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初期,文帝对中央职官和人事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颇见成效,然而,对于豪强势力盘根错节的地方人事,由于它并不立即影响到新政权的生死存亡,所以只能先继承现状,再逐步加以变革。在这种情况下,隋初地方人事和北周时代并没有太大区别。仍处于“刺史多任武将,类不称职”的状态。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首先当然是由于对历史现状的直接继承;其次是因为政权甫立,人心未稳,需要加强控制;第三则是由于隋初四面受敌,战争频仍的原因。
地方官员多由武将,勋功、势家之类实力人物担任,这些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对地方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往往把官职视为自己挣来的酬报,属于私有地盘,因此,不称职的情况自然普遍存在,飞扬跋扈违法乱纪者,也不乏其人。燕荣出自弘农,以军功入仕,历任青,扬、幽州总管,所在任上,选孔武有力者为爪牙,横行州境,如狼似虎。他动辄鞭管部下,凌辱世族,“每巡省管内,闻官人及百姓妻女有美色,辄舍其室而淫之。贪暴放纵日甚”。至于利用职权地位牟取私利的现象就更多了。卢贲担任齐州刺史时,当地发生饥荒,他便利用职权,不许商家卖米,而自己大卖特卖,牟取暴利。韦艺任营州总管,“大治产业,与北夷贸易,家资钜万”。韦伯仁随其叔南宁州(今云南省曲靖市)总管韦冲在府,“掠人之妻,士卒纵暴,边人失望”。张威任青州总管,“颇治产业,遣家奴于民间鬻芦菔根,其奴缘此侵扰百姓”。
开皇初年,文帝按照军功授职的惯例,任命上柱国和干子为杞州刺史。这时,治书侍御史柳彧给文帝上表奏道:“方今天下太平,四海清谧,共治百姓,须任其才。昔汉光武一代明哲,起自布衣,备知情伪,与二十八将披荆棘,定天下,及功成之后,无所职任。伏见诏书,以上柱国和干子为杞州刺史,其人年垂八十,钟鸣漏尽。前任赵州,暗于职务,政由群小,贿赂公行,百姓吁嗟,歌谣满道。乃云:‘老禾不早杀,馀种秽良田。’古人有云:‘耕当问奴,织当问婢。’此言各有所能也。干子弓马武用,是其所长,治民莅职,非其所解。至尊思治,无忘寝兴,如谓优老尚年,自可厚赐金帛,若令刺举,所损殊大。臣死而后已,敢不竭诚。”
在这道表文中,柳彧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不能将政府官职用来酬勋,打天下用武将,但治理天下却必须起用有专长的文官,各尽所能。文帝阅后,十分赞同,当即下令撤销对和干子的任用。其典,文帝对此问题有着自己的看法。平陈之后,贺若弼居功求任宰相时,文帝就明白对高颎说道:“功臣正宜授勋官,不可预朝政”。这应该是其内心思想的表露,只是要改变任用地方官员的惯例,势必触犯众多勋功武将的利益,必须慎重进行。
开皇三年(583年)十一月,文帝在准备对地方行政制度进行重大改革的同时,诏令各地举荐贤才,说道:朕君临区宇,深思治术,欲使生人从化,以德代刑,求草莱之善,旌间里之行。民间情伪,咸欲备闻。……如有文武才用,未为时知,宜以礼发遣,朕将铨擢。其有志节高妙,越等超伦,亦仰使人就加旌异,争一行一善奖劝于人。远近官司,退迩风俗,巨细必纪,还日奏闻。
诏书虽未完全道出文帝的用人思想,但已相当明确地点明以文兴邦的基本原则。在敏感的人事问题上,他实际上是采取少说多做的办法,不但派遣使者到各地明察暗访,自己也借巡察之机亲自发现并提拔大批政绩斐然的地方行政官员,改变官吏队伍的成分结构,大力整顿吏治。各级地方官员是中央政令的具体执行者,在由乱而治的时代,还起到消除地方分裂因素,促进国家深层统一的作用,故其选任是否得当至关重要。对此,文帝“初有天下,励精思政,妙简良能,出为牧宰”,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文帝有鉴于北周宗室微弱以致灭亡的教训,分别于并州、洛州和益州设置行台尚书省,由晋王广、秦王俊和蜀王秀出掌,监临地方。