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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中国复关与入世的历史进程

我国是关贸总协定的创始缔约国之一,但新中国成立后,台湾当局的非法退出总协定,使中国与总协定的关系长期中断。为扩大开放、深化改革,中国政府于1986年7月向总协定正式提出“复关”申请。从此踏上“复关”的征途,直至1995年世贸组织建立,我国“复关”未果,1996年世贸组织事实取代关贸总协定后,中国“复关”谈判成了“入世”谈判。历尽艰辛,2001年12月11日,中国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终于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该组织的第143个成员国。“入世”后的权利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但“入世”后应尽的义务也给中国带来一定挑战。

一、中国与关贸总协定的历史渊源

中国是关贸总协定23个创始缔约国之一,并参加了总协定第一轮和第二轮关税减让谈判。新中国成立后,台湾当局因不甘心让中国大陆享受到从总协定谈判中获得的关税减让,1950年以“中华民国”的名义非法退出总协定,1965年,又非法取得关贸总协定的观察员资格。直到1971年联合国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台湾的总协定观察员身份才被取消。

当时由于中国政府对总协定的情况不够了解以及国内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加之对外贸易在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大,因此,中国政府未在总协定问题上做过任何表态,与总协定的关系长期中断。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改革开放作为基本国策,从此,我国参加了总协定主持下的一系列活动:1980年8月,中国代表出席了国际贸易组织临别委员会执委会会议,参加了时任总干事邓克尔的选举。1981年,中国代表列席了关贸总协定纺织品委员会主持的第二个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的谈判。1983年,中国政府签署了该协议,并成为关贸总协定纺织品委员会的正式成员。1982年,中国获准以观察员身份参加总协定活动。1984年又被授予总协定“特殊观察员”身份,并被允许参加总协定理事会及其下属机构的会议。

二、中国申请“复关”

1.中国政府提出了“复关”必须坚持的三项原则

(1)中国申请恢复在GATT缔约国的席位,而不是加入和重新加入GATT;

(2)中国政府不是以承诺承担具体进口义务为条件,而是以关税减让为“复关”基础;

(3)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必须以发展中国家身份恢复缔约国的地位。

2.中国政府在谈判中提出的三条具体要求

(1)按照GATT原则,美国应给予中国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

(2)根据GATT和“授权条款”,中国应在缔约国中享受发达国家给予的普惠制待遇;

(3)按照GATT有关规定,欧共体应取消对中国的歧视待遇。

中国政府是遵循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提出三项原则和三条要求的,是完全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和宗旨的。按照上述原则和条件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国地位,有利于维护和发展国际多边贸易体制,有利于维护和发展GATT的原则和宗旨。

3.中国“复关”谈判的进程

(1)初始阶段。从1986年7月至1989年6月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谈判工作比较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这期间,中国与主要缔约方进行了十几次双边磋商,并就中国“复关”的一些核心问题基本形成了谅解。关贸总协定的中国工作组通过连续召开7次会议,也已基本结束了对中国外贸制度的答疑和综合评估工作。中国“复关”议定书框架草案跃然纸上,1989年年底结束“复关”谈判无论在多边谈判还是双边磋商中已基本形成共识。

这一时期美欧对中国“复关”谈判的核心和要价主要集中在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与统一实施、关税与非关税措施的减让、价格改革的时间表和选择性保障条款等5个中心问题上。基于这种要价的复关谈判,内容和范围不仅少而窄,而且涉及的问题也大都是关于中国贸易管理体制方面的,未全面触及中国国内经济政策和外汇政策。

(2)停滞阶段。从1989年6月至1992年9月为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华实行经济制裁,把暂时不让中国“复关”作为其经济制裁的一项主要内容。而我国国内经济处于治理整顿阶段,“复关”谈判涉及的双边磋商和以日内瓦工作组会议形式进行的多边谈判事实上均陷入了停顿状态。不但如此,西方国家与我国关系的恶化还危及到中国“复关”谈判第一阶段取得的成果。

(3)攻坚阶段。从1992年10月至1995年1月为第三阶段。这一阶段的谈判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谈判开始涉及权利与义务的确定和关税减让等实质性问题。1992年10月中美达成《市场准入备忘录》,美国承诺“坚定地支持中国取得GATT缔约方地位”。1994年4月,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马拉喀什召开的GATT部长级会议,签署了《最后文件》。同年8月,中国提出了农产品、非农产品和服务贸易关税减让表,并与缔约方举行了谈判。同年11月,中国代表团就市场准入和议定书与缔约方举行谈判。上述谈判由于多种原因,主要是西方国家的阻挠未能达成协议,中国“复关”的愿望未能实现。

