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排除阻碍自由竞争的不利因素。不仅要反对私人组织的垄断,也要反对社会组织的垄断(如工会垄断等)。因为,无论哪一种形式的经济垄断,都是对自由竞争的排斥与破坏,都隐藏着欺骗消费者的危险,它会吞食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使广大消费者蒙受损失,使社会停滞不前。为了保障自由竞争的经济秩序,联邦德国政府于1957年制定了《防止限制竞争法》,并成立了相应的执法机关——联邦卡特尔局,以防止私人或社会组织对市场的垄断,保证价格机制的自动调节功能,促使经济顺利运行。然而,由于联邦德国新自由主义者所谓的“垄断”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它指的只是“一个生产部门只有一个生产者”这样的垄断,《防止限制竞争法》的颁布,对联邦德国垄断资本家并没有多大的影响,而对工会组织却是个很大的打击。
(三)稳定通货
这是国家一切经济政策的中心环节。艾哈德认为:“经济政策的中心问题是在没有通货膨胀的趋势下,让经济继续向前发展。货币稳定是平衡经济发展和确定社会进步的基本条件。”
因为,通货的稳定是每一个公民都应享有的基本人权之一。只有通货稳定,物价方能稳定,消费者的实际生活水平才能得到保障。反之,只要物价稍微有所上涨,每一个公民就要毫无例外地为此付出相当大的代价。而且,通货、物价一旦失去稳定,人们就会对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稳定失去信心,从而就会减少储蓄,阻碍经济发展。因此,通货稳定、物价稳定应成为国家一切努力汇合的焦点,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加以保持。
为此,联邦德国政府通过对货币流量和信贷活动的调控,来稳定通货,平抑物价,保证经济稳步增长。第一,通过货币稳定率控制货币流量,即由中央专门机构掌握一定数量不同种类的重要商品,并对它们规定固定价格,当社会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时,中央机构则大量抛售商品,以减少流通中的货币数量,消除通货膨胀现象;当社会物价下跌,通货紧缩时,则大量购进商品,以增加流通中的货币量,避免通货的紧缩和生产的衰退。第二,通过变动信贷率控制信贷活动,即当社会出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虚假繁荣时,政府就促使银行提高信贷利率,以限制信贷数量;相反,当社会出现通货紧缩、物价下跌和生产萎缩时,银行则降低利率,以增加信贷数量,防止失业和危机。
(四)公平分配
这是实现经济人道主义的主要途径。联邦德国新自由主义的经济目标是实现经济人道主义,使每个人都成为财产的所有者,使人人都过上幸福的安定的生活,实现全民的繁荣和富裕。为此,联邦德国政府从50年代中期起就积极推行“人民股票”措施,实施各种福利政策,以保证公平分配,实现经济人道主义。他们认为,人民股票的发行,可以分散社会财产,打破旧的阶级界限,消除富人与穷人之间的敌意,在50年代-60年代,政府曾把一部分国有企业,如大众汽车公司、普雷萨格采矿冶金公司等,用发行人民股票的方法把它们变为人民大众共有的私有财产。
在社会福利方面,联邦德国新自由主义者既强调社会福利措施的必要,但又反对全面实施社会福利政策。他们认为,社会福利政策的全面实施必然会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的支柱——自由竞争。因为,如果实施社会福利政策的目的是要给每一个人提供从生到死的全部安全,保证他绝对不冒任何的人生风险,那么人们的才能、智慧、创业精神以及其他许多人类优秀品德就得不到充分发展,国民经济也就无法兴旺起来,到了最后,建立的决不是没有阶级差别的福利社会,而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机械社会。艾哈德认为,社会福利措施越是全面,对人们的保护越是广泛,个人也就会越来越依赖于国家,结果原先平等自由的、有主见的公民就会变成没有头脑的“臣民”。所以,任何一个现代社会都需要一定的社会福利政策,以保障分配的公平,但这种政策的实施必须适当,必须以不损害自由竞争为前提。在这一理论指导下,联邦德国政府所采取的社会福利政策也就只限于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盈利少或不盈利的一些社会经济部门给予政府资助,对失业者、老弱病残者和低收入家庭给予一定的抚恤和救济。
(五)对外贸易自由
这是社会市场经济理论的外向延伸。在国际经济问题上,联邦德国新自由主义者主张自由贸易,反对贸易限制。认为国家应积极设法取消国际贸易中的一切限制,消除关税壁垒,实行货币自由兑换,以促进贸易自由。
为了扩大联邦德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作用和影响,联邦政府以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为依据,积极采取措施,以发展对外经济联系和贸易交往活动。第一,联邦政府为了鼓励和刺激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对经营出口的单位和部门给予优待。
以奖励出口;第二,为了实现贸易自由,扩大国际间的经济交往,联邦政府积极倡导和推行经济一体化政策,参与西欧共同市场的建设;第三,联邦政府还积极建立和发展同欧洲经济共同体以外各国的经济联系和贸易活动,特别注重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交往。
