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的工作是什么呢?是最底层的低薪工作。从1981年到2003年,沃尔玛的雇员从2.7万人膨胀到130万人。麦当劳则新创造29.6万个工作岗位。但这些雇员几乎都是售货员的工作,许多还是临时性的,拿最低小时工资。即使是全职,这样的工作报酬也只能相当于前述大企业工作薪水的1/3。那么,钱到哪里去了呢?当然是流入富人的腰包。1980年,5%最富的美国家庭的收入,相当于国民收入的14.6%;到了2001年,这个阶层的收入则占国民收入的21%。同时,最底层的20%的家庭收入则下降了20.8%。
也有的学者分析,美国之所以有那么多穷人,除了上述社会原因外,在持家过日子上也有些直接原因,致使一些人越来越穷。谁是穷人?一般人认为穷人都为少数民族,事实上贫穷人口中60%是白人。不过在各种族总人口比例上,少数民族很高。比如黑人占全国人口12%,但在全国穷人中,他们占了25%,在3个黑人中就有1个是穷人。而在白人中10个才有1个穷人。而华人比例不高。因为一般华人克勤克俭。如果一个人工资低,他不怕苦,不怕累,可以兼职,另外再苦一份。太太也可以出去赚钱,脏、笨、重、烦的活都可以干,超过16岁的子女也在课余去打工。如果一家五口同桌吃饭,每月便有5张支票拿回家,“瘪芝麻凑斗”,慢慢也就满了。而且子女赚回的钱都交给父母补贴家用。华人在用钱上十分节俭,总想存点钱买房置产,平时一点不会浪费,生活上只求过得去,不追求过分享受,直至有足够的钱买车、买房,一家人才松一口气,也觉得混出个人样了,心里才踏实些。尤其是新移民,大多来自国内的高等学府,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来到美国,就想事业上成功,生活上富裕。他们来了,很快买了汽车,三两年就可买套洋房,这种艰苦创业、勤俭持家的精神是十分感人的,对比很多白人成家立业八年、十年还没有能力置产业,对华人新移民很快买了房子,感到很奇怪。至于黑人自己有房子的就少了,有的人一辈子都住在租的房子里。
富与穷在美国还是个挺主观的问题,感觉上的事情就更加没准了。家庭规模不一,家境还是有很大差异。比如美国现在平均每户是2.6个人,有的家庭每年得花上万美元供孩子上大学,有些则没有这个负担,感觉就大不一样了。现在美国人颇有国家越富,自己手头越紧的感觉。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民主党的副总统候选人爱德华兹就痛斥布什创造了“两个美国”,有一个美国,人人富得流油;但另一个美国,大家却朝不保夕。一些评论家称这是民主党最有号召力的口号。由此可见,GDP再增长,多数人不得益,贫富分化必然加剧,日久必然引起政治危机。
美国的家庭财富超过44万亿美元,是历史的最高纪录,一般美国人的收入在上涨,日子不能说过得太差。可是,比飞速上涨的房价,医疗保险和教育费用,不少人家已有捉襟见肘、入不敷出的强烈感觉。5万元不到的家庭收入,在买下住房后越来越难支持孩子上大学。但是,教育的重要性却一年比一年凸显。1980年,有大学文凭的和没有大学文凭的人收入比例是1690颐1000美元,到2001年,则上升到2243颐1000美元。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也有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年要上大学。而孩子想上大学,无异于给财政捉襟见肘的家庭增加难以承受的负担。对穷人来说压力更大,孩子上不起大学,走上社会只能干些低薪的工作,变成上辈穷,下辈也富不了,代代穷的恶性循环。据统计,2001年美国4500万未婚职工中,中等收入水平约为1.7万美#年,单亲母亲的中等收入水平稍高,为1.8万美元略多,单亲母亲中,有3/4是在失去福利后才被迫出去工作的。可想而知,出去工作就很难顾到孩子的教育问题。挣来的钱差不多够交房租和买食品,但孩子却常常因没人管而学坏。目前美国有22.4%的孩子就是这么长大的,长大后最可能的前途之一,就是进监狱。这是令美国人十分担忧,而且一时难以解决的严重问题。
