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四书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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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孟子离娄章句上(1)

【元典】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译文】孟子说:“即使有离娄那样的眼力,公输子那样的巧技,不靠圆规和曲尺,也画不出(标准的)方形和圆形;即使有师旷那样的听力,不靠六律,不能校正五音;即使有尧、舜之道,不行仁政,不能使天下太平。”

【诸儒注疏】“离娄”,古之明目者。“公输子”,名班,鲁之巧人也。“规”,所以为员之器也;“矩”,所以为方之器也。“师旷”,晋之乐师,知音者也。“六律”,截竹为筒,阴阳各六,以节五音之上下,黄钟、大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阳,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为阴也。“五音”:宫、商、角、徵、羽也。范氏曰:“此言治天下不可无法度。仁政者,治天下之法度也。”

【理学讲评】离娄,是古时明目的人。公输子,名班,是鲁国巧入。师旷,是晋国乐师。古时作乐,截竹为十二管以审五音。黄钟、大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阳,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为阴,阴阳各六,所以叫做六律。五音,是宫、商、角、徵、羽。孟子见后世之为治者,每以私智自用,而不遵先王之法,故发此论。说道:“治天下之道,皆本之于心,而运之以法。法之所在,虽圣人有不能废者。譬如制器,以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使之造作,心思目力何所不精,然必取诸规以为圆,取诸矩以为方,而后可以成器;设使不用规矩,则明巧亦无所据,而方圆不可成矣。譬如审乐,以师旷之聪,使之察音,巨细清浊何所不辨?然必以六律之长短,定五音之高下而后可以成乐。设使不用六律,则至聪亦无所施,而五音不可审矣。古称至圣莫如尧舜,如尧舜之治天下,以如天好生之仁运之,何治不成。然其精神心术,必寄之纪纲法度,立为养民之政以厚其生,立为教民之政以正其德,而后能使天下咸被其仁也。设使尧舜之治天下,而不以仁政,则虽有教养斯民之心,而纲维未备,规制未周,欲天下之民皆遂生复性而归于平治,亦不能矣,况不及尧舜者乎?然则为治之不可无法,即器之不可无规矩,乐之不可无六律也。世之求治者,奈何欲废法乎?”

【元典】

“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

【译文】如果有了仁爱之心和仁爱的名声,百姓却没有受到他的恩泽,不能被后世效法,是因为他没有实行先王之道。

【诸儒注疏】“仁心”,爱人之心也。“仁闻”者,有爱人之声闻于人也。“先王之道”,仁政是也。范氏曰:“齐宣王不忍一牛之死,以羊易之,可谓有仁心。梁武帝终日一食蔬素,宗庙以面为牺牲,断死刑必为之涕泣,天下知其慈仁,可谓有仁闻。然而宣王之时,齐国不治;武帝之末,江南大乱。其故何哉?有仁心仁闻而不行先王之道故也。”

【理学讲评】孟子承上文说:“尧舜惟行仁政,所以泽被于当时,法传于后世,至今称善治也。今之为君者亦有爱民之意念,发于由衷,与夫爱民之名声闻于远近者,似亦可以致治矣。然而德泽不究,治效不臻,当时之民不得沾其实惠,传之后世亦不可以为法则,岂其心不若尧舜哉?由其不能行先王之仁政,以为治天下之法故也。不行仁政,则虽有仁心、仁闻,而无其具以施之,惠亦不及于民矣,欲治之成,岂可得乎?夫先王之道,本无难行,惟后之为君者累于多欲,不能推己及人,安于积习不能修废举坠,故有不忍人之心,无不忍人之政,而治平不可几耳。愿治者其慎思之。”

【元典】

“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译文】所以说,光有善心不足以搞好政治,光有好的法度不会自动实行。

