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现代常用文体写作全书:实用行政文书写作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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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行政公文的写作(5)

(6)送文件物品的报告。即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送交文件、物品的时候,随文随物附带写的报告。此类报告正文写法比较简便,只把文件、物品的名称、数量等交代清楚就可以了。

(7)备案报告。即根据组织原则、法规程序或有关规定,将有关事项材料或文件向主管的上级机关报告存案以备查考,称之为备案报告。此类报告正文写法,通常都很简短,只要把备案的事项材料或文件写清楚就可以了。

(第十一节)请示

一、请示的含义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所使用的公文。

请示,属于请求性的上行文。行文的目的主要是对有关事项、问题等,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明确的、及时的指示和批准,以便于办理、解决、开展工作。请示对于受文者上级机关似乎没有什么约束力,但是受文者上级机关完全有责任对请示的事项、问题等及时作出应有的答复。否则,发文者下级就无所依据,无所适从,无所作为。请示是事前行文,其作用在此体现得更为明显。

二、请示的特点

请示的主要特点:一是行文的单一性。即行文必须是一请一文一事。存一个请示中只能提出请求批准一件事项,或者请示解决一个问题,否则上级机关不好答复。如果是几件事,这必须是与一个具体问题密切相关的几个侧面,同时必须是受文机关能一次给予解决并批复的;一个请示只能主送一个单位,不可主送几个单位,否则“多头”请示就会造成责任不清,谁也不答复,或者同时答复,内容不一致,因而耽误工作。如果确实需要请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级机关,一种办法是另外行文分别请示,另一种办法是必须分清主次,把上级主管单位(一个)和其他上级主管单位用“并”字分开,如“省计委并财政厅、物资厅”,以示区别。有一些请示像踢足球那样,从这个机关踢到那个机关,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发文者不懂得请示行文单一性这个特点,犯了一文多事、多头请示的毛病。很值得注意。

二是时限的急迫性。请示所涉及的事项、问题等,都是没有办理、没有解决的,而且都是急需办理、急需解决的。因为请示的内容范围一般都是:法规、政策等不明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懂得怎样解决;没有规章制度可以遵循;统一的原则需要变通;领导意见分歧无法统一,需要上级裁决;须经上级审批的项目,等等。这都要等到上级机关的批复后才能办理、实施。不能事前不行文,先斩后奏。请示发出之后,下级都焦急地等待上级的批复。上级接到请示之后,一般也都不敢拖延批复。尤其是在讲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速度的今天,请示对时间性的要求更强,都想尽快地解决问题,开展工作,搞好生产。

三是关系的隶属性。请示特别强调必须按照上下级的隶属的直接的关系来进行,即下级机关向隶属的直接的主管的上级机关发文请示,不能向非隶属的机关发文请示。因为只有隶属的上下级机关才有主管和受管的关系,主管机关才有资格、权力给下级机关的请示予以批复。非隶属的机关却没有这种关系、资格和权力,否则就会乱了套,毫无作用。请示的事项如涉及其他非隶属的平行单位或有关部门的业务范围,应事先同他们协商,并需在请示中将协商的结果予以说明。若协商的意见不一致,应同时将双方的意见和理由在请示中反映出来,提请上级研究决定。

请示是我国目前使用范围较广、频率较高的公文文种之一。但是,有的机关单位对请示的含义、作用和特点缺乏认识,往往以报告代替请示,不用请示,或者把请示、报告混合在一起使用。这是错误的,应该予以纠正。

三、请示的写作方法

请示的写作方法,可分为格式、内容两方面来谈。

1.在格式写作方面,包括以下四点:

(1)标题。标题的写法,一般有两种:一是写明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既写出完整的、标准式的公文标题,如《教育部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毕业生若干问题的请示》。二是写明发文事由和文种,省去发文机关,如《关于清理整顿社会集团的请示》。不能省略到只写“请示”文种二字。

(2)正文。正文是请示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其写法应视请示内容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写法是:首先,写明制发请示的原因、背景、依据和理由。这是行文的重点。请示的事项、问题等能否得到上级的批准、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请示中所说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具有说服力。因此,应尽量写清楚请示事项、问题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给上级留下鲜明、突出、深刻的印象,给上级造成一种迫切感,引起上级的重视和关切,便于及时批复。其次,写明请示的事项、问题等,这是请示内容的落脚点。必须写得具体、清楚、一目了然,以便上级更好地做出判断,表明态度。最后,写明批复的要求。一般用“以上请示当否,请予批复”,或“妥否,请批示”、“如何,请审批”来结尾。上述三个部分都必须具备,缺一不可。

