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选举万花筒,金钱权谋要并用
我以前听说过美国总统选举的种种趣闻,赴美后,我经历了2004年和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看了报纸电视的报道,看了本地总统选举的活动,真是热闹极了。事后想想,真像一场花大钱的闹剧,从这场闹剧中,我也体会了美国民主的真实含义。
在叙述当今总统选举之前,先回忆一下美国历史上早期的总统选举,是有益的。
美国人真正意义上的竞选国家总统,实际上是从1800年开始的。因为乔治?华盛顿(GeorgeWashington)德高望重,当了两届总统,没有争议。然后是由副总统约翰?亚当斯(JohnAdams)在1796年接替当了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任副总统。在这以前,美国政治有分歧,但是基本没有明显的党派之争,大家团结在以华盛顿为首新的联邦政府周围,避免遭受英国的侵略报复,原则上是以安定团结为重。但是,到了1800年,亚当斯要想连任总统的时候,问题来了,因为矛盾开始突显了。主要在对于国家前进路线上存在不同的选择。托马斯?杰斐逊认为靠一个人的威望而领导国家是不能长久的,要防止任何人独裁,哪怕是华盛顿。政府必须要置于监督下运行。两党制和竞争才是美国政治正常的发展方向。相比之下,经济的、财政的、军事的紧迫性要让位于制度完善的紧迫性。按我们现在的说法,就是要先进行政治改革呢,还是要先进行经济改革?美国历史发展的轨迹,证明了美国的两党竞争的制度,是历史进步的标志,是现代政治中的监督,制衡的充分运用和表现。而在几乎所有的美国开国先哲中,具有前瞻性而预见到这一点的人,是托马斯?杰斐逊。开创两党制这一历史的功绩非杰斐逊莫属。在评论1800年的总统竞选时,杰斐逊事后总结到,1776年的革命是为美国奠定了国家的形式,而1800年的竞选决定了美国的国家原则。这是什么意思?
在1776年的《独立宣言》问世约四分之一世纪后,美国的政治基本形成了两派。以亚当斯和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人认为,美国应当集中更多的权力于中央政府,发展军队,中央银行,对外贸易等,总之,尽快地使美国强大起来。在这条路线下,联邦党人利用他们占多数的国会两院,通过了不少有关的法律。其中,《移民和治安控制法》(Alienand SeditionActs)就是那时建立的。任何不服,都会以不忠于国家和破坏政府工作被指控。而以托马斯?杰斐逊为首的民主共和党人则认为,美国独立的初衷是给人民自由民主和平等。应该最大限度的缩小政府,监督政府。美国革命的目的是铲除独裁,杰斐逊宣布,联邦党人的立场是背离了1776年美国的独立精神,此风不可长。为此,他要坚决地站出来,为竞选总统而战,为维护美国的建国精神而战,为美国的路线而战。结果,这一对独立战争的战友,《独立宣言》的作者和副作者,投入了一场为争夺总统权力宝座的殊死奋战。当我们今天来看当时的对立和竞争,必须明白,那并不是如同阶级斗争式的你死我活。政治斗争,实际上是在有裁判,有规则的制约下的竞赛。
当时美国宪法规定竞选中得票最多的是总统,第二多的是副总统,不管党派。不像现在的只选总统,副总统由被选上的总统决定。那时的火药味比现在我们看见的不知要浓多少倍。公开的指责、批判、揭短以至谩骂,在两派的报纸上无以复加。最后结果,由共和民主党提名的候选人都获得相同的选举人票,73票。因此要由国会来投票决定究竟谁是总统。那时的美国共有16个州,国会议员共105人。每个州只能投一票。就是说,如果某州多数的议员投票给杰斐逊,那么这州的一票就是杰斐逊的。任何人只要得到9张票,就当选总统。当时,杰斐逊的民主共和党占有8个州的多数,有8张票。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人占有6个州多数,6张票。另外有两个州打成平局,等于中立,没有投票。因此,杰斐逊仍然需要再夺得一张票而成为多数。可是联邦党人卡住,不给他。僵局形成了。
