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两袖清风——于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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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露锋芒

永乐十八年(1420),正逢乡试大比之年。这一年于谦以第六名的成绩成为举人。第二年,于谦照例到北京去参加会试。

新年刚过,于谦乘船从京杭大运河离乡北上。与前次到山东不同,于谦更加成熟,而且已经是一位举人了。永乐十九年(1421)明朝已经正式迁都北京,正是万象维新之时。于谦置身这全国政治中心,更加意气昂扬。他感到自己即将肩负国家重任。

三场过去,于谦列榜第一名。于谦可以肯定成为进士了,但还必须经过廷试,由皇帝裁定最后的名次。这年廷试制策的题目是:“帝王之治天下,必有要道,粤自尧、舜,至于文、武,圣圣相传,曰执中,曰建中,曰建极。千万世,帝王莫不守此以为天下治。朕自莅祚以来,夙夜祗承,亦惟取法于唐虞三代,然而治效未臻其极者,何欤?”于谦认为这是受知于皇上,报效国家的极好机会,便倾其心胸,直言不讳。三月十九日,明成祖朱棣在奉天殿圈点试卷,殿内外传唱中试者的名次,声彻内外,响遏行云。但直到第三甲九十二名才唱到于谦。于谦只得到个赐同进士出身。于谦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如此的结果,很久以后,才知道是由于他的试卷“策语伤时”所致。以于谦之饱学,他不会不知道当政者之所好,以于谦之年纪也不至于不懂得打顺风旗会有利于仕途。但是他的正直,他以天下为己任的壮志,都不容他不直言政见。虽然于谦没有得到好的名次,但他为自己敢于言所欲言而宽慰,同时,他也明白了等待他的道路并不平坦。

于谦被任命为山西监察御史。监察御史隶属于都察院,虽仅为正七品官,但权力很大,专职察纠百司,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都有责任直言。御史外出可以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永乐末年,广西柳州府洛容、柳城、宜山、天河诸县少数民族曾发生叛乱。叛乱虽然平息,但南方和西南地区的民族问题一直为明廷所关注。永乐二十一年(1423),于谦奉朝命到湖广地方考察官军功过,并赴川贵等地安抚瑶民、壮民。为接近百姓,于谦脱去官服,到瑶民中去查访,了解一些官军滥杀无辜的情况。对于这位办事认真的朝中大员,驻守当地的军官们很是敬畏。于谦秉公办事,当面斥责了他们的为非作歹,而且向皇帝报告了湖广、川、贵官军贪功妄杀的罪行。朝廷下令各地官军不许邀功妄杀。瑶、壮民的情况因此多少有些改善。于谦的干练,受到朝廷内外的一致称赞。

成祖死后,由太子朱高炽继承皇位,改元洪熙,是为明仁宗。不料仁宗朱高炽即位不到一年就死了,由皇太子朱瞻基继承皇位,改元宣德,是为明宣宗。

在宣德朝,于谦处事明敏,而且因材貌英伟而引人注目。在奏对时,他声音洪亮,条理清楚,受到宣宗皇帝的眷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