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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中国国共两党携手合作

“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发生后,中国国民政府对日本的侵略一忍再忍,《淞沪停战协定》签订之后却发动了对红军的第四次“围剿”。在此期间,日军顺利地占领了热河,并向长城一带推进。国民党仍决定不调动“剿共”军队北上抗日。

在与日军签订《塘沽协定》后,蒋介石利用日本的停战时机,展开对红军的第五次“围剿”。

1933年年初,当日军越过长城,向冀东、察北大举进攻之时,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发表了愿在三个条件下与全国各军队共同抗日的著名宣言。这三个条件是:

一是立即停止进攻苏维埃区域;二是立即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即集会、结社、言论、罢工、出版自由等;三是立即武装民众创立武装的义勇军,以保卫中国及争取中国的独立统一与领土的完整。

此文件一发表,立即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亲蒋的著名科学家、政治家丁文江,以《假如我是蒋介石》为题发表文章,主张“与共产党商量休战,休战的唯一条件是抗日期内彼此互不相攻击”。

中国共产党根据此条件的精神,进行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尝试。1933年年初,派出大批共产党员与冯玉祥合作建立察哈尔抗日同盟军,初征察东,一举收复宝昌、沽源、多伦三城,威震海内外。

当在福建“剿共”的第十九路军蒋光鼐、蔡廷锴派代表与红军谈判联合抗日反蒋时,中国共产党中央立即允诺,并于是年10月26日签订《反日反蒋的初步协定》。不久,福建事变爆发,打乱了蒋介石的“剿共”部署。

1933年10月2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又拟定了《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此文件提出了著名的6项行动方针:

1.全体海陆空军总动员对日作战。

2.全体人民总动员。

3.全体人民总武装。

4.立刻设法解决抗日经费,如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财产,没收一切卖国贼的财产,一切国库收入用作抗战经费,征收财产累进所得税,在国内外开展募捐,等等。

5.成立工农兵学商代表选举出来的全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作为全国人民武装抗日的总领导机关。

6.国际上联合日本帝国主义的一切敌人以及同情中国抗战的国家和民族。

中国共产党中央通过各种形式,敦请宋庆龄、何香凝、李达、胡汉民、马相伯、章乃器等多位著名人士在文件上签名后,于1934年4月20日正式发表。此文件高举抗日旗帜,号召工农兵学商大联合,并建立武装抗日的总领导机关,得到全国各界的热烈拥护。

1934年9月下旬,驻守赣边境的国民党“剿匪”南路军司令陈济棠派代表到达瑞金,要求与中国共产党谈判联合反蒋。但是,由于此时中国共产党受王明“左”倾错误的影响,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只是在酝酿之中,上述文件并未得到认真执行。

1935年7月,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大会鉴于德、意、日法西斯对世界和平的威胁,提出了建立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战略和策略。据此,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和中国苏维埃政府的名义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著名的《八一宣言》。《八一宣言》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它的发表,是中国共产党策略路线转变过程中的一个重大事件。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后,立即着手解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问题,连续发出《中央为目前反日讨蒋的秘密指示信》《抗日救国宣言》《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等文件,并于1935年12月17日至25日,在瓦窑堡召开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议》,分析了当时的国内外政治形势,指出由于日本帝国主义正准备吞并全中国,中国共产党应该执行建立最广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争取一切赞成抗日的力量。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是建立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决议认为,为了适应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新形势,必须以“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口号,代替过去的“苏维埃工农共和国”。

瓦窑堡会议结束后的第三天,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召开的会议上作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精辟地论述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提出了对民族资产阶级既团结又斗争的基本政策,批判过去的关门主义是“孤家寡人”、“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政策,“把‘千千万万’和‘浩浩荡荡’都赶到敌人那边去”。

毛泽东的报告和瓦窑堡会议决议,全面论述和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一系列策略方针,为实行第二次国共合作奠定了理论基础,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路线的确立。

