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同时,我们党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新时期的总任务,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之后,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987年党的十三大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制定并科学地阐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基本路线简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
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基本的国情是制定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现实依据。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而得出的基本结论。要实现这个结合,一是要科学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实际即国情。当代中国最大的实际和最基本的国情就是:中国不仅现在而且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都将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是我们党经过艰难曲折的探索才得出的基本历史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一系列失误的根本原因,就是对国情认识不足,制定和执行了一些超越初级阶段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比如,在发展生产力方面,违背经济规律,提出高指标,急于求成;在生产关系方面,追求“一大二公”,盲目求纯;在社会发展阶段方面,则急于过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过程中,逐渐认清了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而为制定党的基本路线提供了理论认识依据。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制定基本路线的基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内在地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不是主观设定的,而是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矛盾运动规律的反映。只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没有解决,初级阶段就不会结束,党的基本路线就不能动摇。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第一,明确规定了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切工作的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进行,为经济建设服务。第二,明确规定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政治保证。第三,明确规定了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通过改革开放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改革开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动力源泉。第四,明确规定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发扬光荣传统,贯彻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方针。第五,明确规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即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六,明确规定了实现这一目标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靠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六个方面的内容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但就其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来说,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其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主体,它统领制约着其他两个基本点。改革开放是经济建设的动力,四项基本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政治保证,改革开放又赋予四项基本原则以新的时代内容。总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相辅相成,相互贯通,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全过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具有丰富的现实内容,并随着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不断赋予它新的内容。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近二十年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我国的改革开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上了几个台阶,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已进入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转变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成就巨大,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588亿元上升到1997年的74772亿元,全年粮食产量由1979年的33212万吨上升到1997年的49250万吨,1997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3251亿美元、外汇储备达到1399亿美元,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城乡人均年消费水平分别由1978年的383元和132元,上升到1997年的5160元和2090元,顺利实现着小康目标。二十年来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国防现代化建设都取得重大进展,各民族的大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为迈向21世纪提供了重要保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表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正确的,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规律,指明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线。基本路线来之不易,它凝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鲜经验,我们要坚持这条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经受住了来自“左”和右的各种冲击,紧紧抓住“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放,使我们在变化莫测的国际风云中站稳脚跟、顶住压力、克服困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使社会主义的中国坚如磐石地屹立于世界的东方。邓小平多次强调要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1992年春,他在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更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这是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得出的深刻的结论,也充分表达了我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性。
怎样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呢?
首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经济建设是基本路线的核心和主体;改革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对外开放是为了吸收人类社会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指明方向和保驾护航。两个基本点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党和国家一切中心工作都必须以经济建设为轴心,动摇或丢掉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基本路线就会从根本上动摇,就会重演背离正确路线的历史悲剧。邓小平说:“现在要横下心来,除了爆发大规模战争外,就要始终如一地、贯彻始终地搞这件事,一切围绕着这件事,不受任何干扰。就是爆发大规模战争,打仗以后也要继续干,或者重新干。我们全党全民要把这个雄心壮志牢固地树立起来。扭住不放,‘顽固’一点,毫不动摇。”
其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