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小企业如何纳税:学会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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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抗税法律责任

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通常表现为冲击、打砸税务机关,破坏税务机关执行职务的工具,对执行职务的税务人员采取殴打、人身强制、伤害等方式直接侵害其人身安全的行为。威胁是指违法人员以伤害税务人员或者其亲属的人身或者破坏其财产或者其他手段要挟税务人员,包括直接当面威胁,也包括采取通过电话、信件控吓等间接方式进行威胁。抗税的行为主体必须是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个人,除此而外的其他人对税务人员实施暴力、威胁行为不是抗税行为,而应当以妨碍公务行为论处。抗税是所有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行为中手段最恶劣、情节最严重、影响最坏的行为,是一种明目张胆地对抗国家法律的行为。它不仅严重妨碍了国家税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和社会秩序,影响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实现,而且给税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威胁。其侵害的主体不只是国家税收,而且指向税务人员的人身健康和生命权利。所以,《税收征管法》以及《刑法》对此分别作出了规定,突出了抗税在危害税收征收管理体系中的独立地位,体现了强化惩治抗税犯罪力度的立法精神。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罚。

抗税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构成抗税罪。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是指抗税的方法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多次抗税或者抗税数额巨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