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上,罗宾斯坚持抽象的演绎法,反对历史归纳法、心理分析和价值判断。在前面已给出的罗宾斯有关经济学的定义中还可看出,罗宾斯认为,经济学的命题是从各种先决条件中推演出来的结论,最主要的先决条件是以某种方式涉及一些简单的无可争辩的经验事实的全部假设。除了这一种假设以外,还存在另一种假设,这一类假设“只具有更为有限的性质,它们的基础是理论所要解释的一些特殊关系或关系的各种类型的一般特点”。这表明,罗宾斯认为,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中,包括理论假设、概括、特定命题的广泛推论几个部分。还十分重视对经济理论的验证工作。他曾十分简明地谈到:
“我们设计理论来解释世界,并要问一问它们在特殊的条件下是否发挥了这种作用来检验它们……经济理论越来越先进和复杂,也就越是迫切地需要对它们加以检验。”
对自己提出的这一种看法,罗宾斯后来认为,这一观点过于实用主义了。他曾希望根据第二版(应指他的着作《论经济科学的性质与意义》——作者注)整理出来的实际情况来解决检验的问题,但却没有成功。他还认为,虽然不可能在任何时候都要进行经验验证,但至少应该指出决定理论正确与错误的条件。他也强调,真实性与经验的内容有区别,对经济关系的表述与对事实的表述无关。
(二)经济理论
1.罗宾斯在宏观经济学方面的经济理论
罗宾斯作为伦敦学派的领袖人物,在宏观经济理论上长期持经济自由主义观点。他信奉和支持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周期理论,并在这一方面受哈耶克的影响颇深。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罗宾斯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观点有所变化,转而支持通过控制总需求来达到充分就业的政策,并受到凯恩斯的赞扬。
罗宾斯指出,若经济萧条延续的时间较短,那可以通过迅速的削减成本和进行严格的清偿,使困境中的企业较快地恢复元气。但他又指出,认为经济灵活易予调控的理由是没有根据的。在国家的干预下,劳动市场、货币市场和产品市场上都会呈现出刚性的特点,这种现象与分摊成本产生棘轮式的上升效应,出现经济中的刚性和一般性分摊成本递增的现象。因此,即使是罗宾斯在认同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时,在他为政府确定的避免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政策时,他也十分小心地没有把这个目标与达到充分就业的政策联系起来。罗宾斯注意到,由于英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实施了失业保险制度,形成工资刚性,市场上劳动需求的降低并没能产生工资下降的现象,从而破坏了劳动市场上劳动供给的平衡;政府对价格的干预导致市场上价格的刚性。如此种种的干预结果,使市场机制的灵敏度下降,供给、需求以及供求确定的价格,都不能在受到外来冲击时作出迅速的反应,其结果必然导致萧条时间的持续。罗宾斯还认为,30年代发生的大萧条不能够过多地归结在总需求的崩溃上,并同意哈耶克的看法,认为经济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储蓄的短缺,从而导致在经济繁荣成熟之前就已夭折。他分析到,在以生产迂回为重要特征的资本主义经济中,价格的变动容易形成生产结构的扭曲,流入生产品行业的新的支出,必然也影响到消费品行业,又从消费品行业抽走资源而促使价格进一步上涨,并又反作用于生产品部门。在储蓄短缺的条件下,建设项目投资所需的额外资金没有保证,为经济的崩溃创造了条件,消费品部门价格的上涨又加剧了经济崩溃的过程。根据自己的分析,罗宾斯认为,在任何时候,需求和消费的不足都不是危机的根源,只要价格与成本变动一致,企业的获利能力和发展就不会遭到破坏。最大的问题是价格与成本运动的不一致,它是经济出现问题的主要根源。由此可见,在这一时期对经济危机原因的分析,罗宾斯与凯恩斯的看法存在本质的区别,罗宾斯的分析特征秉承了伦敦学派的主要特点,属于经济自由主义的范畴。
他一度支持的传统理论忽视了深深植根于市场经济中的动荡因素,致使他对经济的分析显得肤浅,而凯恩斯的理论把他从沉睡于教条主义的状态中惊醒。
到了1971年,他在《一位经济学家的自传》中作了更加深刻的反思:“问题出在人的智力上。我已经成为理论结构的奴隶,如果不是在逻辑的一贯性上存在固有的缺陷的话,这种理论结构完全不适合于已经发展了的形势,所以它使我做出错误的判断。我认识到,这些结构引出的结论对实践毫无用处。但是过去我相信它们是有根据的,所以我的职责是根据它们提出政策建议。”作为一位着名的经济学家,在其晚年的时候,能大胆地承认自己理论的不足,并诚恳地解剖自己,不能不使人钦佩。两位英国人在谈到罗宾斯的这段反思后,曾引用了凯恩斯对罗宾斯的评价。
2.罗宾斯在微观经济学方面的经济理论
