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商(或厂商的集团)必须拥有一定的市场势力,否则就不可能对消费者收取高于竞争性价格水平的价格。
2.厂商必须了解或者能够推断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而各个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必须是不同的,或者,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是随购买量而变化的(即个人的需求曲线向下倾斜)。
3.厂商必须能够阻止或限制转卖行为,即以低价购买再以高价出售给另外的消费者。转卖的可能性对于任何类型的价格歧视都是关键性的因素。
如果厂商实行以价格歧视为手段的营销策略,就会刺激转卖行为,转卖行为可能破坏或者至少是减少价格歧视的有效性。价格差别越大,对转卖行为的刺激就越强。例如,当两个消费者以不同的价格购买同一厂商的相同产品时,如果价格差别足够大,能够低价购买的消费者就会向高价购买的消费者转卖产品,前者成为后者的购货代理人。这意味着,除非能够阻止转卖或者转卖的成本很高;否则,价格歧视是难以存在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能够阻止或限制转卖呢?
1.服务。大多数服务是不能转卖的。例如,医院对公费医疗的病人收取比自费医疗的病人更高的费用,后者难以将医疗服务转卖给前者;如果出租汽车对乘客A收取比乘客B更高的车费,乘客B不可能将较低价格的乘车服务转卖给乘客A。所以,在服务领域中比工业领域中更可能发生价格歧视的现象。也正因为这样,对服务价格往往需要实行政府管制,明确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2.质量保证。厂商可以声明:只对直接购买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承诺,而对转卖产品质量保证制度无效。这就増加了转卖的代价。
3.改变产品成份(Adulteration)。厂商可以通过产品的成份而使之适用于不同的消费者,从而对不同的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例如,乙醇可以制酒饮用,也可以用于医疗(消毒)。假设厂商希望对医用乙醇制定较低价格,而对饮用乙醇制定较高的价格。为了防止医院把乙醇被转卖给饮酒者,厂商可以在医用乙醇中掺杂特殊成份使之不能饮用同时又保持其(作为消毒酒精的)医用质量。
4交易费用。在产品转卖过程中,通常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如果这种费用较高,就会阻止或限制转卖。例如,关税和运输成本就是转卖过程的交易费用。假设厂商将同一种产品销售到A、两个国家,并制定不同的价格。此时,价格较低国家(假设为A国)中的产品就有可能被转卖到价格较高的国家(假设为B国)。但是,当产品从价格较低的国家转卖到价格较高的国家的过程中需要有运输费用,而且还可能要被征收关税。这就会阻止或限制转卖行为。厂商也就不必担心实行价格歧视有可能产生的转卖现象了。例如,柯达公司在中国和俄罗斯制定的彩色胶卷价格有很大的差别,之所以能够实行这样的价格歧视策略,就是因为将中国市场上大量低价格的柯达胶卷转卖到俄罗斯受到关税和运输费用的限制。除了关税和运输成本之外,转卖过程中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信息成本等都是阻止和限制转卖行为的交易费用。
5.合同限制。厂商可以合同(包括格式合同)的方式禁止购买者转卖其产品,从而阻止后者以较低价格购买产品后转卖给其他消费者。但可能有两种情况:限制转卖的合同未必有法律约束力。(2)要追究购买者违约转卖产品的责任往往很困难。所以,以合同方式限制转卖往往不很成功。
6纵向一体化。厂商可以较低的价格向其子公司或分公司出售产品,并通过控制后者而禁止它们将产品转卖给其他厂商或消费者。
7.政府干预。政府可以制定法律或政策允许厂商阻止转卖,或者直接规定禁止或限制某些产品的转卖活动。例如,目前我国城市居民住房有不同的价格标准,其中,“福利房”和“成本价”住房等的转卖都受到较严格的限制,只有市场价住房可以自由转卖。
(二)完全价格歧视和不完全价格歧视
假定不发生转卖行为,则有可能发生和维持价格歧视。价格歧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最简单的价格歧视模型是“完全价格歧视”(Perfectpricediscrimination),也称为“一’级价格歧视”(First-degreepricediscrimination),其特点是:垄断者能够将价格定在使消费者完全没有消费者剩余的水平上。消费者剩余存在的条件是各个消费者对每单位产品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不同的,因此,需求曲线向下倾斜。假定厂商能够知道每个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它就可能对每个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从而获取所有消费者的消费者剩余。只要最后一个购买的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超过边际成本,这个垄断厂商就会销售更多的产品给更多的消费者,因为,更多的销售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直到最后一个购买的消费者支付的价格等于边际成本。
在这一模型中,厂商以较低的价格销售产品不影响原先以较高价格购买产品的消费者购买行为,即对一个消费者的低价格不会使其他消费者也要求低价格。如果不考虑收入效应(价格歧视使垄断厂商的收入増加,消费者的收入减少),在完全价格歧视条件下,产量同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产量相等。所不同的是,在完全价格歧视条件下,各个消费者支付的价格是不同的,消费者向厂商支付了更多的钱。换句话说,完全价格歧视没有降低效率,但影响了收入分配。