三位皇子俱年少,文帝为之“盛选贞良有重望者为之僚佐。于时(元)岩与王韶俱以骨鲠知名,物议称二人才具侔于高颎,由是拜岩为益州总管长史。韶为河北遭行台右仆射”,同时任命的还有河北行台兵部尚书李雄,亦是一时之选。上任时,文帝还亲自召见慰勉,他对元岩说:“公宰相大器,今屈辅我儿,如曹参相齐之意也”。对李雄交代道:“吾儿既少,更事未多,”卿兼文武才,今推诚相委,吾无北顾之忧矣“我们知道,在中央集权体制下,任职朝廷者因为接近权力中心而易于升迁,故百官趋之若鹜。现在文帝将朝中”宰相大器的高官派往地方任职,给全国树立一个榜样。考察文帝时代中央高级官员的经历,一般都曾在地方任过职,朝官与外官的双向交流比较频繁,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
如果说行台尚书省为中央派出机构,仅具象征意义,那么,对于真正地方官员的考察选拔,文帝更是不惜余力。开皇元年(581年)十月,文帝巡视岐州,沿途考察吏治。岐州刺史梁彦光有惠政,文帝专门下诏,大加褒奖:赏以劝善,义兼训物。彦光操履平直,识用凝远,布政岐下,威惠在人,廉慎之誉,闻于天下。三载之后,自当迁陟,恐其匮乏,且宜旌善。可赐粟五百斛,物三百段,御伞一枚,庶使有感朕心,日增其美。四海之内,凡曰官人,慕高山而仰止,闻清风而自励。未几,又赐钱五万。
房懿恭原为北齐官员,苏威推荐他担任新丰令(今陕西省临潼县新丰镇),政绩为三辅之最,文帝赐之绢帛,他转分给穷困百姓,文帝再赐之粟米,他又拿去赈济贫民,让文帝赞叹不已,在召见雍州诸县令时,特地把房懿恭唤至座前,访以治术,超授泽州(今山西省晋城市)司马。不久,转德州(今山东省陵县)司马,政绩又再考为全国第一。文帝十分惊异,对诸州进京考核的朝集使说道:“如房懿恭志存体国,爱养我百姓,此乃上天宗庙之所佑助,岂朕寡薄能致之乎?朕即拜为刺史。岂止为一州而已,当夸天下模范之,卿等宜师教也”。号召百官向他学习,同时将他提拔为使持节、海州(今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镇)诸军事、海州刺史。
对于北齐旧属,文帝也能加以甄别,量才叙用。高劢为北齐太尉清河王岳之子,文帝当政后曾对他说:“齐所以亡者,由任邪佞。公父于忠良闻于邻境,宜善自爱”。并因其刚正而任命他为楚州(今江苏省淮安)刺史。以后,陇右遭羌人寇掠,又调他担任洮州刺史,颇能绥抚各族,前后数任,皆称治理。
文帝还留意了解官员的能力特长,默记于胸。贺娄子干长期镇守西部边疆,威名远扬。死后找不到合适的人继任,文帝焦虑道:“榆林国之重镇,安得子干之辈乎?”才过几天,他就亲自物色到新的人选,说道:“吾思可以镇榆林者,莫过杜彦。”杜彦果然不负重托,守边安民,令“北夷畏惮,胡马不敢至塞”。再如,开皇三年(583年)七月,幽州总管李崇出兵抗击突厥,兵败身亡,东北形势顿时吃紧,消息传来,文帝马上想到能继此重任的“无以加周摇者”,立即令他赶赴前线,化解危机。从这些事例都可看出,文帝平索是何等重视吏治,努力做到知人善任。
不仅如此,隋文帝还以严考政绩为纲来黜陟幽明,努力做到“黜陟合理,褒贬无亏。便是进必得贤,退皆不肖”。在这方面,国家的首要任务是确立公平合理的赏罚标准,井尽量确保其不受亲疏爱憎等帮派人为田索的干扰,做不到这一点,则赏罚不公便会使得澄清吏治的所有努力付诸东流,法同虚设。在这方面,文帝确实作出不懈的努力,颇有建树。
开皇六年(586年)二月五日,文帝制刺史上佐每岁暮更入朝,开始实行按政绩黜陟地方官吏的制度。黜幽陟明并非隋朝首创,但是,隋朝确实施行得比较严格,不仅岁末考课的记载频频出现,而且,许多官员的履历可以看到他们确实是通过考绩而得到提拔的。例如,开皇十一年(591年)二月,“以临颍令刘旷治术尤异,擢为莒州刺史”。“仁寿中,上令持节使者巡行州县,察长吏能不,以彦谦为天下第一,超授都州司马”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