【诸儒注疏】“徒”,犹空也。有其心,无其政,是谓“徒善”;有其政,无其心,是谓“徒法”。程子尝言:“为政须要有纲纪文章,谨权、审量、读法、平价,皆不可阙。”而又曰:“必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正谓此也。

【理学讲评】孟子承上文说:“不行先王之道,即仁心、仁闻,不足以成治如此。可见心为出治之本,政为致治之法。政根于心,则法有所主而不为徒法;心达于政,则本有所寄而不为徒善。所以古语有云:徒有仁心而无其政以继之,则慈祥、恺悌之蕴,何从运用不足以为政也。徒有仁政,而无其心以主之,则纪纲法度之施,祗为文具不能以自行也。故治天下者,必有仁心以为治本,有仁政以为治法,而后尧舜之治可庶几矣。彼有仁心、仁闻而不行先王之道,岂能泽当时而传后世邪?”

【元典】

“《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

【译文】《诗经》上说:‘不犯错误,不要遗忘,完全遵循旧规章。’遵循先王的法度而犯错误,这是从来没有的事。

【诸儒注疏】《诗》,《大雅》《假乐》之篇。“愆”,过也。“率”,循也。“章”,典法也。所行不过差不遗忘者,以其循用旧典故也。

【理学讲评】衍,是过差。率由,是遵守的意思。旧章,是先王之成法。孟子承上文说:“徒善既不足以为政,则先王之法,信不可不遵矣。《诗经·假乐》篇中有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是说治天下者于政事之间,能无错误疏失,皆由遵用先王之旧典故也。可见先王之法中正不偏,纤悉具备,后人惟不能守,所以事有愆忘。若能于发号出令,立纲陈纪,皆以先王之法为准,自然有所持循,而不至于错误;有所考据,而不至于疏失矣,乃犹有愆过遗忘,而民不被其泽者无是理也。然则尧舜所行之仁政,宁非后世之所当遵者哉?《书经》上说:‘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正是此意。’盖先王创业垂统,立为法制科条,传之万世,经了多少区画才得明备周悉,为后世治安之具。后人不能遵守,或参以私意,废坠典章;或妄有纷更,轻变成法,天下之乱往往由是而作,岂但不能平治而已哉?守成业者所当知也。”

【元典】

“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圆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

【译文】圣人竭尽了目力,接着用圆规、曲尺、水准器、墨线,来制作方的、圆的、平的、直的东西,这些东西就用不尽了;圣人竭尽了耳力,接着用六律来校正五音,五音就运用无穷了;圣人竭尽了心思,接着又施行仁政,仁德就遍布天下了。

【诸儒注疏】“准”,所以为平。“绳”,所以为直。“覆”,被也。此言古之圣人,曾竭耳目心思之力,然犹以为未足以遍天下、及后世,故制为法度以继续之,则其用不穷,而仁之所被者广矣。

【理学讲评】准,所以取平;绳,所以取直,都是制器的式样。孟子承上文说:“吾谓先王之法,后世当遵者何也?盖古之圣人,继天立极,开物成务,欲制器以利天下之用,既尝竭其目力,以辨方圆平直之则矣。然一人之目,有所见,有所不及见,使无法以继之,则目力有时而穷,故制之规矩以为方圆,制之准绳以为平直,使天下后世凡有造作的,皆据之以为式,而成器之利,世世赖之,是圣人制器之法不可胜用也。圣人欲作乐以宣天下之和,固尝用其耳力,以察清浊高下之理矣。然一人之耳,有所闻,有所不及闻,使无法以继之,则耳力亦有时而穷,故制之以为律。阴阳各六,以正宫、商、角、徵、羽之五音,使天下后世欲审音乐的,皆据之以考验,而声音节奏世世传之,是圣人作乐之法不可胜用也。圣人不忍生民之无主,而欲为之造命,固已竭尽心思,图维区画,而无所不用其极矣。然使无法以继之,则能施于心思之所及,而不能施于所不及,即尧舜之仁亦有时而穷,故必以不忍人之政继之。制田里,教树畜,以厚其生;设学校,明礼义,以正其德,使不忍之心有所寄以不匮,故政行于一时而垂之后世,天下万世无有不被其仁者矣,治之所由成如此。然则不以仁政,岂能平治天下乎?此先王之法所以当遵也。”【元典】

“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

【译文】所以说,要想显得高,一定要凭借山陵,要想显得低,一定要凭借河泽;执掌国政不凭借先王之道,能说是聪明吗?