按道理讲,本来联邦党人,尤其是汉密尔顿,特别仇视杰斐逊,他可以坚决地不假思索,不改变立场地站在杰斐逊的对立面。宁愿把总统的位置交给玻尔。但是,在这个关键时刻,汉密尔顿认为杰斐逊再可恨,他毕竟是为美国前途着想,只不过是和自己的路线意见不同而已。然而玻尔是一个毫无理想的歹徒,无论如何不能让总统的位置被这种人拿去了。基于此,汉密尔顿反而到处游说,为杰斐逊拉票。同时通过私下渠道,要杰斐逊保证一些他如果当选总统后,必须照顾联邦党人利益的承诺。但是遭到杰斐逊的拒绝。国会为这个投票,开了七天的大会,投票三十五次,结果都是平分秋色。形势极为紧张,达到白热化的程度。有人开始担心国家面临分裂,内战在即。因为大多数选民是站在杰斐逊一边,他们不满国会的“玩政治”,社会上开始有小型的暴动骚乱。一些民主共和党人也开始传下狠话,如果不选上杰斐逊,他们将退出联邦。气氛真是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上帝在这个关键时刻保佑了美国,达那维尔州代表,最反对杰斐逊的联邦党人议员贝亚得打破僵局,冒着被本党人士指责为“叛徒”“内奸”等误解,毅然使达州投了弃权票,从而使议会总票数成为15票,而杰斐逊已经得到8票就变为简单多数。从而支持了杰斐逊,使得第三十六次投票表决决定了杰斐逊成为美国第三任总统。
杰斐逊在就职的那一天,不要骑马,不要众多的保镖随从,而是一个人单独地从广场走到白宫。他在就职演说中讲到,我们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只是建国的意见不同而已。我们都是联邦党人,同时又都是共和民主党人。亚当斯非常沮丧,他甚至没有和新总统在白宫握手道喜,就于当日清晨离开了华盛顿。但是他后来仍然和退休了的杰斐逊保持了密切的关系。据历史学家的统计,在杰斐逊退休后写的几千封书信中,最多的是给亚当斯的。他们的友谊要追溯到1776年的美国独立革命战争。当时北美大陆会议要求成立五人小组负责起草美国《独立宣言》,有本杰明?弗兰克林(费城),约翰?亚当斯(波士顿),和杰斐逊(弗吉尼亚)。小组由德高望重的弗兰克领头。但是他很忙,要应付的工作很多,没有时间过问这个事情,就告诉亚当斯去具体负责。亚当斯找到了杰斐逊,请他起草。杰斐逊问为什么要他起草,亚当斯说:“很简单,你的文笔胜我一筹。”在这个情况下,杰斐逊接受了负责起草《独立宣言》的伟大工作。但是实际上,他们当时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这个文件将会对人类的历史产生无与伦比的影响。两个礼拜后,《独立宣言》被大会接收通过,成为正式文件,杰斐逊和亚当斯成为并肩战斗的历史伟人。杰斐逊当时年仅33岁。1826年7月4日,在弗吉尼亚重病的杰斐逊已经进入弥留状态,他偶尔问讯家人,七月四日到了没有?而同时,在千里之外波士顿的亚当斯也已经病入膏肓。他在临死前一刻,留下遗言:“还好,杰斐逊还在。”但是他哪里知道,他的战友和对手,托马斯?杰斐逊在此前一刻,已经先于他停止了呼吸。这一天恰恰是《独立宣言》问世五十周年纪念日。两颗伟大的心脏在伟大的日子里停止了跳动。
美国现在的选举看上去很乱,实际上和1800年相比是差远了。美国本来就不是通常意义上团结一致的国家。美国人今天分为两派,有一个坚决反对执政党领袖的反对派,而且强大到可以和执政派旗鼓相当,难分秋色的地步。这恰恰是美国政治健康的重大体现。美国政治成功运行的底线在于,不可能产生多数暴政。其原因在于,托马斯?杰斐逊的思想根植于人心,它的精髓在于,人民政府是必然腐败的根源,因为它拥有权力,所以它必须被限制,被监督,最多坏4~8年。政府是必不可少的恶鬼,必须强迫它在监督下为人民服务。人民不习惯尊敬和崇拜政府,是美国政治稳定的第一要素。再者,美国的新闻自由,决定了政治永远是球场上打防守的一边。任何政府不想干坏事是假的,而被新闻监视少干坏事是可能的。新闻自由的标志,并不是说新闻媒体没有立场偏见和选择性,而是说政府不可能和任意以言论治罪。最后,美国的司法部门独立于政府,他们的判断和裁决,保证了美国政治前进在一条被中国哲人几千年前就梦寐以求的中庸之道的路线上,极右和极左都将走不长久。(选自《文学城》2004年10月30日湘蜀文:《1800年美国大选对今天的启示》)
从1800年到2004年,时间过了200多年,美国的总统选举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变化。尤其共和党和民主党的竞选权谋更是诡计多端,花样百出,令人眼花缭乱。2004年和2008年总统大选后,我仔细考虑,美国总统候选人要当选,金钱是胜出的基础,权谋应当是胜出的手段。没有这两条,想当美国总统那只能是痴人说梦。
从选举程序上来看,首先共和党和民主党都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推选出自己的总统候选人。在此之前,党内也有竞争,有的人也到处游说,请党员推荐他(她)当候选人。两党从自身利益出发,当然要推选一个在党内有威望,在两党之间和全国民众中有一定竞争力的人为总统候选人。2004年大选,民主党首先公推了联邦参议员、波士顿人克里,共和党推选了当时的总统布什。两党都有一个选举班子,所谓大选的智囊团,为候选人出谋划策,筹款拉票,其手段也是无孔不钻,无计不施,无所不用。
