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代的府兵制
唐代前期的兵役制度是府兵制。府兵制始自北周苏绰创设,唐代延续其制。
府兵的府是在地方行政区域州县之外的另一种军事区域的名称,指的是军队屯扎地,唐代称为折冲府。折冲府共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当时的户口划分为九等,政府从中选取上等中等之家中愿意当兵的民户(当时下三等民户,是没有当兵资格的)单独编入折冲府,称为府兵。府兵平时务农,政府豁免其租庸调。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二十岁开始服役,服役时自备兵器资粮,分番轮流宿卫京师,防守边境。折冲府,又叫军府,唐代全盛时有634个,其中关内地区有261个,其余军府分布在全国,山西和边疆比较多一些。
中央政府直辖有十六个卫,各卫都设有大将军,每卫都有名称。若有事打仗,就由大将军统领出征。除去战事之外,大将军平时并不统带军队。武将立功,以勋名奖励。武官又称勋官,分勋阶,有爵号无实职。武将立功以后,最高的在朝做大将军,多数还是回家种田。武将的勋爵,国家有某些优待,有时是经济性的,有时是名誉性的。武官有勋无职,并不干预政治,而有尊荣性。
战时由政府下令征集兵士,交大将军统领出征。战事结束后,兵归于府,将归于卫,各归其位。
唐代府兵制的崩溃,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各地轮值宿卫京师的府兵后来在天下太平以后逐渐沦为贵族官僚的苦力,为贵族官僚私人所用,被人瞧不起,开始出现府兵逃亡规避现象。
第二,有战事时,阵亡的府兵士兵得不到及时的抚恤褒奖,导致府兵士兵和家属的积极性不高。
第三,有相当勋位的军人还是一个兵,被大小官僚呼三喝四,致使武官的勋名被人看不起,军人的社会地位下降。
第四,戍边的府兵士兵得不到及时的轮换,变成了长期戍边的士兵。
第五,边将虐待府兵士兵,府兵士兵变成了边将的苦力。
府兵由于上述各方面的原因,在本府自行逃亡,出外不返导致府兵兵源日益枯竭,府兵制崩溃了,唐玄宗天宝年间正式废除了府兵制。
二、唐代的募兵制
替代府兵制的是募兵制。为了弥补兵源的不足,唐初就存在着募兵制,以后随着府兵制的崩溃,募兵制成为主要的兵制形式。募兵制即由政府出钱,招募社会上愿意当兵的人从军。这些人以当兵为职业,长期在军队服役,由政府负责职业军人的军器和供养,有的还发给军饷,由此而形成的军队是一种职业兵,这样的一种兵役制度为募兵制。到唐玄宗开元年间,京师守卫、边镇戍兵和地方守卫已逐渐被募兵制所替代。
府兵制和募兵制的区别。首先,兵役性质不同。府兵制是一种义务兵役制,府兵制下的民户当兵是百姓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民户受军府一定的限制,而且服役时间也不长,大部分时间是在种田。募兵制是一种雇佣兵役制,是国家花钱雇人当兵,当兵成为一种职业,长期服役,所以称为职业兵。其次,兵将关系不同。府兵制下兵将平时是分离的,兵归于府,将归于卫,只有在战时,朝廷才命将统帅士兵出兵,事毕辄罢。这种兵无常将,将无常兵的关系使军队将领和士兵之间形不成长期的统领关系,士兵对将领形不成个人人身依附关系。募兵制下兵将平时和战时都不分开,军队将领长期统领士兵,士兵要从将领那里取得军器、军饷,易于为将领控制。军队将领和士兵之间易于形成个人人身依附关系,使国家军队逐渐变成个人武装,士兵易于转化为将领的私兵,容易为军队将领的个人野心服务。
唐玄宗开元末年,府兵制已经破坏,募兵制成为主要的兵制形式。唐玄宗为开疆拓土,好大喜功,又逐步增加边将的权力,除军队指挥权外,一些边镇节度使还通过兼任一些使职而逐步获得了边镇地区的行政、财政、监察、人事任免权,边镇地区的体制成为军政财合一,边镇节度使拥有的权力越来越大。唐玄宗在奸相李林甫的建议下,任用胡人将领长期做边镇节度使,并大量使用胡人当兵作将,卫国戍边,而胡人将领又少有儒家的忠君爱国思想的约束和束缚。军队布防形势由唐初的内重外轻变为唐玄宗时的内轻外重,精兵猛将集中于国境西、北方向。此时的唐玄宗昏聩,不理朝政,长时期任用奸佞之人为宰相。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安史之乱的发生。
安史之乱平定后,唐代形成了藩镇割据的局面。各节度使自统牙兵悍将,不服从中央调遣,成为割据一方的势力。
“唐代兵役制度利弊得失分析”
唐代的府兵制
首先,府兵制是一种比较好的兵制,它使政府的几十万军队,不花国家一文钱,不用国家一粒米而得以供养,而武将使之能战,又不使之预问政事,干涉政治活动。其次,府兵制是与均田制及租庸调制相结合的系列制度之一,与当时的经济状况相适应,对唐代的强盛起到一定的作用。再次,府兵制是一种很死板的兵制,缺乏灵活性,不能持久维持。
汉代与唐代的兵农合一的区别和联系。汉代的兵农合一,是寓兵于农,即全农皆兵,把国防武装寄托于农民的生产集团,生产集团同时是武装集团,即每个种田人都当兵。唐代的兵农合一,是寓农于兵,在武装集团里寄托生产,把武装集团同时变成生产集团,而不是在生产集团里寄托武装,是全兵皆农,每个军人都要种田。
唐代的募兵制
唐代是中国募兵制的初创时期。募兵制在唐初就存在,为什么唐代中叶以前没有出现大的社会动乱呢?唐玄宗以前,唐代的主要兵制形式是府兵制,募兵制在此时只起辅助作用。到唐玄宗时期,府兵制崩溃了,募兵制成为主要的兵制形式。鉴于募兵制的特点,统治者需要研究募兵制,并制定一系列制度,组成制度链条,防范募兵制的消极影响。但当时的历史现实却恰恰没有这样进行,才有安史之乱的发生。
募兵制这种兵制形式的好处是比较容易采纳执行,比较能够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有确定的敌人做目标时,在确定的时间内募集的士兵可以刻意训练,及锋而试。弊端:一是若国家对军队将领控制不好的话,兵为将有,国家军队容易变成私人武装,在中国的环境和土壤下,容易产生军阀。近代的湘军、淮军、北洋军,都是将领募集士兵,北洋军则是日后的北洋军阀的基础。二是雇佣兵是一种理想先天缺失的军队,政府让完全的雇佣兵、职业兵保家卫国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雇佣兵的性质就决定了其“有奶就是娘”,一旦情况有变,谁出钱,雇佣兵就为谁效力。
鉴于募兵制的特点,任何一个政府都不能完全把募兵制当作政府的完全或主要兵制形式使用。使用募兵制时,一定要配合其他兵制形式,相互制约,才能有效而无害,兴利而除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