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
共祭始祖黄帝
为进一步增强两岸同胞的民族情感、携手继承传统、共祭始祖黄帝,2012年3月20日上午,陕西省恭送“祖轩辕黄帝圣像”赴台供奉启程仪式在西安举行。传承和统一黄帝庙(祠)及祭祀黄帝活动中供奉的黄帝圣像,是海峡两岸同胞的共同心愿。恭送轩辕黄帝圣像赴台供奉,是2012年“两岸共祭黄帝”活动的新内容,这对于两岸共同传承中华文化、增强相互认同的文化标识、振奋民族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
两岸一起来共祭中华民族的始祖,有利于传播中华文化,有利于两岸团结,有利于凝聚各方面的力量,有利于增强全球华人的文化认同,有利于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因此,在清明共祭轩辕黄帝活动就成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盛事,这也是中华儿女念祖思亲、弘扬民族精神、共同建设精神家园的一次重大盛典。
始祖黄帝是中华民族的祖先。在清明期间两岸共同祭拜黄帝陵,是在向世界表示我们是骨肉同胞、同根同源,其实也是对一个中国的庄严肯定。
黄帝是中华民族人文始祖,是维系两岸同胞民族感情的重要纽带。为了进一步彰显两岸崇祖敬宗、缅怀始祖功德、共祭轩辕黄帝的情怀,陕西和台湾在2011年清明期间就成功实现了陕西黄帝陵公祭典礼与台湾遥祭黄帝典礼的卫视现场直播对接,展示了两岸共祭始祖的盛况,其情其景至今在两岸同胞的脑海流淌,记忆犹新。
2012年,陕西向台湾恭送与黄帝陵庙院和祭祀大殿供奉一致的轩辕黄帝圣像,将在台中“壬辰年中华民族海内外同胞联合祭祖大典”上供奉,还赠送100面与黄帝陵清明公祭典礼现场一致的龙旗布展,烘托典礼现场气氛,此举进一步展示了两岸同根共祖、血脉相连、共祭始祖黄帝的赤子情怀。
清明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在这个节日里,我们祭奠先祖、追本溯源,焕发全民族爱国主义精神,尤其是两岸人民将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缅怀先祖、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我们共同的哀思、表达我们共同的怀念之情。
中华民族之所以尊奉黄帝,是因为中华民族崇尚文明。因此,祭祀黄帝不仅具有良好的社会教化功能,而且具有培养社会成员的品德、加强两岸的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功能。因此祭祀黄帝活动是一项庄严、神圣、肃穆的活动,它将告诉我们:两岸都是黄帝子孙,都要紧密地依偎在黄帝的周围,进而为祖国的统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对祖先的崇拜是中华文明几千年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都为自己是华夏儿女、炎黄子孙而骄傲,寻根文化沿着这条脉络延续。虽然当今人口流动频繁,世界每个角落都有中国人的身影,但是无论置身何处、与当地民族如何融合,人们都不会忘记自己是黄帝的子孙,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祖先,精神信仰化作凝聚力,连着世界各个角落华人的心。与古埃及、古印度、古巴比伦文明相比,中华文明始终未曾中断、未曾变得面目全非,正是缘于这股强大的精神力量。
1.识记信仰物、信仰媒介、信仰方式。
2.分析信仰民俗的形成原因。
3.概述民间信仰的俗神。
信仰是属于人类精神层面上的内容。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无论世事如何变迁,信仰始终伴随着人类前行的脚步,给人们的精神世界带来抚慰。在我国民间的信仰体系中,宗教信仰和民间信仰均占有一席之地。民间信仰相对于宗教信仰而言,没有固定的信仰组织、没有任何宗派、没有完整的信仰体系、没有必须严格遵守的教规,是一种相对盲目和自发的状态。对于民间而言,两种信仰的力量互相交织着,共同调整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9.1 信仰民俗的成因和特征
信仰民俗是人类精神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的信仰大多数是围绕对不可控因素的畏惧、对生老病死过程的困惑、为生命祈福祛祸的主题,因为无法掌控自然灾害、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死、更不能准确地预知吉凶祸福,所以人类总是希望求助于外部的力量加以庇护。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里,信仰的力量不可小觑。信仰民俗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内容不断地充实和变化,呈现出独特的特点。
9.1.1 信仰民俗的成因
就信仰民俗的成因而言,一般可归结为下述几个方面。
1.经济因素
