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零距离”看美国
27460600000041

第41章 法律及其热门争议(1)

法律多如牛毛,误撞照样坐牢

美国宪法的文本两百多年来没有作过一个字的修改,它的基本内容非常稳定。它所增加的内容都是以修正案的形式补充进去的,权利法案就是整个美国宪法的前十条。对于修正案的增加,美国国会也非常谨慎。从1789年以来,尽管有3000多条修正案被提出来,但是,到目前为止,美国国会只通过了26条宪法修正案。

美国的根本大法,真是“以不变应万变”,这也是美国法律的一大特色。但美国是联邦制,各州都可以立法,只要不违背宪法的基本原则,各地自定的法例,真是千奇百怪,多如牛毛。例如,南达科他州的“不准在芝士厂打瞌睡”、伊利诺伊州宰恩市“不准给猫狗燃着的雪茄”、加州的“不准在泳池踩单车”、犹他州的“不准捕鲸”、康狄克州“不准用手倒立过马路”、佛州的“寡妇不准在周日跳降落伞”等等。一个英国学生史密斯,在美国康沃尔大学读传播系,他对美国的一些荒诞法律格外感兴趣,就在网上搜罗,被他选中的就有40条。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些。为什么会这样呢?美国的法律是摸着石头过河,无比多的案例,都是可以作为判决量刑的标准,实际上每个法官都在造法。这些法律乍看起来确是不可思议,但是它的形成和定案往往都有一-些特定的背景和历史原因。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是否还有存在的价值,这倒是值得商榷的。

美国的法律错综复杂,多如牛毛。其中,有从英国承袭演变过来的普通法,也有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制定的成文法。既有全国统一联邦法律,又有50个州互不相同的各州法律。凡是世界上传统和现代的种种争执,均可以在博大精深、浩如烟海的美国法律体系中寻找到相关的原则和案例。经过长期的争辩、协调、修改和补充,美国的法律体系在最大限度的追求公平和正义方面,其影响力已经超出了美国本土范围。

法律很多,对人有一定的约束力。美国人受教育的程度是普遍较高的,但是犯罪率还是居高不下。据美国司法部透露,2004年6月底统计,全美关押着213.12万人,数量居世界第一。据路透社报道,美国每10万人中在押人口是726人,英国每10万人中是142人,法国每10万人中为91人,日本每10万人中为58人。美国监狱人口不断攀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二进宫的犯人增多,在释放后的三年内2/3的人又再度被捕。同时女犯增长较快,2004年6月全国关押女犯人10.3万人,而1980年仅有1.2万人。2003年底处于监外管制或假释的成人达480万。这一数字比上年增加了7.3万人,属历史最高。美国惩教系统监督的人犯70%不在监狱中服刑。单加州和德州的这类人犯加在一起高达100万。

从1995年以来,看守所关押人数年增长率为4%,监狱关押人数年增长率为3.4%,监外管制人数的年增长率为2.9%。(选自《侨报》2004年7月27日报道)

美国联邦调査局(FBI)2006年6月12日公布的2005年初步犯罪报告显示:全美整体谋杀案比上年增加4.8%,抢劫罪增加4.5%,只有强暴罪下降1.9%。其中人口超过50万大城市暴力犯罪增加最多,达8.3%,中西部暴力犯罪增加5.7%。

国际人权组织2005年10月发表调査报告指出:历经两年调査发现,美国对至少2225名未成年人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而其他国家总和才12人,是其他各国总和的200倍。

匹兹堡卡耐基美伦大学犯罪学家布鲁姆斯坦(AlfredBlumstein)说,过去一两年某些地方犯罪增加,可能是由于警力转去打恐、预算削减,造成社会服务和监狱减少,以及贫穷地区年轻人工作机会少。(选自《世界日报》2006年6月13日报道)

来到美国,如果不了解美国法律的游戏规则和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即使老老实实,法律的麻烦也还是可能会找上你。何戴维是一个从中国移民美国20年的“美国通”。至今他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竟在一夜之间成了罪犯。

那天,戴维在邮局的日常工作中搬运了几件沉重的邮包,腰扭了,顿时疼痛不已。不久他被医生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属于工伤。随着病情的加剧,他不得不病休在家。邮局的工作是铁饭碗,福利待遇相当不错。戴维拄着拐杖在家里,一边养病一边照看两岁的女儿。他不仅获得工伤劳保的福利待遇,还得到周全的医疗与照顾。按照美国法律,戴维的工伤如果超过一定时间不能治愈,就可以终身享受拿着钱不用上班的工伤福利待遇。