三、“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和政策的演变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联邦德国政府为恢复和发展经济而奉行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大体上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就是实行有限调节的“社会市场经济”阶段。这个阶段,在时间上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60年代中期。在这近20年的时间内,弗莱堡学派新自由主义的社会经济理论与政策主张,一直是联邦德国政府恢复和发展经济的指导原则。上面我们说过,这和弗莱堡学派的重要成员——艾哈德等人的参政有密切关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时,联邦德国的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处于极其困难的境地。在这危难之际,美国军管当局发现,联邦德国新自由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艾哈德是极少数几个懂得现代经济理论和管理并有一定经验的反纳粹人士之一,于是就任命他为美国驻纽伦堡军管机构的经济顾问。
1945年10月,艾哈德被提升为巴伐利亚政府经济部长。1947年10月,艾哈德到法兰克福任美、英占领区财政管理委员会货币与信贷特别处主任,负责筹备货币改革,1948年3月2日,他又成为美、英占领区经济管理委员会美方经济区主席。1948年6月20日,艾哈德以法兰克福经济管理委员会的名义,签署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关于货币改革后的经营管理与物价政策原则的法令》,宣布废除一百多项战后军管当局颁布的物价管理条例和管制经济的法令,并取消旧的帝国马克,实行新的德意志马克。从1949年至1963年,艾哈德一直担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的经济部长。艾哈德和他的两位合作者——财政部长弗里茨·舍费尔和德国州际银行行长威廉·福克博士一起负责组织和领导了整个联邦德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1963年至1966年,艾哈德又担任了联邦政府的总理。他与阿登纳总统分工合作。阿登纳是“在外地主”,专管国际事务与联邦德国的对外经济关系,旨在使战败的德国重返欧洲和世界舞台;艾哈德则是“内当家”,负责国家的经济事务,两人珠联璧合,被世人称为联邦德国“复兴之父”。艾哈德在战后近20年主持联邦德国经济工作期间,完全奉行弗莱堡学派新自由主义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使联邦德国经济获得了迅速的恢复与发展。艾哈德简直成了联邦德国“经济奇迹”的化身。因此,人们把战后这个时期的联邦德国经济,称为艾哈德时期的“社会市场经济”。这种“社会市场经济”以私人企业和个人经济活动为基础,主要通过市场力量来调节整个国民经济,国家尽可能不去干预再生产过程,但不反对必要的和有限的调节,以期尽可能达到经济权力分配上的社会公正与经济利益分沾上的社会公平。这种有限调节的“社会市场经济”,从战后到60年代中期,基本上适应了联邦德国垄断资产阶级的需要,并迎合了广大居民的心理。
第二个阶段,即实行全面调节的“社会市场经济”阶段。从有限调节的“社会市场经济”阶段转到全面调节的“社会市场经济”阶段,其原因在于联邦德国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上面我们说过,从战后到60年代中期,联邦德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是相当迅速的,但到60年代中期,特别是1966年-1967年经济危机之后,它的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减慢了,从1960年的9%下降到1966年的2.8%,60年代工业生产平均增长速度为5.92%,而70年代头八年的平均增长速度只有2.26%。大规模的失业和经济明显衰退,引起了政治斗争的激化。1966年基督教民主联盟的艾哈德政府倒台,由基督教民主联盟与社会民主党组成新政府。
在这种形势下,要求国家干预经济的呼声日益高涨,于是联邦德国政府奉行弗莱堡学派新自由主义理论与政策主张就进入了第二阶段。
为了克服经济的停滞与大量失业,联邦德国垄断资产阶级要求国家对经济进行全面干预。例如,1974年“化学、造纸、陶业工会联合会”曾向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建议,对受危机打击最严重的制铝工业和化纤工业采取直接的指导投资政策。这个建议虽未被接受,却引起了广泛的注意。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主张国家进行全面调节。如哈麦尔和克垴夫就曾指出,实践已经证明,联邦政府“所采取的经济政策手段还是不够的,还不能同时达到稳定经济所需要的四个目标:稳定的价格,高就业率,外贸的平衡,持续的较快的增长。对两种体制的前景做一番比较,人们得到这样的结果,即在中央计划的制度条件下更容易达到这些目标。”