(3)落款。即在正文之后的右下角写明制发请示公文的机关名称。

(4)日期。即在落款的下面写明制发此请示公文的年、月、日。

2.在内容写作方面,是指正文这个部分。由于请示的种类只有请求批复性、请求批转性两种,其写法无多大差别。从以下例文中可以知道。

(1)请求批复性请示。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提出请求,上级机关必须予以批复,然后才能对工作进行部署和实施的请示。此类请示所涉及的内容大都是局部的、比较单一的、具体的事项、问题等。根据其内容的侧重点,这类请示又可以分为申述性请示、安排性(具体做法、计划)请示两种:

(1)申述性请示。这种请示是下级机关对工作中遇到的、自己无权或无力解决的一些问题,需要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指示或批准,从而得以解决。正文写法的侧重点放在申述理由,讲清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样写明请示的起因、理由,请示的事项(或问题),请示的结尾等三个部分。

例文:

关于要求解决××海关驻机场办事处编制的请示

×××人民政府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关原驻机场办事处及工作人员,因1979年民航停飞河内国际航班后业务停办,并撤销办事处,其工作人员除离、退休外,其余的全部补充到其他海关。

随着××空港口岸自去年5月重新恢复开通后,机场办事处又重新组建,但人员编制一直没有落实到位,目前办事处人员是从××海关其他业务处室临时抽人顶岗的。由于人员来自各个部门,往往不能保证必要的人数上岗;同时由于业务不同,也很难适应空港口岸工作要求,对提高查验质量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现在国际航班、航线越来越多,机场办事处的压力越来越大,更急需配齐人员,才能适应改革开放需要,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更好地为××首府发展经济保驾护航。为此,特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尽快给××海关驻机场办事处解决15名人员编制,并能尽快落实。

当否,请批示。

附:×关政[1992]556号文

××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年×月×日

(2)安排(做法、计划)性请示。即下级机关对某项工作、某个问题的开展或解决提出有关安排的意见,发文要求上级予以批准后才进行具体的布置和实施的请示。此类请示正文写法的侧重点放在如何安排的计划和设想上。但是,同样要写明请示的起因、理由,请示的事项,请示的结尾等三个部分。

(2)请求批转性请示。即对于那些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或者是比较紧急的、重大的事项,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往往需要通过上级机关批转、发至有关机关单位贯彻执行的请示。此类请示正文的写法,同样要写明请示的起因、理由,请示的事项,请示的结尾等三个部分。侧重点要写明请示的有关情况、目的、意义、作用,以及具体的做法、步骤、措施等等,以便上级批转之后能更明确、具体地贯彻执行。有的请示,还可由两个以上同一个级别的机关联合制发。

(第十二节)批复

一、批复的含义

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所使用的公文。

批复属于下行文,是专门用来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的。批复的目的就是使下级机关的请示有着落、有交代,使下级能据此进行工作。一般是一个请示给一个批复,不涉及请示以外的事项或问题。事实上,没有请示就没有批复,没有批复也就没有请示。因为上级机关是根据下级机关的请示来制发批复公文的。批复的主送机关、行文对象,就是发出请示的下级机关。当然,批复有时也抄送少数有关机关。

二、批复的特点

批复的主要特点:一是针对性。因为批复只在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表明态度,提出意见和办法。请示与批复类似于一问一答,有问有答,一求一应,有求必应。因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二是权威性。批复代表上级机关的权力和意志,其内容体现了上级机关的决策、指示和意见,对下级机关有约束力。有些重要事项或问题的批示,常常具有政策、法规的作用。下级必须遵守、执行,不能马虎应付,因而具有权威性。三是简要性。批复对请示的事项或问题只作原则性、结论性的表态、指示、决定,或提出意见、做法,不需要作具体的分析和阐述,词语简明扼要,因而具有简要性。

批复是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行文规定的公文文种。批示、批转、批发、转发、印发等都不是正式公文文种。有的机关单位把这些非正式公文文种当做正式公文文种使用。甚至以它们来代替批复这个公文文种,这是错误的,应该注意防止和纠正。

