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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论公民的不服从(1)

有句格言,我真心叹服,“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我希望这句格言可以更快、更系统地贯彻施行。如能落到实处,这句话最终将意味着,并且我也相信这一点——“不管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倘若人们准备充分,他们将拥有的就是这样的政府。政府至多不过是权宜之计,但是多数政府常常不得计,有时候所有政府都不得计。人们对常备军的反对意见不少,反对力度不小,这些意见应该占据上风,而反对的矛头可能最终会指向常设政府。常备军不过是常设政府的一只臂膀。政府本身不过是人们选择用来执行自身意愿的一种模式,在人们的意愿通过政府体现出来之前,这种模式也同样可能遭滥用,走向堕落。看看眼前的墨西哥战争,这就是一些人把常设政府作为他们的工具搞出来的杰作,因为从一开始,人们就不会赞成采取这样的措施。

美国的这个政府——除了是个传统之外还是什么呢?尽管这个传统历史还不长,还在努力想把自己完整地传给后世子孙,但其完整性却无时无刻不在消减。这个政府就生命力、影响力而言甚至不及一个活人,因为只消一个人就足以让政府顺从他个人的意愿。对于人们自身而言,政府像把木枪。但是即便如此,人们照样需要政府,因为人们必须得有这样或者是那样的复杂机械设备,听着设备发出的噪声,才能够满足他们对于政府的想法。如此,政府让我们看到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在多大程度上逆来顺受,甚至可以把某种意愿强加在自己身上。这事干得漂亮,我们所有人只能瞪眼瞧着了。但是,这个政府从未主动推进过任何事业的发展,而只是通过敏捷的躲闪,才不致成为发展过程中的障碍。维护国家自由的不是这个政府,平定西部的不是这个政府,教育民众的也不是这个政府。所有已取得的成就,靠的都是美利坚民族与生俱来的性格。如果不是因为政府时时作梗,所取得的成就或许会更加辉煌。因为政府不过是权宜之计,所以人们也乐意彼此互不干涉;并且,如前所述,政府最合宜的时候,也就是被统治者最不受政府干预的时候。贸易和商业,如果不是天然橡胶制成的,就永远无法越过议员们不断设置的障碍;如果不是部分考虑他们的初衷,而完全以其行为带来的后果来对之加以评判,这帮人应该和那些在火车道上设置障碍的捣蛋鬼归为一类,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但是,和那些自称无政府主义者的人不同,我,作为一个公民,实事求是地说,并不要求马上废除政府,而是呼吁即刻有一个更好的政府。每个人都说一说什么样的政府可以赢得他的尊敬,这将是向着拥有这样的政府迈出的坚实一步。

毕竟,之所以权力一旦掌握在人民手中,就遵从多数人的意愿来进行统治,而且之后很长时间也继续如此,其实际原因不是说多数人最有可能是正确的,或者说这样对少数派最公平,而是因为多数派在物质方面最为强大。但是,如果一个政府当中,多数派在所有问题上都说了算,这样的政府可能有欠公允,即使是常人认知的公允也做不到。可否有一个这样的政府,是非正误不是由多数派来认定,而由良知来判断?——在这样的政府当中,多数派可否只对一些需要做权宜之计的问题进行考量?公民难道从来必须放弃自己的良知,转而遵从议员的意志,难道他们自己的良知一刻都守不住?果真如此,为何每个人都要有良知呢? 我以为,我们首先应该是人,然后才是臣民。与其说要养成习惯尊崇法律,倒不如说要尊崇正义。我有权承担的唯一义务就是随时做我认为正确的事情。有句话说得好,一个公司是没有良知可言的,但是一家由有良知的人组成的公司是一家有良知的公司。 法律从未让人们变得更正义。事实上,正是因为对法律心怀敬意,即便是好心人,也每天都在变成非正义的爪牙。如果对法律抱有不应有的尊重,一个常见的、自然的结果就是:你可以看到一队士兵、上校、上尉、下士、一等兵和军火搬运工,违背自身的意愿,唉,违背自己的常识和良知,排着让人钦佩的整齐队伍,井然有序地行进,翻山越谷,奔赴战场,因为违心,行进变得异常艰险,让人心悸。他们明知道自己参与的是可恶的勾当,他们所有人都向往和平,现在,他们算什么?还算人吗?抑或说是为某个当权的不道德的统治者效命的小型移动堡垒、弹药库?到海军船坞去参观参观,看看海军陆战队员,那就是美国政府可以培养出的人才,那就是它用妖术可以把人变成的模样——只剩下丧失人性的身影和行尸走肉的人形,全然成了一具摆在那儿站岗执勤的活尸。有人可能会说,这是个已经带着殉葬品掩埋在武器中的人,尽管事实上,可能:

没听见战鼓擂起,不曾闻哀乐悲情,

抬着他的遗体,我们急急往城墙冲去;

