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四书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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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孟子离娄章句上(11)

盖孟子之时,游说兴而人务以能言为利,故先王可毁,天地可诬,谈国事则威败唯其所指,论性命则善恶唯其所云。王者不作,而君子无权,孟子之致叹,岂独为一妄人而发之哉?

【元典】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译文】孟子说:“人们的毛病在于喜欢充当别人的老师。”

【诸儒注疏】王勉曰:“学问有余,人资于己,不得已而应之可也。若好为人师,则自足而不复有进矣,此人之大虑也。”

【理学讲评】孟子说:“人之为学,莫贵于自修,莫病于自足。如多见多闻,足以待问;有道有德,可以为法,天下之人皆尊而慕之,愿以为师,然后不得已而应之,可也。若乃自己的造诣,未必便是圣贤,却偃然自尊,傲然自足,见得自己有余,别人不足,一心只要做人的师范。如人有不知的来问他讲解,有不能的来求他教导,他心里便十分喜欢。有这等好胜的念头,必不能谦虚以受益;有这等自满的意思,必不能勤励以自强,是终不复有进矣,岂非人之大患乎?”孟子此言不专为传道授业而设,亦戒人不自满假之意。盖人之于道德,若以虚心观之,惟日不足,自不敢以贤智先人;若以满心处之,祗见得吾之言动,皆可为法于天下,而非人之所能及矣。《书经》上说:“谓人莫若己者亡。”《大学》说:“骄泰以失之。”皆所以深致其戒也。有君师之责者,宜究心焉。

【心学讲评】孟子之时,异端杂出,诬性以不善,诬道以不常,知有世则不知有己,知有身则不知有世。其尤无据者,谓臧可三耳,鸡可三足,一尺之棰终身用之不尽,亦且坚持其论,以自丧其彝伦而为害于天下。孟子乃直指其立心之始所由以陷于邪者而言之曰:“夫人之敢于为妄,而率天下以祸仁义者,岂其果有叛道之心,而不知天理民彝之不可诬哉?吾知其患之所在矣。自世主无养贤造士之典,而士之有才智者不得以自见,于是有为师之一涂,可以自表见而推重于天下。于是师之名美而师之利长,彼士之不遇于时者遂以此为安身利用之术而好之。迨其好之矣,则以学,以问,以思,以辨,无非欲成其一家之说以新天下之耳目。于是劳心焦思,穷幽极僻,屈天地万物之本然,以伸其汪洋雄伟之辨,则无父无君、贼仁贼义之言无所不至,虽自知不可,而以为非此莫遂吾好也。尚可救正之而使从君子之教乎?使王道行而庠序之教谨,则无所可好,而此能言之士未尝不可收之为造就之资也,而岂果有不可正之人心哉!”

吁!为师者众,而势重必返。秦之博士没命于一坑,而《六经》为煅。小名小利鼓动风俗,其害岂可胜道乎!君子之所以不随世为好恶,有深意也夫!

【元典】

乐正子从于子敖之齐。乐正子见孟子,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曰:“子来几日矣?”曰:“昔者。”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馆未定。”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乎?”曰:“克有罪。”

【译文】乐正子跟随王子敖来到齐国。乐正子去见孟子。孟子说:“你也来看我吗?”乐正子说:“先生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呢?”孟子问:“你来了几天了?”乐正子说:“前些日子。”孟子说:“前些日子就来了,那么我说这话不也是应该的吗?”乐正子说:“(因为)住所没有定下来。”孟子说:“你听说过,(非要)住所定下来了,才去求见长辈的吗?”乐正子说:“我有过错。”

【诸儒注疏】“子敖”,王驩字。“昔者”,前日也。“馆”,客舍也。王膳,孟子所不与言者,则其人可知矣。乐正子乃从之行,其失身之罪大矣;又不早见长者,则其罪又有甚者焉。故孟子姑以此责之。陈氏曰:“乐正子固不能无罪矣。然其勇于受责如此,非好善而笃信之,其能若是乎?世有强辩饰非、闻谏愈甚者,又乐子正之罪人也。”

【理学讲评】乐正子,名克,是孟子弟子。子敖,是王鹱的字。昔者,是前日。王骓,乃齐王之幸臣,孟子之所深鄙而不与言者,乐正子一日从之至齐,则失身于匪人矣。孟子不直言其所从之失,而先责其来见之迟,故为绝之之词说道:“尔今日还来见我乎?”乐正子惊问说:“弟子未敢失礼,先生何故出此言以绝之?”孟子说:“尔至齐国今已几日矣?”乐正子对说:“前日方至。”盖自明其未久也。孟子因问说:“尔前日已至,今日方来见我,则我之出此言也不亦宜乎?”乐正子因自解说:“克初至齐国,舍馆未定,故来见稍迟,非敢慢也。”孟子责之说:“尔曾闻门人弟子来自远方,必待舍馆既定,然后求见师长乎?盖必以见长者为先,求舍馆为后,方是诚意。今子迟迟来见,恐敬师之道不如是也。”于是乐正子自知其罪,即对说:“克也,来见之迟,诚为失礼,已知罪矣。”其勇于受责如此。然孟子发言之意,则犹未之悟也。