就在戴维享受着美利坚的高福利时,一纸传票把他传到法庭。原告纽约市邮局,被告何戴维;罪名是装病造假欺骗联邦政府,以获取不该享有的政府福利待遇。辛辛苦苦为政府工作受了工伤,还被推上被告席?怒火中烧的戴维委托了曼哈顿的著名律师,医生也满口应承为他出庭作证。戴维发誓要打赢这个官司信心十足的他登上法庭的审判台后才发现,他的信心和证据在强大的美国法律机器和金钱势力面前,竟是那么惨白无力。在原告出示的一盘录像中,清晰地显示着:某日戴维在某地抱着女儿在戏耍;某日到某商场采购了大量的物品;某日在家里的院子内搬动了沉重的物件……

“请看邮局的侦探拍摄的这些证据,哪里能证明何戴维是个受工伤不能上班的人?分明是在讹诈邮局,骗取终身的劳保福利待遇!”邮局的律师义正词严地说。

戴维的律师退却了,他说同政府打官司可不是闹着玩的;戴维的医生也畏缩了。戴维糊涂了,他争辩道:“你们偷拍到的镜头,那是我按照医嘱吃过止痛药要加强活动的要求咬着牙做的;我的女儿摔倒在地,难道我作为父亲不该挺身而出抱起她吗?我难道是在装病?我的诊断书和X光片都在起什么作用?我每天吃止痛药为什么?我拄着拐杖为什么?”原告律师心平气和地说:“没人质疑你有病。但是在我们拍摄的那个瞬间,你的表现告诉我们,你在那个时段的病情,没有你所说的那么严重。注意,我说的是那个时段和那个时段你对我们说了谎。这就足够了!足以证明你犯罪了!至于你那个时段以外的病情和痛苦,我们深表同情,你尽可以继续治疗甚至手术……”

戴维张口结舌,他仔细盘算了一下,整个官司打下来也许要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美元,同认罪的损失相比,显然后者更划得来。戴维选择了认罪。法庭宣布:以欺诈罪判处何戴维一年半徒刑;退还已领取的伤残劳保金并罚款数万美元;刑满后,接受社区监管两年。鉴于他的罪行轻微和有年幼的孩子,他的服刑可以在自己家里进行,但是必须戴着电子手铐并定时向警察局汇报。

法律同美国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在于这里的法制比较健全,还在于人们长期以来对法律的依赖。我们中国人喜欢说“有理走遍天下”,这个“理”,对美国人来说就是法。(选自《波士顿新闻》2005年12月4日倍可亲文)

由于美国的法律五花八门,多如牛毛,也让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尽管你奉公守法,也会陷入不知不觉的法律陷阱而难以脱身。华人艾琳在《世界日报》2007年2月25日发表的文章,讲述了她的亲自感受,读来让人觉得美国社会复杂,法律更加复杂,要想在美国生活必须学会应对社会现实,接受法律的挑战。我想用艾琳的故事,让我的朋友了解美国法律的复杂情况,达到以一斑而窥全豹的效果。

艾琳在文章中指出:

常言道:白天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哪晓得,这句话在信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美国经常是行不通的。有这样一个笑话,美国的某大律师应一家法学院的邀请,到意大利举行有关民事诉讼法的讲座。在他用的案例分析中,提到如果你在别人家的车道上滑倒受伤,可以通过诉讼获得巨额赔偿。翻译快速地用意大利语与台下的听众交谈了一阵子。美国律师好奇地问道:“现在学生们是否都有兴趣到美国从事法律工作?”翻译回答:“其实他们更想到美国去跌一跤。”笑话归笑话,但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事实,在美国要惹上一场莫名其妙的官司,是件多么容易的事情。

美国是个法治国家,吃法律饭的人不少,据《今日美国》(USAToday)的报道,2003年美国有从业律师超过100万名,全国参加法学院入学考试的学生有15.2万多人,创下了自1991年以来的新高。这就给形形色色的法律诉讼营造了条件。这篇文章又说,已经拥有高级学位的高级人士,如商管、会计和医生等,也有不少人跻身加入法学院入学考试的行列。

居住在美国的华人同胞,不要以为自己奉公守法,循规蹈矩,就可以跟那些是是非非的事情沾不上边了。因为有时候你本来觉得自己跟法律毫无关系的,可是在自觉不自觉间,你每天都有可能跟法律打交道。譬如,被选中去做陪审员;驾车时不小心吃一罚单,不服上诉等等……可以说,法律无处不在,渗透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有位法国思想家曾经说过,“美国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的一切方面,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某种法律问题”。

下面是一个美国人讲述自己碰到的一连串离奇事件:

绝症病患转售寿险兑现

八年多前的一个夏天,那名美国人在为自己在个人退休账户里的一万美元寻找投资机会,恰好在当地的报纸上看到了一则广告,内容是推销人寿保险的宣传。不过,跟传统的人寿保险不一样的是,广告兜售的是第三方的保险,受保人都是些身患绝症,急着将自己的人寿保险提前兑现的消费者。看到这里你觉得奇怪吧?本来每个人的人寿保险的钱,是自己永远都不可能看到的。可现在因为有中介公司的介入,将这些在人世间的日子所剩无多的患病者的人寿保险,转手分割卖给若干投资者,既解决了病人经济上的燃眉之急,中介公司从中也赚到了一笔利润。

