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学讲评】孟子曰:“人君之所以得士与民之心者,恭也,俭也。恭则有礼于下,而士归之;俭则不以人从欲,而民附之。乃当世之主欲招致士民使归附者,亦假托焉。虽然,岂可袭取哉!夫恭者,惟其居心不骄而自见不足,以集思而广益也,则非独其礼际之谦卑而已。有位不敢挟,有才不敢逞,终始不失礼于人,何一为可侮之人乎?俭者,唯其心之不侈而分利于人,以爱物力而溥德施也,则非独其服用之节啬而已。取之也有制,用之也不穷,盈余以分授于人,何有于夺人之事乎?若夫自是而轻物,谓君子为迂阔而侮之;吝利以厚藏,谓经赋为不足而夺之;此其骄不受益,侈不知节,强人以从己,而役人以利己,恣肆已甚,而恶得为恭俭乎!乃彼犹沾沾然自以为恭俭者,唯其色恭也,唯其言俭也,以隆礼甘言为折服贤人之术,以菲薄自奉为取盈府库之资,而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者哉!则其士心不附而民去之,不亦宜乎!”
【元典】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译文】淳于髡说:“男女之间不能亲手递接东西,是礼法的规定吗?”孟子说:“是礼法的规定。”淳于髡又问:“如果嫂子落水了,那么能用手拉她吗?”孟子说:“嫂子落水了而不去拉,这就如同豺狼了。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法的规定;嫂子落水而用手去拉,这是对礼法的变通。”
【诸儒注疏】“淳于”,姓;“髡”,名;齐之辩士。“授”,与也;“受”,取也。古礼:男女不亲授受,以远别也。“援”,救之也。“权”,称锤也,称物轻重而往来以取中者也。权而得中,是乃礼也。
【理学讲评】淳于髡,是齐之辩士。权,是秤锤,所以秤物之轻重者,故人之处事,秤量道理以合于中,也叫做权。昔淳于髭因孟子不见诸侯,故设辞以讽之说道:“吾闻男女有别,就是以物相取与,不得亲手交接,果是礼之当然欤?”孟子答说:“男不言内,女不言外,故授受不亲,正以别嫌、明征,乃礼之所重也。”淳于髭说:“男女授受不亲固为礼矣,即如嫂之与叔,礼不通问,亦不可亲相授受者。设或嫂溺于水,生死在仓卒之间,为之叔者亦将引手以救之乎?还是拘授受不亲之礼,而坐视其死也?”孟子答说:“嫂叔至亲,溺水大变,于此不救,则忍心害理,是豺狼之类耳。有人心者固如是乎?盖天下之事有常有变,君子处事有经有权,男女授受不亲是礼之常经,固不可越。至如嫂溺援之以手,是乃事势危迫之际,顾不得情义,便顾不得嫌疑,故揆度于轻重缓急之间,以求合乎天理人心之正,所谓权也。若但知有礼而不知有权,则所全者小,所失者大矣,岂识时通变者哉?要之经权二字原不相离,礼有常经,如秤之有星,铢两各别;权无定体,如秤锤之较物,轻重适平,二者交相为用也。”观孟子之言,则可以识权之义矣。
【元典】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译文】淳于髡说:“现在,天下的人都掉落水中了,您不去救,为什么呢?”孟子说:“天下的人都落水了,要用王道去救;嫂子落水了,要用手去救。你难道想用手去救天下的人吗?”
