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个去了哈瑞洛德。跟巴瑞现在没事了;他回店里来的时候,狄克跟他说了,他们俩尽了全力来照顾我。巴瑞帮我录了一卷精心注解的合辑录音带,狄克现在把他的问题重述四五次,而不是平时的两三次。他们半推半就地坚持要我跟他们一起来听听这场演唱。
哈瑞洛德是一家无比巨大的酒馆,天花板高到香烟的烟会在你头上聚成一朵卡通云。里面破破烂烂、空空荡荡,座椅的椅垫被割得乱七八槽,工作人员都很粗暴,他们的常客不是很吓人就是不省人事,厕所又湿又臭,那里晚上没东西吃,葡萄酒极其难喝,苦啤酒全是泡泡,还冰过了头;换句话说,这是一家平凡无奇的北伦敦酒吧。我们不常到这里来,即便它就在往北开的路上,因为常来这里演出的是那种无法预测的二流朋克组合,你会情愿倒贴半周薪水也不要听他们的。不过,偶尔,像今晚,他们会祭出某些暧昧不明的美国乡村民谣歌手,有一票崇拜跟随者的演唱者会全搭同一部车来。酒吧差不多有三成满,算是相当不错,而且当我们进门时,巴瑞一眼认出安迪·克肖(AndyKershaw)和一个帮《号外》(TimeOut)写东西的家伙。哈瑞洛德最引人注目的也不过如此。
我们来听她演唱的这个女人叫茉莉·拉萨尔;她在一家独立唱片公司出过几张个人专辑,还有一首歌被南茜·格瑞芬(NanciGriffith)翻唱过。狄克说她现在就住在本地;他不知在哪里读到说,她觉得英国人比较欢迎她做的这种音乐,这意思或许可以理解为,我们表现出来的是兴高采烈的漠不关心,而非主动积极的满怀敌意。这里有很多单身男人——我指的不是没结婚的单身,而是没人作陪的单身汉。处在这种环境下的我们三个——我乖僻又少话,狄克神经质又害羞,巴瑞敏感又自律——组成一次疯狂的大规模团体出游。
没有垫场的乐队,只有一套破旧的音响设备嘎吱嘎吱放着动听的乡村摇滚。站着的人群托着酒杯读着进门时塞给他们的传单。茉莉·拉萨尔在九点整登上舞台(说是舞台,其实只是离我们几码外的一个小平台和几只麦克风);到了九点零五分,让我极度恼怒又尴尬的是,我泪流满面,过去几天来我赖以苟活的无感世界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自从萝拉离开后,有许多歌我一直刻意回避,但是茉莉·拉萨尔开场的那首歌,那首让我哭出来的歌,其实并不是其中的哪一首。这首让我哭的歌以前从不曾让我哭过;事实上,这首让我哭的歌以前让我想吐。当这首歌当红的时候,我在读大学,当有人——不外是某个地理系的学生,或是某个受训要当小学老师的女生(我看不出怎么会有人骂你太臭屁,如果你只不过是陈述一个简单明白的事实)——在酒吧的点唱机放这首歌的时候,查理和我通常会翻白眼,然后把手指头伸进喉咙里。这首让我哭的歌是茉莉·拉萨尔翻唱的彼得·弗莱普顿(PeterFrampton)的Baby,ILoveYourWay(宝贝,我就爱你这样)。
想像一下:我跟巴瑞站在一起,还有狄克,穿着他的“柠檬头”合唱团T恤,听着彼得·弗莱普顿的翻唱歌曲,然后痛哭流涕!彼得·弗莱普顿!ShowMeTheWay(请指点迷津)!那个卷毛头!他从前吹着愚不可及的袋状物发型,他的吉他声听起来就像是唐老鸭!FramptonComesAlive(弗莱普顿复活)那首歌,盘踞了美国摇滚排行榜差不多有七百二十年那么久,然后大概,每一个脑筋坏死、满脑子除了毒品空空如也的洛杉矶人都人手一张!我了解我迫切需要一些症状来协助我认清近日来满目疮痍的自己,但一定要这么极端吗?难道老天爷就不能将就将就,给我一个没这么恐怖的——比方说,像是一首戴安娜·罗丝(DianaRose)的流行老歌,或是一首艾尔顿·约翰的原曲?