在微观经济学方面,首先值得介绍的是罗宾斯对马歇尔“代表性企业”概念的不懈抨击。大家知道,马歇尔经济学说在方法论上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局部均衡分析,而这一方法所建立的均衡价格论和关于需求和供给的分析,成为了西方经济学中微观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础和主要内容。而在他的分析研究过程中,可能是为了研究的方便,他是以个别市场、个别商品或个别企业为对象的,并为了避免面对无数个差别很大的企业,马歇尔提出了“代表性企业”的概念。
马歇尔认为,一个代表性企业,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普通的企业。但是,营业上所说的“普通的”这个用语,却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而一个代表性企业是特殊种类的普通企业,为了要了解大规模生产的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在所说的工业与国家中,一般地已经达到怎样程度,我们需要研究这种普通企业。可以这样认为,“所谓代表性企业,既不是指新兴的企业,也不是指衰老的企业,在某种意义上说,代表性企业是一个平均企业。它是在对全体企业进行广泛观察,精心挑选出来的,它的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保持着平均水平。”
但罗宾斯认为,对厂商的均衡和行业的均衡理解中,不必要用“代表性企业”这样一个概念,因为在一个均衡的、不断变动的环境中,代表性企业难以确定。他这种看法取得了成功,以致一度把这一概念从微观经济学的教科书中删了出去。但在近来的研究中,人们又开始认同马歇尔的观点,并认为,罗宾斯的不正确看法,主要是他没有很好地理解马歇尔在处理动态问题方面作出的努力,也没有理解“代表性企业”对于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有巨大的帮助。尽管这样,罗宾斯对马歇尔这一观点的看法,依然被认为是他作为理论家,在经济学方面的贡献。
罗宾斯在论述供给方面的理论,特别是在劳动供给方面的看法,也在其微观理论上有着特殊的建树。他的论述如下:
收入等于工资率(单位时间的工资数)乘上工作时间:Y=W·L
这里,Y:收入;W:工资率;L:工作时间。
从上式不难推出,收入的变化率等于工资率的变化率加上劳动时间的变化率:
Y=W+1(用小写字母分别表示各自的变化率)
将上式两边同除以1,则得到:
Y/L=(W+1)/1
罗宾斯把Y/1看作收入需求弹性,即收入需求变化与劳动时间变化的比值。
若收入需求弹性大于1,那W与1必然有相同的符号,也就是随着工资率的变化率而变化,劳动时间的变化会有相同的方向。如工资率向正的方向变化(即工资率增长),劳动时间也会向正的方向变化(即增加劳动时间)。这可以通俗地解释为:随着单位时间工资数量的增加,人们也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投入劳动。
这个公式就是被罗宾斯自称为被人们广泛承认和接受的公式。
罗宾斯又给出了收入价格的定义。他认为,收入价格的单位是用时间来表示的,它是工资率的倒数(即1/W)。容易看出,由于收入价格被表示为工资率的倒数,工资率越高,要取得一个单位的收入所花费的时间就越少,即努力的程度就越低。在一般的情况下,收入需求将同收入价格呈相反的方向变化。劳动时间的供给决定于收入需求,也与收入价格或者工资率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也就是人们所认为的:“虽然他没有明确地把工资变化划分成收入和替代效应,但他明确地指出了实际工资率变化所引起的工时数的变动迹象模糊不清的原因。”
在序数效用和基数效用问题的争论中,罗宾斯坚持序数效用论。因为他认为,效用产生于人们的主观评价,不可能依此建立客观的度量和比较标准。据此理由,罗宾斯反对消费者剩余的观点,也反对福利经济学的创立者阿瑟·皮古依据边际效用价值论引申而得到的福利经济学。并认为,皮古把收入均等化看作增大社会福利的途径,也是建立在边际效用的主观评价上的,因而同样不具备客观的性质,由此而得到的种种政策只是伦理的改革,而不是经济政策。
(三)经济政策
受自己信奉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罗宾斯主张的经济政策明显带有要求政府减少干预,提倡自由竞争的特色。但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为分野的两个时期,罗宾斯的理论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这就构成了罗宾斯经济政策的重要特点。这一特点如同《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所描述的:“罗宾斯在经济政策的讨论中所提出的观点,在其整个生涯中基本上是始终如一的,尽管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早期思想的纯正性有所搅乱。他的主要政策主张,笼统地说,是倡导经济自由主义。但罗宾斯倡导经济自由所依据的理由,并非因为市场解决方法比集体主义或干预主义计划拥有一些理论优势或先天优势,而是凭经验认为,自由主义的办法似乎是有利于把自由与效率结合起来。