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头啦!剃头啦!一个一个的轮着来。”
第二天天刚亮,狱卒甲就来吆喝了,犯人们一个接着一个到外面的天井里剃发,第一个剃好回到牢房,第二个才能出去,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一直到最后一个。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是清朝满清入关后,对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强制要求,按照要求剃了发,就证明归顺了满清政府,否则就以叛逆罪论处,杀无赦。
清朝从1644年起到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止,共经历268年的时间,这段时间,从男人们的发型就可以知道是满清的统治。
我们常说要尊重民族习俗,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但大清却有自己的统治策略,从头发和衣着上进行统治。
自从清朝入关以后,中国男人的发型就有了严格的要求,可以这么说,大清给男人的发型制定了法律,违者不是必究,而是必斩,所以叫“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当然,满清这一政策的执行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毕竟这一政策侵犯了汉民族的人民的传统习俗,汉民族认为一缕青丝,不仅授之于父母,而且束发是终于明朝的象征,所以这头发是万万不能剃掉的。
清朝未入关之前,汉族以及其他各民族的人民投降归顺或者被满人掳去的,都要以剃发作为标志。
当时,对中原的汉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男人的发式还没有强制的要求,到了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初三日,摄政王多尔衮进入北京后,就宣布京城内外军民人等尽行剃发以示归顺,他在给故明内外官民的谕旨中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这就是最初的剃发令,剃发令按照满族男人的头发剃去前额和四周,留存头发编成辫子垂于脑后这一特征执行。
但这一剃发令当即遭到北京人民的强烈反对,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二十四日,多尔衮鉴于清朝统治尚未稳固,宣布收回成命,允许汉人照旧留发束发。
但到了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军进入南京,南明弘光政权灭亡,就在这一年的六月十五日,清廷在消灭了南明福王政权之后,认为自己的统治已经稳固,于是再次颁布剃发令。
剃发令宣布子布告发出之日起,京城内外军民限十日内剃发,各省地方在接到命令后也以十日为限,所有文武官民都要剃发,而且衣冠服饰也要遵从清朝的制度,违抗者杀无赦。
剃发令措词相当严厉:“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那意思就是如果不按规定剃发不按规定穿着,大清就不承认是自己的子民,不按时剃发的就要按叛逆罪被杀头。
但是,剃发令不但没有吓倒大江南北的汉族人民,反而激发了他们的反抗情绪,广大农民、工商业者,有气节的士大夫和中小地主、官僚豪绅,都坚决反对剃发。
此后,随着清军的逐步深入,江南各地便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剃发斗争。
剃发令的颁布及强制执行加剧了清初的********,遭到广大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触发了江南地区江阴、嘉定、苏州等地人民的抗清斗争。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抗清斗争中,不知有多少前朝的遗老、遗少敢于挺身试法,甘愿保住中原的束发习俗,而不愿沦为“披发左祍”的番夷臣民,这是多么高尚的民族气节,足以跟苏武、文天祥相提并论。
因为,他们想保住的不仅仅是束发的习惯,而是一个民族的尊严,虽然现在是满汉一家,但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只要落后就会被挨打被奴役,所以,随时都要有居安思危的思想意识。
当成为被奴役的对象的时候,要怎么留发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你的一切都要按照别人的要求来做。
清朝统治者是为了彻底地从精神上征服汉人和少数民族,所以把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为此,他们不惜以死要挟,当时的口号是:“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这对广大的汉族人民来说,是无法接受的,一缕青丝,不仅授之于父母,而且束发是忠于明朝的象征,这头发是万万不能剃掉的,头发和头到底谁重要,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比起气节来,人头却要轻得多。
