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关键因素
从战略层面来看,影响、约束中国—东盟博览会战略发展的关键因素有5项:
创新博览会的政府行为;
构建博览会的市场运作机制;
创建知识型会展企业;
培育品牌展会核心竞争力;
推进博览会与当地经济社会的和谐互动可持续发展。
一、创新博览会的政府行为
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发展过程中,政府充当重要角色,起到重要作用。与时俱进,推进政府行为创新,是博览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创新政府行为是博览会的企业行为主体尚未形成的客观要求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政府主办的,其运营主体是政府,尚未形成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环境条件。博览会采取政府经营的模式,存在体制性缺陷,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存在差距。政府直接经营博览会,会致使市场竞争不公平、不公正。与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展会相比,政府在经营博览会中,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决员”,角色“错位”,容易导致执法不公,使会展市场中的企业处于弱势和不利地位,不利于作为会展经济主体的会展企业的培育与发展。
但是,中国—东盟博览会刚刚起步,企业行为主体尚未确立,仍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在博览会起步发展阶段,各级政府应当履行起“铺路搭桥”职能、公共物品供给职能、市场失效弥补职能和政策引导职能等。博览会由中国、东盟十国政府共同主办,11国政府应共同担当起发动商家参展参会的责任,为东盟商品进入中国和中国企业走进东盟“铺路搭桥”。博览会目前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备,有的相关配套项目尚未动工建设,需要巨大的财力物力投入,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公共物品供给力度,为博览会创造“五个一流”(一流的投资贸易场所、一流的会展场馆设施、一流的安全保障措施、一流的高效优质服务、一流的城市人居环境)提供公共保障。博览会还由于尚未形成有效市场,无论是需求,还是供给,都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场机制,因而为博览会创造一种有效需求/供给的市场环境是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责任,目的是弥补市场失效,促进博览会的发展壮大。
(二)创新政府行为是会展市场化运作的客观必然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起博览会的市场化运作主体——中国—东盟博览会股份有限公司,是博览会的重要发展方向。与博览会市场化运作相适应,客观上需要推进政府行为创新。主要方式是:
1.委托经营
委托经营,也就是将政府经营博览会的职能委托给非政府机构,例如中国—东盟博览会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承担博览会的经营业务,实现政府的博览会经营职能的市场化。
这种政府职能市场化改革,在西方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便已掀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浪潮。其主要运作方式是政府部门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将某些职能专门交给某个企业全权承担,双方互惠互利,相互合作。固定且正式的伙伴如美国的通讯卫星公司,联邦房地产协会等。这些公司履行政府所要求的特定的管理职能,政府合作部门则在土地征用等方面给其“伙伴”以某种形式的优惠。非固定的伙伴关系与合作则采取核发许可证时提出一些附加条件等形式,要求私营公司提供特定的社会服务。
在会展行业,德国的国有展馆就采取这种市场运作方式。德国政府投资建设展览场馆后便委托会展公司经营,政府只作为展馆所有者存在。德国会展公司在受让国有展馆后,既从事展馆经营又组织会展项目,以展馆经营管理者和会展项目组织者的双重身份存在。如汉诺威国际展览公司通过政府授权管理的展馆就达100万平方米,它每年还在全世界主办50多个国际展览会,年营业额达5亿马克。场馆经营与项目经营相结合的方式构成了德国展览公司特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共同构筑成集团经营的核心内容。
香港会展中心在建设和扩建过程中始终采取政府出地,贸发局招商,专门管理公司经营的模式。1984年,贸发局与新世界有限公司合作兴建会议展览中心,1997年会展中心落成,会展场地总面积6.4万平方米。会议展览中心建好后,贸发局把工作的重点转向招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重视提高服务质量,创立名牌展会。在1999年亚洲经济低迷情况下,贸发局举办的贸易展览,买家入场人数增长11.5%,其中国外买家增长16%,参展商增长16.5%。2000年贸发局举办的19个展览中,玩具展、时装展、电子产品展、礼品展、钟表展和眼镜展是亚洲规模最大的。
2.减少干预
我国当前的经济仍是政府主导型,政府对经济干预的力度较大,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理顺。一些不应当进入的领域、不应当从事的活动,政府部门大量介入。有些应由市场调节或企业管理的微观层次的事情,政府仍然没有放弃。而一些市场失灵,应该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领域,政府却没有去做,或者没有做好。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扭曲,放大了市场缺陷,加重了市场混乱,资源配置的优化难以实现。
在会展行业,政府干预明显的是审批制。198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研究制定了《举办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等审批管理法》,明确对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实行审批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以及会展市场的发展,境内举办的涉外展览会越来越多,各种市场主体争相举办涉外展览,对同类展会也有多个部门审批,市场秩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2002年11月,国务院取消了关于“全国性非涉外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
目前,国内展审批制虽然被取消,但在国内举办国际展依然要得到多家审批。另外,出国展虽然统一由贸促会负责,但依然是审批制。审批制这种行业管理体制在我国具有存在的基础,但审批制却给我国会展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障碍。它不利于会展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不利于会展行业协会的发展,还容易滋生企业寻租和政府腐败行为,从而阻碍我国会展业的对外开放以及整个会展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此,我国应加快会展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审批制向登记制或备案制度过渡。广西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也要转变职能,减少政府干预,完善市场机制,制定地方性会展服务标准体系和资质评估体系,理顺政府、协会、企业三者的关系。从而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其他会展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3.合理定位
会展行业取消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或备案制后,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功能和法制建设,尽快建设统一的会展业管理办法,出台会展产业政策,规范会展市场,逐步建立起政府、协会、企业各司其职,公平、公开、公正的会展市场秩序。
(三)创新政府行为是构建会展产业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
