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反艺术注定依旧是艺术,无论它竭力追求着怎样的“反”。对“形式”的反抗,无力沟通艺术与现实之间的沟壑,无力摆脱艺术——形式的锁链,它只能成就于艺术性质的失却,它只能是对异化的虚幻的摧毁、虚幻的克服。真诚的艺术品,我们时代的真正先锋派,远不是缓和这个距离,远不是嘲弄异化;而是增强异化,并把异化与当在现实的势不两立加固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拒绝任何(行为上的)实际的运用。它们以这种方式完善了艺术的认知功用(这种功用内在于激进的、“政治的”功用),也就是去明言那不可言说的东西,让人遭遇到他背弃的梦幻和忘却的罪孽。实然和可然之间的可怕冲突越是剧烈,艺术作品就越会疏离于现实生活、思想、行为(即便是政治思想和行为)的直接性。我相信,今日真诚的先锋派,绝非那些竭力创造非形式东西,并同现实生活结成联盟的人,毋宁说是那些在形式的紧迫性面前当仁不让的人,那些洞见着崭新的语词、形象和音色的人。这些崭新的语词、形象、音色能够以唯有艺术才能领悟的方式去“领悟”现实——进而否定现实。这种真诚的崭新的形式,展露于勋伯格、贝克特和韦伯恩的作品中(已经“古典”了),展露于卡夫卡和乔伊斯的作品中,展露于毕加索的作品中。今天,它继续成就于施托克豪森的《游丝》,成就于塞缪尔·贝克特的小说。他们使“艺术的终结”的论调黯然失色。
——马尔库塞《现代文明与人的困境》
艺术的劳动分工
相反,今日之“活动艺术”,尤其是“活动剧”。放弃了疏离的形式,在取消演员、观众以及“外在”的距离时,它构织出一种同演员及其信息的习常性和认同感,这很快就把否定和反抗拉回到日常世界——即把它们作为这个世界中可引起快乐和谅解的因素。观众的参与是虚假的东西,是他们先前异在的结果,意识和行为的变换本身不过是玩耍的一部分——是一种幻象,它与其说是摧毁,不如说是维护。
这里,且引述马克思的一段话:“僵化了的(社会)条件,必定在向它们唱出它们自身的小曲时,才会被迫起舞。”舞蹈,可以使死寂的世界充满生机,并使其成为人的世界。但在今日,“它自身的小曲”似乎不再可以传递,除非是以极端生疏的和脱离所有直接性的形式——即以艺术的最自觉和最审慎的形式。
我相信,“活动艺术”,艺术的“现实化”,只能成为具有质的差异的社会的事件。在这个社会中,不再是剥削主体或客体的新型的男人与妇女,将在他们的劳动和生活中,展现出人和物曾被压抑了的审美可能性视野——美学不再作为某些对象(艺术对象)的特定属性,而是作为与自由个体的感性和理性相适应的生存形式和态势,正如马克思所说,是“对世界的感性占有”。艺术的现实化,或“崭新的艺术”,只能被领会为构建一个自由社会的广阔天地的过程。简言之,艺术,是现实的形式。
艺术,作为现实的形式,它不可能回避由这个概念激起的联想:诸如庞大的美化活动的构想、艺术联合事务所、审美工厂、生产性的公园。这些联想属于压抑的实践。作为现实之形式的艺术的意义是:不是对给定东西的美化,而是构建出全然不同和对立的现实。审美憧憬是革命的组成部分,是马克思的憧憬:“动物仍按需求构建(塑造)自己,而人能够按照美的规律塑形。”
不可能将作为现实的艺术具体化:它在某个时候或许会具有创造力,即一种在物质和精神意义上的创造力。但那时,技术和艺术在对环境整个重建中结成的联系,即那种城市与乡村、工业与自然的联系,将根本摆脱商业性剥夺和美化的恐惧,艺术因而不再服务于实业的刺激。毋庸置疑,创造出这种环境的可能性本身,有赖于对现存社会进行整体变革;有赖于一种崭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目的,一种新型的结束了“角色扮演”的、并废除了现存社会劳动分工及现存的工作与愉快的作为生产者的人类。
艺术的这种现实化,是否意味着传统艺术“失去效力”呢?换言之,是否意味着理解和玩味它们的能力的“萎缩”,意味着体验过去的艺术的理智能力和感官功能的“萎缩”?我的回答是否定的。艺术,即超越的东西意味着:它有别于和游离于我们可能观照的任何“日常”现实。社会无论怎样自由,它都得承受必然性——劳动的必然性,与死亡和病魔抗争的必然性,匮乏的必然性。因此,艺术将保留与它们密切相关的——并只与它们相关的——表达形式,即保留着美和真的表现与现实的表现的对立。即使是在传统戏剧最“不可能的”诗行中,即使是在最不可能的歌剧咏叹调和二重唱中,都会存在今天仍然“适用”的反抗因素。在它们中间,存在着对个人情感的某种忠贞,存在着起诉和反抗现存生活方式的常识、语言、行为的富于挑战的“自由表达”。正是借助这种“异在性”,传统艺术中的美才保存着它的真实性,这种异在性不可能且不应当被社会的发展所抛弃。相反,所应抛弃的东西倒是它的对立面,也就是说,是艺术之虚伪的、妥协的、轻易的受动性(以及创造性),是它与现实的虚假联盟,是它同压抑条件的和谐以及对压抑条件的升华。那时,也许人们才会“享有”贝多芬和马勒的无尽忧伤,因为它在自由的现实中被征服、被保存。也许人们才能用柯罗、塞尚、莫奈的眼去“发现”,因为这些艺术家的知觉业已有助于使这个现实获得形式。
——马尔库塞《现代文明与人的困境》
品读感悟
道德与艺术的关系
什么是道德?在辞海中的意思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道德一词,在汉语中可追溯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道德经》一书。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视的道德元素及其优先性、所持的道德标准也常常有所差异。