没有人开枪为他送行,

坟墓里,我们的英雄已经安息。

众人就这样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国效力,主要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机器。他们成了常备军、民兵、监狱看守、警察、地方民团等等。大多数情况下,不涉及对任何判断力和道德感的自由运用;非但如此,他们把自己置于和木头、泥土、岩石同等的位置;或者我们可以制造些木头人,也完全堪当此任。如此之人,与稻草人相若,和一堆泥土无异,岂能有人尊重。他们的价值,不过与犬马相当。但是这样的人通常被视为好公民。其他人——像大多数议员、政客、律师、部长、官员——为国效力主要用的是头脑,因为他们中很少有人从道德的角度条分缕析,所以可能会在不经意之间把魔鬼当成上帝来侍奉。极少数——像英雄、爱国人士、烈士、广义上的改革者,还有真正的人——也将良知献予国家,所以在大多数时候必然会反对政府。他们通常被政府视为仇敌。智者只为有用之人,岂能甘心为“黏土”,来“把漏风的孔洞封堵”,至少会把这样的任务交由自身化作的尘土来完成:

吾生而高贵,安能受人摆布,

甘心俯首听命,

或为仆为奴,

任由国君号令。

为同胞奉献全部的,同胞视之为无用自私之人;为同胞献出部分的,同胞奉为恩人,称颂其乐善好施。

面对今日之美国政府,如何行事方为俊杰?答曰,与政府关联而不致蒙羞者无。一个政治机构,既已为奴隶之政府,我便一刻也无法将其视为我的政府。

所有人都认同革命的权力。这便是说,当政府的残暴统治、昏庸无能发展到无法忍受的程度时,人民有权拒绝效忠政府,有权反抗政府,但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当前的形势并非如此,他们认为1775年的革命正逢其时。如果有人跟我说因为政府对抵港的外国商品征税,所以这个政府就是一个糟糕的政府,很有可能我会以为不该无事生非,因为我不用那些外国商品就行了。所有的机器都有摩擦,或许它带来的好处足以抵消其害处。无论如何,因为这种摩擦而挑起纷争就大错特错了。但是当摩擦成了机器的主要作用,压迫抢劫成了有组织的活动时,我认为,这样的机器我们不再需要了。换句话说,一个努力成为自由的庇护所的国家自己却有六分之一的人口依然是奴隶,整个国家遭到外军不公平的蹂躏、占领,被置于军法控制之下,我认为诚实的人奋起反抗、革命也就为时不远了。这一次,眼前的事实让这一义务更加迫切,因为被蹂躏的不是我们自己的国家,而我们的军队却是那支侵略军。

佩利,在很多人看来是道德问题上的普遍权威,在 《公民顺从政府的义务》一文中,将所有的民事义务都分解为权宜之计。并且,他继续说道:“只要是整个社会的利益要求的,只要现有政府无法在不引起公众不便的情况下进行抵制或者改变,那么,听命于眼前的政府乃是上帝的旨意—— 情形不再了。如果承认这个原则,衡量每一次抵抗是否正义的标准就变得异常简单,不过是一方面对危险和委屈进行量化计算,而另外一方面则算矫正错误的可能性和需要付出的代价。”在这个问题上,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自行判断。但是佩利看来似乎没有考虑过有方便原则不适用的情形,在这样的情形中,无论是一个民族还是一个个人,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都必须让正义得到伸张。如果我用非正义的手段夺去了溺水之人的救命木板,那我就必须把木板还给他,即使这样做我自己会淹死。这个,在佩利看来,会是极大的不便。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原本要救自己性命的人就会失掉性命。我们这个民族应该不再蓄奴,不再和墨西哥开战,纵然这样做他们付出的代价是他们作为一个民族的存在。

在实际的做法当中,各国皆赞同佩利的观点,但是有没有人真觉得马萨诸塞在当前的危机中的所为完全就是正义之举呢?

国之娼妓,

素裹银装,

裙裾飘飘起,

灵魂落尘上。

实话实说,反对马萨诸塞改革的不是南方的十万政客,而是本州的十万商人、农场主,这些人感兴趣的,与其说是人道,还不如说是商业和农业,他们并没有准备要不惜一切代价,为奴隶、为墨西哥伸张正义。我并不是在和远在天边的敌人争执,而是和那些与远在天边的敌人勾结的近在眼前的对手力争,没有眼前这群对他们言听计从的帮凶,那些敌人不足为患。我们惯常说,公众尚未准备就绪,但是改进是个漫长的过程,因为少数人并不比多数人英明多少,胜强几分。众人是否如你般优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世上,在某个地方应该有绝对的真善美,因为这种真善美如同酵母,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人。反对奴隶制,反对战争的人数以千计,但是他们实际上却没有采取行动来终结奴隶制,结束战争。这些人以华盛顿和富兰克林的子孙自居,却坐在那里双手插兜,说他们不知该干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干;这些人甚至在自由的问题上拖延,倒是对自由贸易问题热衷,饭后静静地读着市价表和来自墨西哥的最新消息,没准儿还趴上边就睡着了。今天,诚信之人爱国之士价值几何?他们踌躇,他们遗憾,有时候他们上书请愿,但是他们没有认真有效地做任何事情。他们态度友好,耐心等待,等待他人来驱除邪恶,等待他们不再遗憾的日子。充其量,他们就是在正义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施舍一张廉价的选票,给一份无力的支持,送一份成功的祝福而已。有九百九十九个支持美德的人才有一个具有美德的人。但是,和一种物品的真正拥有者打交道比和它的临时监护人打交道容易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