【心学讲评】君子慎于所交,则绝小人也不得不严。虽或知其为小人,而偶与之为暂合,亦自以为无伤也,而不知志意之已移矣。小人之所知者,饮食而已矣,居处而已矣。以此二者之便安动君子,而君子以为无所大损,遂不觉而生便安之心,则于向道慕贤之诚有分之者矣。乐正子之于子敖是也。

乐正子,善人也。子敖,佞人也。乃乐正子欲之齐以见孟子,子敖因招而与之偕行。乐正子以为此偶然之事,亦何所不可之有,而遂从之,不觉至齐之后,信宿而见孟子。本以见孟子而来,则见者其诚也。而孟子责之曰:“子亦来见我乎?”若不知其来齐之初志,而视为分道而趋之人矣。乐正子对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则自志其所从之非,以成乎求见之过也。而孟子曰:“子来几日矣?”姑未责之于从来之非,而诘其既来之已夙也。乐正子对曰:“昔者。”亦忘其求见之不速,而昧其不能速见之由也。孟子乃直责之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则明正其不能速见之非,而深察其所从之非道也。乐正子曰:“舍馆未定”。汲汲以求舍馆者,其习于子敖便安之意乎?孟子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乎?”切责之以怀安之私为失礼之本,而所以成乎怀安之私者,尚冀其自悟也。乐正子乃引咎而谢曰:“若然,则克信有罪矣。”则亦以缓于见师为罪,而若知急于求安之非。乃所以成乎其罪者,孟子未言,而乐正子亦终未之悟也。

盖图安之情,中材之恒也,而唯日亲正人、近正训,则自抑而不求其逐。彼小人之自为计与所以诱君子者在此,则道涂之间、方至之顷,相与商确者,唯此之为汲汲。故虽以乐正子之贤,不觉为其所惑。使乐正子而能悟,则因求舍馆缓见先生之罪,以自反其致惑之由矣;而尚未能也,故孟子不得已而更有言也。

【元典】

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于子敖来,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餔啜也。”

【译文】孟子对乐正子说:“你跟着王子敖来,只是为了混饭吃罢了。我没有想到,你学习古人的道理,竟是用它来混饭吃。”

【诸儒注疏】“徒”,但也。“餔”,食也。“啜”,饮也。言其不择所从,但求食耳。此乃正其罪而切责之。

【理学讲评】餔,是食。啜,是饮。乐正子从王骥之齐,既知见师迟缓之罪,孟子乃正言以责之说:“君子之取友最宜慎重,必是志同道合方可相从,今子敖是何等样人品?尔乃从之以来,想亦非有他意,只为其饮食供奉富厚有余,尔但图些铺啜,得遂口腹之欲而已。我不意子学古人之道,以圣贤自期,乃为饮食之征,妄从非类,何其不自爱如此?子亦知其罪否耶?”按乐正子乃孟子高弟,必不至以铺啜从人,但一时取便相随,不及审慎,孟子恐其失身,故峻词以责之如此。可见士君子立身行己,自有法度,未有纳交权幸,而不辱其身者。孟子于王骧未尝略假词色,即门人弟子少有濡足,必切戒而预远之,若将浼焉。圣贤出处交游,光明正大,真后世所当法也。

【心学讲评】君子之慎,慎于其微。以善小而不为,犹可托于其大者也;以恶小而为之,自谓无伤,念之能勿愧乎!

孟子之责乐正子曰:“子之来也,盖从于子敖矣。子敖之非可从,子岂不知!则子岂以子敖为可与友而从之乎?抑岂有所深望于子敖而从之乎?此吾之可为子谅者也。不过曰道涂之间,旅食之便而已。子敖以是动子,而子亦自谓可无大咎焉耳。虽然此岂小节也哉!子所学者古之道也,以礼制欲,以义择交,正其身而无一言一行之过者也。乃子敖以子为学道之士,而倚重于子子;遂以慵啜之故,而屈从子敖。则是学古之道以便慵啜矣,而我岂意子之若是乎?由此念之,子欲不自愧而不得矣。”

故孟子之守其身以爱道,无微之不谨;而为通融之说者,君子之所耻。可不戒哉!

【元典】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译文】孟子说:“不孝的事有三件,其中没有子孙后代是最大的不孝。舜没有禀告父母就娶妻,就因为怕没有后代,所以君子认为他如同禀告了一样。”

【诸儒注疏】赵氏曰:“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舜告焉,则不得娶,而终于无后矣。告者,礼也;不告者,权也。“犹告”,言与告同也。盖权而得中,则不离于正矣。

范氏曰:“天下之道,有正有权。正者万世之常,权者一时之用。常道人皆可守,权非体道者不能用也,盖权出于不得已者也。若父非瞽瞍,子非大舜,而欲不告而娶,则天下之罪人也。”