广西会展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增强会展业创新能力是会展业持续、快速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政府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三大主体(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大学和科研机构是知识创新的主体,政府是制度创新的主体)之一,有责任有义务推动会展产业区域创新网络的建立与完善。地方政府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发展中,应强化政府的创新职能,推进会展产业创新制度建设,提高政府对博览会科技资源配置的引导与供给能力,促进博览会的科技实力不断增强。
二、构建博览会的市场运作机制
会展市场化,是现代会展业发展的根本出路。百年奥运正是始于1984年将市场机制引入其中,而使“这只失去了燃料的巨大而精巧的、完善的发动机”充满了活力,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中国—东盟博览会引入市场机制,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会展业发展的必然需求,又是其年复一年持续发展壮大的根本出路。
(一)市场化运作是扩大经费来源,逐步实现“以会养会”的根本出路
一年一度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需要巨大的经费投入。每年筹集足够的经费保障博览会的支出,是成功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
作为国家级政府主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政府投入是必要的。但是,政府投入又是有限的,因为政府总不可能年复一年地只做“赔钱赚吆喝”的买卖。
在奥运会的发展史上,对于承办奥运会的城市来说,除了一种荣誉和“形象工程”之外,更多的是一项沉重的负担。举办奥运会的开支一直是连年增长。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花了10亿美元,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花了20多亿美元,而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竟花了90多亿美元。奥运会变成了侵吞巨额金钱的无底洞,以至于蒙特利尔为了奥运15天,负债20年。
面对奥运会“非商业化”的失败,西班牙人萨马兰奇1980年当选国际奥委会主席之后明确指出:“奥运会的财政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国际奥委会的支持下,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突破了传统的“非商业化”运作模式,创造了“以奥运养奥运”的新路子。他们在政府不给补贴,不准发行彩票的情况下,以完全商业化的方式筹集资金,开创了民间承办奥运会的先河,取得了巨大成功。使这届奥运会不但不亏损,还净赚2.5亿美元,举世为之轰动。
从此,奥运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社会对奥运会经济投入的模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由过去以政府投入为主,转变为主要以商业经营的方式为主,辅之以政府拨款和社会收益为目标的经济行为,而不再仅仅是一种社会福利行为。这种方式使奥林匹克运动从奥运会的经营销售中获得了大量而稳定的经济收入,经济的独立性大大提高。目前,市场开发与营销的收益已成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最近几届奥运会盈利情况。
国内外其他重要展会发展的经验也表明,市场化运作是大型国际性博览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适应会展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东盟博览会战略发展应当向市场化方向转轨,以筹集更多资金,奠定物质条件。
(二)市场化运作是提高博览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影响博览会竞争力的因素很多,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博览会本身的市场化程度。据对2003年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所做的一项调查,展览会最吸引参展商的三种因素是品牌知名度、观众促进方案和展会主题,排在其后的便是市场化程度。
可以看出,市场化程度对展览会吸引力的影响指数达到了87.5%。从理论上讲,无论是主办者还是参展商或专业观众,都希望展览会完全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因为市场化程度越高,展览会中的信息交流就越畅通,各利益主体对每项事宜就能心中有数。换句话说,展览会的高度市场化能带来规范、畅通的运作,透明、合理的价格和完善、连续的服务,譬如清晰的参展说明,明确的展位或展览器材租赁价格,以及配套服务的提供等。
(三)市场化运作可以防范政府失灵之风险
政府直接主办会展,往往首先把其视为“政治任务”而非经济活动,从而对办展成本与效率考虑的不多,缺乏严格的投入产出分析。因而会直接影响会展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利于会展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也不利于会展产业的健康成长。
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制度条件下,会展业作为第三产业的一种经济形态,应采取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场运作模式。这是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发展会展业所面对的一种制度约束和前提条件。会展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必须讲效益、讲卖点、讲投入产出,政府可以进行政策引导和其他方面的扶持,但应不包办,把承办权和经营权交给企业和市场。走向市场是会展和会展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
三、创建知识型会展企业
博览会创建知识型会展企业具有时代性要求。
(一)企业化运作是博览会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
中国—东盟博览会目前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际博览事务局经营。从政府中分离出来,企业化运作是博览会发展的方向。今后几年,政府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博览会可成立国有独资会展企业。随着博览会规模扩大、业务扩张,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以资本为纽带,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品牌优势,组建会展集团公司,走集团化发展之路,实现快速扩张,提高市场占有率。博览会可通过上市经营、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推进企业组织创新与变革,发展成为大型会展企业集团,从而更好地参与国际会展市场的竞争。
(二)创建知识型会展企业是博览会战略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当今社会化大生产日益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的基础之上的知识经济时代,会展企业开始由传统企业向知识型企业转型。它与传统企业相比,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企业知识化。《第五代管理》作者查尔斯·萨维奇认为,知识型企业是一种知识联网的组织,是智能化的企业。并且认为,知识型企业除知识的对等联网外,还包括集成的进程,对话式的工作,组织虚拟化,动态协作等。知识型企业具有下列基本内涵:
(1)知识是企业创造财富的最主要要素;
(2)重视知识在社会经济中、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获取和创新知识及运用知识产生效益这两组能力构成了企业的核心能力;
(4)强调知识的编码化、流动性、共享性、创新性,以适应知识流动为目的;
(5)将知识型人才看作是企业生命力的源泉;
(6)组织企业的管理模式,创造学习型企业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