1933年后,日本扩大了对中国的侵略,特别是1935年,制造华北事变,蚕食华北各省,使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中国的政治格局开始酝酿着重大的转变。

1936年6月,国民党广东实力派陈济棠和广西实力派李宗仁,不满蒋介石对日妥协政策,举起反蒋抗日旗帜,组织抗日救国军。6月1日,陈、李在广州召开国民党中央委员会西南执行部和西南政务委员会联席会议,决议电请国民政府立即抗日,并通电全国,呼吁“日入侵我愈亟……今已届生死关头,惟抵抗足以图存,除全国一致奋起与敌作殊死战外,则民族别无出路”。这一事件史称“两广事变”。虽然“两广事变”被蒋介石以武力威胁和分化利诱而消弥,但却表明国民党内部的进一步分化。

与此同时,日本在华北的扩张,也严重危及蒋介石集团的支持者英美在华北地区的经济利益,加深了日本与英美之间矛盾,英美对日态度开始转变。国民党内亲英美派和亲日派之间的对立日益明显,《何梅协定》和《秦土协定》签订后,国民党内引起轩然大波。在抗战派的努力下,1935年8月7日,国民政府监察院对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汪精卫提出不信任案,迫使亲日派头子汪精卫下台。

11月1日,在南京召开的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上汪精卫被刺伤。12月25日,国民政府外交部次长、亲日派唐有壬在上海遇刺身亡。其间,蒋介石取代汪精卫出任行政院长,各部部长也换了亲英美派的人,表明亲日派势力在国民党内地位的衰落。

在中华民族危机日益加深之际,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抗日救亡运动的洪流势不可挡。这几种因素促成了国民政府对日政策开始发生转变,由妥协转向强硬。

1935年11月12日至23日,中国国民党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南京举行。蒋介石在对外关系的报告中提出:“和平未到完全绝望时期,决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也不轻言牺牲。”

他虽仍对日妥协抱有幻想,但毕竟提出最后限度,“和平有和平之限度,牺牲有牺牲之决心”,若到了和平绝望的时期与牺牲的最后关头,则“听命党国,下最后之决心”,并“抱定最后牺牲之决心,而为和平最大之努力,期达奠定国家复兴民族之目的”。这较之以前的一味妥协退让,确实有了进步。国民党五大后,中日之间长期进行的外交谈判也出现了新动向。1936年1月21日,日本外相广田对他的“对华三原则”重新作了解释,并宣称中国政府已表示赞成。次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说:“中国业已同意殊非事实。”

1936年3月中旬,外交部长张群就调整两国关系问题同日本驻华大使举行了4次会谈,明确提出,中日邦交调整要从东北问题谈起,使中国恢复领土完整。7月13日,蒋介石在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上,就对日交涉问题指出:“中央对于外交所抱的最低限度就是保持领土主权的完整。任何国家要来分裂侵害我们的领土主权,我们绝对不能容忍。我们绝对不订立任何分裂侵害我们领土主权的条约,我们绝对不能容忍。我们绝对不订立任何侵害我们领土主权的协定,并绝对不容忍任何侵害我们领土主权的事实。”“假若有人强迫我们签订承认伪国等损害领土主权的时候,就是我不能容忍的时候,就是我们最后牺牲的时候。”“必出以最后牺牲之决心,绝无丝毫犹豫之余地。”

中国共产党时刻关注着国内政治格局的变化,考虑到国民党内外政策有所变化,但反共立场仍未放弃,要同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不经过斗争是不行的。因此,共产党自1936年开始,逐步将“抗日反蒋”改为“逼蒋抗日”,实行有条件的联蒋方针。

