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极具创新意义的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长期以来,传统的观念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形式,强调市场经济只能与私有财产制度相联系,认为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相对立的,从而从根本上否定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存在的可能性。邓小平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出发,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提出了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着名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在“南方谈话”的直接催生下,江泽民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概念,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郑重地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从而使党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认识在邓小平有关思想的基础上又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党的十六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进一步明确了到2020年要“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坚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思路的基础上,进一步做了深化和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枟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枠这个纲领性文件,对新世纪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新目标的实现做出了全面部署。
(第一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选择
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艰苦奋斗,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取得了旧中国根本不可能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在当时的条件下,实行计划经济是一种合乎逻辑的选择:一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国民经济实力十分薄弱,现代化工业很少,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有利于为大规模经济建设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二是从主观上看,当时在理论上很能够普遍把计划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20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所取得的重要成就与这一体制所发挥的作用是分不开的。
但是,在一段时期内,不可回避的是,社会主义快速发展生产力的这种优越性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除了历史的、政治的、思想的原因之外,基于经济方面来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在一些方面照搬苏联模式,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等同起来,明确认为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实行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自社会主义诞生以来各社会主义国家长期坚持并指导实践的主流观点,直到改革开放之前,这种认识在我国一直都是不容置疑的。随着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深入,计划经济体制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吃“大锅饭”的局面严重抑制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得社会主义丧失了它理论上应有的活力和生机,计划经济实际上变成了一种同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模式。
为了解决好经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从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挣脱出来,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探索新的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道路成为中国必然的选择。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但是计划和市场的争论由来已久,要在理论和实践双层面实现完整的突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解除了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对推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重大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理论的大胆创新,使得市场经济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是一次历史的重大选择,证明了社会主义是可以和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逐渐成为我国在经济体制发展和变革中明确选择的目标,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如果没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懈努力,就不可能有今天经济发展的成就,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也就不会有今天蓬勃发展的局面。实践证明,我国通过改革发展市场经济,既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有效地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创造。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在一起,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的结果。
1979年,“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调节为主”方针的提出,第一次使市场调节在经济运行体制中取得了一席之地。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枟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枠提出: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这个提法在党的十二大上得到了明确肯定。虽然当时这些提法还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应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仍然坚持计划经济的总体框架,但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应完全排斥市场调节作用的观念,肯定了市场调节作为计划调节的补充是必需的和有益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枟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枠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断,指出改革是为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改革现行的计划体制,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社会主义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决议受到了邓小平的高度评价,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1987年,邓小平强调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同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在总结改革开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指出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直接管理方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应逐步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体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后来,又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从这些提法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经历了一个不断突破和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概念也即将诞生。
随着我们党对计划和市场关系的认识进一步成熟和深化,看到了社会主义条件下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的重要性。邓小平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最终使全党统一了认识。1992年6月,江泽民在中共中央党校发表讲话时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概念,党的十四大明确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也初步形成,这一阶段也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十四大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20世纪末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3年12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枟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枠,全面系统地阐明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和战略部署,中国的经济改革进入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新的历史阶段。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枟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枠,根据实践发展的要求,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还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等作出了更完善、更科学的界定。2007年,党的十七大根据新时期经济发展的目标,提出了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要取得重大进展的要求,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这些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不断成熟、发展和完善。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框架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体制,它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性,更有自己的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以计划为指导,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政治保证的市场经济。经济制度决定经济体制,一定的经济制度决定着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质、主要特点和发展方向。经济体制体现和反映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江泽民明确指出:“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作为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主要体现在: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公有制居主体地位,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但是,公有制经济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贸经济等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共同发展,不同的经济形式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第二,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既鼓励先进,坚持效率,又注重社会公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收入分配制度可以而且必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经济的存在从客观上要求多种分配方式的产生。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因此要运用各种手段鼓励先进,提高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同时,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要防止两极分化,要兼顾社会公平。第三,在宏观调控上,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使社会主义的优势和市场经济的优势能够结合在一起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经济利益。
为了更完整、更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必须要认识到市场经济作为和计划经济相对称的范畴,它所反映的是一种经济运行的形式,而不是反映社会制度的属性。市场经济是在市场机制调节下运行的市场导向型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着相同特征:第一,从市场主体来说,都是企业作为经济实体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最大发展动力。第二,从经济活动看,市场作为资源的基础性配置手段,都是市场经济规律起着支配性作用,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和保证。第三,从政府角度看,市场经济作为竞争性经济,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来保持经济的平衡,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失业、破产等不利现象,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运转。以上也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和基本特征,正因为市场经济具有共性,因此我们要积极吸收国外经济发展的有益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最重要的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是属于中国自己的创造。世界上成功的市场经济模式都有各自鲜明的个性特征,都遵循着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规则,发挥着优化资源配置、调节供求关系、利益激励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等方面的功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从根本上说,虽然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着共性,但它们最终体现的是不同社会制度的特征。正如邓小平指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体现制度优越性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应当也完全可能比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运转得更好。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按照什么样的框架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基础问题,更是关系实践全局的重大课题。根据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枟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枠勾画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此后,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和文献中都从不同角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框架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强调,使其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