三、批复的写作方法

批复的写作方法,可分为格式、内容两方面来谈。

1.在格式方面,包括以下四点:

(1)标题。标题的写法,一般有两种:一是写明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即写出完整的标准式的公文标题,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呼和浩特航空口岸的批复》。二是写明发文事由和文种,省去发文机关,如《关于山东省设立蓬莱市问题的批复》(民政部1991年10月30日)。不能省去发文机关和发文事由,只写“批复”文种二字。

(2)正文。正文部分是批复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其写法应视批复内容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写法是:首先,写明批复的缘由,往往只用一句话说明是应什么机关的什么请示而批复的。比如通常引用下级机关请示的来文日期、文号和标题,再加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等用语来说明批复的缘由。其次,写明批复的事项是什么,通常是逐项逐点列出说明。针对性要强,开门见山,直陈直叙,态度要明朗,观点要鲜明,所提意见、做法等要切实可行,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不能无的放矢,含糊其辞,似是而非,使下级难以理解。无所适从。最后,写明希望或要求,如“请遵照执行”等等。有的批复却没写结尾,把批复事项或问题说完了就可以了。

(3)落款。即在正文之后的右下角写明制发批复公文的机关名称。如果在标题中已写明发文机关,在此可以不用落款。

(4)日期。即在落款的下面写明制发此批复公文的年、月、日。

2.在内容写作方面,是指正文这个部分。由于批复的种类不同,其写法也就有所不同。从以下文例中可以知道。

(1)表态性批复。即仅对下级机关请示事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答复的批复。这类批复除了对请示的下级机关表明批准或不批准、同意或不同意外,不再提出什么指示、规定、意见、要求。文字简短,没有说理或议论。

例文:

关手××省××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

你省1990年10月22日《关于××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健康镇迁至××乡大坪地的请示》和11月13日的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健康镇迁至××乡大坪地。搬迁经费自行解决。

民政部

××××年×月×日

(2)规定性批复。即对下级请示除了明确肯定或否定的态度外,还就涉及的事项或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以利于下级机关开展工作。这就是规定性批复。其正文的写法,一般是首先写明批复的原则,再次写明批复的规定内容。

(3)资助性批复。即对下级请示除了表明肯定或否定的态度之外,还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给予资金、物资等方面的援助和支持,以便做好有关工作。这就是资助性的批复。其正文写法的不同之处,主要是要写明资助什么、资助多少,如何使用好。

(4)法律性(政策性)批复。即对下级提出有关法律性(政策性)的请示,给予具体的、明确的答复,以便下级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开展工作。此类正文写法,除了首先写明批复的原因之外,其次要针对性地一一答复有关法律(政策)的问题。这是行文的重点,必须写得明确、具体、可行。当然,此类批复内容本身必须完全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如果本机关对有关法律、政策没有解释权,就不应该批复。否则,就是越权,失去应有的效力。

(5)人事处理批复。即是对下级机关关于干部犯了错误给予处分的请示作出答复。此类批复,往往是由于下级机关对该干部的处分无权,而需要上级机关做出决定后予以答复。因此,批复对有关的处分必须逐一写明,以便下级机关执行。

(第十三节)意见

一、意见的含义

意见。是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所使用的公文。这是新增加的一种文种。

意见。实际上是解决问题、做好工作的主张、原则、要求、措施、做法等等。制发意见这种公文,要从党、国家、民族和广大人民利益出发,对那些具有全局性、倾向性、主导性的重大问题作研究。一般性问题不必提出意见,没有真知灼见不必提出意见,不能解决问题、开创新局面的办法也不必提出来。如果硬要提出来制成意见这种公文,就会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意见的行文方向可以是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下行文,即由上级直接把意见发给下级贯彻执行;上级将下级发来的意见转发给下级,也是下行文。有人把这种意见叫做“直发型”。上行文,即下级把意见上报给上级。可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这类意见对上级领导有参考、研究、帮助决策的作用。如果能解决、处理好重大问题,并被采纳,受文的上级机关就会批转、转发其所属单位贯彻执行。这正是上报意见的下级所要求的,因此,有人把这类意见的上行文称之为“求批型”。平行文,提出的意见供对方参考。

作为下行文的有明确要求的意见一经发出,下级必须遵照执行,具有强制性。对它,不要以为可有可无。党和国家行政机关都可以使用意见这个文种。

二、意见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