三、中国加入WTO

1996年,中国从“复关”谈判变成“入世”谈判。1999年11月15日,中美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取得了关键性的突破。在此之后,中国先后与加拿大、欧盟、巴西、印度等成员国达成了双边贸易协议。2001年9月17日,第18次入世多边谈判顺利结束;11月10日,在卡塔尔多哈召开的WTO部长会议上,142个WTO成员以鼓掌方式一致同意中国入世;11日,中国与WTO正式签署了中国入世协议;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中国复关入世谈判,内容之复杂,费时之多,不仅为WTO的历史所罕见,也为国际关系史上所罕见。中国迟迟不能复关入世,既有客观上外部对中国的误解,过分苛刻和某些歧视的原因,也有内部改革滞后而不适应国际市场竞争规则,对形势估计不全面而应对失误等主观原因,中国终能入世,是世界经济全球化大势所趋,是共赢。

1995年1月9日,美国通过访问中国的日本大藏大臣武村正义,表达了西方国家希望中国早日恢复“复关”谈判的愿望。5月9日,中国同美国、欧洲联盟、日本等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成员方的多边谈判在日内瓦恢复。这次谈判进行了两个星期,中国代表团同近20个成员方的代表团就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问题举行了双边谈判,并在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主席、瑞士大使吉拉德的主持下,就中国的“复关”议定书进行商谈。同年11月,中国政府照会世贸组织总干事鲁杰罗,把中国复关工作组更名为中国“入世”工作组;与此同时,台湾当局也“照会”世贸组织把“关贸总协定中国台北问题工作组”更名为“世贸组织中国台北工作组”。11月28日,美方向中方递交了一份“关于中国‘入世’的非正式文件”,即所谓的“交通图”,罗列了对中国“入世”的28项要求。

从1995年1月1日起,世贸组织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中国政府并没有放弃加入世贸组织的努力。1996年2月12日,中美就中国“入世”问题举行了第十轮双边磋商。中方对美方的“交通图”逐点做了反应。3月22日,龙永图率团赴日内瓦出席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一次正式会议,并在会前和会后与世贸组织的成员方进行双边磋商。另一方面,中国从1996年4月1日开始,加快了国内经济同世界经济接轨的速度。一是兑现了1995年在亚太经合组织大阪非正式首脑会议上的承诺,把4000多种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下调30%,使我国进口关税总水平从35%降低到23%;同时取消了170多种进口产品的配额制;还取消了大部分外资企业的进口减免税优惠政策。二是正式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取代了1980年12月18日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它既是对1994年初实行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制化,又比1994年的做法更为放宽。

1996年11月18日,中美联合经济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华盛顿召开。其间,中方主持人、中国财政部部长刘仲黎宣布,计划在当年年底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并继续逐步地允许外国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在海关合作方面,中国海关将继续与美国海关进行磋商,以期达成一项海关互助协定。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正式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不再使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14条第2款的过渡性安排,自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第2款、第3款、第4款的义务,实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1997年初,美国、日本、欧盟、加拿大先后派代表来北京进行有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磋商,这种双边磋商的次数和频繁程度在中国11年的“复关”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中实属罕见。1997年3月初,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第三次工作会议在日内瓦结束,会议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的外贸经营权条款进行了谈判。由于中国方面就开放外贸经营权问题作出了承诺,谈判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

1997年5月21~23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四次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中国与世贸组织成员就非歧视原则和司法审议两项主要条款达成了协议。1997年10月1日,中国政府第五次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中国自1996年4月1日第四次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后,已经逐步取消了名目繁多的进口税收减免。1997年10月26日~11月2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应邀访美,在与克林顿总统发表的联合声明中,重申加快中国“入世”的步伐,争取尽早结束谈判。在访美途中,江泽民主席还宣布了中国参加信息技术协议(ITA)的意向。

截至1997年12月15日,中国在日内瓦先后与土耳其和新加坡签署了双边市场准入协议,从而使与中国签署这个协议的国家增加到9个(其余7个国家是: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日本、韩国、巴基斯坦和新西兰,但与日本只结束了货物贸易的谈判,尚未结束服务贸易的谈判)。至此,中国谈判代表已经与35个世贸组织的成员举行了双边市场准入协议的谈判,与其中20多个国家的谈判进入了尾声,与其中十几个国家的谈判已经结束,与其中9个国家签署了协议,还与其他一些国家进行了技术性核对。中国与欧洲联盟的谈判也在加紧进行。中国与包括美在内的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的谈判集中在关税、服务贸易和农产品关税配额这几个市场准入问题上。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漫天要价,谈判的进展缓慢。从1998年3月15日起,中国谈判代表先后与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乌拉圭、印度、哥斯达黎加进行了一系列双边磋商。3月19日,世贸组织谈判代表团团长会议,还评估了当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中国与有关国家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谈判也在加紧进行,到3月下旬已经和十几个国家结束了双边谈判。

