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四书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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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孟子尽心章句上(11)

【理学讲评】范是齐邑,即今东昌府范县地方。孟子尝自范邑往赴齐国,中途适遇齐王之子,望见其仪容气体,大异于人,乃喟然叹说:“人之气体本同,而居养各异,惟其居处在尊贵之地,则神气为所移易,而精采自觉其发扬,惟其奉养有丰厚之资,则形体为所移易,而容貌自觉其充盛。夫气体由于居养如此,居之所系,岂不甚大矣哉。彼王子者,其气宇虽与人异,而禀气于父母,犹夫人也。其形体虽与人异,而受形于父母,犹夫人也。本其有生之初,都只是人子而已。岂其在齐民之中,另是父母所生,而自为一类乎。”

【元典】

孟子曰:“王子宫室、车马、衣服多与人同,而王子若彼者,其居使之然也;况居天下之广居者乎?”

【译文】孟子说:“王子的住房、车马、衣服多半跟别人的相同,而王子却是那样(与众不同),是因为他居住的环境使他变得这样的;何况居住在(‘仁’这个)天下最宽广的住所中的人呢?”

【诸儒注疏】“广居”,见前篇。尹氏曰:“啐然见于面,盎于背,居天下之广居者然也”。

【理学讲评】承上文说:“凡人住居,必有宫室,乘载必有车马,被服必有衣裳,此日用之常也。而王子之宫室车马衣服,虽与人美恶有异,然其所以自奉者,大要也只是这模样,其不同于人者几何?乃气体若彼其迥异者,特以其所居地位为国君之储贰,所居既尊,则所养自厚,其气体不求异于人,而自当与人不同耳。夫以王子所居,但只是势分之尊,犹能移人气象如此,况仁也者,统括四端,包涵万善,乃天下之广居也。使君子居之,其气象不尤异乎?吾知以之宅心,则心逸日休,而浩然之气,自充塞于两间,以之居身,则身安德滋,而然之光,自宣着于四体,岂但如王子,仅以气体而异乎人哉?”

【元典】

“鲁君之宋,呼于垤泽之门。守者曰:‘此非吾君也,何其声之似我君也?’此无他,居相似也。”

【译文】鲁君到宋国去,在宋国的垤泽城门下吆喝,守门人议论说:‘这个人不是我们的君主,为什么他的声音像我们的国君呢?’这没有别的原因,所居住的环境相似罢了。

【诸儒注疏】“垤泽”,宋城门名也。孟子又引此事为证。

【理学讲评】垤泽,是宋国城门的名。孟子又说:“吾谓居能移气,观之鲁君之事,又有可信者下。昔者鲁君曾往宋国,当暮夜之时,城门已闭。鲁君亲自呼和浩特于垤泽之门。守门者说:‘吾君无境外之事,不曾出城。此呼和浩特门者,非吾君也,何其声间与我君相似也?’夫鲁君呼门,而守者疑其似宋君,此岂有他故哉?

【元典】

孟子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

【译文】孟子说:“只给吃而不爱抚,那就像对待猪一样;爱抚而不恭敬,那就像畜养牲口一样。”

【诸儒注疏】“交”,接也。“畜”,养也。“兽”,谓犬马之属。

【理学讲评】孟子见当时诸葛亮侯好贤而无实,以致贤者多不乐就,乃警动之说道:“人君待士,固不可无交际之文,尤不可无爱敬之实。诚知悦贤而不能养,无贵于悦也,而飨之以大烹,优之以厚禄,是知所以食之矣。既食之,即当知所爱之,使或食而弗爱,但有庖饩之惠,殊无亲厚之情,这就如豢犬豕的一般,徒能喂饲之而已。岂有贤士当交之以道者,而可交之如犬豕乎哉。知食而弗爱,非所以待贤,而联之以恩意,体之以腹心,是知所以爱之矣。既爱之,即当知所敬之,使或爱而弗敬,但有亲昵之意,而无礼貌之加,这就如畜禽兽的一般,徒能怜惜之而已,岂有贤士当接之以礼者,而可畜之若禽兽乎哉。”要之人君待士,本无豕交兽畜之心,而爱敬少疏,斯不能无简贤弃礼之失,甚言食而不可不爱,爱而不可不敬也。

