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教学方法以课程设计(Course works) 和现场讲解展示 (Presentation)而著称。作业题目多以实际问题为主,这需要亲自动手,小组协作和发挥想象力,又无统一准标答案的课后作业,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力。英国的考试对答案的标准与否要求并不太严格,在一些文科考试中,甚至没有标准答案。老师鼓励学生拥有个人观点,鼓励学生去发现新的方法解决问题,如果学生对一个问题阐述得有理有据,他可以比照搬书本的学生得更高的分。毕业论文更是让学生在三个月的时间中将他所感兴趣的问题研究得淋漓尽致。
英国基础教育学生评价
英国中小学的办学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在课程设置上, 为学生提供丰富的、适应社会发展的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初步具备适应社会发展的基本素质; 在育人环境上 ,利用学生的作品来布置校园环境,以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在教学方式上 ,重视引导学生了解知识的生成、发展和形成,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关注学生的差异; 在评价方式上 ,注重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下面我们着重介绍英国的差异教学和学生评价。
目前,在英国基础教育领域中存在学生评价三级框架体系:
1.处于最上一级的是国家考试( National Curriculum tests and tasks)。这种评价是终结性评价( Summative Assessment ),是关于学习的评价( Assessment of learning ) 。 主要来检验每一个阶段结束时 ( at the end of the key stages) 学生的收获,考试标准一般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级别,国家考试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教育质量。主要的考试有所有学生在第一、第二、第三学习阶段结束时都要参加的 SATS考试(即国家课程测试)和在第四学习阶段结束时要参加的 GCSES考试(即通用中等教育资格考试),还有部分在第五学习阶段学习的学生为了进入大学而参加的Alevel 考试 。其中 SATS考试是由政府部门中资格与课程局组织实施的。而 GCSES和 Alevel 考试则由专门的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其中比较有名的有三个——AQA 、 EDEXCEL 和 OCR ),由学校决定参加哪一个。同一所学校不同的课程可以参加不同的考试机构组织的考试。
2.处于中级的是教师所实施的终结性评价( Summative Assessment),这种评价也是关于学习的评价( Assessment of learning ) 。它一般在学生每一个学习单元结束时进行,以课程计划中的标准为导向,使学生不至于偏离学习计划。有点类似单元测验。
3.处于最下一级的是教师所实施的形成性评价(Formative Assessment),是为了学习的评价 ( Assessment for learning )。 这类评价可以在教育情景中的任何时候发生,而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其特点主要是:渗透于教学与学习的各个环节,教师与学生一起分析细化学习目标以及标准,及时反馈,尤其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之间的相互评价。通过这种形成性评价让学生知道他处于一种什么水平,明白想达到一个什么水平以及如何缩小差距。这就需要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这个过程。当教师给予学生高质量的反馈时,学生就会比较恰当地调整自身的学习行为。同时,教师也会及时地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行为。
关于形成性评价有如下十项原则:
是教师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要关注学生如何学;
是课堂教学实践的核心;
是教师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技能;
应该是积极的和建设性的,评价后的反馈应是针对某项具体的事件而不是个人;
应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要促进学生明白学习目标和评价标准;
要帮助学生明白如何提高学习水平以及下一步应采取何种措施;
应该发展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
要让全体学生明白成功是多方面的。