【诸儒注疏】言今天下大乱,民遭陷溺,亦当从权以援之,不可守先王之正道也。言天下溺,惟道可以救之,非若嫂溺可手援也。今子欲援天下,乃欲使我枉道求合,则先失其所以援之之具矣。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此章言直己守道,所以济时,枉道徇人,徒为失己。
【理学讲评】淳于髡闻孟子行权之论,因问说:“信如夫子之言,嫂溺则当从权以援之,而不必拘于授受之礼矣。况圣贤出处为治乱所关,岂可执一?方今列国分争,生民憔悴,就如溺于水的一般,夫子视天下为一家,亦当从权以救之可也,却乃守不见诸侯之义,而不肯一出其身以援天下,这是为何?岂亦拘于常礼而不能通变乎?”孟子答说:“援嫂之溺与援天下之溺事势原自不同,盖天下至广,陷溺之患至大,如欲拨乱反正,济世安民,必以先王仁义之道拯之,乃能有济,非如嫂之溺水,但援之以手即可救也。吾能以道自重,然后可以出而有为,今子欲援天下,而使我枉道以求合,则先失其援之之具矣,岂欲我以徒手援天下乎?天下之溺不可以手援,则亦不容轻身往见以枉其道矣。”此可见圣贤出处一本于道,固不欲洁身以为高,亦不容枉道以求合,经权之际,自当有辨也。后世以反经合道为权,遂至有违道以济其私者,不亦悖于孟子之训耶!
【心学讲评】孟子在齐,所志者大,故所持者正。而游士忌之,则淳于髡以巧辩为之首。夫彼恶知君子济天下之道哉!一言之效,一计之得,遂以为有功于人国。乃不知天下之所以乱者,唯道之不明,而不在一时补救之无术。以术补救,而人主之心一侈于小功小名,而天下愈不可复治,则正唯游士以救之者贼之也。
淳于髡思以折孟子,而故为迂远之喻,以使孟子不能违己,而曰:“君子所执者礼也,而礼有至严而不可紊者,莫大于男女之际。男女授受不亲,以别嫌而明微,礼与?”髡知孟子之不能不据以为礼之必然,而孟子亦无能易之,而曰:“礼也。”髡以孟子不容有转计矣,而设言曰:“嫂叔不通问,男女之至妨也。而嫂溺不可不援,援之则必以手,此事与礼不相两全之势。援之乎?抑必据礼而无援乎?”髡知孟子之不能复据以为礼之必谨,而孟子亦不能夺之,且畅言其所以必援之故、与无妨以手之理曰:“嫂溺不援,则无有人之心而为豺狼也。虽然,亦何病于礼哉!夫礼定于道之贞一,而权因于事之轻重。故君子审经以定礼,而因礼以达权。故男女授受不亲,礼也;礼定而理得,可以达情。嫂溺援之以手,权也,权审而初不失礼。盖先王制礼,尽权度之宜于得为之际。而方溺之时,非行礼之日,故权伸而不损于礼,又何疑乎!”
于是而髡之邪说倡矣,曰:“夫子亦知权乎,则今天下岂非用权之日乎?国势之不安,民生之不息,无异于溺也。而夫子守不召之节,以不获乎上;诎五霸之功,以无利于民;是何异视嫂之溺,而执授受不亲之礼乎?则何明于小而暗于大也”。
孟子以正辞而诘之曰:“夫欲知所以援天下,则必知天下之所以溺。非仕亢而激成之,乃士贱而陷之也;非功利不足而浸以弱,乃功利相夸而害之也,则唯其无道而已矣。以无道而溺,则援之必以其道。士节伸则道重,功利诎则道行,故吾之所以不屈于礼、不贬其德者,所以援天下也。若夫嫂溺,则初非无礼之故而溺,则援重而礼轻,故援之以手,可屈礼以从权。今子欲吾降志辱身而以援天下,则是视王道衰息、生民憔悴、失道之深重,为一时偶尔之溺,而可以权济之。天下果如是其易援乎?可一举手而已出诸沟中乎?故子之所以援之,皆所以溺之也,而何为其喋喋也!”
呜呼!道不易知,不易行,而天下之胥溺已久,乃使如髡者得从沉没之中侮君子以所不能,则孟子其能久安于齐乎?