候选人要发表电视讲话,阐述竞选纲领和执政理念,双方候选人进行电视辩论,以征服人心,笼络选民。
这时的总统候选人,俨然是一个演员,真假功夫难说,就看你的表演能否获得民心,得到民众的掌声。
克里和布什全是豪门出身,全是名校耶鲁大学的高才生,全是骷髅会的成员,但是两个人的政治作风却截然不同。
克里的父亲是外交官,母亲是福布斯家庭的成员,从小上贵族的寄宿学校,后来又顺理成章地进了耶鲁大学,他是富家子弟中那种不辜负自己的家门和特权的俊异之士,当过兵、立过功,生得“惊人的英俊”,且高大,一副王者气概。而布什则活像一个瘪三。但是,克里这种“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在活生生的草根民主中却吃不开,他刚出场时,吃亏最大的竟是他的媒体形象。选民不觉得他理解大家的疾苦,所以他有个绰号“贵族参议员”。
克里以国王的气质在下里巴人的草根民主社会选总统,换什么马甲都不太合身。但是,当时他却赶上“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机缘。民主党知道,
“9.11”后,布什成了战时总统,在国家安全上如不能与布什一拼,就别想进白宫。作为老牌政客,克里竞选经验丰富,他看准民主党人要找个能打仗的夺回白宫的心思,于是,在爱荷华州预选前,他向民主党选民疾呼:“对于那些想用国家安全的问题来吓唬我们的共和党人,我送他们三个字:出招吧!”这三个字早被克里的顾问发明出来,但被认为太有杀气,怕惹怒喜欢布什的选民,一直未敢用。克里在布什支持率下降、民主党急着寻找能拿下布什的战将时,将这三个字响亮地喊出,让选民眼睛一亮,从此开始奇迹般地崛起。
克里的政治经验,还体现在他对预选程序的理解。到2003年底,民主党有两个候选人即Dean和克拉克都遥遥领先,但是他们都在竞选程序上使用不当而败北。而克里采取了稳扎稳打的策略,把一切都赌在爱荷华州上,抓住头两仗预选的获胜,以开好局。首先前两战是一周一个预选,而且是在人口最少的州里举行。候选人在这段时间,可以集中精力接待人数非常少的选民,和选民面对面交流。可以说,在大众传媒时代,这两场小预选保留了草根民主的模式。候选人要一家一户地拉票,作“政治”的“零售商”。与其说是选总统还不如说是选村长。克里全身心在爱荷华州“蹲点”,并利用了过去这种村长政治,改变自己的超然、冷峻、高高在上的贵族形象。他放弃了过去那种催人入睡的长篇演讲,简单几句话后,就让选民向自己提问,每问必答,直至所有的问题都回答了才离开。
结果,原认为与选民距离最远的克里,竟在村长政治中说服了选民,奇迹般的获胜。由于胜利来得如此突然,如此出人意料,在媒体产生极大的轰动效应。一个星期后,克里借势拿下新罕尔州一下了成了媒体的大热门,搭上了媒体的便车。
克里还学习了许多平民化的语言,他回答选民问题时所用的句子,也越来越短,越来越简单。他在挤掉本党竞争对手后,实际上也把对手招数缴获了许多,努力扮演代表老百姓向布什代表的特权阶层要回白宫的角色。
布什则完全与克里相反。他基本上属于富家子弟中的败家子型。老爹是总统,有钱有势,他自然上了耶鲁,但是在大学昏睡了四年,是有名的派对大王,C等生,在校园里也是难得一见。在大学混到一个文凭后,再次靠老爹的关系,挤进了非常难进的国家警备队,这样就不用像克里那样到越南战场拼命了。又弄了个提前退役,跑到哈佛商学院去捡发财的敲门砖。然而,不管他总统老爹送他到什么好学校,学到的东西都有限。毕业出来,做生意到哪家公司哪家公司赔本倒闭,他自己在公司倒闭前抛空股票。如今这样的行为要被判刑。可老爹牌子硬,有关部门査都不査。克里从越南战场退役后成为反战的明星时,布什还是个醉鬼。
在美国只要你叫“布什”,好事情不要找,就会落到你头上来。布什生意场上七倒八倒,大大发了一笔。1977年,布什利用5万美元启动资金正式开了自己的第一家石油公司--阿布斯托能源公司。1984年,在一些“贵人”的安排下,另一家叫做“光谱士”的石油勘探公司买下了小布什如同“垃圾般”的石油公司,“光谱士”公司随后又被更财大气粗的哈肯能源公司收购,转眼间,小布什不仅名列股东委员会,并且还拥有了价值53万元的股票。
1989年,小布什游说父亲的老友以8600万美元买下了得克萨斯“游骑兵棒球队”,布什也投资了60万美元,但他却成为该球队的管理者,因为“游骑兵棒球队”的最大股东都是老布什的铁杆支持者。小布什后来卖掉了棒球队,这次买卖让他净赚了1500万美元。其中的奥妙,正如他父亲曾说过的“到时会有贵人相助的”。他有了资本,决定从政,于是短短几年,从州长一直当到总统,其发迹之快,在美国政治史上实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