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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从最前面开始,从艾莉森。我要我妈从当地电话簿查出她爸妈的电话,然后从那里开始。

“是艾许华斯太太吗?”

“我是。”艾许华斯太太和我从来没被引荐过。在我们六小时的恋爱期,我们还没真的到达跟对方父母见面的阶段。

“我是一个艾莉森的老朋友,我想再跟她联系。”

“你要她在澳洲的地址吗?”

“如果……如果那是她现在住的地方,好吧。”我不能很快地原谅艾莉森了,事实上,那会花上我好几个星期:好几个星期写信,好几个星期等回信。

她给我她女儿的地址,而我问艾莉森在那里做什么;结果是她跟一个从事营造业的人结了婚,还有她是一名护士,还有他们有两个孩子,都是女孩,如此种种的。我设法抗拒不去问她是否曾经提到我。你只能自我耽溺到某种程度。然后我问起大卫,他在伦敦为一家会计公司工作,还有他结婚了,还有他也有两个女儿,还有……难道家里没有人会生儿子吗?连艾莉森的表亲也刚生了一个小女儿!我在所有适当的地方表现出我的不敢置信。

“你怎么认识艾莉森的?”

“我是她第一个男朋友。”

一阵沉默。有那么一下子,我担心过去二十年来我是否被认定要为艾许华斯家里某种我没犯下的性犯罪负责。

“她嫁给她第一个男朋友。凯文。她现在是艾莉森·班尼斯特太太。”

她嫁给凯文·班尼斯特!我被我无法控制的力量击倒了。这太过分了。违逆老天的旨意我有几分胜算?一点胜算也没有。这跟我,或是我的缺点,都没有关系,而我可以感觉到,就在我们交谈之际,艾莉森·艾许华斯给我留下的伤痕正在痊愈。

“如果她那么说的话,她在说谎。”这原本是个笑话,但是一出口就全然不是那样。

“我请你再说一次?”

“没有。说真的,撇开这个玩笑,哈哈,我在凯文之前和她交往。大概只有一个星期。”——我必须说多一点,因为如果我告诉她实话,她会认为我疯了——“不过那也算,不是吗?毕竟,接吻就是接吻,哈哈。”我不会就这样被遗留在历史之外。我扮演我的角色,我唱了我的戏。

“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洛,巴比,巴伯,洛伯。洛伯·齐莫曼。”他妈的见鬼了。

“这样,洛伯,当我跟她通话时,我会告诉她你打电话来。不过我不能保证她会记得你。”

她说的没错,当然了。她会记得她跟凯文开始的那晚,不过她可不会记得前一晚。大概只有我会记得那个前一晚。我猜我早该在好几年前忘却这档事,不过忘却不是我最拿手的事。

这个男人走进店里来买FireballXL5的主题曲给他太太当生日礼物(而我刚好有一张,原版,十块钱卖给他)。他大概比我小两三岁,但是他说话很得体,而且穿着西装,而且为了某种原因他把汽车钥匙甩来甩去,这三件事让我觉得我也许比他还小二十岁,我二十几岁他四十几岁。而我突然有种强烈的欲望想知道他怎么看我。我没有屈服,当然(“这是找你的零钱,这是你的唱片,现在来吧,老实说,你认为我是个废物,对不对?”),不过我后来思索良久,在他眼里看来我像什么样子。

我是说,他已经结婚了,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而且他有那种你可以很有自信地发出噪音的车钥匙,所以他显然有一辆,譬如说,BMW,一辆蝙蝠车,还是什么金光闪闪的车,而且他做需要穿西装的工作,在我没受过训练的眼光看来,看起来像是一套颇昂贵的西装。我今天比平常看起来体面一点——我穿着还算新的黑色牛仔裤,而非那些老旧的蓝色牛仔裤,而且我穿着一件我还真的不嫌麻烦熨过的长袖POLO衫——但即使如此这般,我显然还算不上是一个做着成年人工作的成年人。我想跟他一样吗?不尽然,我不认为。但我发现自己又开始担心流行音乐的那件事,是因为我不快乐所以我才喜欢,还是因为我喜欢所以我才不快乐。如果我知道这个男人是否曾被认真看待过会有所帮助,他是否曾经被千百万首关于……关于……(说啊,老兄,说啊)……呃,关于爱情的歌曲团团围住。我会猜他不曾。我也会猜道格拉斯·赫德(DouglasHurd)不曾,还有那个在英国国家银行工作的家伙也不曾,还有大卫·欧文(DavidOwen)、尼古拉斯·维切尔(NicholasWitchell)、凯特·艾蒂(KateAdie)和其他一大票我应该叫得出名字的名人,但我叫不出来,因为他们从没在BookerTandtheMGs⑥里演奏过。这些人看起来好像他们根本不会有时间听《艾尔·格林精选集》(AlGreen"sGreatestHits)的第一面,更别说他其他全部的东西(光是在HiLable就有十张专辑,虽说其中只有九张是由WillieMitchell制作);他们太过忙于调整费率基础,试图为之前称为南斯拉夫的地方带来和平,以至于无法去听ShaLaLa(MakeMeHappy)。

所以谈到普遍接受的认真这个概念时,他们可能会责难我(虽说每个人都知道,AlGreenExploresYourMind是再严肃也不过了),但是要提到关于心的事情方面,我应该比他们有优势。我应该可以说:“凯特,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确很不错。但是对于惟一真正重要的事情你要怎么办?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宝贝。”然后我会把所有我在“音乐知识学院”拾得的感情建言都传授给她。不过,事情没有这样发生。我对于凯特·艾蒂的感情生活一无所知,但是不可能会比我的状况更惨,会吗?我花了将近三十年的光阴聆听人们唱着有关心碎的歌曲,对我有任何帮助吗?只有恶烂。

所以也许我前面说过的,有关听太多的音乐会把你的人生搞砸……或许真的有那么一点道理。大卫·欧文,他结婚了,对吗?这些事他全部都已经安排妥当,而他现在是鼎鼎大名的外交官。那个穿着西装手拿车钥匙的家伙,他也结婚了,而他现在是,我不晓得,一名“生意人”。我,我没结婚——此时此刻彻彻底底的没结婚——而我拥有一家摇摇欲坠的唱片行。似乎对我而言,假使你把音乐(也许还有书,还有电影,还有戏剧,任何可以让你“感觉”的事)置于生活的中心,那么你便无法好好处理你的爱情生活,开始把它当成一个已完成的成品来看待。你一定会挑它毛病,让它保持活力与混乱,你一定会不断挑它毛病,把它拆散直到它四分五裂,然后你被迫全部重来。也许我们都把日子过得高了一个音,我们这些成天吸取感情事物的人,以至于我们永远无法仅仅感到“满足”:我们必须要不快乐,或欣喜若狂,神魂颠倒地快乐,而这些状态在一段稳定、扎实的感情中是很难达成的。也许AlGreen根本要比我所体会到的,还要付起更大的责任。

你看,唱片曾帮助我陷入爱河,毫无疑问。我听到新的音乐,其中一个和弦改变让我心驰神醉,接着在我还没明白前我已经在另找新欢,而在我还没明白前我已经找到。我爱上柔希那个同步高潮女是在我爱上“烟枪牛仔”合唱团之后,我反覆地听反复地听反复地听,然后它使我成天做梦,然后我需要有人可以让我梦,然后我找到她,然后……呃,就有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