在远古时代,早期的人类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生活,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在采集植物果实和狩猎的过程中,他们时时刻刻遭受着风、雨、雷、电、洪水、地震等自然现象的威胁,因无法抗拒自然而不得不迁徙,颠沛流离。面对这些自然现象,他们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在恐惧心理和敬畏心理的驱使下,各种原始崇拜便出现了。当人类步入安居乐业的农耕社会后,通过上观天文、俯察地理,适应自然的能力明显增强,但受生产力水平和认知能力的约束,对于许多自然现象,人们依然无法给出符合情理的解释,所以这种原始崇拜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社会长期以各种形式存在。
2.社会因素
任何上层建筑及其意识形态的产生都是对一定社会存在的反映,信仰民俗属于意识民俗层面,植根于肥沃的社会土壤,是不同社会状态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的投射和反映。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必然导致阶级分化,而处于底层社会的人们时时刻刻感受着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因为无法摆脱,只好从精神上寻求解脱,诉求于外部力量,因此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和民俗信仰顺应需求产生,并不断完善和壮大。
3.认识的局限
信仰民俗的产生和发展是人们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无知和歪曲的反映。人类的思维能力和认知水平是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而提高的,因为人们局限于对自然的有限知识,所以很容易给未知的东西赋予神秘感,把现实世界中无法解释或者无能为力的事情虚妄神化。这是信仰民俗产生的认知根源。
综上所述,古代人类由于所处社会物质条件的限制,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沉重负担使他们渴望了解事物的本质和摆脱自然、社会所带来的压力,但是对自然、社会的无知导致了他们这种追求的虚幻性,这是信仰民俗得以形成的根本原因。
9.1.2 信仰民俗的特征
从古至今,信仰在人类的精神世界始终发挥着作用,不同时期的人们不断赋予信仰民俗以新的含义和内容,使其呈现出下述特征。
1.神秘性
信仰民俗的神秘性主要体现在传承方式以及活动仪式上。许多信仰民俗在传承过程中,都要借助专门的信仰媒介如灵媒、巫觋、祭司或者术士来实现人与信仰对象之间的沟通,而这些信仰媒介往往是以师传徒、母传女或者父传子的方式继承衣钵,与信仰对象交流的方法也秘不外传,所以无论是从传承者的角度还是从传承方式来看都具有强烈的神秘感。此外,大部分的信仰民俗活动,无论是民间信仰还是宗教信仰,多半都会举行一定的活动仪式,这些仪式中夹杂着神话以及一些让人无法解释的因素,比如:过火海或者上刀梯的祭司却安然无恙,黑巫术施蛊的过程,灵媒与肉眼看不到的信仰物之间的沟通等都充满了神秘色彩,让不能置身其中的人充满迷惑。
2.包容性
中国地大物博,生存在不同地理区域的人们受经济、社会、认知水平的影响,信仰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除了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道教的宗教信仰之外,民间信仰众多。宗教本身具有排他性,在很多场合,各大宗教因为不同的理念彼此争执,但是千百年来的中国,无论是宗教信仰还是民间信仰都呈现出较强的包容性。比如民间有多种崇拜共存、共同祭拜多类神灵的现象,许多农村有“万神庙”,供奉大家认为重要的各方神灵。又如:在很多地方有释道教主共聚一堂、接受民间祭拜和香火供养的情况,在新疆天山北麓的巴里坤县城内就有这样的现象;佛家地藏寺和道家仙姑庙共处一院,却友好处之,相安无事。
3.功利性
纵观中国形形色色的信仰民俗活动,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民俗活动无论是预知吉凶祸福还是巫术,无论是祈求神灵保佑的各种祭祀活动还是驱逐鬼怪的仪式,都从本质上体现了人们祈福避祸以及希望福祉降临、祸端远离的心理诉求。人们本能地从现实的生产、生活和精神需求出发来安排各种信仰活动,具有很强的功利性。比如在民间盛行的求财神、求子、求雨、求健康、驱鬼怪等民俗活动,功利目的就非常明显,或者是希望外力赐予他们希望得到的东西,或者是希望借助外力驱逐能带来威胁的事物,无一例外都是从人们自己的生存利益出发。
4.盲目性
宗教信仰本身带有盲目性,要求信众进行虔诚的崇拜和盲目的服从,接受神的主宰。各大宗教的神都是人们依据现实生活中的原型夸大而成,人格化之后的神拉近了与信众之间的心理距离,促使人们对其进行盲目的信奉和崇拜。而原始信仰民俗在传承中因始终带有浓重的神秘性,使人们觉得这些民俗是不可捉摸和无法解释的,在神秘莫测的气氛中产生的恐惧、敬畏心理便导致了盲目信从的行为,这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民族的民俗深受宗教影响的状况形成了明显的差异。
5.渗透性
