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人生的五个问题:莫洛亚生活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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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爱情与婚姻(10)

刚结婚的头几年,妻子往往妄想以为丈夫和儿女是缺少不了她的,她全心全意地崇拜丈夫,毫不保留地爱他。不久,她渐渐明白,丈夫没有她也可过活,儿女们迟早要问心无愧地离开她。家不再能填补她的空虚,她发觉自己很孤单、很气馁,也不知该拿自己怎么办才好。和家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以及过惯了的生活,也许可以令她心安理得,但却不能拯救她。诚实的女作家们都承认了“三十岁女人”心中的忧郁,凯瑟琳曼丝菲(KatherineMansfield)、桃乐丝巴克(Dorothyparker)、维琴妮亚吴尔芙(VirginiaWoolf)等女作家笔下的女主角们,都有此共同感悟。在刚结婚和刚做母亲的时候,她们都快乐地吟诵着。但不久都表现了某种苦恼。在法国,30岁以下已婚妇女的自杀率比未婚女子的自杀率低,但30岁以上已婚妇女的自杀率便比未婚女子的自杀率高,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

婚姻的悲剧不是它没有保证女子幸福——幸福原不是能保证的——而是它摧毁了她,叫她去做千篇一律、重复不休的工作,女子头20年的生活,是异常丰富的;她发现了世界、发现了自己的命运。20岁左右,她成为一家的女主人,永远被束缚在一个男人身上,手里抱着小孩,她的生活差不多就此结束。真正的活动,真正的工作,是她丈夫的特权;她只有一些有时令人厌倦却从不使人满足的琐事。她的顺从和专一,虽然得到赞美,但忙着“照顾两个人的生活”,对她的确没有好处。忘掉自己固然很好,但也要知道到底为谁,为什么。最糟的是,她的热心似乎往往令人讨厌和起反感,丈夫把她的热心当做一种暴虐而想逃避,然而他却是那个强迫妻子把献身家庭当做至高无上的生存意义的人。娶了她后,他强迫她将全部献给他,但他并没有接受相对的义务,即全盘接受这个礼物以及所有的后果。

丈夫的言行不一致,使妻子蒙受不幸,然而他还要抱怨他才是这不幸之下的牺牲者。如同要求她在性行为上既热情又冷静一样,他要求她专心从一但不要带累他;他希望她给他一个安定的家,而同时要让他自由;他要她担当枯燥的日常工作,却不许令他觉得单调;他要她在身边随时待他呼唤,而又不许她催迫他;他要完全占有她,却不肯把自己交给她;他要和她过亲密的生活,但又不许她缠住他。所以,她从结婚那天开始就被欺骗了。她这辈子是完了,她计算着受骗的程度。劳伦斯所描述的性爱关系大体是正确的。两个人若为了互相弥补缺陷才结合,则注定是要受折磨的。婚姻是要联合两个完整的独立个体,不是一个附和,不是一个退路,不是一则逃避或一项弥补。易卜生的“娜拉”明白这一点,她决定在做一个贤妻良母之前,要先做一个完整的人。夫妻不应被看成一个单位,一个与外界隔绝的细胞,每一个人都应该是社会的一部分,可以独立自由发展。然后同样能适应社会的两个人,才能大大方方地联合,男女的结合才能建立于互相认清对方的自由之上。

——波伏瓦《第二性》

家庭让每个人都回复成人

在这篇研究中,我们得到何种实用的教训呢?第一是家庭教育对于儿童的重要,坏孩子的性格无疑是可加以改造,有时甚至在他们的偏狂过度之中,可以培养出他们的天才。但若我们能给予他一个幸福的童年,便是替他预备了较为容易的人生。怎样是幸福的童年呢?是父母之间毫无间隙,在温柔地爱他们的孩子时,同时维持着坚固的纪律,且在儿童中间保持着绝对一视同仁的平等态度。更须记得,在每个年龄段上,性格都得转变,父母的劝告不宜多,且须谨慎从事,以身作则才是唯一有效的劝告。还当记得家庭必须经受大干世界的长风吹拂。

说完了这些,我们对于“家庭是否是一个持久的制度”的问题应该得到结论了。我相信家庭是无可替代的,理由与婚姻一样:因为它能使个人的本能发生社会的情操。我们说过青年时离开家庭是有益的,但在无论何种人生中,必有一个时间,一个男人在经过了学习时期和必不可少的流浪生活之后,怀着欣喜与温柔的情绪,回到这最自然的集团中去,在晚餐席的周围,无论是大学生、哲学家、部长、兵士或艺术家,在淡漠的或冷酷的人群中过了一天之后,都回复成子女、父母、祖父母,或更简单地说,都回复成人。