【元典】

“恭敬者,币之未将者也。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

【译文】恭敬之心是礼物送上之前就该具有的。只有恭敬的形式,却没有诚心实意,君子就不能徒然地受它的约束。

【诸儒注疏】“将”,犹奉也。诗曰:“承筐是将。”程子曰:“恭敬虽因威仪币帛而后发见,然币之未将时,已有此恭敬之心,非因币帛而后有也。”此言当时诸侯之待贤者,特以币帛为恭敬,而无其实也。“拘”,留也。

【理学讲评】将是执奉。拘是羁留。承上文说:“人君待贤,食而不可不爱,爱而不可不敬矣,然所谓恭敬,岂徒币帛交错,止于备礼而已乎?盖恭敬虽因币帛而将,非因币帛而后有也。当币帛未陈之时,已先有此恭敬之念,恭敬之念存于中,而后币帛之礼将于外,是币帛者礼之文,而恭敬者,乃礼之实也。设使徒以币帛为恭敬,修饰以繁文,而阔略于诚意,恭敬而无实,是亦豕交兽畜之类耳。君子仕于人国,视礼意诚否以为去留者也。国君既无敬士之诚,则君子必当见几而作,岂能悬空名以羁留当世之贤士,设虚位以拘系天下之豪杰哉?”然则有志于留贤者,慎无使仪不及物可也。是时列国诸侯,惟知厚币以招士,而不知有待士之诚,士惟知币聘之为荣,而不知有自重之节,故孟子警之如此。

【元典】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

【译文】孟子说:“形体容貌是天生的,只有成了圣人才能无愧于(他的)形体容貌。”

【诸儒注疏】人之有形有色,无不各有自然之理,所谓天性也。“践”,如践言之践。盖众人有是形而不能尽其理,故无以践其形;惟圣人有是形,而又能尽其理,然后可以践其形而无歉也。程子曰:“此言圣人尽得人道而能充其形也。盖人得天理之正气而生,与万物不同。既为人,须尽得人理,然后称其名。众人有之而不知,贤人践之而未尽,能充其形,惟圣人也。”杨氏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物者,形色也;则者,性也。各尽其则,则可以践形矣。”

【理学讲评】形,是形体,如耳目手足之类。色是形体能运用处。如耳能听,目能视,手持足行之类。践,是跟着道理行的意思。孟子说:“人之有生,气凝聚而为形,形运用而为色,有是形,即有是色,人皆以为形色具而即可以为人矣。然日视耳听,必有聪明之彝,手持足行,必有恭重之则,推之起居言动,莫不各有自然之理存焉。是乃所以主宰乎形色,而为天精天粹之至性也。人惟不能尽其性,是以形体虽具,不过血肉之躯而已,未可谓之践形也。惟是圣人气禀极其清明,物欲不能摇夺,乃能于天之所赋于我者,全尽而无亏,我之所受于天者,允蹈而无歉,时乎视听,则聪明之理能践焉。时乎持行,则恭重之理能践焉,以至起居言动,无不各尽其理。此所以耳目手足,不为虚生,而四肢百骸,皆有着落也。自非圣人,或心为形役,或性以习迁,不亏体而忝所生者少矣,况能践形乎哉?”所以说,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欲尽人道者,不可不以圣人为法也。

【元典】

齐宣王欲短丧。公孙丑曰:“为期之丧,犹愈于已乎?”孟子曰:“是犹或纱其兄之臂,子谓之姑徐徐云尔,亦教之孝弟而已矣。”

【译文】齐宣王想缩短服丧的期限。公孙丑说:“(为父母)服丧一年,总还比不服丧好吧?”孟子说:“这就像有人在扭他哥哥的胳膊,你却对他说暂且慢慢扭罢之类的话,(能有什么用呢?)你只要用孝父母、敬兄长的道理去教育他就行了。”