1998年3月28日~4月9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七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向世贸组织秘书处递交了一份近6000个税号的关税减让表,得到了主要成员的积极评价。1998年5月18~22日,龙永图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赴日内瓦参加了多边贸易体制50周年大庆和世贸组织第二届贸易部长级会议。1998年11月16日,江泽民和美国副总统戈尔在APEC吉隆坡会议上会晤,双方都表示希望在1999年早些时候结束中美双边谈判。1999年3月3日,中美高级贸易代表团就降低关税和进一步敞开农业、电信、金融和保险市场谈判至深夜。

1999年4月6~13日,朱镕基访美。4月10日,中美签署《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并就中国加入WTO发表联合声明,美方承诺“坚定地支持中国于1999年加入WTO”。1999年4月底,美国首席谈判代表卡西迪率团来京,就双方遗留下来的问题继续谈判。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中国政府被迫中断了“入世”谈判。1999年9月6日,中美恢复谈判。

1999年9月11日,江泽民与克林顿在APEC第七次会议上正式会晤。江泽民说,中方对加入WTO一直持积极态度,中国加入WTO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也是建立一个完整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的需要,我们希望谈判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争取早日达成协议。克林顿表示,美国支持中国尽早加入WTO,希望尽快地结束同中国的谈判,希望双方能为此进一步努力。1999年11月15日,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达成协议。这意味着中国与美国就此正式结束双边谈判。

2000年5月19日,中国与欧盟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达成双边协议。中欧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谈判即将结束,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进入最后的加入程序阶段。2001年1月,世贸组织第十五次中国工作组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会议结束后,各方商定尽快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但由于包括美国政府更迭等各方面的原因,原定4月份的会期一推再推。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以来,双边与多边谈判始终是同步进行的。而多边谈判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双边谈判中遗留的问题。曾经提出与中国举行双边谈判的37个世贸成员国中,墨西哥是最后一个与中国签订协议的国家。在继续完成与墨西哥的双边谈判的同时,中国代表团赴日内瓦的工作已经进入到最后审议相关法律文件和条款的阶段。而中国与墨西哥之间的谈判,一直到2001年9月13日才结束。

2001年9月15日凌晨1点,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十八次会议的非正式会谈在日内瓦WTO总部圆满结束,会议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达成一致。17日,提交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十八次会议正式会议的中国入世议定书及其附件、中国工作组的报告书等获得了通过。这意味着,成立了14年之久的中国工作组的使命已经结束,中国拿到了世贸组织的入场券。剩下的法定手续问题是:(1)2001年11月9日开始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贸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将就中国的入世问题进行表决。如果获2/3多数票,中国将被获准入世。(2)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要审议和批准中国入世协议,以便使协议生效。(3)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以后,至少再等一个月,中国可以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

2001年11月10日,在多哈举行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接受中国为世贸组织的成员。自1987年7月中国正式提出“复关”的申请算起,长达15年之久的中国“复关”和入世的努力终于告一段落。

四、“一国四席”

一国四席是指包括中国内地、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入世”是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只有这四个“单独关税区”都加入世贸组织,才能说中国完整加入了世贸组织。

1995年1月1日香港成为第一批世贸组织成员方,但自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则必须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世贸组织的活动。中国澳门与中国香港情况相似,它在1991年1月11日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后以“中国澳门”的名称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个创始成员。中国台湾于1990年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地区”的名义,向关贸总协定提出加入申请,试图加入关贸总协定。但中国坚持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个单独关税区,中国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必须以“先中后台”为前提。这样,形成了“一国四席”的局面,但由于各部分都享有充分的自由权,不至于在世贸组织中造成混乱的局面。

在从“复关”到“入世”的谈判进程中,中国政府一贯持积极态度,并明确表示愿意在乌拉圭回合协议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按照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原则,本着灵活务实的态度,与各成员方进行认真的谈判,以早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因为“入世”不仅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中国需要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同样需要中国,占有世界人口1/4的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世界十大贸易大国之—,也是世界上经济发展速度最快,最具潜力的国家之一,是当今世界多极格局中不可忽视的一极。中国正进行的改革开放将使其在世界经济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世界贸易组织只有接受中国,才称得上完整的世界性多边贸易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其“拓展贸易”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