【诸儒注疏】丘陵本高,川泽本下,为高下者因之,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矣。邹氏曰:“自章首至此,论以仁心仁闻行先王之道。”

【理学讲评】下,是卑下。孟子承上文说:“先王立法万世无弊,后之为治者诚能因而用之,则不假耳目心思之力,而治功可成矣。所以说欲为高者,必因丘陵,以丘陵之势本高,因而积累之则易成也。欲为下者,必因川泽,以川泽之势本下,因而疏浚之则易深也。可见天下之事有所因而为之,则简而有功;无所据而施之,则劳而寡效。今先王之道着为成法,就是丘陵川泽一般,乃不知所以因之,而欲以一人之聪明,图目前之近效,则是舍丘陵以为高,舍川泽以为下,用力愈多,而功愈不能成矣,这便是不达事理的,岂可谓之智乎?”这一章书自首节至此,都反覆言为人君者,当以仁心、仁闻行先王之道的意思。能行先王之道,则不愆不忘,而仁覆天下;不行先王之道,则虽有仁心、仁闻,亦不足以为政矣。有志于尧舜之治者,其知所从事哉。

【元典】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

【译文】因此,只有仁人才应该处在高位。不仁的人处在高位,这会使他把邪恶传播给众人。

【诸儒注疏】“仁者”,有仁心仁闻而能扩而充之,以行先王之道者也。“播恶于众”,谓贻患于下也。

【理学讲评】播恶,是贻患的意思。孟子承上文说:“先王之道所以当因者,只是不忍人之政,足以泽当时而传万世耳。是以为人君者,必有仁心、仁闻以行先王之政,则泽及生民,法垂后世,而代天理物之责乃为不亏,以是而居高位固其宜也。苟不仁而在人上,必且纵情肆欲,破坏先王之法而无所顾忌,是播其恶于众,而天下皆受其祸矣。”其视仁者为何如哉?然仁与不仁其几则微,一念顺理充之则为仁,一念从欲极之则为不仁,而治乱安危之效自此分矣。为人上者可不慎哉。

【元典】

“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

【译文】在上的不依照义理度量事物,在下的不用法度约束自己,朝廷不信仰道义,官吏不信仰法度,君子触犯理义,小人触犯刑律,国家还能生存的,只是由于侥幸罢了。

【诸儒注疏】此言不仁而在高位之祸也。“道”,义理也;“揆”,度也。“法”,制度也。“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法守”,谓以法度自守。“工”,官也。“度”,即法也。“君子、小人”,以位而言也。由上无道揆,故下无法守。无道揆,则朝不信道而君子犯义;无法守,则工不信度而小人犯刑。有此六者,其国必亡;其不亡者,侥幸而已。

【理学讲评】揆,是量度。工,是百官。度,即是法。君子,是在上的人。小人,是在下的入。幸,是幸免的意思。孟子承上文说:“不仁而在高位,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盖人君一身,百官万民之统率也,苟上而为君者,施之政事惟任其私意,而不以道理量度,则下而为臣者务为阿顺,亦无所执持,而不以法度自守矣。夫朝廷之上,全凭着道理才能出令以布信,今上无道揆,则迁就纷更,政令不能画一,而道不信于朝廷矣。百官之众,全依着法度才能顺命以成信,今下无法守,则偷惰欺罔,职业不以实修,而度不信于百官矣。朝不信道,则在上之君子必至于肆志妄行,犯名义而不恤。工不信度,则在下之小入必至于放辟邪侈,犯刑法而不顾。一不仁在位,而臣民皆化于邪如此,非所谓播恶于众者乎?如此而国有不亡者,亦侥幸苟免而已。”不仁之祸,一至于此,不亦深可畏哉。