以上我们实际上假定各个消费者愿意支付不同的价格,而且无论价格如何每个消费者都只购买一个单位的产品,即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同购买的数量无关。现在我们假定各个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相同,但当价格降低时愿意购买更多的产品,即每个消费者都有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并假定边际成本不变。
在这一情况下,垄断厂商可以对每一单位的产品收取不同的价格,从而获得所有消费者的全部消费者剩余。即对购买第一个单位的产品收取高价格,第二个单位的产品收取低一些的价格,第三个单位的产品收取更低的价格……直到价格等于边际成本C。这样的订价模型仍然可以达到同完全竞争相同的产量,同完全价格歧视相同的利润。
如果消费者都有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但各个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同厂商仍然想要获得消费者的全部消费者剩余,即对每个消费者除了收取每单位产品的固定费C之外,还要加上各不相同的追加费。为了设计出能够获取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者剩余的定价策略,厂商就必须了解每个消费者的需求曲线。由于消费者各不相同,要获得实行完全价格歧视所需要的全部信息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有时可以通过观察消费者的行为来获得这方面的信息。而在一对一讨价还价的交易中,更有可能了解购买者的愿意。例如,汽车销售商可以通过了解购买者的职业、住地、以往的购物行为等来判断其愿意支付的价格。
在现实中,可能存在不完全价格歧视的情况,厂商难以获得足够的信息来判断每一位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但是能够判断各个消费者属于哪一类消费集团,而且能够知道各个消费集团的总需求曲线。在这样的情况下,垄断厂商就可以对不同的消费集团收取不同的价格。这类不完全价格歧视被称为“三级价格歧视”(Third-degreepricediscrimination)。
如果用P表价格,Q表广量,C表7K边际成本,下标1和2分别表示集团1和2,则垄断厂商的利润最大化公式为:
利润=(Pi-C)Qi(Pi)+(P2-C)Q2(P2)
上式右边第一向为从集团1获得的利润,第二向为从集团2获得的利润。为使总利润最大,就要分别使得从集团1获得的利润和从集团2获得的利润都达到最大。这就要求对于每一个消费集团,边际收益都要等于边际成本,这意味着:各个集团的边际收益相等并等于边际成本是厂商获得最大利润的条件。
厂商的价格歧视决策可以用图来说明。当两个消费集团的需求曲线的边际收益都等于边际成本C时,达到最优的价格和产量(Pi,Qi)和(P2,(h)。式中,E代表集团1和集团2的需求价格弹性。从上式中可以看出,价格高于成本的比率(以公式的左边表示)同各集团的需求弹性成反比:即集团的需求价格弹性越高,价格就越低,越接近边际成本。这意味着,需求对价格越敏感的消费集团,收取的价格也就越低。因此,在厂商的实际决策中,如何确定不同消费集团对于价格的敏感性(即需求弹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有的研究表明:交通成本较低(较方便)、家中有储存条件、时间价值较低(或者时间安排有弹性)的消费者,往往价格需求弹性较高,因此,以低价格向他们推销产品较为有效。例如,有的研究者证实,在发达国家,拥有汽车、宽敞住房、家中有不工作的成年人、没有小孩(时间更有弹性)的家庭,往往会购买更多的削价推销产品。
与一级价格歧视相比,三级价格歧视的福利影响更复杂。三级价格歧视会使价格超过边际成本,所以对效率(产量)的影响不如一级价格歧视(一级价格歧视的产量同完全竞争的产量相同)。三级价格歧视对效率的影响可能好于独家垄断定价,也可能坏于独家垄断定价,这取决于需求曲线和成本曲线的形状。一般来说,不完全价格歧视越接近完全价格歧视,其效率影响就越可能比独家垄断定价要好些。
三级价格歧视对效率的不利影响有两个方面:(1)使价格高于边际成本,从而降低产量,即降低产出效率。(2)对消费效率的不利影响:因为,不同的消费者对同样的产品支付不同的价格,每个消费者的边际支付意愿不同,由于不能通过进一步的交易而増加消费者福利,这就导致了消费效率的损失。
三级价格歧视如果导致产量増加,则可能比独家垄断对社会的影响更为有利一些。例如,假设存在两类消费者,独家垄断厂商发现其最优价格是将其中一类消费者完全排除出市场,因此,其产量仅仅能够满足一类消费者的需求。但是,实行价格歧视的厂商却可以向两类消费者都提供产品,所以,产出増加,消费者福利有所改善。
(三)更复杂类型的价格歧视
如果厂商不能获得一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所要求的充分信息,就必须使用更复杂的定价方式来实施价格歧视,包括非线性定价、两部定价(Two-parttariffs)、搭售(Tie-insales)和质量选择等。
非线性定价的基本性质是消费者在某一产品上的总支出不随购买量的増加而线性(等比率)増加,即总支出不等于一个固定价格与购买量的乘积。非线性定价模型可以用于实行“二级价格歧视”(Second-degreepricediscrimination),它要求厂商能阻止或限制消费者之间的转卖,但不要求无所不至地了解每一个消费者的需求。这一模型仅假定厂商知道人口中的需求分布,而不必知道哪些特定的消费者具有怎样特定的需求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