还不止这样。因为茉莉·拉萨尔翻唱的Baby,ILoveYourWay——“我知道我不应该喜欢这首歌,不过我就是喜欢。”她在唱完后厚着脸皮笑着说——我发现自己立刻处在两种显然相互矛盾的状态中:A:我突然强烈地思念萝拉,过去四天以来我完全不会,还有B:我爱上了茉莉·拉萨尔。
这种事会发生。至少,会发生在男人身上。或者是在这个特定的男人身上。有时候。很难解释你为何会或如何会发现自己被同时拉往两个不同的方向,而显然某种程度不切实际的非理性是先决条件。但这里面也有一套逻辑。茉莉长得不错,一种近乎斗鸡眼的美国式俏妞——她看起来像是在演完《帕却吉一家》(PartridgeFamily)之后、接演《洛城法网》(LA.Law)之前、丰满一点的苏珊·黛(SusanDey)——而且如果你打算对某人发展这种不由自主、毫无意义的暗恋的话,还可能会有更糟糕的[有个周六早晨,我醒来,打开电视,发现自己迷上“现场直播”(GoingLive)②里面的莎拉·格林(SarahGreene),当时我对于这种热情表现得相当低调]。
而且就我所知她很迷人,而且不算没才华,一旦她将彼得·弗莱普顿逐出她的曲单,她就只唱自己的歌,那些歌都不错,充满感情,又幽默又细腻。我有生以来一直想跟一个搞音乐的人上床——不,是谈恋爱,我想要她在家里写歌,然后问问我对它们的看法,或许就会把某个我们的私密笑话写进歌词里,然后在唱片封套上感谢我,也许,甚至还会把我的照片放在内页里,在背景某处,然后我可以在后台、在侧舞台看她现场表演(虽然在哈瑞洛德会看起来有点蠢,那里没有侧舞台,我往台边一站,每个人都会看得一清二楚)。
那么,茉莉那一边很容易理解,萝拉这档事就需要多加说明。但我想,这回事应该是这样子的:滥情音乐就是有种惊人的能耐,能将你带回过去,同时又引领你进入未来,所以你感到怀旧同时又充满希望。茉莉是充满希望、未来的部分——也许不是她,而是某个像她、某个能让我焕然一新的人(正是如此,我一向认为女人会拯救我,带领我走向美好人生,她们能改变我并将我救赎),而萝拉是过去的那个部分,我前一个爱过的人,而当我听见那些甜美、粘腻的木吉他和弦时,重现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然后,在我发现以前,我们已经在车子里唱着SloopJohnB的和声,然后跑调,然后大笑。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从没这样子过。我们从没在车子里唱过歌,而且当我们搞错某件事的时候也绝对笑不出来。这就是为何此刻的我实在千不该万不该听流行音乐的。
今晚,这都无关紧要了。茉莉会在我转身要走的时候,走过来问我要不要去吃点东西;或者当我回到家,萝拉就坐在那里,啜着茶紧张地等待我宽恕她。这两种白日梦听起来一样吸引人,但两者都没办法让我开心。
茉莉约一个小时后中场休息。她坐在舞台上,咕嘟咕嘟地喝着百威啤酒,有个男的拿出一箱卡带放在她身边的舞台上。卡带要价五镑九十九分,但是他们没有一分钱找,所以实际上是六块钱。我们每个人都跟她买了一盘,然后吓我们一跳的是,她跟我们说话。
“你们玩得还愉快吗?”
我们点头。
“那就好,因为我玩得很愉快。”
“很好。”我说,这似乎是我目前能做的最好表现。
我只有十块钱,所以我像只虾米一样站在那里,等那个男的捞出四镑零钱给我。
“你现在住在伦敦,对吗?”
“是啊,事实上,离这里不远。”
“你喜欢吗?”巴瑞问她。问得好。我就不会想到这点。
“还可以。嘿,你们大概是那种找得到门路的人。这附近有什么好的唱片行?还是我得到西区去?”
干嘛觉得被冒犯了?我们就是那种知道哪里有好唱片行的人。那就是我们看起来的样子,而我们正是如此。
巴瑞跟狄克抢着答话时差点摔倒。
“他开了一家!”
“他开了一家!”
“在哈洛威!”
“就在七姐妹路上!”
“冠军黑胶片!”
“我们在那里工作!”
“包你喜欢!”
“来看看!”
她被阵阵袭来的热情惹得很开心。
“你们卖什么?”
“什么好东西都卖。蓝调、乡村、老式灵魂乐、新浪潮……”
“听起来很棒。”
有人想跟她说话,所以她对我们甜甜地笑了笑,然后转过身。我们回到之前站着的地方。
“你们干嘛跟她说店的事?”我问他们。
“我不知道那是机密。”巴瑞说。“我是说,我知道我们没有顾客上门,但是我以为那是件坏事,而不是经营策略。”
“她才不会花钱。”
“对,当然不会。所以她才会问我们知不知道哪里有好唱片行。她只想来店里浪费我们的时间。”
我知道我很傻,但我不要她来我店里。如果她到我店里来,我可能真的会喜欢上她,然后我会无时不刻都在等着她上门来,然后当她真的上门时我会紧张得笨手笨脚,然后可能会演变成用一种拙劣、绕圈子的方式约她出去喝一杯。然后不是她搞不懂我在干嘛,让我觉得像个白痴,就是她当场拒绝我,让我觉得像个白痴。表演完后在回家的路上,我已经在想她明天会不会来,如果她来的话会不会有别的意思,如果有别的意思,那是对我们三个当中哪一个别有居心,虽然巴瑞大概没指望了。
靠。我痛恨这种事。到你几岁它才会停止?
等我到家时有两通电话留言,一通是萝拉的朋友丽兹打的,一通是萝拉打的。内容是这样的:
1.洛,我是丽兹。只是打电话来看,嗯,看你好不好。有空给我电话。嗯……我没有站在谁那边。还没有。祝好。再见。
2.嗨,是我。我需要一些东西。你能不能早上打电话到我办公室?谢了。
疯子可以从这两通电话读出各种讯息;正常人会得到以下结论:第一个打来的人比较温和有感情,而第二个才不管你死活。
我可没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