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以及巫术、占卜、祈禳、祭祀、禁忌等民俗不但在人们的信仰活动中集中地表现出来,而且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逐渐渗透。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除了围绕农事形成的各种各样的禁忌之外,还伴随着一系列的信仰民俗,据《礼记·月令》记载,一年中除十一月、十二月外,其他十个月都有“祈谷”、“命民社”、“祈来年”等固定的祭祀农业诸神的活动,此类农事信仰习俗时至今日依然长盛不衰。对于猎、牧、渔、林、交通、运输、贸易等行业及各种手工业而言,遵守一定的禁忌、祭祀自己的行业神、举行某些神秘的仪式也是非常普遍的。在人类的饮食起居方面,原始信仰民俗也常有反映。如房屋从选址、破土开工到建成迁入,每个重要环节都要选择吉日良辰,并伴随着一系列的巫术、祭祀活动。在中国的传统服饰方面,按礼制的规定,为了符合信仰活动的需求,要穿着专门的“祭服”。在遇到出行、聚会等家庭或社会活动时,人们先要翻看“黄历”占卜吉凶祸福,再进行决定。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以卜筮、圆梦、求签、测字等方式来预测吉凶。在社交行为方面,人们通常以某种信仰仪式或赌咒发誓来互相约束、取信。在人生礼仪中,原始信仰渗透得尤深,比如:各种各样的生殖崇拜、祈求子孙的习俗、生育禁忌以及一系列为婴儿祈福的仪式;结婚时的“六礼”,伴有许多卜筮、占卜的环节和习俗;丧葬因与鬼魂观念和祖先崇拜联系在一起,信仰活动更是形式繁复、名目众多。从节日角度而言,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节日的内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祭祀的内容仍或多或少地保留着,例如:立春、立夏、立秋、立冬,除各种岁时农事节俗外,还要分别祭祀青帝句芒、赤帝祝融、白帝蓐收、黑帝玄冥;中元节、冬至、除夕,都有祭祀祖先的仪式。
9.2 信仰物与信仰媒介
在人类的信仰民俗中,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是信仰主体——人、信仰客体——信仰物、信仰媒介——巫觋、灵媒等。
9.2.1 信仰物
人类的各种信仰往往具有明确的指向,并不是虚拟崇拜,概括而言,主要有下述几类信仰物。
1.自然神
自然神源于原始社会后期,指的是自然现象、天体、植物、动物被人格化之后升格为神。在拜物教初期,人们将不可驾驭的自然体、自然力、自然物演化为神,加以人格化,认为它们本身具有意志和生命,会对人的生存及命运产生各种影响,因此对之敬拜和求告,希望获其消灾降福和护佑。
天体崇拜是指对天以及日月星辰等物体的崇拜。天体崇拜在原始社会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盛行于原始社会后期。天体无边无际,充满神秘性,而且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有莫大的关系。人们在从事原始农业生产时,必须依靠太阳供给光和热,依靠雨水滋润庄稼,这种“靠天”的境况就自然地使人们产生了天体崇拜;游牧部落也同样依赖天体,天气变化影响着他们的生存和生活,星宿为他们游牧提供方位,月亮的盈亏为他们游牧提供准确的时钟,所以游牧部落崇拜天体也是很自然的。《尚书·尧典》中有“宾日”于东、“饯日”于西的拜日风俗的记载。此外还有对月亮和星辰的崇拜。
自然力崇拜主要是指对云、雾、雷、电、风、雨等自然现象的崇拜。在人类社会早期,由于定居生活尚未稳定,人们为生存所迫不得不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而迁徙。虽然环境改变了,但有些自然现象始终伴随着他们,这些现象是影响人们生活的自然条件。一般来说,最初的宗教表现是反映自然现象和季节的更换以及与人类自身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庆祝活动。这就是说,最古老的崇拜对象是自然力,是那些与人类日常生活有利害关系的自然现象,人们认为这些自然现象都具备神的力量,因此便成为自然力崇拜的主要对象。
自然物崇拜更加具体,山川石木、鸟兽鱼虫、江河湖海等都属于此类崇拜的信仰物。中国古代居民居住分散、民族众多,所崇拜的自然物也很多,这些有生命之物或者无生命之物都成了人们精神的寄托,被赋予了人格,成为人们祈福避祸的又一种力量。自然物崇拜与人们居住的环境有很密切的关系。例如:居住在沿海地区的人们多崇拜海神;居住在河流两岸的人们多崇拜河神;居住在林木山间的人们多崇拜山神和树神;居住在崇山峻岭之间的人们多有石崇拜。在自然物崇拜中,植物崇拜和动物崇拜最为常见,而图腾崇拜也主要体现为动植物崇拜。
(1)植物崇拜。人类自始便对植物有很强的依赖,采集植物果实充饥、构木为巢满足居住需要、用树叶覆盖身体取暖和遮羞以及钻木取火以取暖、烤熟食物……人们在寻找可食用的植物的过程中,渐渐认识了各种有毒的、有刺激性的、有治疗性的植物。由于需要、畏惧和神秘感,渐渐生出了关于植物的神话及仪式,被崇拜的植物都被认为有意识感觉和人格,有的甚至被认为有内在的魔力和超自然的威力。在万物有灵的观念支配下,一些树木、花草被赋予了某种灵性与神力。民间对于古树,宁愿让它自己老死也不砍伐。桃树和桃子被赋予长寿之意。柳树用来辟邪,意味着生机,因而人们清明上坟时要折柳枝以祭死者,把柳枝插悬门楣表示人丁兴旺;柳也是甘露,所以求雨时总要戴上柳条帽,或把柳枝插在甘露瓶中。树在山西民间常被认为是神灵附着之物,那些高大茂盛、粗壮古老、形状怪异的树,更是带有某种神秘色彩,被迷信的人们所崇拜、敬祀,想求儿女者、治病心切者、渴望发财者均来求助神树。