【诸儒注疏】“已”,犹止也。“紾”,戾也。教之以孝弟之道,则彼当自知兄之不可戾而丧之不可短矣。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所谓教之以孝弟者如此。盖示之以至情之不能已者,非强之也。

【理学讲评】昔者齐宣王以人子为父母持丧,必满三年则太久,欲短少其年月,其废人子之情,悖先王之制甚矣。公孙丑不能力救其失,乃附会之说:“三年之丧,不行已久,今若短而为期,一年便就除服,岂不还强似止而不行者乎?”是在齐王固忍于薄亲,在公孙丑亦轻于立论矣。孟子闻而责之说:“子之事亲,犹弟之事兄,亲丧不可短,犹兄之臂不可纱也。今王欲短丧,而子乃谓为期胜于己,是无异于人有捩转其兄之臂而缚之者,其不弟甚矣。子乃从容劝解说,纱从你珍,不可太猛,姑且徐徐而纱可也。夫弟之于兄,断无可纱之理,不争疾徐之间,殄固不可,徐徐而珍,亦岂可哉?子但当教之以孝弟之道,使知天性至亲,彝伦至重,则彼敬兄之念,惕然有感,自知兄之不可纱矣。然则王欲短丧,子惟当启以三年之爱,罔极之恩,则彼孝亲之念,油然而生,自知丧之不可短矣,何可为期年之说,以蹈徐徐之弊哉。”

【元典】

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其请数月之丧。公孙丑曰:“若此者何如也?”曰:“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虽加一日愈于已,谓夫莫之禁而弗为者也。”

【译文】有个王子的生母死了,他的老师为他去请求君主,允许他服丧几个月。公孙丑问(孟子)道:“像这样的事该怎样看?”孟子说:“这是想服丧三年而无法办到的缘故。即使多服丧一天也总比不服丧好,这是针对那些没有谁禁止他,而他自己不肯服丧的人说的。”

【诸儒注疏】陈氏曰:“王子所生之母死,厌于嫡母而不敢终丧,其傅为请于王,欲使得行数月之丧也。时又适有此事,丑问如此者是非何如。”按仪礼:“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绿缘,既葬除之。”疑当时此礼已废,或既葬而未忍即除,故请之也。言王子欲终丧而不可得,其傅为请,虽止得加一日,犹胜不加。我前所讥,乃谓夫莫之禁而自不为者耳。

此章言三年通丧,天经地义,不容私意有所短长。示之至情,则不肖者有以企而及之矣。

【理学讲评】公孙丑期丧之说,孟子既斥其非矣,此时适有齐五之子,其生母死,压于嫡母,而不敢终其丧者。王子之傅,为请于王,欲使得行数月之丧。公孙丑因执此以问孟子说:“为期之丧,既曰不可,今王子乃请行数月之丧。数月之与期年,多寡则有间矣。若此者是耶?非耶?”孟子晓之说:“王子之请,与短丧之事不同。王子生母之丧,压于嫡母之尊,情固无穷,而分则有限。虽欲终三年之丧而不可得也。当此情为势屈之际,推王子报亲之心,虽加一日之丧,亦可以少尽人子一日之孝,犹胜于止而不加者,况于数月之久乎?此王子之请不容已也,乃其欲为而不能也。若我所责于齐五者,盖谓其势无所压,分无所拘,

情可自尽而不尽,事所得为而不为也,岂可与王子之事例论哉?盖王子欲伸其情于分之外,而齐王乃欲杀其情于制之中,此正无三年之爱于父母,而我所谓当教以孝弟之道者也。子又附其说以成之,非与于不仁之甚者哉?”