广告上说,因为承保的保险公司的信誉和金融状况,都是在美国顶尖A级,所以投资者的利益都绝对有保障,甚至比房产、股票都要可靠得多,而且回报率也不差。出售自己的人寿保险者,病情都有至少两个医生的诊断证明,并且经过中介公司独立核算的,基本上可以说是万无一失。投资款也不是直接汇入中介公司的账户,而是由某银行设立专门账户代理。买卖双方签约成交后,先从代管账户里扣除足以支付诊断书上估计的病人寿命时间的150%保险费,再将余款过户给中介公司。与此同时,出售方必须将人寿保险的受益人位置,卖断给投资者。这种投资的唯一风险,成交时是统一价,而回收的时间则只能是个估计,即有可能短,也有可能长,各人听天由命京尤是了。

反正一万美元虽不算少,但也不是个大数目,看广告上说的也蛮合情合理的。投资人寿保险,你说是乘人之危也罢,济人之急也好,总之是各得其所,没什么说不过去的。于是那名美国人就给中介公司打了个电话,问清有关情况后,拍板成交。他们很快就将合同寄了过来,在她签字确认之后,将一万元汇到了指定的银行账户。这家中介公司想多拉点生意,过后还请她在熟人、朋友中间做宣传,并答应每做成一笔买卖,都可以给介绍人提成5%的佣金作为报酬。想想这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就让他们将有关销售材料邮寄给她。中介公司倒是时不时地给她寄来各种各样的广告和资料,当初不过是随口敷衍之辞,并没有将此事当真。

一万元汇出后,毕竟是作了一次“风险投资”,心理多少有点儿不踏实的感觉。就这样在忐忑不安中过了一年零两个月,中介公司终于来了一封信,随信附来支票一张,连本带利是10500元。原来投保人的运气不错,比医生诊断书上说的多活了大半年的时间。其实这一点利润,跟银行的定期存款的利息比也不相上下,而银行存款没有风险,又省事,又省心。从那以后,她也就再不涉足人寿保险合同的投资了。

中介舞弊投资人也被控

冬去春来到了2006年的年初。她做梦都没想到,这笔陈年老账却让她吃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官司。她在报纸上看到消息,经营人寿保险合同的那家中介公司的几个高级职员,涉嫌营私舞弊,挪用了投资人的巨款,用于个人大肆挥霍,最后甚至于连维持人寿保险的月费都被挪用一空,导致保险合同被废止。当发现上当受骗的投资者醒悟过来时,该公司已经宣告破产,关门大吉,人去楼空了。愤怒的投资者将公司的几位官员告上了法庭,被告也因诈骗罪名成立而锒铛入狱。但是,损失掉的钱却再也回不来了。投资人为了挽回损失,转而又将为中介公司设立代管账户的银行也告了一状,要求赔偿。银行的律师一拍脑袋,说罪魁祸首是中介公司的推销人员,假如当初没人推销这些人寿保险,就不会有现在的麻烦事。银行要求由所有推销人员共同分摊法律费用和赔偿金。

银行调出当年中介公司的花名册按图索骥,将册上有名的三百多号都列入被告,提起“集体诉讼”。那名美国人因为曾经填写过中介公司的推销员登记表,而且有过投资的记录,就被银行以“一棍子打倒一船人”的方式,被列入“被告人”之一。当她收到地方法庭送来的传票时,一时半刻还摸不着头脑。直到把厚厚的传票再三研读之后,才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

法庭要求被告人在指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否则就有可能被缺席判决“有罪”。银行的指控不外是两条,一是“欺骗投资者”,二是“无执照进行证券推销”。她虽然既没有进行过推销活动也没有欺骗过任何人来投资,但法庭的状子还是得认认真真地逐条作答复。讨厌的是,她的回答不仅必须送到法庭,还得寄给案件各方原告和被告的代表律师,以及300多名“被告人”。她花了大笔的邮费不说,等这个“雪球”一滚动起来,与该案有关的邮件就不断地铺天盖地地而来。开始的时候她还一-一细看,到后来就实在是招架不住了,要想看完所有的信并理清其中的头绪,恐怕得成为她全职工作才行。有的“被告”还专门雇了律师作答辩,有几封答辩信,厚得她一只手都拿不起来。结果案件越弄越复杂,与此有关的信件也越积越多。她专门弄来了好几个大纸箱,来信装满了一个又一个。她本来每接到一封信,都寝食不安好长一段时间。慢慢地,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俗话说得好,“虱子多了不痒”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