汉族人的习俗,原本是将头发束在头顶;而满族人的习俗,则是在头发中间编成发辫,垂于脑后,周围剃去。
清廷强制汉族人民剃发,改变汉民族的习俗,实质上是要在精神上征服汉族人民,这自然要引起了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
面对严酷的剃发令,汉族人民奋起反抗,他们提出的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汉族人民的异常激烈的反抗,带来的是满族统治者的异常残酷的镇压。
在这场血雨腥风的对抗之下,演绎出了许许多多惨不忍睹的历史悲剧,江阴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人头落地。难道这些人就不知道生命的宝贵,非也,在这个时候,人格的尊严要比生命宝贵得多。
在众多的悲剧中,最悲壮的莫过于江阴十日,顺治二年的农历六月初二,位于江苏省南部的江阴县城,在江阴人阎应元、陈明遇的率领下,誓死捍卫头上之发,誓死效忠明朝,他们率领江阴城民坚守城池八十一天,杀死清兵七万五千人,有六万七千壮士死于城墙上下。
最后,清军攻破江阴城,清军纵兵屠杀了十天,一直到整个江阴城的汉人被杀光才封刀。
在这场大屠杀中,共有十七万多军民死于清军的刀下,仅有五十三名老小幸免于难。
清廷在颁布剃发令时要求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铜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这是硬性规定,大于一钱的要被处死!清廷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有人就是因为不按照清廷的规定剃发,所以被送上了断头台。
如顺治四年(1647年),江苏苏州浒墅关汉民丁泉因为“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所以被地方官抓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皇帝,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在抗争无望的情况下,多数人采取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策略,但他们只是表面上的被顺服,从清朝发型的演变就可以看出,汉民族和其他的少数民族同胞们一直在暗暗的抗争,最终取得了留发的自由。
清朝男人的发型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清朝男人们的发型也随着大清的不断走向没落,男人们的头发越来越多,从金钱鼠尾辫到猪尾辫,再到牛尾辫,最后干脆把辫子也剪掉。
顺治以前后金时期为金钱鼠尾辫,所谓的金钱鼠尾辫,这一时期以剃发为汉人归降的标志,男人们的大部分头发被剃掉,只留脑后铜钱大的一小片,头发也只有小手指细的一小绺,拧成绳索状下垂着,称为金钱鼠尾辫。
秦世祯《抚浙檄草》有:“小顶辫发”把头发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跟这一发饰相配套的是在上唇左右各留十根左右的胡须。
顺治初年开始进入中期,流行猪尾辫,这一时期,男人头顶留发的部位虽然没有改变,但蓄发的面积远不止一个铜钱大小,而是到了蓄发的面积有四五个铜钱那么大,已经相当于一个成年人手掌心的面积,蓄发的数量也明显增加,编织成的辫子也有猪尾巴那么粗了,而且与之配套的胡须也从只留上唇的左右十来根发展成留下巴在内的全部胡须。
到了清朝后期,即嘉庆朝以后,男人们的发式已经逐步演变成为将顶发四周边沿只剃去一寸左右,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一条辫子垂在脑后,此时的辫子的粗细已经跟牛尾巴差不多了,所以,就叫做牛尾辫。
纵观清朝男人发式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从最初的金钱鼠尾辫到猪尾辫,再到牛尾辫,整个过程并不是以统治者的意志为转移的,是没有人发动和倡导的,它是全社会潜在的自然运动。
它在整个大清朝范围内自下而上,不分满汉,不分军民,不分官吏,不分商人、农夫、市民、书生,甚至九鼎至尊的皇帝,所有的男人的发式都在跟着变。
他是几代男人的默默的抗争过程中取得的胜利,清朝男人发式的演变也暗示着清朝的统治走向衰败。
麦妃二的时代,是猪尾辫子的时代,所以监狱安排理发师定期为犯人剃头,当然所产生的费用是由犯人承担的。
其他的犯人都已经按照规定剃了发,最后只剩下林教头了。
“林教头,该你了。”狱卒甲催促道。
“兄弟,我就不用剃了吧!反正我的家里人是不会帮我付剃发的钱的,再说,我一个将死之人,剃发有什么意思么?”林教头已经知道自己一定活不了几天。
“你去问问监狱长,林教头是否可以免剃发?”狱卒甲安排狱卒乙去问监狱长,当然,对于像林教头这样的犯人,不剃头也是好事,至少可以省下一个人的费用,因为剃发的师傅是按照人头收钱的。
没有多大一会儿工夫,狱卒乙回来了。
“监狱长怎么说?”狱卒甲问道。
“监狱长说,就按林教头的意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