【元典】

孟子曰:“君子所以教者五,有如时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达财者。”

【译文】孟子说:“君子教育的方法有五种:有像及时雨滋润沾化的,有帮助养成品德的,有帮助发展才能的。”

【诸儒注疏】下文五者,盖因人品高下,或相去远近先后之不同。“时雨”,及时之雨也。草木之生,播种封殖,人力已至,而未能自化,所少者雨露之滋耳。及此时而雨之,则其化速矣。教人之妙,亦犹是也。若孔子之于颜、曾是已。‘财”,与材同。此各因其所长而教之者也。“成德”,如孔子之于冉、闵;“达财”如孔子之于由、赐。

【理学讲评】时雨,是及时之雨。财字,与材字同。孟子说:“君子教人之心,固欲人同归于善,但人品不同,时会各异,教之所被,有不能一律而齐者,其条目大约有五。有一等人,造诣既深,真积既久,所少者点化之功耳。君子迎其将得之机而启发之,由是触之即应,感之即通,怡然理顺,有不自觉其契悟之速者矣。

【元典】

“有答问者,有私波艾者。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

【译文】有解答疑问的,有(靠品德学问使人)私下受到教诲的。这五种就是君子施行教育的方法。

【诸儒注疏】就所问而答之,若孔、孟之于樊迟、万章也。“私”,窃也;“淑”,善也;“艾”,治也。人或不能及门受业,但闻君子之道于人,而窃以善治其身,是亦君子教诲之所及,若孔、孟之于陈亢、夷之是也。孟子亦曰:“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圣贤施教,各因其材,小以成小,大以成大,无弃人也。

【理学讲评】淑,是善。艾,是治。承上文说:“君子因人而施教,不但成德达材而已。又有一等人,师非专师,学非常学,偶因其一言之质正,一事之咨询,遂就其问而答之,以释其疑,以解其惑,此虽未至终日与言,而大叩则大应,小叩则小应,是亦训迪之所加矣。所以说,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盖圣贤之教人,如天地之生物,各因其材而笃焉。是以天地无弃物,圣贤无弃人,有世教之责者,所宜深念也。

【元典】

公孙丑曰:“道则高矣,美矣,宜若登天然,似不可及也,何不使彼为可几及,而日孳孳也?”孟子曰:“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

【译文】公孙丑说:“道是很高很好啊,(但要学它,)那就像登天那样,似乎不可能达到的;何不让它变得有希望达到从而使人每天不懈地追求它呢?”孟子说:“高明的木匠不会因为笨拙的徒工而改变、废弃绳墨,羿不会因为笨拙的射手而改变拉弓的标准。”

【诸儒注疏】“彀率”,弯弓之限也。言教人者皆有不可易之法,不容自贬以徇学者之不能也。

【理学讲评】公孙丑苦于入道难,因问于孟子说:“道不可以无传,教当使人易入。乃若夫子之道,峻极而不可逾,纯粹而无可议,则诚高矣,美矣。学者非不欲勉强以求之也。然仰钻徒切,从入无阶,就如登天的一般,虽欲企而及之,势不能也。夫子何不别为卑近易行之法,使道之高妙者,稍有持循之方,而学者得以孳孳焉用力以求至乎?”孟子晓之说:“道有一定之体,教有一定之法,何可贬也?不观之曲艺乎?大匠教人以制器,工有巧拙,宜不必拘于成法矣。然绳墨者,制器一定之则也。大匠亦不能因其拙而废弃绳墨,别改为简便之法也。非不欲改也,成法所在,不可得而改也。羿教人以射,射有巧拙,宜亦不拘于成法矣。然彀率者,射者一定之则也,羿不能舍此以教,弟子不能舍此以学,虽有拙射,羿亦不能因其拙而更易彀率,别变为迁就之术也。非不欲变也,成法所在,不可得而变也。夫大匠与羿,其教人尚有一定之法,况君子立教,又非曲艺所可比者,岂能废成法而别为卑近之说以循人哉?”

【元典】

“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中道而立,能者从之。”

【译文】君子(教导别人,正如教人射箭,)拉满了弓却不射出箭,只是跃跃欲试(地做示范)。君子站立在道的中间,有能力的人便会跟从他学。

【诸儒注疏】“引”,引弓也。“发”,发矢也。“跃如”,如踊跃而出也。因上文彀率,而言君子教人,但授以学之之法,而不告以得之之妙,如射者之引弓而不发矢,然其所不告者,已如踊跃而见于前矣。“中”者,无过不及之谓。“中道而立”,言其非难非易。“能者从之”, 言学者当自勉也。

此章言道有定体,教有成法,卑不可抗,高不可贬;语不能显,默不能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