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者被安南国扣留。1258年初,兀良合台率军侵入安南,这一次蒙古人取得了胜利,达到了预想的战略目的。兀良合台占领了安南京城升龙(今河内),9天后撤回。忽必烈即位后,封安南国主为“安南国王”,允其三年一贡,并派驻达鲁花赤。1267年和1277年,忽必烈两次遣使安南,以国君亲朝、质子、上户籍、出军役、纳赋税、置达鲁花赤六事责成。
但由于忽必烈不断地对外扩张,繁重的赋税与军役激起了安南人的反抗。
1284年,忽必烈遣军借道安南侵略占城,并要求安南提供军饷,被安南拒绝,于是元军对安南再次用兵。结果因不适应当地气候环境,死伤众多,狼狈败回。
1287年,忽必烈再发大军征讨安南。依旧陷入安南的游击战和雨季的泥沼中,仍以失败告终。无论是从军事实力,还是从物质资源上看,安南都不具备与元朝抗衡的能力。安南能在两次战争中取得胜利,主要是因为东南亚的气候与地理条件对元人不利,以及元军将领在战争中指挥失当。安南王陈日炬很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些,所以不想再起战端。他第二次击败元军后,立即派使者前往元朝,归还了所有俘虏,并进金人代替自己赎罪。可忽必烈不甘心失败,打算在1293年再次出兵安南。1294年忽必烈逝世,成宗铁穆耳即位后采取“守成”政策,停止了征讨安南,战争才算告一段落。
占城国在安南的南边,1280年占城国国主就派遣使者到元廷称臣纳贡了。
1281年,忽必烈封占城国国主为“占城国王”,同时在占城设占城行省,以作为对外扩张的据点。而在1283年底,忽必烈以占城扣留元朝出使海外的使者、“既降复叛”为理由,派兵对占城进行讨伐。但由于安南拒绝借道的原因,1284年征占城的元军奉命北攻安南,讨伐占城的战役就此结束。元成宗后,安南王遣使与元朝通好,占城也多次进贡方物,所以,东南亚局势基本稳定。
元代时,安南受中国文化影响较深。安南国内儒学兴起,儒士在政治上的地位提高。在这一时期,安南也开始崇信佛教,元代杂剧也传入安南,对安南歌剧艺术的形成产生了很大影响。
元朝与各汗国及欧洲诸国的关系在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争位时期,各大汗国政见不合,致使元朝丧失了对他们的实际控制能力。在蒙古各汗国中,元朝与远在西亚的伊利汗间的关系一直很好,而与窝阔台汗国和察合台汗国的关系就不那么乐观了。
窝阔台的孙子海都继承窝阔台汗国后,一直觊觎大汗的正统地位。察合台汗国与海都结盟后,不时对忽必烈控制的地盘发动侵扰,与元朝进行了长达40年的战争,成为忽必烈及其后人在中亚的主要对手。1301年,海都病死,窝阔台汗国出现内乱。1303年,察合台汗都哇与窝阔台汗察八儿汗向元朝求和,承认元朝的宗主国地位,于是订约言和。
在这以后,元朝与察合台汗都哇联合击败了窝阔台汗察八儿,兼并了窝阔台汗国的大部分领地,灭亡了窝阔台汗国。察八儿于1310年降元,元仁宗封他为汝宁王,又将两汗国的归降部落安置在了金山以南,元朝大军则驻守在金山北面,监视察合台汗国的同时维持着友好关系。察合台汗国后期大权旁落,各地贵族裂地自据。1349年后,察合台汗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中间仅有过短暂的统一,从此逐渐没落。
伊利汗国的建立者旭烈兀是忽必烈的亲弟弟,所以和元朝的关系亦最紧密。
“伊利”这一名称是忽必烈所封,意思是“辅臣”,由此可见伊利汗国与元朝的关系。旭烈兀以后历代伊利汗的即位,都要得到元朝皇帝的册封才算合法。伊利汗颁布的公文,也都使用大汗颁赐的汉文印玺,把大汗(元朝皇帝)列在前面,表示尊崇。同时,伊利汗本人在中国汉地也拥有大量的属民和封户。伊利汗国部分官吏的俸禄也由元朝提供。终元一代,伊利汗廷与元廷之间的使节往来频繁,不绝于书。
这种密切的政治关系,为元代中国与伊朗及阿拉伯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的广泛开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正是通过旭烈兀的西征将中国人的火药武器,通过波斯、阿拉伯等国家传入了欧洲。旭烈兀在西征过程中还带去了许多精通天文历算的学者,如屠密迟在伊朗天文学家纳速剌丁途昔编纂《伊利汗天文表》时,就曾向他传授过中国的天文推步术。伊利汗国的丞相拉施都丁还在奉命编纂《史集》的过程中也向中国天文学者请教了东方的天文历法。总之,伊利汗国在东西方文化中起到了桥梁的作用。
名家回眸
13世纪蒙古势力的兴起与对外扩张,扫清了欧亚大陆广袤地域众多国家的此疆彼界,开辟了中外文化交流的新时代。作为庞大的蒙古帝国的一部分,元朝除与西北藩各兀鲁思保持着密切交往外,与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往来也很频繁。陆路交通的畅通,航海技术的发达,使元朝在对外方面超过了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不论是所达区域,还是交流规模,都堪称历史上极盛的时期。
元朝的商业与交通
元朝商业
四分五裂的中国在元朝时得到了空前的大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农业、手工业和交通运输业得到了发展,统一的货币在全国流通,元代的商业也很活跃。但国内外贸易主要控制在政府和贵族、官僚、色目商人手里。
元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了纸币,全国货币实现统一,促进了经济交流,商业也得到了发展;但元朝统治者通过滥发纸币弥补财政赤字,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又起着阻碍作用。
政府对国内许多商品采取专利垄断政策,其形式各不相同,部分金、银、铜、铁、盐等,由政府直接经营;茶、铝、锡和部分盐等,由政府卖给商人经销;部分金、银、铁等矿业,以及酒、醋、农具、竹木等,由商人、手工业主经营,政府抽分。天历年间,盐课钞年收入达766万一千余锭,约为全国财政收入之半。民间贸易收商税,大体三十取一。
1277年(至元十四年),元开始在各口岸设立市舶司经营海外贸易。市舶司初建时,仍遁南宋旧制治事,其间奸弊丛生。市舶官吏贪赃枉法,直接影响了国家的市舶收入。至元二十八年(1291),元朝政府着手制定市舶法则,1293年颁布“整治市舶勾当”。延佑元年(1314),又颁布了新的市舶法则二十二条。市舶法则对市舶司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包括办理船舶出入港的手续、舶货的检验收存、舶货的抽分和纳税等等。市舶司由行省管辖、每司设提举两人。征收舶税和市舶抽分时,往往有行省高级官员前往督察。元朝政府原定市舶抽分额为舶货精品十中取一,一般舶货十五取一,后在抽分之外又规定了三十取一的舶税。
1314年(延佑元年),元朝政府提高抽分额,精品十中取二,一般舶货十五取二。市舶抽分和征收舶税,成为元朝政府的重要财源之一。因市舶法则较严密,抽分征税苛刻,所以舶商“漏舶”(不按规定交纳抽分和舶税)之弊十分严重,元朝政府曾一度禁止民间市舶,改为官府出资造船,以期垄断海外贸易,所得利润官府取七成,经办人取三成。但这种方法未能奏效,只好取消市舶之禁。
当时与中国建立海道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数以百计,进口的舶货种类繁多。经市舶司允许出口的商品则主要是纺织品、陶瓷器等日常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