆了无数遍的那双眼睛。
梦境很长。无数条路,我却不知道到底哪条路上才有我想去的地方。它们都令我如此的陌生和害怕。我站在原地如此茫然不知所措。然后我的眼前开始浮现咖啡屋、饰品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学校的走廊和雪地里鲜红的血迹以及很多杂乱无章的场景。
出院之后我休学在家。同时我改变了行程方式,我开始乘公交车游览这座城市,每次坐不同的公交车,遇到各种不同的人。我把牛仔裤和羊绒衫改变成了黑色长风衣和黑色绒靴,身后的旅行包也换成了可以装很多书很多玻璃制品的斜背包。
我爱上了收集玻璃制品,它们晶莹剔透,不会有很多瑕疵;而它们又是那样易碎,不堪一击。
我得知霖有女朋友之后很平静,关掉PC,关掉灯,看着月光洒在那些玻璃上很美。
他生日那天我包了一只很可爱,也是我最喜爱的玻璃杯子。因为在七月,我希望他可以天天用我送的杯子喝水。
第二天我看到了它的留言。
雪,我一直以为我们只是停下来而已,不久以后就会和好车祸那天我和司机送你去医院,一路上你一直在喊我的名字记得那天在公交车站看见一身黑色表情漠然的你我喊你,可你一直到上了公车已没有回头
我想你会不会很恨我,所以就忘了我,也许我真的伤了你很深再见
对不起
我坐在PC前一遍一遍地读着留言,没有眼泪可以流出来了。
也许我们的默契在那场雪后就没有了。不然我怎么会在梦里说了那么多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叫我他都听不到。或者我们也许就没有默契,那些只是一种小小的巧合罢了。
我回复给霖,却一时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我们再见,对不起我真的听不到你叫我……因为从那次车祸以后,我就再也听不到声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