【元典】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也。”
【译文】公孙丑说:“君子不亲自教育自己的儿子,为什么呢?”孟子说:“因为情理上行不通。(父亲)教育(儿子)必然要用正确的道理;用正确的道理行不通,接着便会动怒。一动怒,就反而伤了感情了。(儿子会说:)‘你用正确的道理教育我,而你自己的做法就不正确。’这样,父子之间就伤了感情。父子之间伤了感情,就坏事了。”
【诸儒注疏】不亲教也。“夷”,伤也。教子者,本为爱其子也,继之以怒,则反伤其子矣。父既伤其子,子之心又责其父曰:“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则是子又伤其父也。
【理学讲评】夫子,是尊长之通称。夷字,解做伤字。公孙丑问说:“凡人爱子莫不欲教之以有成,乃君子不亲教其子,这是何故?”孟子答说:“父之于子非是不当亲教,但以事势论之,有所难行故也。盖父之爱子必教以正道,不纳于邪,使其视听言动皆有准绳,出入起居无或惰慢,方是教子之法。若教之以正,而子或不肯率从,则不免痛加督责,而继之以怒。夫教子者本为爱其子也,今以怒继之,则反伤其子矣。父既伤其子,子之心又责其父说:‘夫子徒知教我以正道,乃自己所行未必合于正道。’既不率教,且有后言,则是子又伤其父也。父子以恩为主,若至于相伤,则天性之爱有亏,慈孝之理胥悖,其为不美之事莫甚于此,如之何其可行耶!”
【元典】
“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译文】古时候相互交换儿子进行教育,父子之间不求全责备。相互求全责备,会使父子关系疏远,父子疏远,那就没有比这更不幸的了。
【诸儒注疏】易子而教,所以全父子之恩,而亦不失其为教。责善,朋友之道也。
王氏曰:“父有争子,何也?所谓争者,非责善也,当不义则争之而已矣。父之于子也如何?曰,当不义,则亦戒之而已矣。”
【理学讲评】孟子承上文说:“君子之于子,亲教则势有所不行,不教则情有所不忍,所以古人就中斟酌,务求两全,我有子必使之师事他人,人有子亦许之从学于我,恰似相换易的一般,是以教行而德成也。所以然者为何?盖德业相劝,过失相规,这是处朋友的道理。惟父子之间,贵在恩意浃洽,为父的须量其子之才质而养之,为子的须察其亲之志意而善谕之,切不可强其所难,而互相责望也。若使父子之间至于责善,则父有忿怒之色,子有怨怼之心,父子相夷而情意乖离矣。夫父慈子孝,然后家道兴隆,苟或乖离,则家庭之间失了和气,其为不祥孰大于此。此古人易子之教,所以为善也。”尝观古人教子之法,自孩提有知至于成立,未尝一时失教,既委曲调护不至于伤恩,且习惯自然,不夺于外诱,是以不严而化,不劳而成。盖士庶之家欲爱其子,未有不教者,而况于有天下国家之任者乎!贾谊有云:“早谕教,选左右,此今日之急务也。”
【心学讲评】古之君子于人伦之际,循其理,尽其情,而犹必酌之以势。势有常变,有顺逆。取夫中人以下所必至之势而虑之,乃以制为经久行远之法,而后天下之情以合,天下之理以得焉。五伦皆有其因势之妙用,而以曲全父子者为尤至,于是而有不教子之法。
公孙丑疑焉,而问曰:“君子教思无穷,则天下无不可教之人,而父子有亲,则尤望其子以成人之道。乃设科无所距,而独立不教子之法,则何也?”
