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四书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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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0章 中庸至诚之道(2)

【理学讲评】时措,是随时而行无不当理。子思说:“诚固所以自成,然又不止成就自家一身而已,天下的人同有此心,同有此理,既有以自成,则自然有以化导他人,而使之皆有所成就,亦所以成物也。成己,则私意不杂,全体混然,叫做仁。成物,则因物裁处各得其当,叫做知。然是仁、知二者,非从外来,乃原于天命,是性分中固有之德也,亦不是判然为两物的,与生俱生,乃内外合一的道理。君子特患吾心有未诚耳,心既诚,则仁、智兼得,一以贯之,将见见于事者,不论处己处物,以时措之而皆得其当矣。”此可见仁智一道,得则俱得,物我一理,成不独成,岂有能成己而不能成物者乎?所以说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

右第二十五章。

【心学讲评】自明诚者,与至诚合其德,则其成德之大用亦无不合焉。所以然者,尽乎诚之体,则自极乎诚之用也。夫自明诚者,必先明乎诚之所以然,与诚之之道所当然,而因以致其择执之功,则请言君子诚之之所由,而后其大用可显矣。

诚者有是实心则有是实理,有是理则有是物。故近而吾身之形形色色,远而万物之生生化化,万事之原原本本,皆诚以成之者也。唯其诚故能成,及其成而无不成也。乃人所由以诚,则有道焉。诚有此理,则有所以入此理者,则有所以遵此理者,由是而行之则诚,不由而行之则不诚。是人之所当率由者,以践形色,以处万物,以应万事,皆在自道之而已。

诚为物之所自成,故物莫不有始,而必得是理,乃有是形;物莫不有终,而理止于此,则形器之用亦止于此。是物之固然,皆因诚而立。但人于事物之至,其知之当明,处之宜当者,一不以实心体之,则万象在而非我之可用,万变不恒而非我之能为,无物矣。乃其所以能尽其诚者,道也,道则在乎自道矣。故君子知物之因诚而立,而必由吾自道以诚之,故尽乎诚之之人道,善必择之精,执必守之固,以实体此道,而复其万物皆备之诚体焉。

夫然,则君子诚之之大用,岂有不尽者乎?夫能率由其道而尽乎诚矣,则诚具于君子之心而为诚者矣。与至诚之德合矣,盖非自成己而已也。在我者既无不诚,而形形色色之大用已践,则以应万事,以治万物,莫不以一真无妄之理与之以各得,而成物之理在是矣。夫其能成己者,乃纯全天理于一心,而私蔽不足以间之,仁也。其能成物者,乃周知天理之咸备,而变化有以宜之,知也。

夫物我交成,而仁知在己,此其为德,何德也?吾性中固有此仁知之德,而能全乎性,则全乎德也。其行焉而为道,何道也?物我无不同原之道,而能尽其道,则内外合一而交致也。夫德为性之德,则本自然之理以应事,道为合外内之道,则通万事于身心之固然以泛应而不穷。由是而措诸施行,时所当行而行,时所当止而止,时常而贞之以常,时变而尽乎其变,己之所为即协乎物之理,应之于物皆顺乎己之心,而无不宜矣。至于时措皆宜,则诚者之从容中道,亦不过如是而已矣。故曰“诚之者人之道”,而明则诚也。

右第二十五章,言人道也。

【心理穿梭】此章本文,良自清顺,而诸儒之言,故为纷纠,徒俾歧路亡羊。总以此等区处,一字不审,则入迷津。如第一句,章句下个“物”字,第二句下个“人”字,止为道理须是如此说,不容于诚则遗夫物而以道委之物。实则两“自”字,却是一般,皆指当人身上说。故或问复取程子“至诚事亲则成人子,至诚事君则成人臣”之说,以为之归。

由章句言,则该乎物而论其本然。由程子之言,则归乎当人之身而论其能。然两说岂不自相矛盾?须知章句于此下一“物”字,是尽着道体说,教圆满,而所取程子之说,则以距游、杨“无待”之言误以“自”为“自然”之自,而大谬于归其事于人之旨也。故章句又云“诚以心言”。曰“心”,则非在天之成万物者可知矣。