用得着《红楼梦》里一句话“大有大的难处”,尽管美国那么强大,也有很多难处。国和家一样,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但愿美国新当选的总统能带领美国人民把“经”念得好些,为世界各国作一个榜样。
饭店苦干一星期,亲尝华人打工苦
毛泽东曾经说过,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必须亲口尝一尝。要知道华人在美国打工创业的辛苦,也必须亲自去做一做。华人在美国开饭馆的特多,我决定到饭店去打几天工,了解一些真实情况,以亲自经历和体会,告诉亲戚朋友美国华人餐馆业的真实情况。
2007年9月20日,我去住处附近的上海邨饭店打工。当时我已68岁。只听说是用机器洗盘子,我认为这个力气活难度不大,所以就高高兴兴去上工了。女老板是台湾人,收银员是她的女儿。我的朋友带我去向女老板报到,然后带我去地下室见张志国班长,他是福建人,有40来岁,为人忠厚,肯帮助人。他是1995年从福建来美。他当时向我交代了任务,并要马上换工作服开始干活,首先要做一大锅米饭(要下二十多斤米),米下锅、点火,接着理菜,饭25分钟做好,用大铁桶打起来,拎上楼,倒进大饭焐里。很快回到地下室继续切菜、理菜,做杂活,除了洗碗碟上楼,从上午11点到晚上10点(星期五、六到11点)每天工作11到12个小时,大部分时间在地下室工作,我取笑说,没估计到七十来岁了,又做上了“地下工作”。
台湾来的一位老张师傅告诉我:饭店工作的特点是:快!快!快了还要快。他轻声慢语告诉我很多做事技巧,如刷碗碟,一大池碗碟,可以尽快挑选同型号的放到一个筐里,让机器冲洗,洗打工期间与张志国师傅在厨房间合影后送到同型号的碗碟柜里,不用东送一个,西送一个,这样可以节省时间,人也少累。张志国班长更是耐心教我各种菜怎么理,怎么切,切过怎么收,怎么打包,怎么送进冷柜。虽然只是几天时间,我学会不少切菜的方法。当初一上班,他叫我切菜给他看,我五指伸直,把菜按住,用刀来切,他笑着说,这样切太危险,容易把手指拿下来。要四指弯拢,指尖后缩,按住菜,切起来安全。因为我在家基本未切过菜,只说是去刷盘子,谁知要切那么多菜呢。这些工作对我来说,真是从头学起,加之初来乍到,摸不着锅碗瓢灶。而现在就是要同碗锅瓢灶打交道,怎么能适应得了。一个年轻的小师傅,听人说我是教授,所以一见到我,就唱洋腔:“教授,教授,忙得不够丨”更有一位是福建一个地区建筑公司科长,辞职来美,在饭店当师傅。大概在国内当官惯了,同我讲话全是教训人的口气,常常是龇牙咧嘴,凶神恶煞。他常说我做事慢,拖累人家。我告诉他:我马上不干了,不会拖累你们。但我会记住你的为人和“教训”。
我是星期四去上班的,正碰上星期四、五、六、日4天大忙,每天要做三大锅白米饭,再拎上楼就够累、够烦了,还要洗几大池的碗、碟、盆、桶、茶杯、茶盘。同时要切完一大箱一大箱的花菜、洋葱、卷心菜、芦笋、大葱等蔬菜。另外,因为你是打杂工,楼上楼下每个师傅都可以叫你做事,所以,每天人像陀螺一样,运转不停。只有每次吃饭的一二十分钟是休息时间,把饭打来,找个地方坐下,连吃饭带休息。我本来有腰脊间盘突出的毛病,不能负大重,邱师傅叫我和他抬一大篓子煮过的卷心菜,足有二百多斤重,这样高强度的劳动,当然难以承受,到第五天我就告诉张班长和女老板:我只干一个星期,不再坚持。
9月25日是中秋节,女老板买了月饼分给大家吃,边吃月饼,边干事,这个中国的传统节日,就是这样度过的。正好这天,我“满工”回家,与夫人团圆,拿了工钱,走出饭店大门,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体会着人生百味:
一、最大的难处是生疏
人生地不熟,不知事情怎么做,是我打工开头遇到的最大难处。原来只说去刷碟子,谁知还要切菜、做饭、打杂工这些事,我原来均未做过。菜不会切,大批碟子不知怎么刷,大锅饭不知怎么加水、加料。师傅叫拿菜、拿用具,不知放在何处,有时要找很长时间,师傅当然觉得我做事太慢。不过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学习,这个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到第三天我就觉得熟悉多了。
二、最难听的话是“教训”
有的师傅看你做事慢,狠狠地训你,甚至挖苦、讽剌,据张班长讲,有的饭店,老师傅对打杂工的,看不顺眼,开口就骂。这些杂工,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为了求生,赚钱度日,只有忍气吞声。有的杂工发奋学习,经过若干年努力,由杂工、徒弟变成师傅,那也就熬出头了。
三、最紧张的差事是饭后刷碗喋
每天午饭、晚饭后,尤其星期五、六、日客人多的几天,餐厅的女服务员把碗、碟、茶杯、刀叉等,一起往大水池里送,加上师傅用过的放菜装肉的大塑料盒、桶,也一起往水池里扔,真是堆山压岭,不抓紧刷,池子就堆不下了。所以只有快装、快推、快刷、快放,才能减轻水池的压力,也减轻我心里的压力,到这时,总是手忙脚不住,挥汗如雨,腰疼腿酸。尽管如此,还要强打精神,一鼓作气,完成自己的任务。
四、洗刷最重的家伙是刀叉
小小刀叉拿在手,吃饭吃菜轻悠悠。而聚到一起,堆满一大塑料桶,可就特重。因为它是铁打钢制的,这东西老板不让你一个一个刷,而是用一-个大塑料桶,里面放上大半桶清水,加上漂白粉、洗衣粉,每顿饭后,把刀叉全部放在桶里泡,先刷碗、碟、盆、桶,后刷刀叉,一桶刀叉大约有上百斤重,要把桶拎到一米多高的台上,再倒进专刷刀叉的塑料平底筐内,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推进洗碗机,洗干净,待餐厅服务员分拣好,再清洗一两次,才能派上用场。未想到的是,小家伙变成了我的大压力,每天刷它,我都担心,它会把我腰病累发了。
五、最烫手的活是撕热饼
饭店自做薄饼,方法是:把面团压成小圆饼,一面涂上油,把两片小圆饼合起来,擀成盘子大的薄饼,上锅烙熟,刚出锅就要用手撕开,堆到大盘子里。刚出锅的热饼,赤手空拳去撕,真是太烫人了。而邱师傅也是赤手撕饼,因为熟能生巧,好像热饼烫不着他。本来我也算是“老手”了,也撑不住它烫。两只手的手指肚的皮肉都烫紫了,手指靠近指甲的部分皮肉被烫得鼓起一块,不敢碰任何东西。一旦碰到就揪心的疼痛。这是午饭后干的事,两顿饭积下的碗碟还要刷,有的盆桶上的油灰尘垢,冲不干净,要用钢丝刷子猛擦,油灰才能下来。疼痛的手指,碰到钢丝刷子,更不是人受的罪。既然去打工了,还得咬牙忍痛,完成任务。
六、最担心的是撞头和滑倒
每天要做四、五大锅的米饭,做好以后,就要打到一只大桶里,拎上楼。
从地下室上楼是一架只能走一个人的小木楼梯,楼梯上口的高度在1.5米左右,小个子来回走没有问题,大个子走惯了,到此自然低头通过。我1米70的身高,不小心就被撞得头晕眼花,头一天因为上下来回跑,抓紧做事,被撞了3次。吸取了这个“血”的教训,我一进这个楼梯只有猫下腰,低头行走。真是有“走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感觉。即使这样,事情一多一急,抓紧跑上跑下,还是难免被撞。
厨房地面,虽然每天拖刷一次,因为油多,还是很难清洗干净,一旦洒上一点水,地面特滑。张师傅叫我去买一双打工鞋,可以防滑,并说,打工也要投点资,不然太不安全了。因为我是临时尝试几天,这笔投资也就省了。每天下班前,要把厨房地面拖一遍,本来油渍渍的地面已经够滑了,再加上水,简直成了滑油山,举步维艰,寸步难行。走路要扶着桌椅或锅台。由于处处小心,幸好6天没有跌倒。