(2)动物崇拜。根据考古发现,世界上所有的原始部族几乎都有过动物崇拜。中国古代也盛行过动物崇拜。在《山海经》里,所有的神灵,无论是历史传说人物还是各地区的神灵,都被描写成与动物有关。《南山经》中神灵与鸟、龙有关系;《西山经》中神灵与马、牛、羊、虎、豹相联;《北山经》中神灵与蛇、马、猪有联系;《东山经》、《中山经》中神灵也都与动物相关。历史传说人物被描写为“人面兽身”,还出现了许多奇鸟怪兽。其中构成人、兽或兽、兽合体基础的动物有龙、马、牛、羊、虎、豹、蛇、猪、犬,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鸟类。除龙是神秘的动物外,其他都是中国古代常见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动物。它们是人们生存所依靠的对象,所以被神化、受崇拜。中国古代还崇拜四灵——龙、凤、麟(麒麟)、龟,前三灵都为想象中的神秘动物,龟则因为被人们认为知人情、知吉时和可充当神、人之间的媒介而受到崇拜。后来,人们还崇拜一些被认为具有决疑断讼神力或驱邪赶鬼功能的动物。东汉王充《论衡·是应》中曰:“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杂五行书》中曰:“县(悬)羊头门上,除盗贼。”古代祭祀动物,主要是为了取得渔猎对象欢心和保护农业收成。《礼记·王制》中曰:“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分别以鱼类和小兽的大敌祭渔神和猎神,就包含讨好鱼兽、以获更多猎物之意。《礼记·郊特性》中曰:“蜡之祭也……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豖也。迎而祭之也。”祭祀猫、虎以感谢它们减少老鼠和野猪对农作物的糟蹋危害。《礼记·郊特性》还提到当时人们对危害农作物的昆虫也加以祭祀,祈求其“毋作”。中国各少数民族也有很多动物崇拜,大多以图腾崇拜的形式留存。
四大门信仰:神奇的动物崇拜
被誉为中国“硅谷”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以及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现今都是中国高科技的象征,北大校园更是被一些人视为“五四”圣地。不过,北大现今的校园并非“五四”运动时北大的旧址。新中国成立前,这里原本是基督教教会大学燕京大学的校址。而且更为有意思的是,燕大虽然是基督教教会大学,但据当时燕大社会人类学毕业生李慰祖先生的研究,不少燕大教职人员却信奉狐狸、黄鼠狼等“四大门”,经常到“坛口”问事、讨药。今天的海淀区中关村、北大校园一带,当年都是四大门信仰非常盛行的地方。
说到这里,必须解释一下什么是“四大门”。胡门(狐狸)、黄门(黄鼠狼)、白门(刺猬)、柳门(又称常门,即蛇)是民间俗称的“四大门”,有时候再加上灰门(鼠),合称“五大家”或“五大仙儿”。新中国成立前,四大门或五大家信仰盛行于我国华北、东北等广大地域,至今仍拥有众多的信奉者。
与民间一般信仰的神明不同,四大门是一种动物崇拜。但是,四大门的信仰者,不是对任何一只狐狸、黄鼠狼、刺猬、蛇都顶礼膜拜,而只是崇拜那些通了灵性的四大门成员。例如,一般的狐狸、黄鼠狼见人就跑,而有些狐狸、黄鼠狼见了人却一点儿也不害怕,还大摇大摆地迎面走过来,这往往就是神明的特征。另外,有些四大门成员的外表特征或行为举止比较奇特,如一些狐狸、刺猬的腹部有白毛,甚至天然形成特殊的图案、文字;一些蛇静止时总爱盘成一团,将头昂起,如同“打坐”。
这些神圣的四大门成员,或者说“仙儿”,与一般的民间神明有很大区别。四大门成员身上多少带有一点儿“邪气”,甚至是“淘气”。例如黄鼠狼,人称“黄淘气”,类似于英国巫术传统的“捣蛋鬼”,最爱捉弄人。四大门的信奉者认为,若被“黄淘气”撞上(附体),人就会手舞足蹈,连唱带跳,非被弄得筋疲力尽不可。
四大门成员除了调皮捣蛋、搞恶作剧以外,也被信奉者认为会带来好运,甚至被视为财神。在四大门中,胡门一般被认为法力最强。狐狸醉酒后显出原形,此时最容易遭人陷害。但若有人在危难时帮助了它,它也最知道报恩,会给人带来好运。笔者在山东走访时就亲耳听当事人说起过这样一个故事:山东农村不少地方有蔬菜基地,向日、韩等国出口有机蔬菜。冬天,蔬菜大棚需要日照,但夜晚需要盖好,若过了午夜还未盖好大棚,蔬菜就会冻死绝收。有户长期供奉一位狐仙的菜农,一天夜晚因劳作太辛苦,竟忘记了盖大棚就睡觉了,刚睡着就梦见狐仙来责骂他们家怎么这么粗心,竟忘了盖大棚。做梦的人一下子惊醒了,正好赶在夜里12点前盖上了大棚,避免了重大损失。这可能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不过也说明狐仙在我国一些地方仍有不少信奉者,其灵异故事仍然不断涌现。