弗莱堡学派的新自由主义者也不得不承认,破坏自由竞争基础的垄断组织,在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他们感到自己以前所宣扬的有限调节的“社会市场经济”,已经不能克服危机和失业,不能防止环境污染,不能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和保证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同时,他们还考虑到,当时联邦政府已经实行的“反周期”政策,经济结构改革政策以及经济“计划化”等,也不得不考虑将其纳入他们自己的理论之中。于是,他们从“有限调节的社会市场经济”转到了“全面调节的社会市场经济”。他们所谓的“全面调节”,其实就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调节,旨在扩大和加强国家对再生产过程的作用,发展国家的企业精神,扩大国家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扩大国家支出,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特别是通过降低利率的货币政策和预算赤字的财政政策来影响总需求,制定包括一系列重要国民经济综合指标的长远规划,对经济进行全面调节。
第三个阶段,即80年代以来,又重新回到艾哈德时期的“社会市场经济”阶段。联邦德国在克服了前几次经济危机后,于1980年4月,又爆发了一次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次经济危机也引起了政治危机,1982年10月,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和自由民主党联合组成新政府。新政府指责前政府所实行的经济政策,国家拿得太多,花得太多,管得太多,结果严重损害了私人企业的利润收入,削弱了投资的意向和力量,挫伤了人们的“进取”精神,豢养了一批“寄生虫”,因而他们自己在《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法》中所规定的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四大目标全部落了空。因此,新政府认为,要扭转这种局面,就必须重新回到艾哈德时期所实行的“多市场,少国家”的有限调节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轨道上去。
众所周知,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劫后余生的德国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破坏。在美、英、法三国占领军管制的联邦德国土地上,原先的住宅和许多城市在战火中变成了废墟和瓦砾堆,根据当时一些英国人的估计,仅清除西柏林市的场地就需要30年。另外,还有数百万无家可归的难民需要安置,食品供应匮乏,加上不法商人的投机倒把,严重的通货膨胀加剧了经济生活的混乱和困难。根据1945年8月波茨坦决议所附的第一个工业计划和1947年8月美、英、法军管当局公布的第二个工业计划规定的经济发展速度,当时有人估计:“每个德国人每五年才能有一只盘子;每十二年有一双鞋子;每五十年有一套衣服;每五个孩子中间只有一个能用上自己的尿布;每三个德国人只有一个能有机会躺在棺材里埋葬。”
全国上下笼罩着一片悲观气氛。但是,战后的联邦德国政府奉行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的结果,却使联邦德国经济获得了迅速增长。在40余年的时间内,把一片衰败的联邦德国建成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仅次于美国的经济强国,不得不承认其发展速度是相当迅速的。这当然是与其特别有利的国内外环境有关,如德国西部原有的工业基础较好和技术力量较强,美国出于战略需要所作的大量援助,以及新的科学技术的作用等等。同样,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其所奉行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的作用。
四、弗莱堡学派评说
(一)缺陷
弗莱堡学派新自由主义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主张,可以说是对亚当·斯密及其以后资产阶级经济自由主义理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德国具体条件下的应用与发展。因此,有人曾把实践这一理论的杰出代表艾哈德看作是“亚当·斯密的顽强化身”。然而,这仍然不能掩饰其理论当中的内在缺陷。
首先,就弗莱堡学派这套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说,那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这集中表现在他们的所谓“理念模型”学说上。弗莱堡学派的“理念模型”只是“想象的典型”,而不是现实的反映。在他们看来,这种想象的典型是永恒不变的,它存在于一切时代,并不与一定历史时期相联系。因此,这一学说完全避开了对划分历史时期和社会经济形态具有决定意义的生产关系性质与所有制问题,而且还力求避免使用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特点的一切术语。例如,欧根在解释为什么企业称为“机关”,称企业主为“机关领导人”时说:“我们不说企业和企业主,而说机关和机关领导人,因为企业和企业主这些字眼使人想起‘资本主义’时代,因而它们有一定的历史色彩。在确定‘理念模型’时,一定要避免这种色彩。”这就清楚表明其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