总之,当我们直面英国基础教育学生评价时,我们发现并没有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如,每次国家级的考试后,对每一所学校的考试情况都要进行排名,并在媒体上公布。这种结果与预期的“偏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众对以科学化评价的“偏爱”以及政府控制教育的“热望”。这种评价方式处处透着管理主义倾向,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但无论如何,英国基础教育学生评价出现的一些经验的确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第一,凸现学生在评价当中的地位。
注重学生的具体化、个别化学习或个人学习风格,通过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即时诊断、即时反馈,来促使学生的学习更加有效。学生评价更加关注学生解决问题能力、个人学习效率、思维技能,学生评价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解放学生。在评价过程中,教师以目标A为指导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教师注意观察学生的表现(语言、行为、作品等等),收集相关的信息;对信息进行分析并向学生进行评价和反馈,判断学生学习的现状;教师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指导学生进行下一步的学习,从而使学生达到更高的目标B 。
在这样一个循环过程中,教师以学生的表现决定下一步采取何种教学方法,学生则参与决定教师采取何种教学方法。学生与教师一起了解学习目标,分析、判断学习情况,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下一步的学习。
第二,将学生的学习作为评价对象。
学生评价的对象不应该仅仅是静态的一个个学生,去检验其知识储备及掌握的技能,而是应该将学生的学习作为评价对象,即将学生与教师、其他学生、书本及其他教育资源的交互过程作为评价对象,淡化学生评价的甄别功能而凸现评价对学生实际学习的促进作用。这是一份英国 9 年级学生(相当于国内初二年级)“不同类型橘子汁与维生素 C 含量的关系实验研究报告 ” 。这位英国女学生在研究报告中,阐述了整个研究的实验设计和实验步骤,对实验数据运用图表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初步的实验结论。学生还在报告的最后分析了整个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进行改进的设想。教师对这份报告的评价重点不在最后的研究结果,而在于研究过程。主要是从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实验计划、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自我评价。
第三,采取多种适合学生的评价形式。
对学生的评价不能够是单一的和标准化的,只有用多种形式的评价才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状况,才能符合学生的各具特色的学习方式和学习需要。对学生的评价不应该脱离学生的具体教育背景,成为一柄客观科学的尺子,以一种绝对的方式去测量学生已有的成绩及潜力。在终结性评价中可以采取分散与集中的形式,增强学生对评价的选择性(如,英国学生进入大学前参加的 A-level 考试,在内容上分几个单元,在考试时间上可以选择)。
在形成性评价中,通过对学习过程中学生具体生动的活动性的评价来改善学习,使学生的学习更加积极有效。如,卡通连环画:就是用一系列有文字的卡通画来表述一件事件发生的过程。它可以评价学生对某些科学现象的想法。再如,概念图:就是用连线把不同的概念连接起来,并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它可以评价学生对一些科学概念的理解。这些评价方式简单有趣,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不同的文化、传统和不同的价值观念造就了中英不同的教育体制、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我们绝对无法照搬别人的东西。但是他山之石头可以攻玉,避他人之短,取他人之长处,可以更好更快的成长。
理科教学中“实验与探究”的教学内容及评价方法
英国中小学国家课程理科教学大纲中,在“实验与探究”方面,从设计实验程序(Planning Experimental procedure )、 获得证据(Obtaining evidence)、 分析证据及得出结论(Analysing evidence and drawing conclusions)、评价证据(Evaluating evidence)四个技能领域规定了学生在每一年级应当被教授的内容。
一、高中阶段在“实验与探究”方面应当教授的内容
1.在设计实验程序方面,应当教给学生:
①运用科学知识和理解、凭借间接资料,将所建议的观点或他们自己的观点转变成可以验证的形式;
②做出准备工作,确定必须做的事情;
③做适当的推测;
④从多种因素中确定主要的因素;
