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小企业如何合法经营-学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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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案例7”网络合同诈骗案被破获

前不久,重庆市某区工商分局接到浙江宁波市一区工商分局的一封电传,要求协查重庆市速达通讯有限公司利用网上购物诈骗货款案。经查,当事人王某伪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重庆速达通讯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多次发布信息,销售IP卡、IC卡、手机、电话机等。先后通过传真要约与承诺的方式与浙江慈溪市某网络服务中心、沈阳市某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等签订买卖合同。王某在收到货款以后,又伪造《国内包裹详情清单》传真给上述买方,谎称已经发货,为逃避制裁继续欺诈或卷款潜逃作准备。据查证当事人共诈骗货款2.4万元。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该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利用计算机网络合同诈骗,作为高科技犯罪手段,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中小企业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