乃此所云心,又与或问解第二节以实理、实心分者不同。或问所云实心者,人之以实心行道者也。章句所云心者,谓天予人以诚而人得之以为心也。

此“心”字与“性”字大略相近。然不可言性,而但可言心,则以性为天所命之体,心为天所授之用。仁义礼知,性也,有成体而莫之流行者也。诚,心也,无定体而行其性者也。心统性,故诚贯四德,而四德分一,不足以尽诚。性与生俱,而心由性发。故诚必托乎仁义礼知以着其用,而仁义礼知静处以待诚而行。是以胡、史诸儒竟以诚为性者,不如章句之言心也。

乃所谓心,则亦自人固有之心备万物于我者而言之。其与或问所云“实心”,固大别也。知此,则程子之以能然言者,一章句之说为本然者也。

抑所谓以心言、以理言者,为“诚者”“而道”四字释耳,非以释夫“自成”“自道”也。若本文之旨,则“诚”与“道”皆以其固然之体言之,又皆兼人物而言之。“自成”“自道”,则皆当然而务致其功之词,而略物以归之当人之身。若曰:天所命物以诚而我得之以为心者,乃我之所以成其德也;天所命我以性而人率之为道者,乃我之所必自行焉而后得为道也。以诚自成,而后天道之诚不虚;自道夫道,而后率性之道不离。诚丽乎物以见功,物得夫诚以为干。万物皆备之诚心,乃万物大成之终始。诚不至而物不备于我,物不备则无物矣。

故君子知人心固有其诚,而非自成之,则于物无以为之终始而无物;则吾诚之之功,所以凝其诚而行乎道,其所为“自成”“自道”者,一皆天道之诚、率性之道之所见功。是其以体天而复性者,诚可贵也。而又非恃天之畀我以诚,显我以道,遂可因任而自得之为贵。则所贵者,必在己之“自成”而“自道”也,惟君子之能诚之也。诚之,则有其诚矣。有其诚,则非但“成己”,而亦以成物矣。从此以下,理事双显。

以此,诚也者,原足以成己,而无不足于成物,则诚之而底于成,其必成物审矣。成己者,仁之体也。成物者,知之用也。天命之性,固有之德也;而能成己焉,则是仁之体立也;能成物焉,则是知之用行也。仁、知咸得,则是复其性之德也。统乎一成,而己、物胥成焉,则同此一道,而外内固合焉,道本无不宜也。性乎诚而仁、知尽焉,准诸道而合外内焉,斯以时措之而宜也。君子诚之之功,其能有诚也如此。

是其自成者即诚也,人而天者也;自道者即道也,身而性焉。惟天道不息之妙,必因人道而成能,故人事自尽之极,合诸天道而不贰。此由教人道者所以明则诚焉,而成功一也。此章大旨,不过如此。以是考诸儒之失得,庶不差矣。

此章之大迷,在数字互混上。朱子为分析之以启其迷,乃后来诸儒又执所析以成迷,此训诂之学所以愈繁而愈离也。

“自成”“自”字,与“己”字不同。己,对物之词,专乎吾身之事而言也。自,则摄物归己之谓也。朱子恐人以“自成”为专成夫己,将有如双峰之误者,故于章句兼物为言。乃迷者执此,而以为物之成也,固有天成之,而不因乎人者矣,遂举“自成”而一属之天理之自然,则又暗中游、杨“无待”之妄而不觉。

乃本文之旨,则谓天道之诚,此无待。我可以自成其心而始可有夫物也。此有待。故“诚”之为言,兼乎物之理,而“自成”则专乎己之功。诚者,己之所成,物之所成;而成之者,己固自我成之,物亦自我成之也。

又言“诚”而更言“道”,前云“诚者天之道”,此双峰之所由迷也。不知道者率乎性,诚者成乎心,心性固非有二,而性为体,心为用,心涵性,性丽心,故朱子以心言诚,以理言道,《章句》已云“性即理也”。则道为性所赅存之体,诚为心所流行之用。赅用存故可云费,流行故可云无息。诸儒不察,乃以性言诚,则双峰既不知朱子异中之异,而诸儒抑不知朱子同中之异也。