七、最大的收获是“三知”:“知人、知苦、知事”
做一个“打工仔”,平生是第一次,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人看事就另有一番酸甜苦辣的滋味。
1.知人
在这里,我是无职无权无地位,工资最低的,所以只得仰视人生,低看自己,直面师傅,听从使唤,但是,可从各人对你的态度,深切体会到世态炎凉,人间冷暧。有冷嘲热讽的,有凶神恶煞、吆五喝六的,有戏弄耍滑的,有捉弄虐待的,当然,也有和风细雨指导的,像张志国班长那样的热心助人,手把手教我技术的好心人,好像不是很多。各人的表演,反映出各人的品德、修养和心态。有的师傅也是从大陆来,尝过打工仔的苦处,如今,当了师傅,更狠更凶地对待手下的杂工,以显示自己的威风。依我看,这种做派是不可取的。尽管他后来跟我说,他是好心,但这种好心被他的凶狠掩盖了,让人接受不了。作为一个“老工仔”虽然只干了6天,看到了人间的万花筒,让人慢慢体会到在压力下,在困境中,一个弱者应该怎样迎接挑战,适应社会,苦度人生。
2.知苦
常听说华人打工苦,创业难。身临其境,短暂体会,略知一二。就拿在饭店的同事来说,每天工作至少10个小时,每周有两天工作达11个小时。我和他们一样,每天上午11点进入饭店。他们在厨房和餐厅工作,而我就钻进地下室手忙脚不停,抓紧淘米、做饭、洗菜。到下班时已是满天星斗,夜深人静,这时人已很累,腰疼腿酸,到家洗个澡,倒头便睡。第二天起床,稍微收拾一下就要准备上班,已无暇与外界联系,有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
华人到美国一般都无资本,只是凭体力、技术、学识闯天下,最早到美国的是修铁路的华工,不少人死于疲劳和苦役,活着的人凭体力和苦干,赢得了美国人的认同。早期的华侨不少人是开洗衣店、开餐馆维持生活,就是改革开放后从大陆到美国留学的大学生,条件也是十分艰苦,通称“洋插队”。
我打工的上海邨饭店,蔡老板是从台湾到美国。据她说,初到美国什么工都打过,什么脏活、重活、苦活都干过,不过那时年轻,也不在乎,经过一番苦干,才创下今天的家业。
我的一个朋友夫妇1978年从香港来美国,他们都是华中师大的毕业生,一家四口举目无亲,一到美国第二天就找工做。不然,在美国每天都要用钱的社会,不打工赚钱是生活不下去的。他们在工厂打工,在饭店打工,还要去学英语,紧张的时候,从工厂下班到英语班上课,只有10分钟时间,要跑步前进,迟到了老师会有意见。更谈不上吃饭了。后来,他们自己开餐馆,更是忙得不可开交。每晚9点、10点下班,工作人员走了,老板要自己收拾,检査一下,有时厕所堵了,要自己动手修。回到家快12点,数数钱,结结账,往往到深夜1点左右才能睡觉。但每天早上7点前必须起床,抓紧去买菜,作当天开门的准备。成年累月,每天只能休息5?6个小时,消耗了体力和才智,积聚了财富,购买了房子和汽车,培养了孩子。这大体也是华人来美生活的一般规律。可算是“苦尽甘来”。
3.知事
知道打工是怎么一回事。到饭店打工,名义上去刷盘子。我认为用机器刷刷盘子累不倒人。去了之后,才知道绝不是只干这一件事。大量的工作是淘米、做饭、理菜、切菜,还有一些想不到的杂活。有些杂活很重、很脏,是一般人承受不了的,我总担心把腰病累发了。一旦累发了,那我这个“尝试”就尝过头了,变成得不偿失,必遭家人和朋友的抱怨,所以干到第四天,我就向家人通气,他们一致要求:不要再坚持,干几天够你写书有素材就行了。所以当晚就向老板提出辞工的请求,让老板找到接班的杂工,第六天我就完成了一生中最新奇、最吃苦、最难忘又最有意义的打工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