8月25日,中国共产党在《致中国国民党书》中,肯定了蒋介石在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宣布中国共产党坚决支持国民党抗日,“愿意同你们结成一个坚固的革命的统一战线”,并提议国共两党进行谈判。9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向党内发出《关于逼蒋抗日问题的指示》,强调指出:“目前中国的主要敌人,是日帝,所以把日帝与蒋介石同等看待是错误的,‘抗日反蒋’的口号,也是不适当的。”“我们的总方针,应是逼蒋抗日。一方面继续揭破他们的每一退让、丧权辱国的言论与行动;另一方面要向他们提议与要求建立抗日的统一战线,订立抗日的协定。”

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国共两党抗日救国协定草案》,阐述了两党合作的必要性和任务、完成任务的步骤方法、两党合作的组织形式等,是当时中国共产党关于谈判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11月10日,潘汉年与陈立夫、张冲在上海沧州饭店举行初次谈判。11月19日,潘汉年又到南京与陈立夫再次晤谈,就双方合作抗日的条件进一步做了商谈。但是,由于国民政府此时将中国共产党的“联蒋抗日”政策视为软弱的表现,认为共产党是为摆脱困难的处境才急于向国民党妥协,因而谈判的目的也是为了收编、瓦解红军,并且为配合谈判加强了在军事上的进攻,企图消灭红军。

结果,从1935年冬至1936年冬国共两党的多次秘密接触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尽管如此,国民党方面表示国共谈判不宜中止,不久,随着“西安事变”的爆发与和平解决,国共两党的谈判转为公开。

在国共两党秘密接触的同时,中国共产党还采取了更为实务的措施逼蒋抗日。毛泽东曾先后致函宋庆龄、蔡元培等国内70多位知名人士,呼吁他们挺身而出,要求南京政府立即停止内战,一致抗日。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特别重视联合南京以外的地方实力派,共同逼蒋抗日,如陕西的张学良、杨虎城,山西的阎锡山,两广的李宗仁、李济深、陈济棠,四川的刘湘、刘文辉,云南的龙云,华北的冯玉祥、傅作义、宋哲元等。中国共产党的努力收到显著成效。

国民党东北军总司令张学良和西北军总司令杨虎城,最早走上了联共抗日的道路,并在西安发动了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使中国局势为之一变。1936年冬,蒋介石调集30个师的庞大兵力集结陕甘,准备对中央红军进行第六次“围剿”。12月4日,蒋介石飞抵西安,督促张学良、杨虎城“剿共”。蒋威逼说,如不“剿共”,就将东北军调往福建,将西北军调往安徽,陕甘两省让给中央军。

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张学良、杨虎城商定说服蒋介石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善说”无效,再“逼蒋抗日”。

12月12日清晨,张学良、杨虎城在几经“哭谏”、“苦谏”无效后,实行“兵谏”,派兵在华清池逮捕了蒋介石,在西京招待所拘捕了陈诚等军政大员。“西安事变”爆发了。

同日,张学良、杨虎城通电全国提出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释放一切政治犯、开放民众爱国运动、保障人民集会、结社及一切政治自由等8项主张,并致电中国共产党中央,邀请中国共产党派代表赴西安,共商抗日救国大计。“西安事变”爆发后,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反响。支持蒋介石的英美,担心此时中国内乱会给日本可乘之机,主张和平解决事变。

12月17日,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在致英驻华大使的电文中称:“我们表示愿意尽我们的最大努力来保证蒋介石的安全”,“我将要求美国、日本、意大利和法国政府加入所提议的行动。”

日本对“西安事变”如何发展,一时尚难作出准确判断,但极不愿看到南京政府与张学良、杨虎城妥协。日本陆军省在12月14日的《“西安事变”对策纲要》中推测,“西安事变”将“招致对日空气之恶化,并侵害帝国侨民的安全的权益”,要求做好准备“以便不失时机地采取自主手段”,并阻止各国乘机对“远东和平”的干预。12月23日,日本广田首相在枢密院会议报告说:“国府与张学良以容共为妥协条件,日本则断然打击。”