新中国成立前,四大门的信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坛仙”,另一种是“家仙”。坛仙是香头(也就是现代人常说的巫婆、神汉)在家中或者某个神庙中立一个香坛,香头自称是四大门中某一位或几位,如黄二爷、狐三爷等临坛上身,在香头身上附体,可以给人治病、问事。家仙又称保家仙,即某一只狐狸、黄鼠狼甚至是兔子(老白先生)是某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保家仙,这位保家仙得到某个家庭的长期供奉,甚至是某个家族的跨时代供奉,因此只保佑这个家庭或这个家族,具有很大的排他性。新中国成立后,坛仙这种形式的四大门信仰大量减少,但保家仙在我国东北地区仍有遗存。
按照我国儒家伦理传统,祠堂祭祀应该以祖先为崇拜对象,敬天法祖是我国儒家的信仰传统。但在东北等地,一些家族祠堂祭祀的对象不是祖先,而是一只狐狸或一只黄鼠狼。当然,这些家族会有一个传统故事加以说明,如祖先移居此地,得到一只狐狸或黄鼠狼等动物的保佑,若没有它的帮助,祖先早就死了,因此它比祖先更重要,要世世代代感念它的恩情。由此,一个家族的维系不是靠儒家传统共同祭祀一位祖先,而是靠共同祭祀一只狐狸或是一只黄鼠狼。这对我们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带来很大的冲击。
四大门、五大家信仰,曾经对我国华北、东北广大地区的草根阶级产生过深远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我们在宗教学研究中,既要看到“阳春白雪”,也应该关注这些“下里巴人”,这样才能充分认识到我国传统信仰文化的丰富性。
2.灵魂及祖先
灵魂崇拜和祖先崇拜是自然崇拜和动植物崇拜的进一步发展,是民间信仰极为普遍的形式之一。在灵魂崇拜产生之后,人们的丧葬方式逐步演化成为土葬、火葬、水葬、风葬等。灵魂崇拜与逐渐形成的血缘观念联系在一起,就发展成为祖先崇拜。
(1)灵魂崇拜。自古以来,中国就有着复杂的鬼魂观念,人们普遍认为灵魂能脱离肉体独立存在。人死后,肉体不复存在,灵魂并不消失,而灵魂所变的鬼会具有非凡的能力和作用,精魂能附于某些自然物,可以决定人的命运。《礼记·祭法》中记载有“人死曰鬼”的语句,原始人相信鬼魂不灭或相信人有一个或几个灵魂。
生前为善者,死后亦成善鬼。因此家中的尊长死后,能成为家族或家庭的保护神,受到后人的隆重祭祀,这便是上古的祖先崇拜。除了善鬼和祖灵以外,人们认为,那些死于非命、中途夭亡的非正常死亡者,死后会变成恶鬼或散祟,会给生活或者亲近的人带来不祥,于是古人想出了种种办法:或敬而远之;或退而避之;或驱而赶之。比如春节燃放爆竹、去秽送穷、更换桃符等风俗,就是对鬼魅的一种强力驱除。
(2)祖先崇拜。在中国历史上,祖先崇拜成为各族人民生活中的一种强烈信仰,也是宗族结合的精神支柱。祖先崇拜与图腾崇拜不同,图腾崇拜的对象主要是动植物,祖先崇拜的对象主要是有功绩的远祖和血缘关系密切的近几代祖先。祖先崇拜就其本质而言源于灵魂崇拜,是原始社会灵魂观念进一步发展后而出现的一种对死者灵魂加以崇拜的宗教行为。它通常包括鬼魂观念和崇拜仪式两个方面的内容。之所以祭拜祖先,除了受儒家忠孝观念的深远影响之外,还因为人们相信灵魂不灭,相信祖先的灵魂在接受祭祀之后会对自己的家族给予庇护和保佑,赐福于家族后人。
中国人对祖先的崇拜仪式主要表现在定时扫墓、祭拜,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都是祭奠先祖的最重要的节日。此外,逝者下葬时,亲人会准备许多日常生活物品纸样一同烧毁,希望先人在另一个世界享用,并定时烧纸(送钱),甚至在不同季节送不同衣物纸样烧毁,如许多地方都有“烧寒衣”的行为。这种“事死如事生”的观念归根结底还是源于人们相信灵魂不灭。
人类及人工物为什么也会被崇拜?
人类对于自身也会产生崇拜或者禁忌,他们对自己身体的某些物质如唾液、血液加以人格化,比如很多人认为将两个人的血液混合起来或者合食一种食物就可以使他们建立紧密的关系,古代的歃血为盟就具有这样的含义;人们同时也认为常食用某种动物或者某些动物,它们的习性也会慢慢传递给食用者。人们还给身体的某些部位赋予了神秘含义。例如头部被认为是极为重要的部位,在很多民族和地方,以头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外人不能随意触摸,否则就触犯了禁忌。眼睛也被认为是极为重要的部分,在很多地方人们认为被拥有“恶眼”的人注视会交厄运。此外人类的一些行为如接触、吹气、唾涎、注视或者呼唤名字等也会被赋予某种含义,被认为是伤害或者解救别人的一种方式。例如在民间,如果夜间听到别人呼唤自己的名字,则不能应答,以免失去魂魄;还有在黑巫术盛行的地方,下蛊者一般要与被施法者有身体的接触或者食物的接触才可以伤害他;等等。
人工物虽然由人类自己创造,但是也不能免去神秘性。日用的简单物件经常被认为能给生活一些预兆,如小刀落地、碗落地摔碎、陶器的悠鸣等。珍美的器具、兵器的制造者或者所有者,如果是特别的人,则这些物件也会得其神秘性,例如神巫作法时用的法器,教徒所用的珠串。平常的器物,虽没有被著名的人物制造或者使用过,但是有时也有神秘性。例如对镜子崇拜的人很多,人们认为玻璃或者水晶做的东西具有预言性,能使人看到幻象。很多人不会在床头放置镜子,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对着镜子睡觉久而久之会让自己心神不宁,产生幻觉。现代人迷恋各种水晶饰品,也是出于相信不同类型的水晶一旦佩戴后会赋予他们不同的能量,会给他们带来财运、爱情或者各种正面能量,与此同时还会帮助他们驱除身体或者自己周围的负面能量。此外,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使用的工具也会被使用者所崇拜,比如:木匠崇奉他的斧头和锯子;剃头匠敬奉他的剃刀、剪刀或者镜子;读书人敬拜他的笔墨纸砚;等等。神物崇拜所崇拜的神物,也多数是人工制成的小物件,如护身符、压胜物等,常被人们佩戴在身上以辟邪。这种物品的被崇拜,不是因为其本身的价值,而是因为人们相信有精灵或者鬼物附着其内,这种附着或是自动而成或是被别人施加法术而成。神物能保护人的生命财产、预告凶兆、惩罚侵害者或者无形的仇敌等。
