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题材电视剧创作刍议
2002年2月在检察题材电视剧讨论会上的发言
80年代初期,中国的第一部电视连续剧《敌营十八年》在荧屏上播出时,人们没有想到,这种新奇的艺术样式,很快就取代了小说和诗歌,吸引了众多的眼睛。在短短的二十年内,电视剧成为了最大众化的、最为流行的文化产品,消磨了老百姓的大部分空余时间,也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话题。
毫无疑问,电视剧是快餐文化,与众多的艺术形式相比,是缺乏思想深度和艺术高度的,但它的巨大的影响力和宣传效应,却是其他的艺术形式所无法企及的。时至今日,电视剧的制作已经成为了社会性的事业,有纯粹商业目的的运作,有商业与宣传兼顾的制作,也有纯粹为了宣传的制作。在电视对人们的影响日益扩大,电视剧作为一种最便捷欣赏的艺术形式填补了人们的业余生活的今天,任何一个部门的负责宣传的领导,都不能不对反映本行当事迹的电视剧创作给予足够的重视。
近年来,法制题材的电视剧继港台言情剧和历史题材的电视剧流行之后,逐渐地成为了热门题材,许多作品,达到了较高的艺术水平,得到了广大观众的喜爱。这些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公检法战线上激烈、复杂的斗争的电视剧,向广大观众展示了充满牺牲精神和惊险色彩的生活,塑造了许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形象,使人民群众对战斗在公检法战线上的英雄们的生活有了更多的了解,同时也起到了积极的普法作用。但放眼荧屏,真正优秀的法制题材电视剧却比较少见,充斥屏幕的多是一些情节虚假、思想肤浅的平庸之作,即便那些相对优秀的剧目,也因为创作者生活积累的浅薄和制作者的急功近利而留下了诸多的遗憾。
尽管检察题材的电视剧起步较晚,但也出现了诸如《反腐风云》、《警世调查》等一批比较优秀的剧目,在观众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相对于公安题材、法院题材,检察题材的电视剧还没有出现能够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反响强烈的大戏,这样的局面,与我们检察战线在公检法系统中的独特而重要的位置,显然是不相称的,这也是我们检察战线上的文艺工作者的失职。为了让人民群众深入地了解检察战线的工作、为了向人民群众宣传检察战线的英模,为了能尽快地出现反映检察战线生活的重头大戏,我想就检察题材的电视剧创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既就教于领导,也是对自己今后创作的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