——莫洛亚《论父母与子女》

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

引起神经病发展的一个原因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个孩子有两个爱着他但又过分放纵或盛气凌人的母亲和软弱而又无动于衷的父亲。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可能滞留在对母亲的早期依恋里,发展成一个依赖母亲的人,他感到无依无靠,具有接受型的人所特有的骚动感。也就是说,希望接受和受到保护、照顾,而缺乏父亲的品质——纪律、独立和独自掌握生活的能力。他也许会试图在每个人身上找到“母亲”,有时在妇女身上,有时则在具有权威和权力的男子身上。另一方面,如果母亲冷酷、感觉迟钝和盛气凌人,他可能会把受母亲保护的需要转移到父亲这里,继而转移到所有的父亲形象上——在这种情况下,最后的结果和前者的结果是相似的;他也许会发展成一个片面的、有父亲取向的人,完全热心于法律、秩序和权威的原则,缺乏期望或接受无条件爱的能力。如果父亲是个专断独行的人,同时又和儿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话,这样的发展更加强烈。所有这些神经病态发展的特征是某一个原则——父亲的原则或母亲的原则——没有得到发展,较为严重的神经病态的发展便是这样,或者是母亲和父亲的作用被混淆了,既同外在的人混在一起,也同人内心的这些作用混在一起。进一步的考察会表明,某些类精神病,如迷狂神经病,是因更多地依靠片面的对父亲的依恋而发展;而其他人,如歇斯底里、酗酒、没有能力坚持自己的权利和应付现实生活,以及意志消沉,则产生于母亲中心。

——弗洛姆《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

世代之间的正常关系

母子这一个社会,在人生中永为最美满的集团之一。我们曾描写女人如何钟爱幼龄的小上帝。在中年时,尤其当父亲亡故以后,他们的关系变得十分美满了,因为一方面是儿子对于母亲的尊敬;另一方面是母亲对于这新家长的尊重和对儿子天然的爱护。在古代社会或农业社会中,在母亲继续管理着农庄的情形中,上述那种美妙的混合情操更为明显。新家庭与旧家庭之冲突有时固亦不免。一个爱用高压手段的母亲,不懂得爱她的儿子,不能了解儿子以后的幸福在于和另一个女子保持着美满的协调:这是小说家们常爱采用的题材。洛朗斯,我们说过,传达此种情境最为真切。例如Genitrix那种典型的母亲(在现实生活中,罗斯金夫人便是一个好例),能够相信她加于儿子的爱是毫无性欲成分的,实际上可不然。“当罗斯金夫人说她的丈夫早应娶她的母亲时,她的确说得很对。”而洛朗斯之所以能描写此种冲突如是有力,是因为他亦是其中的一员之故。

母女之间,情形便略有不同了。有时能结成永久的友谊:儿女们,即是结了婚,亦离不开她们的母亲,天天继续着去看她,和她一起过生活。有时是相反,母女之间发生了一种女人与女人的竞争,或是因为一个年轻而美貌的母亲嫉妒她的娇艳的女儿长大成人,或是那个尚未形成的女儿嫉妒她的母亲。在这等情形中,自然应由两人中较长的一个,母亲,去防范这种情操的发生。

父爱则是一种全然不同的情操。在此,天然关系固然存在,但不十分坚强。不错,父亲之中也有如葛里奥型的人物,但正因为我们容受母亲的最极端的表象,故我们把葛里奥型的父亲,认为几乎是病态的了。我们知道,在多数原始社会中,儿童都由舅父教养长大,以致父亲简直无关紧要。即在文明的族长制社会中,幼儿教育亦由女人们负责。对于幼龄的儿童,父亲只是战士、猎人,或在今日是企业家、政治家,只在晚餐时分回家,且还满怀着不可思议的烦虑、计划、幻想、故事。

在杜哈曼(GeorgesDuhamel)的一部题作《哈佛书吏》的小说中,你可看到一个安分守己如蜜蜂似的母亲,和一个理想家如黄蜂似的父亲之间的对照。因为父亲代表外界,故使儿童想着工作。他是苛求的,因为他自己抱着大计划而几乎从未实现,故他希望儿子们能比他有更完满的成就。如果他自己有很好的成功,他将极力压榨他的孩子,期望他们十全十美;然而他们既是人类,终不能如他预期的那样,于是他因了热情过甚而变得太严了。他要把自己的梦想传授给他们,而终觉得他们在反抗。以后,有时如母女之间的那种情形,我们看到父与子的竞争:父亲不肯退步,不肯放手他经营的事业的管理权;一个儿子在同一行业中比他更能干,使他非常不快。因此,好似母子形成一美满的小集团般,父亲和女儿的协调倒变得很自然了。在近世托尔斯泰最幼的女儿,或是若干政治家外交家们的女儿成为她们父亲的秘书和心腹,便是最好的模型。

凡是在父母与子女之间造成悲惨的误解的,常因为成年人要在青年人身上获得只有成年人才有的反响与情操。做父母的看到青年人第一次接触了实际生活而发生困难时,回想到他们自己当时所犯的错误,想要保护他们的所爱者,天真地试把他们的经验传授给儿女。这往往是危险的举动,因为经验差不多是不能传授的。任何人都得去经历人生的一切阶段,思想与年龄必得同时演化。有些德性和智慧是与肉体的衰老关联着的,没有一种说辞能够把它教给青年。玛特里(Madrid)国家美术馆中有一幅美妙的早期弗拉芒画,题作《人生的年龄》,画面上是儿童、少妇、老妇三个人物。老妇伏在少妇肩上和她谈话,在劝告她。但这些人物都是裸体的,故我们懂得忠告是一个身体衰老的人向着一个身体如花似玉的人发的,因此是白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