9.2.2 信仰媒介
无论人们的信仰对象多么复杂多样,归根到底都是希望所崇拜的有生命之物或者无生命之物能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服务,给人们带来福祉、驱除灾祸,但是人们相信这些信仰物不会无缘无故地对人类施以恩惠,必须借助一定的媒介把人们的意愿传递给崇拜对象,实现两者之间的沟通,意愿才有可能变为现实。
1.巫觋
在人类的神话与宗教中,人和神分别处在两个隔离的世界,人和神的沟通是由巫觋来完成的。沟通人和神是巫觋最基本的职能。春秋时期,楚国宗教思想家观射父是最早给巫觋作出界定的人,在《国语·楚语》中载录着:“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
巫觋与神灵打交道的手段有两种:一是祭祀,二是占卜。祭祀是通过向神灵献祭的方式取悦神灵,从而达到与神灵沟通的目的。占卜的神力来源于占卜所使用的工具,这些工具被赋予了超自然的神力,因而可以下传神旨、上达民意。其实,无论是祭祀还是占卜,都只是巫觋与神灵打交道的一种间接的方式。巫觋与神灵的交往还有比这两种途径更为直接的方式,就是降神和升天。降神是巫觋迎请神灵降临、依附在自己的身体上以达到与神灵交流的一种手段。《说文》中谓巫为“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意思是说女巫是用舞蹈来使神降临的人。唐朝经学家孔颖达曰:“巫以歌舞事神”。凡巫皆善于歌舞,用以取悦、事通鬼神,请神降临。这种巫觋歌舞在社会上广泛传播,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风气。升天则是巫觋的灵魂直接升入天国与神灵对话,传达世情,听取神旨。在选择女巫时,除能歌善舞、有口才外,对其还有姿色相貌上的特殊要求。
2.萨满
萨满产生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时期。古代北方民族或部落如肃慎、勿吉、靺鞨、女真、匈奴、契丹等,近代北方民族如满族、蒙古、赫哲、鄂温克、哈萨克等,都信奉萨满教或保留了某些萨满教的遗俗。萨满教原始信仰行为的传播区域相当广阔,囊括了北亚、中北欧及北美的广袤地区。
“萨满”一词可音译为“珊蛮”、“嚓玛”等。该词源自通古斯语“Saman”与北美印第安语“Shamman”,原词含有智者、探究等意,后逐渐演变为萨满教巫师即跳神之人的专称,也被理解为这些氏族中萨满之神的代理人和化身。
萨满,被视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介。他可以将人的祈求、愿望转达给神,也可以将神的意志传达给人。萨满企图以各种精神方式掌握超生命形态的秘密和能力,获取这些秘密和神灵奇力是萨满的一种生命实践内容。萨满分为家萨满和野萨满。家萨满作为侍神者,主要负责族中的祭祀活动。野萨满(又称大神)是神抓萨满,即神灵附体的萨满。神抓萨满的活动包括医病、驱灾、祈福、占卜、预测等。满族的萨满平时与族内普通人一样,没有超越他人的权限,可以结婚生子。萨满死后,所用的神器、佩饰、服装等随葬。
3.祭司
祭司或称司祭、祭师,是指在宗教活动或祭祀活动中,为了祭拜或崇敬所信仰的神,主持祭典,在祭台上进行辅祭或主祭的人员。无论是在实用的社会职能方面还是在神秘的宗教层次方面,祭司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祭司在早期社会中已经出现,是巫觋中的高级人员,即大巫。在远古部落社会,政权和神权是合一的,人们遇到大事都请大巫师来祈祷求神,希望通过神灵的帮助实现自己的美好愿望。大巫师是当时最高的知识分子,是精神文化的权威,是教育、艺术、科学的掌管者和传授者,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即使后来政权和神权分立,特别是在“尚鬼神”的商周时代,神权一职依然由巫史执行,此时巫所从事的社会职业亦是尊贵的,特别是大巫,社会地位更高,是国王的重臣和谋士。比如在商朝有巫咸、巫贤父子为宰相主持国家政务,大权在握,深得君王信任,而国家的重要祭祀活动和仪式也由他们主持。他们除主持祭祀外,还掌握较多的文化科学知识——天文、历法、医学、文学、历史、歌舞、绘画,掌握最早的文字,通晓经典、教义、法器。在大多数情况下,祭司被认为是巫觋中正面的力量,他们熟悉祭祀流程,为信仰者进行指导;他们能与神灵交流,达成崇拜者的愿望;他们能解释占卜,传达神的旨意或者是被神灵附身帮助人们驱除法力较信仰神灵弱的邪祟、鬼魅。与术士不同,他们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得到社会认可,服务对象也多数是国家和统治阶级,而非个人。
4.术士
术士在巫觋阶层中往往代表着负面的力量,相对于祭司而言,他们是私人开业者,与宗教、官府没有关系,是为了他本人或他的服务对象的利益而工作,虽然也能禳祷占卜、为人禳福驱祸,但其地位不为社会所公认。比如古代的看风水者、相命师、巫医、占卜师就属于这一类人。