孟子曰:“此非理之不可教也,非情之不欲教也,亦审其势而已矣。教者期于行也,则所以行其教者不得不严;而势不可严,则教不可行。行于一人,而不可行于天下,君子不行也;行于贤智,而不可行于愚不肖,君子不行也。酌其势于不肖之子,而并浑其势于贤不肖之迹,则天下且不知其势之必然,而以为情理之当然,而后天下之父子定矣。
“夫所谓势者,因子之有不肖,亦势之所必有者也。夫教者之道必以正矣,正以防邪,而私欲不行,不肖者之所不能行矣。以正不行,在他人则可率规矩以裁抑之,而在子则望之之心切,而怒不可止。夫始于教,继于怒,则厌恶其子之心生,而伤其慈子之道矣。且不但已也,不肖者之心无所不至,遂将曰:夫子教我以正,必夫子之能正也,而夫子有未出于正者矣。盖规避之情,不难文致其父之过,仳又势之所必至者,不似他人之虽不受教,而不至于反讥也。如是,则子又伤其为子之道矣。父伤乎慈,子伤乎孝,是父子相夷而成乎大恶矣。夫教,欲其善也,而反陷于恶,则何如其弗教之为得哉!
“故古之君子既知势之不可行,而抑为情理之不可止,乃立为设科之法,使其子就教于他人,而己乃教人之子,所以顺其势而免其逆,乃以尽乎情理而贞其常。如其不可教也,则亦安之于命而已矣。岂在他人不可教者,而己独能必行乎?
“是道也,君子以之不教其子,即以之上事其亲。父有过,几谏可也,不然则怨慕而已矣;子有过,戒谕可也,不然则涵养之而已矣;不以善相责也。盖以善者不待于责,不善而责之,则相怨而情离。夫至于父子相离。而天性绝,菑害至,不祥莫大焉。夫责善亦情理之宜然,而究至于不祥。古之君子通乎势以全情理之道,可以经久行远,即有贤子,亦不患乎无师,而子又何疑哉?则甚矣情之未可任,理之未可执,而势之不容不审,乃以立人伦之大经矣乎!”
【元典】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
【译文】孟子说:“哪一种侍奉最重要?侍奉父母最重要;哪一种守护最重要?守护自身(的善性)最重要。不丧失自身(善性)而能侍奉好父母的,我听说过;丧失了自身(善性)而能侍奉好父母的,我从来没听说过。”
【诸儒注疏】“守身”,持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
【理学讲评】孟子说:“凡人之于天下,有所敬承而不敢违,叫做事。事,果以何为大?惟善其亲,凡服劳奉养,无所不尽其心,斯为事之大也。有所保持而不敢失,叫做守。守,果以何为大?惟善守其身,凡言动事为,无所不致其谨,斯为守之大也。然事亲守身,固皆为大,而守身为尤大。盖亲者身之本,身者亲之遗,诚能以道自守不失其身,则显亲扬名,可传于后,如此而能事其亲,吾之所闻也。如或一失其身,陷于不义,则亏体辱亲,乃不孝之大者。而欲以奉养之末,尽事亲之道,吾未闻之也。”欲事其亲者,可不自守身始乎?古人有言:“孝莫大于宁亲,故孝子不登高,不临深,一出言,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皆守身以事亲之旨也。”推其极,虽放诸四海,通于神明,亦不外此。事亲者不可不知。
【元典】
“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
【译文】哪个长者不该侍奉?但侍奉父母才是侍奉的根本;哪种好品德不该守护?但守护自身(的善性)是守护的根本。
【诸儒注疏】事亲孝,则忠可移于君,顺可移于长。身正,则家齐,国治,而天下平。
【理学讲评】孟子承上文说:“事亲何以为大?盖人于尊卑长幼之间,有所敬承,何者不谓之事,然非事之本也,惟能事其亲,则伦理明于家,而百行之原以启矣。由是移以事君则可以作忠,移以事长则可以昭顺,皆事亲之念,为之造端也。非事之本而何?惟其为本,故言事之大者,必归之事亲也。人于家国天下之大,有所保持,何者不谓之守,然非守之本也,惟能守其身则道德备于己,而万化之基以立矣。由是以守家国则齐治之效成,以守天下则均平之化应,皆守身之道为之托始也。非守之本而何?惟其为本,故言守之大者,必归之守身也。如不能事亲,则大本已失矣,岂有本乱而末治者哉!”
【元典】
“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撤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撤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