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伪的“平等”与“尊重”——中、美、日等9国签订《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
中国代表未在和约上签字这一决定,事后也表明是明智的。因为中国山东问题而导致和会未和,美国执政党、民主党总统狼狈下台。共和党总统哈定上任的首要外交事务中就有中国山东问题。
1921年11月至1922年2月,美国倡导在华盛顿召开国际会议,称太平洋会议。邀请中国出席,解决与日本的争端。美国作为“调解人”,帮助中国和日本在会外谈判,解决山东问题。
经过半个多月的讨价还价,在美国的压力下,中国总算把被日本从德国人手里占去的胶州租界的主权要回来了。但是一切经济权益却仍为外国人所占据。
这次会议还就中国问题,美、英、法、意、日、比、荷、葡、中等9个国家签订了《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
该条约共9条。其主要内容是:
1.确定了美国提出的“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原则;
2.规定缔约各国“不得彼此间及单独联合与任何一国或多国订立条约或协定或协议或谅解”,侵犯或妨碍“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原则;
3.在中国设一审议局,审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条约及达成的协定是否符合“门户开放”原则;
4.规定为贯彻“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原则,各缔约国除中国外,不得谋取或赞助本国人民谋求在中国任何指定区域内,“获取关于商务或经济发展之一般优越权利”和“任何专利或优越权”。
这个公约虽然特别强调了“各国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但又指出,这种尊重是建立在1900年既已提出的“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前提下的。也就是说,是维护半殖民地社会的基础之上的“尊重”。
中国代表团在这次国际会议上提出的关税自主、废除治外法权、撤退外国军队等重大要求,都被以不同的借口给否决了。
至此,从根本上说,中国这个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仍然是个半殖民地的、任由列强摆布的、毫无独立意志可言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