在他的早期着述中,例如《战争的经济原因》(1939年)和《阶级矛盾的经济基础》(1939年),他采取了极端自由贸易的立场,正是这种立场和对宏观理论的争论,导致了本世纪30年代他同凯恩斯的冲突。他后期的着作表明,他比以前更为愿意在特定的例外场合限定经济自由主义。除其他措施外,他还支持实行贝弗里奇计划、高等教育津贴、艺术津贴、控制艺术品出口、进行综合的宏观控制以达到充分就业。也许从《和平与战争时期的经济问题》一书中可以找到他对自己的政策主张的最全面阐述。”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人们普遍认为罗宾斯在宏观经济学和政策上的主张在20世纪40年代就逐渐接近凯恩斯观点后的1963年,罗宾斯出版了他的着作《政治学和经济学》。在这本书中,他以新自由主义的口吻,论述了“机会平等”的问题。罗宾斯的看法是,“机会平等”与“收入和财富的平等”是不相同的,“机会平等”的意义在于,让人们在自由经济体制中有同等的竞争机会。他强调指出,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如果用若干法定的或等级的限定来否认他能从事特定的事业,那是极不相宜的,因为这样做违背法律上的平等这个原则。假若对一个人只因其家庭环境的关系,而其他条件都充分具备,就否认他有与其同伴尽量地进行竞争的机会,那是一件不幸的事。我们认为,这种情形在道义上说是不合适的;而且我们又认为,在经济上说是不合算的,因为这样就不能做到人尽其才。他还谈道,机会平等是一个良好的目标,它有广阔的前景和丰富多彩的内容。虽然我们不想牺牲一切去争取它,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珍惜它,也不意味着我们不打算用一种不那么有破坏性的方式去努力实现它。“平等”和“平均”历来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内部自由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诸多经济学家对新自由主义攻击的一个目标,就是认为新自由主义只讲效率,而丢掉“平等”,只讲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不讲“收入的平均化”。罗宾斯的观点证明了,在经济自由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重要的争论点和分界线上,他始终坚定地站在经济自由主义的立场上。这正如胡代光、厉以宁教授在评价罗宾斯的上段话所谈到的:“新自由主义在这里所谈到的采用‘不那么有破坏性的方式’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这反映了它对政府干预的一种基本看法,也就是说,政府的干预即使在促进‘机会平等’(更不必说促进‘收入和财富’平等)方面,也只能被局限在十分有限的范围之内。它认为,如果超过了限度,同样会带来‘不平等’。”
因此,虽然罗宾斯经济思想在二战前后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在坚决反对或支持国家干预的经济政策上也有所不同,但正像前面《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所阐明的:“他的主要政策主张,笼统地说,是倡导经济自由主义的。”
(四)经济思想史
对经济思想史的研究是罗宾斯十分感兴趣的问题,在这一方面,他通过撰写书籍和日常的教学活动,也有所建树。
在罗宾斯1952年出版的着作《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经济政策理论》中,他谈到了英国的一些古典经济学家有关自由经济制度调节过程的问题。这就是用来补充这一过程的,但又允许这个过程继续下去的经济政策。而且认为,英国的古典经济学家已的确认识到了经济波动的存在,发现了通货膨胀和收支平衡的困难,并认为国家的经济职能好像不包含稳定的作用。这些人粗糙的理论,不论是用规范的方法,还是用实证的方法所形成的观点,都想当然地认为,这种制度可以自动地达到均衡,由此而形成的经济政策也是以这种构想为理论基础的。也是在这本书中,罗宾斯提出,若把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全部假设都放到他们的逻辑结构中去,这些人都不是坚持自由放任的极端主义者。他坚持以对自由放任苛刻和严厉的约翰·拉姆赛·麦克库洛德和约索·威廉·西尼尔为例,前者谈道,在任何情况下,求助于(自由竞争的原则)具有更多的应声虫的政策味道,而较少政治家或哲学家的政策味道。后者宣称,政府的职责是做一切有助于人民福利的事情。对罗宾斯在经济思想史方面的这一发现,人们的评价是:“罗宾斯即使不是令人完全信服地,也是颇具说服力地指出: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并不拘泥于欧洲大陆的自由放任主义,而是把经济关系的自由看成是一般的原则,可有许多特定的例外。”在罗宾斯研究经济思想史的着作中,1958年出版的着作《罗伯特·托伦斯与古典经济学的演进》,也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三、哈耶克的经济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