国民党内部的分化,因“西安事变”达到极点。以宋子文、宋美龄为代表的英美派竭力要求和谈,担心蒋介石性命不保,英美派会失去在国民党内的统治地位。而以军政部长何应钦为首的亲日派,却决定以武力解决“西安事变”。16日,何应钦组织“讨逆军”,自任“讨逆军总司令”,调动15个师的兵力沿陇海路西进,并把全国空军主力集中于洛阳机场,准备轰炸西安。17日,又电召养病的亲日派头子汪精卫回国。

在事关民族命运的关头,中国共产党必须迅速作出正确的决策。12月1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应共产国际提出的意见,决定争取南京政府,把局部的抗日统一战线,转到全国性的抗日统一战线。

1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再召开扩大会议,商议解决“西安事变”方针。会议认为“西安事变”的性质,“是中国一部分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也是国民党中实力派之一部,不满意南京政府的对日政策,要求立刻停止‘剿共’,停止一切内战,一致抗日,并接受了共产党抗日主张的结果”。它的意义“是为了要抗日救国而产生的,是要以西北的抗日统一战线去推进全国抗日统一战线的开始”。

因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是:

坚持停止一切内战一致抗日的组织者与领导者的立场,反对新的内战,主张南京与西安间在团结抗日的基础上,和平解决。

中国共产党在确定了和平解决事变的方针后,首先派周恩来、叶剑英等人组成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前往西安,同张学良、杨虎城共商解决事变的大计。针对亲日派的军事安排,为防止新的内战爆发,12月15日和1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先后致电国民政府,坚决反对“讨伐”张学良、杨虎城,挑起新的内战,呼吁国民政府接受张学良、杨虎城抗日要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16日,周恩来等人抵达西安后,向张学良、杨虎城提出了和平解决事变的方针:只要蒋介石答应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条件就予以释放,以有利于发动全面的抗日民族解放战争。2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致电周恩来,主张争取蒋介石、陈诚等与之开始谈判,并就谈判策略、条件及对蒋介石的处理办法,作了进一步的具体指示。

12月23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周恩来,西安代表张学良、杨虎城,南京代表宋子文、宋美龄,开始举行谈判。周恩来首先提了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6项主张:

1.停战,中央军撤出潼关外;2.改组南京政府,排逐亲日派,加入抗日分子;3.释放政治犯,保障民主权利;4.停止“剿共”,联合红军抗日,共产党公开活动;5.召开各党、各派、各界、各军救国会议;6.与同情抗日国家合作。

24日,周恩来同蒋介石进行会谈,蒋介石在各种压力下,不得不接受以中国共产党主张为基础的6项协议。

12月25日,张学良、杨虎城释放了蒋介石。至此,举世瞩目的“西安事变”终得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是中国局势转变的枢纽。在日本侵略日益加深的情况下,一举结束了中国的10年内战,创造了国共合作抗日的必要前提。为推动国共合作抗日,中国共产党中央于1937年2月10日发出了《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要求把下列5项定为国策:

一是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二是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三是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

四是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

五是改善人民的生活。

同时表示,如国民党确认上述国策,则本党做如下保证: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的指导;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

2月15日至22日,国民党在南京召开了五届三中全会。全会通过抗日派与亲日派的斗争,否决了汪精卫提出的政治决议草案,通过了一个实际上接受中国共产党主张的决议案。尽管这一决议案还没有制订明确的抗日方针,没有批评国民党过去政策的错误,但在国内政策上,它确定了和平、修改选举法、在某种条件下开放言论和释放政治犯等原则。

在对待共产党的问题上,虽然没有根本放弃反共立场,但它提出的谈判条件与共产党通电的要求在原则上是大致接近的。在对日问题上,表示如果让步“超过忍耐之限度,而决然出于抗战”,这是国民党第一次提出抗战。4月1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在《告全党同志书》中指出: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对于日寇的侵略有了比较强硬的表示,对于国际和平阵线有了进一步的接近,对于本党‘国共合作’的提议,也并不表示拒绝”。

它标志着国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