【理学讲评】孟子说:“古礼相传,凡人不孝之罪有三:一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是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一是不娶无子,绝先祖祀,犯了一件便不是孝子。然就三者较之,不谏其亲者,止于不能成亲;不为禄仕者,止于不能养亲,其罪未为大也。惟至于无后,则先祖相传的支派绝于一人,而父母之宗祀无主矣,其为不孝孰有大于是乎?所以古之圣人,当事势之难,人伦之变,便有个善处的道理。昔虞舜有鳏在下,帝尧以二女妻之,舜但承尧之命,而不告于父母。以舜之大孝,目以不顺乎亲为已忧,岂不知礼之当告哉?正恐告而不许,则不敢娶,而终于无后也。盖告而后娶,所以禀命于父母,而不敢自专,礼之经也。不告而娶,所以继承其宗祀,而不至无后,礼之权也。故君子以为舜之不告,与告而后娶者,同归于孝而已。向使舜拘禀命之礼,而蹈无后之罪,则是泥于小节,而陷于大不孝矣。君子奚取焉?”夫古今帝王之孝,莫过于舜,乃其所最重者在此。可见子之事亲以承祧为大,以奉养为小,故必宗枋有托,主祀得人,而后祖宗之神灵可慰,父母之心志可悦也。以孝治天下者,其尚体而推之。

【心学讲评】孟子曰:“孝子之事亲,事之以心而已矣。势有所不两全,则酌之于心,其必守乎人子之常而不敢渝者,何也?唯心之不敢与不忍也。则度乎事亲之变而不敢执者,何也?亦唯心之不敢与不忍也。知此,可以论大孝者之行权矣。

“夫君子之量谓不孝者有三;阿意曲从而不几谏,家贫亲老而不禄仕,与不娶无后而为三。然亲有过,改不改者听乎亲;亲无养,仕不仕者因乎时;未至绝所生之理、忘生我之恩,使亲没而竟同泯灭之为大伤乎孝子之心也。此其间权度天理之自然,省察吾心之必动,唯大孝者知之深而念之切矣。

“故娶妻必告父母,礼之常也,而舜不然。娶二女于沩油,瞽瞍不与闻焉。乃舜所以不告者,念无后之罪为至大,而恐告则不得娶也。此其心,唯君子有以体之矣。念人子之娶而必告,唯此心之不敢不告、不忍不告,非但以其文而已矣。乃舜不告之心,则念父母之生我为至重,将以衍生理于无穷,而我不敢失坠;念我之事父母为有尽,必将延思成于后世,而我不忍中绝;则与必告者之心,同此钦翼之情、依慕之诚也,犹之乎其告也,而礼文有所不恤矣。”

然则人子之事亲,唯权之于心。果其真爱之不忍,真敬之不敢,则以几谏者此心,以禄仕者亦此心,即有所不谏、有所不仕者亦此心。如其未也,则即循事亲之常理而行之,而此心先已不容自昧矣。为人子者念之哉!

【元典】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

【译文】孟子说:“仁的实质是侍奉父母;义的实质是顺从兄长。”

【诸儒注疏】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义主于敬,而敬莫先于从兄。故仁义之道,其用至广,而其实不越于事亲从兄之间。盖良心之发最为切近而精实者。有子以孝弟为为仁之本,其意亦犹此也。

【理学讲评】孟子说:“世之言道者,只在枝叶上讲求,而不反之根本切实之地,是以愈难而愈远耳。岂知道莫大于仁义,而其实亦不外于孝弟之间乎?夫仁主于爱,凡济人利物,都是爱之所推,然非其实也,乃其实则在于事亲。盖父子天性有欢然不可解之情,即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这一点爱心何等真切。人能孝以事亲,尽得为子的道理,则慈祥恻怛之心不可胜用,以之济人利物,至于无一夫不被其泽,都从这里面生发出来,岂不是人之实乎?所以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主于敬,凡事君尊贤,都是敬之所施,然非其实也,乃其实则在于从兄。盖兄弟天伦,有秩然不可逾之序,即孩提稍长无不知敬其兄者,这一点敬心何其真切。人能顺以从兄,尽得为弟的道理,则谦卑逊顺之意随在皆然,以之事君尊贤,至于无一事不得其宜,都从这里面充拓出来,岂不是义之实乎?所以说义之实,从兄是也。”夫事亲从兄,人皆可能,而仁义之道胥从此出,则求道者,当以敦本尚实为务矣。

【元典】

“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译文】智的实质是明白这两方面的道理而不背离;礼的实质是在这两方面不失礼节、态度恭敬;乐的实质是乐于做这两方面的事,快乐就产生了;一产生就抑制不住,抑制不住,就会不知不觉地手舞足蹈起来。

【诸儒注疏】“斯二者”,指事亲、从兄而言。知而弗去,则见之明而守之固矣。“节文”,谓品节文章。“乐则生矣”,谓和顺从容,无所勉强,事亲、从兄之意油然自生,如草木之有生意也。既有生意,则其畅茂条达,自有不可遏者,所谓“恶可已”也。其又盛,则至于手舞足蹈而不自知矣。

此章言事亲、从兄,良心真切,天下之道,皆原于此。然必知之明而守之固,然后节之密而乐之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