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小企业如何纳税:学会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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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税务登记必须履行法定手续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义务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系列法定制度的统称。对纳税人进行登记是加强对纳税人控制和管理的基础环节。通过税务登记,一方面可以便于税务机关全面及时地掌握纳税税源分布情况,减少税收流失,实行源泉控制,防止漏征漏管;另一方面还可以明确税收征纳关系,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观念和权利保护意识,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税务登记既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法定手续,也是纳税人享有税收权益的证明。那么,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你了解怎么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和方法吗?

1.税务登记是履行纳税义务的首要环节

税务登记一直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管理的基础。税收征收管理法以法律的形式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内容、程序等作了统一规定。凡是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依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因此,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义务人必须履行的首要环节。纳税人只有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才可以凭此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向银行申请开立账户,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并可依法享有减、免、退税等税收优惠,其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就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2.税务登记应分别在国税、地税办理

1994年我国财政实行分税制后,为确保中央及各级政府组织税收工作,税务机关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不同的税种征收管理。所以,我国的税务登记实行分别登记、分别管理。就是指既要缴纳国税机关管理的税种,又同时要缴纳地税机关管理的税种的纳税人,应分别向主管的国税、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登记管理。具体规定是:凡有缴纳增值税(包括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和消费税、缴纳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及由国家税务局分管的其他纳税义务人的纳税人,其税务登记一律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凡缴纳其他地方税的纳税人,其税务登记管理由地方税务局负责;纳税人既有缴纳国家税务局分管税种义务,又有缴纳地方税务局分管税种义务的,应分别到当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依照上述权限划分,由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统一代码,信息共享。统一代码,信息共享,就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赋予每个纳税人一个纳税识别号,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税务登记号。无论国税登记、地税登记,对同一纳税人只能赋予同一号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纳税人的代码由15位码组成,前六位代码是纳税人或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域码,后九位代码是纳税人向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的代码。个体工商户以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为税务登记代码。

3.税务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及时登记

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单位等纳税人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即纳税人生产经营地或业务发生地的县(市)级以上税务机关为税务登记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应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