一直以来,人们对术士就持有矛盾的态度,既有一种好奇崇敬的心理,因为他们能实施某些神秘的行为,好像贫富贵贱、祸福吉凶就操纵在他们手里,又有一种歧视,因为他们多半是行走江湖,居无定所,甚至有些时候为了个人或者服务对象的利益从事一些害人的黑巫术,或者有欺骗的行为,最重要的是社会给予他们生存空间却不给予地位的认可。从两汉以来,人们对术士就有一种歧视心理,因为在世人眼里,比起升官发财之类的“正当职业”,他们就免不了有“不务正业”之嫌。《史记·日者列传》中记载,汉初宋忠、贾谊即站在官僚士大夫的立场上说术士这一行是“居卑”、“行污”、“尊官厚,世之所高也”、“夫卜者,世俗之所贱简也”。
9.3 信仰方式
有信仰就会有信仰行为,在大量信仰仪式和信仰行为的促使下,经过专门人士的提炼,才能生成教义。民间的信仰方式主要有祭祀、预兆与占卜、巫术。
9.3.1 祭祀
祭祀是人们对于所崇拜对象表达敬意的一种方式。人们对崇拜对象的祭祀,一方面是供献,另一方面也有所要求,这便是祈祷。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对于超越人类能力的外力的求助、求赦是处于较弱势的人们的自然举动。
祭祀一般有明确的祭祀对象,有主持者和参与者,有完整的祭祀流程(请神、降临、叙述、祈求、送神、谢神),有供献物,多数伴有巫者或者参与者也参与其中的歌舞活动。在祭祀中,供献极为重要,所供之物以牺牲为多,此外还有祭坛、奴隶、神袍、实物等。牺牲是指贡献给神的食物,“三牺”是雁、鹜、雉,“三牲”是牛、羊、猪。这些食物或者由神吃掉,或者由人类以神的名义吃掉,或者神与人共食。其中神与人共食有重大的意义,因为共食能使食者之间发生连带关系,所以人们认为和神共食更能得到神的眷顾。
对于汉族地区而言,祭祀是华夏礼典的一部分,是儒教礼仪中最重要的部分,《礼记·祭统》中记载:“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意思是以事神致福。礼有“五经”(即五礼),商周时期,“五经”即“五礼”:祭祀为吉礼,冠婚为嘉礼,宾客为宾礼,军旅为军礼,丧葬为丧礼。由此可见,祭礼为“五礼”之首。传统的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即天神、地祇、人鬼。天神称祀,地祇称祭,人鬼称享。祭祀的法则详细记载于儒教圣经《周礼》、《礼记》中,古代中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由于宗教社会有着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作为礼制的祭祀也有严格的等级界限。
儒教的祭祀对象分为天神、地祇和人鬼。儒教百神,组成了像人间官僚系统那样的等级体系。一般来说,每个神的品级、爵位是由儒者规定的,并载入国家祀典。平素,它们依照规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诸侯享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时,则依品级配享、从祀于天坛之上。“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
9.3.2 预兆与占卜
由于好奇心、求知欲、渴望洞穿事象的神秘和渴望知晓未来光景都是人类的本能心理,加上崇拜神灵的心理状态、对不可思议的事物产生畏惧和推理的习性,因此便兴起了预兆的信仰,进而产生了占卜,以探索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种种神秘。
能成为预兆的往往是那些意外的或不寻常的事件,即使这些事件很微小。例如:各种各样神秘的声音;人体现象,如身体的战栗、突然的痛感、睡觉时做梦;鸟兽的反常行为;日月星辰出现异象,如日食、月食等;各种各样无法解释的现象,如花草或果木在正常花期之外的时间开花;特殊时刻,如在新年、旅行开始看到或遇到的任何事、人或动物。以上种种,都常被视为预兆。
原始民族对于事物的发展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借由自然界的征兆来指示行动。但自然征兆并不常见,必须以人为的方式加以考验,占卜便应运而生。占卜是指由外界事物的动向和变化向非人的灵体探询想要知道的事物。它和预言不同的地方在于:它通常会出现模棱两可的答案,让占卜者去找出一种合理的解释。
与种种算命的行为相比较,占卜具有仪式性或社会性的特色,通常与宗教有关,而算命大多是服务于个人的日常活动。占卜常常被人质疑,称其只是一种迷信而已,在社会中假借宗教名义进行的占卜和类似占卜的活动屡见不鲜。“占”意为观察,“卜”是以火灼龟壳,认为就其出现的裂纹形状可以预测吉凶福祸,通过研究观察各种征兆所得到的不完全的依据来判断未知事物或预测将来。在许多社会时期,占卜仅仅是操作者在将要进行某事时,由于没有把握而借助某些器具或现象寻求信息或解答,由此满足心理需求的行为。占卜所需的物质材料分两类:一类是显示卜兆及刻辞用的载体,即龟甲、兽骨等;另一类是整治甲骨及刻辞用的工具,有锯、凿、钻、刻刀等。占卜流行于全世界各个时代的文化中,而且方法多种多样。早期的占卜和宗教密切相关,其发展受到宇宙观和民族心理的影响。常见的占卜方式有询问性占卜(如中国民间的求签)、鸡卜、鸟卜、鸟占、水占、星占、纸牌占卜等。
9.3.3 巫术