⑤计划如何改变和控制主要变量;
⑥考虑观察、测量的次数和范围;
⑦识别变量不易控制的情景(如实地调查),并能判断在这些情景中如何收集所需要的证据;
⑧选择仪器装置和技术,并考虑安全方面的要求。
2.在获取实验证据方面,应当教给学生:
①安全、熟练地使用一系列的仪器装置;
②做符合精确度要求的观察和测量;
③进行充分的观察和测量以获得可靠的证据;
④考虑测量和观察的不确定性;
⑤必要时进行重复观察和测量;
⑥清楚适当地记录证据。
3.在分析证据,得出结论方面,学生应当被教授:
①清楚地表示定性、定量的数据;
②用合适的线图表示数据;
③确定结果的趋势和类型;
④用图说明变量之间的关系;
⑤按一定的精确度表示数字结果;
⑥检查结论与证据的一致性;
⑦解释结果支持或推翻预测的原因;
⑧运用科学知识和理解解释结论。
4.在评价证据方面应当教给学生:
①考虑得出结论的证据是否充足;
②思考不正常结果的原因,适当的时候,舍弃这一结果;
③从观察和测量的不确定性方面考虑结果的可靠性;
④提出对已用方法的改进;
⑤提出进一步的探究以检验结论。
二、对“实验与探究”的评价
“实验与探究”作为理科教学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单独被评价的。评价的内容即为上述的四个技能领域。评价的方法主要采取课程作业的方式,即主要在平时的教学中进行。国家课程大纲中要求教师结合大纲中“生物和生命过程”(Life and Living Processes)、 “物质及其性质”(Materials and their Properties)、“物理过程”(Physical Processes)等方面内容的教学,教给学生实验与探究的方法。并指出,在一些情况下,检验一个科学概念的整个过程应该由学生自己完成。
英国有五个考试小组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基础教育的评价工作。为使教师在对学生的“实验与探究”方面的评价有所依据,五个考试小组在共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一致的评分标准。在这些评分标准中,前三个技能领域的分数有2分,4分,6分和8分四个等级,最后一个技能领域(“评价证据”)有2分,4分,6分三个等级。另外, 对学生作业中的语言从拼写、标点符号的运用及语法方面也要给予评定,这方面的评定有1分,2分,3分三个等级。
所谓实验作业,指包含一个或更多的技能领域的活动。例如:一个同学做了一系列的实验用来试验温度对反应速度的影响。在每次实验中,他将50ml Na[,2]S[,2]O[,3]溶液置于一个烧杯中并加热。当达到所要的温度时,他将烧杯放在一张用铅笔画有“×”的纸上,(烧杯置于“×”上),并倒入室温下的10ml盐酸溶液,搅拌。
这一实验作业中包括了对“分析证据及得出结论”和“评价证据”两个技能领域的评价。
探究被定义为由学生完成的一项作业,覆盖全部的四个技能领域。例如:“调查固体物质溶解速度的影响因素”,“调查影响摆锤摆动次数的因素”等一些作业中,包括了对学生四个技能领域的评价。
在结合大纲中的其他内容对学生进行实验与探究方法教学的基础上,要求教师在每学期都要特意布置2~3次由学生独立完成的实验或调查活动,在教师的有效监督下,学生完成这些活动,根据五个考试小组所建议的评分标准,教师对每个学生在每一技能领域的表现给予评价。学生在“实验与探究”方面的最后得分是由各次在每一技能领域和语言方面所得最高分之和。当然,在评定分数过程中,教师也有一定的灵活性,如学生在某一方面的表现达到了4分的标准,但又达不到6分的标准时,可以给学生5分的等级。 教师将学生的评定记录连同相关的证据一同放入学生的成绩档案中,交相应区域的实验考试中心。实验考试中心对学生的成绩评定进行检查,必要的时候,要求学生在实验考试中心接受重新考查或评价。
英国中小学教师评估
一、评估的目的
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教师在现任工作中改善行为表现,促进职业发展。”另外,评估活动还应区分出那些未能达到基本要求的教师,使这些教师本人、学校和地方教育部门都能采取必要的措施去纠正或改进不足之处。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2)改进教师进修和再学习的管理;
(3)检查教师和学校的质量及发展潜力;
(4)促进教师与学校管理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5)改善奖罚制度。
二、地方教育当局的责任
在英国,地方教育当局(称为LEA)的责任是:
(1)对教师评估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
(2)制定本区内教师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如:目的、目标的确定,地区性指导纲领,LEA工作手册等,确保评估活动在各校正确开展;
(3)保证所有职员全面理解评估系统;
(4)确立课堂听课标准;
(5)保证与学术机构定期的沟通;
(6)提供各个评估阶段的必要文件;
(7)组织有关评估技术、面谈和课堂听课等方面的培训课程;
(8)控制评估过程,使之达到预期目的;
(9)协调各学校之间的标准和进程;
(10)对自身工作体系的评估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