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小企业如何纳税:学会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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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税务代理范围

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税务代理人所可以从事业务的内容,也就是法律允许税务代理人接受纳税人委托的涉税事宜。由于税务代理在我国刚刚开始起步,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涉税经验还远未成熟,因此,《税务委托试行办法》明确规定:税务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其一,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

其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其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其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其五,制作涉税文书。

其六,审查纳税情况。

其七,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其八,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其九,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

其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现行的相关法规对税务代理的业务有所限制。税务代理人不得代理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事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办理,税务代理人不得代理。另外,税务代理人不得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的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