【元典】

“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

【译文】所以说,城墙不坚固,军队不够多,不是国家的灾难;土地没有扩大,财富没有积聚,不是国家的祸害。在上的不讲礼义,在下的不学礼义,作恶的百姓日益增多,国家的灭亡就没有几天了。

【诸儒注疏】上不知礼,则无以教民;下不知学,则易与为乱。邹氏曰:“自‘是以惟仁者’至此,所以责其君。”

【理学讲评】孟子承上文说:“观于不仁之祸,乃知国之治乱,只在仁与不仁而已。所以古语说道:‘凡为国者,若城郭不完,兵甲不多,虽是国势不竞,却于根本无伤,还不叫做灾;田野不辟,货财不聚,虽是国储不富,却于元气无损,还不叫做害。惟道揆不立于上,而不知有礼,则教化不行于下而不知有学,由是贼恶之民起于其间,肆为邪说暴行,败纪乱常,而国之丧亡无日矣。’其为灾与害,顾不大哉。然则为人君者,当鉴于不仁之祸,而思取法于先王之仁政矣。”

【元典】

“《诗》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泄泄犹沓沓也。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则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

【译文】《诗经》上说:‘上天正要颠覆王朝,群臣不要吵吵闹闹。’吵吵闹闹,就是说话放肆随便。侍奉君主不讲义,一举一动不合礼,张口就诋毁先王之道,便是放肆随便。

【诸儒注疏】《诗》,《大雅》《板》之篇。“蹶”,覆颠之意。“泄泄”,怠缓说从之貌。言天欲颠覆周室,群臣无得泄泄然不急救正之。“沓沓”,即泄泄之意,盖孟子时人语如此。“非”, 诋毁也。

【理学讲评】诗是《大雅·板》之篇。蹶,是颠覆。泄泄、沓沓,都是怠缓悦从的模样。孟子承上文说:“仁政之行,人君固当任其责矣。然使为人臣者,不以此辅其君,治亦何由而成乎?观《诗经·大雅》篇中说道:‘上天方降灾祸,颠覆周室,正上下交儆之时,为人臣者,当夙夜匪懈以救国家之急,不可泄泄然怠缓悦从,苟且旦夕而无所救正也。’这诗之所谓泄泄者,就如俗语所谓沓沓一般。如何是沓沓的意思?盖入臣事君有当尽之义也,今以逢迎为悦,而不以匡弼为忠,是无义矣。人臣进退有当守之礼也,今进不能正君,退不能洁己,是无礼矣。人臣告君,当以尧舜为法也,今则有所谋画,皆出于世俗功利之私。至于先王之法,则造言诋毁,以为难行,是先王之治终不可复矣。这等的臣只是因循岁月,顾虑身家,全无体国之诚,急君之念,即时俗之所谓沓沓者也。”诗人所言泄泄,何以异此,是岂人臣之道乎?

【元典】

“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

【译文】所以说,责求君王施行仁政,这叫恭敬;向君王陈述好的意见,堵塞他的邪念,这叫尊重;认为君王不能行善,这叫坑害君王。

【诸儒注疏】范氏曰:“人臣以难事责于君,使其君为尧、舜之君者,尊君之大也;开陈善道以禁闭君之邪心,惟恐其君或陷于有过之地者,敬君之至也;谓其君不能行善道而不以告者,贼害其君之甚也。”邹氏曰:“自‘《诗》云:天之方蹶’至此,所以责其臣。”邹氏曰:“此章言为治者当有仁心仁闻,以行先王之政,而君臣又当各任其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