什么是艺术?艺术是一种文化现象,大多为满足主观与情感的需求,亦是日常生活进行娱乐的特殊方式。其根本在于不断创造新兴之美,借此宣泄内心的欲望与情绪,属浓缩化和夸张化的生活。文字、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任何可以表达美的行为或事物,皆属艺术。
从唯物论的角度讲,道德和艺术都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作为社会意识的积极性方面,二者之间有着不可或缺的联系。
1.道德与艺术的相互关系。东方美学比起西方美学来,更加重视道德与艺术的联系。从总体上看,如果说西方美学史上大多是“哲人”对艺术的思考,那么,中国美学史上多数则是“贤人”对艺术的要求。在先秦典籍中美即善,善即美。但在孔子看来,“善”比“美”更加重要,是更根本的东西,非常重视艺术的社会伦理道德功能。对于音乐,孔子就反对郑声,因为“郑声淫”;他认为《武》乐虽“尽美矣,未尽善也”,仍然不算上乘之作;只有《韶》乐,才达到了“尽美矣,又尽善也”的境界,堪称上乘。道德与艺术的紧密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道德影响艺术。这种影响首先表现在一定时代和一定社会的伦理道德思想总是要通过艺术作品的主题、题材、情节、人物、思想性、倾向性、内在意蕴等体现出来。任何艺术,不管是文学、戏剧、电影、电视,还是建筑、绘画、音乐、舞蹈,总是一定时代的社会生活的反映,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人们的道德生活,因此,艺术作品常常包含有道德的内容,通过塑造典型形象的手法来反映人们的道德面貌。著名的“托尔斯泰三部曲”,即《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几乎都深深触及伦理道德问题。其次,道德对艺术的影响,尤其表现在作家、艺术家的世界观和道德观对艺术创作有重大的影响。艺术是社会生活在作家、艺术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因而在描写和表现人们的道德面貌与道德生活时,必然要融入作家、艺术家自己的道德评价和道德判断。另一方面是艺术影响道德。主要表现在艺术作品对人民群众的道德教育作用上。由于艺术具有生动、感人的形象和特殊的魅力,因此,它对道德观念的评价和道德行为的选择都具有很大的影响。一部优秀的艺术作品,可以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
2.艺术对道德的影响,还表现在对于社会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的改变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例如,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它是一个以思想启蒙为中心的文化革命运动。这场运动的主要内容就是宣传科学与民主,反对旧道德和旧思想,提倡新道德和新思想,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它是一场彻底地反对封建文化的运动。针对当时尊孔读经的逆流,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等发表了大量文章,批驳了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封建礼教,严斥儒家的所谓“仁义道德”是“吃人”的教条。文艺方面,以鲁迅《狂人日记》为代表的一批艺术作品,不但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划出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而且对社会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的变化,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艺术与道德之间有着一种特殊的关系,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的文化现象,它们毕竟有着本质的区别。从范围来看,艺术不仅可以反映人们的道德关系,而且可以表现人们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等等,所以,艺术是从更广泛的范围来反映人们的社会生活。从方式来看,道德是以概念、原则和规范来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艺术却是以形象来具体地描写、刻画或表现这种关系。从评价标准来看,道德评价和审美评价之间也存在着差异,前者常常以“善”为唯一标准,后者往往以“真善美”的统一作为标准,形成对艺术作品的道德评价和审美评价的歧异。
