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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佛教与财富:从佛教中学投资(二)

大乘佛教鼎盛之后,佛教的分化以及宗派构建仍然没有完结,这对于任何想讨论佛教的人而言都是一个极大的困难。不过,既便如此我们还是尝试去谈一些事关佛教与财富、投资基本脉络问题。

说到这里,需要插入一个新的词,叫做“布施”。

大乘佛教的经典之中,谈到了菩萨的概念,所谓菩萨,俗气点说就是功力很高能帮助信徒从此岸度于彼岸的这种大人物。而信徒要照着菩萨的指引去做,勤奋修行,就是在做菩萨行。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做呢,后世的经典就把各种可以从此岸到彼岸的路径做了个整理,这就是被我们经常听说的“菠萝蜜”。按照大乘佛教的经典,这种到达彼岸的路径共有六种,所以呢,就叫做六菠萝蜜(其它教义也有类似,比如南派佛教的十菠萝蜜),估计因为是谈如何度人,所以又叫做六度。

而布施位居六度之首。布施是什么意思呢?布施其实指的是如何自己的私有物,奉献出来,以此来拯救大众。布施的东西呢,又有几个分类,但大致就是三个方向:向人奉献财物(财布施),向别人传递真理(法布施),以及向别人奉献一颗爱心(无畏布施)。

从这里看,布施这个概念简直是太完美了,比我们今天说的慈善还要好。但是说到这里,问题也来了。佛教讲财布施,可是佛教中人怎么能有财物去给别人呢?一般的佛教中人可是两手空空啊。这里有经书就说(《菩萨别解脱经》:“如来未许出家菩萨修诸财施”),其实佛祖最早的规定是,出家的僧侣是不能行使财物施舍的。而佛祖所倡的,只是要在家的佛教徒要行使财布施。不过,我们之前已经说到,佛教的融通性是好的,所以,先前的规定,总可以在某些条件下被打破。

从原始教义可以看出,出家人向大众布施真理与爱心为主,而在家修行的以财物能为主,两者并无交集。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也是伴随着佛教的发展,佛教僧侣在财物上的需求提升了,比如要修建庙宇或者铸造佛像等等,都需要用到钱。而这些钱,从哪里来?一方面当然是有人主动送上来,但是恐怕也不太够,所以,就需要有别的方法。

这个方法就是让有钱人将财物布施给寺院等佛教机构。提出这样的方法之逻辑是,布施给僧侣寺院,供养佛法僧,而僧侣则可以因此获得各种便利,从而在行使各种其他的善行。

这样,以前那种没有交集的财布施,后来就逐渐有一部分变成了施主把财物交给寺院僧侣,继而僧侣再行他事的结构。这些财物,有一部分是被寺院僧侣直接运用,另外一部分则可能也被用于僧侣执行的财布施。但无论如何,这里佛教机构变成了财布施的一个中间机构,一个中介。作为中介,我们可以想象他们的确能通过自身作用,扩大了佛教的影响;但是,仅仅从财富流通的角度上来说,这里的中介却有了一个财富聚集(各路施主的财富,大大小小汇集起来)的角色,而只要布施的财富大于再次分配的财富,那么,财富就会逐渐出现剩余,并且越积累越多,从而为今后的财富投资等打下真正的基础。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佛教也就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逐步的实现了财富的积累。(这是不是有点像我们的银行募集存款啊)。

除了一种财富的积累效应之外,我们还需要关注到的是,其实佛教机构获得布施的物质成本是非常低的——大多数的财物既然是获得布施而来,那么肯定都是免费的。但是佛教机构对这样的行为有自己的解释——按照教义,施主的给予可不是没有回报的,而是非常高的回报。因为供养佛法僧,也是布施,所以既然行布施,就是在广种福田。而只要布施,就“必获其利益”,后来的相关著作还总结了一下布施种福田的十大好处,涉及身心,极为全面,当然,其中也少不了大富大贵这样的说法(谓修菩萨行者,于一切财物,常行惠施,心无吝惜,则当来果报,必生豪富之家,财宝具足,受用无矣)。施舍去钱财,以后会有更多的钱财,这样的观点,相信肯定有施主是坚信这一点的。当然,其他方面的益处也不逊于钱财。总而言之,很多理财产品经常有高收益之许诺,而佛教的布施利益说,也是为施主提出了大量回报承诺。

如果说布施问题的解决,是很好的解决了佛教发展的财富基础,这一点的确也不为过。放松教义管制,解决资金成本,积累各路财物,控制支出,使得佛教的发展终于获得了一个可循环的物质基础。就如同滚雪球一样,佛教在物质财富上的积累就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一步步发展起来。

不过,除了物质路径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在佛教的财富积累上是非常重要的:获得一种外部的保护。因为即便是再好的发展方式,如果在实力不够时得不到外部世俗权力的认可,亦或者要面对各种其他势力的侵扰,也难以出现持续的发展。所以,得到世俗权力的认可以及保护,不仅仅对佛教的经济有重要作用,对于佛教整体而言也是作用重大。

这一点,我们无需过多展开,因为这与佛教诞生之初的思路有先后的承接关系。在佛教出生之时,追求富裕人士以及权力人士的支持就是一种常见现象,只不过是在后来这种现象变得更为明显。

但是,由于接下来我们要讲述的是佛教在其传入中国之后的财富故事,所以也要提到一个叫做道安的中国僧人。这位僧人的贡献可以说非常大,因为他为中国的佛教提出了一个影响极深的原则——“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原则。按照这一原则,道安提出,佛教不仅要自度,还要度人,而要实现最大程度的度人,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和当权者合作。与当权者合作,荣膺一种类似“国教”的身份,对于佛教而言,首先当然是保护了佛教,其次也是促进了佛教的扩张发展,当然,从经济和财富角度上讲,还有一层潜在的意思是:依托于外部权力的保护,佛教的财产安全与财富积累途径,也在大多数时候得到了当权者的保护,在很多时候,甚至是获得了当权者的大力支持。

未完待续。

由于佛教博大精深,发展历史长,各种教义驳杂,所以这篇文章,算是一个小小的探索,兴趣所致,也就点到为止。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再去探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