又章中四“物”字,前二“物”字兼己与物而言,兼物与事而言,则或下逮于草木禽兽者有之。然君子之诚之也,自以处人接事为本务。如小注所云“视不明、听不聪,则不闻是物、不见是物,而同于无物”,不闻不见者,同于己之无耳无目也;不闻是物、不见是物者,同于己之未视是物、未听是物也。然要必为己所当有事者,而其终始之条理,乃不可略。若飞鸟之啼我侧,流萤之过我前,即不明不聪,而亦何有于大害哉?“诚者物之终始”,不择于我之能有是物与否而皆固然,则可下洎于鸟兽草木而为言;若夫“不诚无物”,固已舍草木鸟兽而专言人事矣。

顾此“无物”字,则犹兼己而言,而不如下“成物”“物”字之与“己”为对设之词。盖“无物”之物,大要作“事”字解,或问言之极详;特不可以“事”字易之,则如杨氏无君之非不忠,墨氏无父之非不孝也。言筌之易堕,有倚则偏,故北溪引季氏跛倚以祭,虽为切当,而末云“与不祭何异”,语终有疵,不如云“与无鬼神何异”或云“与无祭主何异”之为当也。

又“物之终始”一“终”字,与下“无物”一“无”字,相去天渊。无者无始也,并无终也。始者固有始也,而终者亦有终也。程子以彻头彻尾言终始,则如有头有尾,共成一鱼,有始有终,共成一物。其可以头为有,尾为无乎?

小注中“向于有”、“向于无”之云,乃偏自天之所以赋物者而言,而不该乎人之所受于天之诚。须知“诚者天之道”,大段以在人之天为言,而在天之天,则人所无事,而特不可谓其非以诚为道耳。

乃“向于无”一“无”字,止当“死”字看,与本文“无”字不同。即在天而言,如生一赵姓者为始,赵姓者之死为终,其生之也向于有,其死之也向于无。若夫诚所不至而无此物,则如天下原无此赵姓之人,既已不生,何得有死?况于在人之天而兼乎理与事矣,则始者事之初也,终者事之成也,尤非始有而终无也。若以生死而言,则必全而生之,全而归之,而后为诚之终。若泛然之人,气尽神离而死也,则其不诚固已久矣,而又何得谓之终哉?故曰:“君子曰终,小人曰死。”是知终者成之词,与《大学》“事有终始”之终相近,而不可以澌灭殆尽为言。且死者亦既有死矣,异于无之谓矣。无者非所得有也,非其终之谓也。杨氏无君而可谓君之终,墨氏无父而可谓父之死乎?

以此知程子彻首彻尾之义为不可易。朱子推广之曰“自始至终,皆实理之所为”,言尤明切。乃又曰“至焉之终始,即其物之终始”,则又以间断处为终,则亦《或问》之疵,不可不拣其毫厘之谬者也。

又章句释“性之德也”,云“是昏吾性之固有”,以理言而不以功效言。乃上云“仁者体之存”,则必有存其体者矣;“知者用之发”,则必有发其用者矣。则小注所云“尽己而无一毫之私伪”,“因物成就,各得其当”,“克己复礼”,“知周万物”,而或问抑云“子思之言主于行”,固皆就君子之功效而立说。“性之德也”二句,顺顶上文,更无转折,不得以仁知非成己成物者已成之德,则亦不得以“性之德”“合外内之道”为自然之理矣。

故愚于此,以理事双说,该尽此七句之义,而“性”字之释,则既可号|生道之性一例,亦可以“尧、舜性之也”之性为拟。犹夫“唯天下至诚为能化”,即为“不思不勉”之至诚,亦即“致曲有诚”之至诚也。

《中庸》每恁浑沦说,极令学者误堕一边。唯朱子为能双取之,方足显君子合圣,圣合天,事必称理,道凝于德之妙。下此如谭、顾诸儒,则株守破裂,文且不达,而于理何当哉?至于史伯璇、许东阳之以自成为自然而成,饶双峰之以合外内而仁知者为诚,云峰之以性之德为未发之中,则如卜人之射覆,恍惚亿测,归于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