还应当看到,并非一切艺术作品都必须具有道德内容,如风景摄影、花鸟画、器乐曲等,许多都不涉及道德内容。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那些具有道德内容的艺术作品来说,也需要“寓教于乐”,也就是将道德内容有机地融合在艺术形象之中,使其化善为美,具有审美的教育作用,而不能够干巴巴地道德说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欣赏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2)艺术中的道德内容。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各种伦理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那些再现社会生活的艺术种类如文学、话剧、戏曲、电影、电视等,受道德的影响更加明显。文学作品在这方面的例子可以说是举不胜举。从戏剧来看,中外也有大量这方面的作品,尤其是19世纪挪威著名戏剧家易卜生的“社会问题剧”,包括《玩偶之家》、《社会支柱》、《国民公敌》等一系列作品,都是着力于再现挪威当时的现实生活,通过对爱情、婚姻、家庭、妇女地位等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的描写,来剖析资本主义的道德堕落现象和种种社会弊病。
对于非再现艺术种类如建筑、音乐、书法、实用工艺等也有道德因素的渗入。例如,虽然建筑是一种实用艺术和表现艺术,但是中国建筑艺术同其他艺术一样,作为传统文化体现出特定的伦理道德观念。音乐作为一门表现艺术和听觉艺术,不能直接地再现社会生活,但在音乐中也渗透着一定时代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因素,因此,中西方的历代思想家们十分重视音乐的伦理教化作用。正如艺术与道德不同,艺术与科学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人类文化史来看,艺术与科学之间早有联系。早在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就提出了“美是和谐”的思想。并且将这些原则运用到建筑、雕刻、绘画、音乐等各门艺术中去。14世纪到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期间,自然科学有极大的发展,哥白尼的“日心说”沉重打击了几千年来上帝创造世界的宗教传说,哥伦布和麦哲伦等人在地理方面的发现,以及伽利略的数学物理学方面的创造发明,使人们对宇宙有了新的认识,形成了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艺术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这个时期的一些大艺术家,本身就是大科学家,他们把许多自然科学的方法和原理运用到艺术创造中,促进了艺术的完善和发展。
这些例子充分表明,科学技术对艺术的影响是广泛和深刻的,除了将自然科学的成果直接运用到艺术领域之外,更重要的是以科学的思维方法来促进艺术家文化心理结构的改变,从而推动艺术创作观念和创作方法的革新,推动艺术形态的发展。
当今社会中,科学技术正以从未有过的速度突飞猛进地发展,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受到科学技术的影响。现代科学技术更是对艺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但为艺术提供了从未有过的大众传播媒介,而且创造出新的艺术种类和艺术形式,如电影艺术、电视艺术和计算机多媒体艺术等。在许多领域和许多方面,科学技术与艺术已经是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至很难将二者区分开来。艺术与科学之间确实又有很大的不同,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立的现象。科学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知识总和;艺术是人类进行审美创造的最高形式。科学求真,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艺术求美,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审美需要。科学主要运用抽象思维,强调理性因素;艺术主要运用形象思维,强调情感因素。科学客观冷静地对待事物,准确地揭示事物的本来面目;艺术则是一种主观色彩很浓的创造活动,除了反映生活外还应当评价生活与表现情感。科学理论具有普遍性,放之四海而皆准;艺术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现代科学技术对艺术的渗透和影响。第一,表现在现代科学技术为艺术提供了新的物质技术手段,促使新的艺术种类和艺术形式的产生。第二,表现在现代科学技术为艺术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文化环境和传播手段,为艺术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第三,表现在艺术与技术、美学与科学的相互结合与相互渗透,对人类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也促进了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自身的发展。第四,表现在科学领域的重大发现对艺术观念和美学观念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例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模糊数学等观点和方法,已经被运用到艺术创作和艺术研究之中,成为某些艺术理论和艺术批评的观点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