巫术是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对某些人和事物施加影响或给予控制的方术,是一种古老的信仰方式。巫术是由专职的巫或巫师创造、发展并完成的。没有他们的创造和发展,便不可能有巫术文化的完备体系,也不可能世代传承。中国巫术内容广泛,凡是企图影响神、鬼、人、自然界所使用的方法和手段都属于巫术范畴。
1.巫术的分类
从施行巫术的手段角度划分,巫术可分为两类,一类叫摹仿巫术,另一类叫接触巫术。从巫术的性质角度划分,可以把巫术分为黑巫术和白巫术。黑巫术是指嫁祸于别人时施用的巫术;白巫术则是祝吉祈福时施用的巫术,故又叫吉巫术。
(1)摹仿巫术。摹仿巫术是一种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求吉或致灾的巫术手段。如恨某人,便做人形,写上该人的生辰八字,或火烧或投水,或针刺或刀砍,以置那人于死地。从性质上讲,这属于黑巫术。再如小孩常常落井,为避灾,民间常做一个偶人代替小孩投入井中,这种行为被称作破灾破煞。
(2)接触巫术。接触巫术是一种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是与事物相关联的物品求吉嫁祸的巫术手段。这种巫术只要是接触到某人身体的一部分或该人的用具,都可以达到目的。如某人患病,在病人病痛处放一枚钱币或较贵重的东西,然后丢在路上任人拾去,便认为病痛转移到了拾者身上。过去害人的黑巫术常常搜集与己不和的人的头发、胡须、指甲以及心爱之物,以备加害对方。小孩子的名字也不能随便告诉别人,否则便要受制于人。
(3)黑巫术。黑巫术通常以诅咒和巫蛊为主。它主要以伤害别人为目的,透过放蛊、诅咒、秘密仪式、书符等方式达到谋杀、致病、迷惑、役使、嫁祸等目的,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害。它多用于对付仇敌或报复他人,亦可用作治病、驱邪,或针对他人所施行的巫术进行治疗、防御或反击,不过施术者一般要付出同等的代价。例如:普通人使用诅咒时,一般使用自己的血作为媒介召唤恶灵或邪灵,如果诅咒成功,施术者必须以自己的生命力(灵力)作为诅咒的力量来源,否则诅咒将无法进行,甚至招来的邪灵还会反噬施术者。
行黑巫术的巫师也可分为两种:一种为历代相传,由老巫师传授的巫师;另一种是所谓神灵在梦中传授的巫师,称为梦巫。
(4)白巫术。白巫术是普通人民求晴、祈雨、驱鬼、破邪、除虫、寻物、招魂甚至使不孕妇女生子以及使没有感情的男女相爱的巫术。它是相对于黑巫术而言的,通常以赞美神明和向神明祈福为主。寻求正面或善良的力量帮助别人,不需要付出太多代价。例如:使用特殊材料为他人祈福时,只需要向神明告知目的并献上贡品祭祀即可;在祈福结束时,向神明答谢就可以完成祈福。
2.巫术的应用
在民间,巫术有广阔的生存空间,具体而言,对巫术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祈求帮助。祈求帮助是指人们以一定方式祈求自然力或鬼神来帮助自己实现某种目的。如汉族求雨多拜龙王,拜祭不成时便要施巫术逼迫龙王下雨,如抬龙王游街、曝晒龙王、把井水掏干等。
(2)招魂。招魂是指用巫术把失落的灵魂招回来。它不仅限于人自身,也适用于动物、植物。例如:基诺族为谷神招魂;苗族为牛招魂;汉族小孩病了,往往以为是灵魂失落在村外,妈妈则要拿着小孩的衣服去村外呼喊小孩的名字,为其招魂。
(3)诅咒。诅咒是借助语言的魔力达到加害对方的目的。它最常见的形式是面对面的诅咒,比如对仇恨的对象说“不得好死”、“千刀万剐”等,但更多的是通过诅咒对方的名字达到加害对方的目的。
(4)驱鬼。驱鬼是对鬼施行的一种攻击性巫术,在生产、建房、治病、丧葬中经常使用。这是民间巫师的最主要的工作。汉族的许多驱鬼巫术后来被道教继承下来。符、剑、印、镜是道士的主要驱鬼工具。驱鬼巫术也适用于凶死者。黎族对凶死者最为畏惧,送葬时必须举行复杂的仪式:必须走弯弯曲曲的路,使凶死者的灵魂谜途难返,下葬时还要以巨石压尸或以木桩钉尸,目的是让凶死者的灵魂永远不能返回家园,否则就会扰乱家人。
(5)辟邪。辟邪是利用一定的物件来防止邪鬼侵犯的一种消极巫术,辟邪物一般装饰在建筑物、交通工具和生产工具上,也有佩戴在身上的。例如:侗族在门上挂狗头,以狗护家;汉族的护身符、门神、镇宅宝剑等都是辟邪物。
9.4 民间信仰诸神
宗教对许多民族都有重大影响,调节着他们的日常生活。就汉族而言,并没有全民族都必须信仰的宗教。从历史上看,自汉代以来的两千多年间,外来宗教不断地进入中国,与中国人的生活交织在一起,如佛教、祆教、景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陆陆续续传入汉族民众之中,并且都有信仰者。除了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几大宗教在中国拥有信众之外,民间信仰对汉族地区的人们来说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生子、求财、婚丧嫁娶到年节庆祝,这支力量始终在发挥着隐形的作用。
9.4.1 宗教信仰
中国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宗教信仰主要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道教。其中道教是产生于中国本土的宗教,而其他三大宗教均是先后从国外传入中国的,它们与道教一起成为当今中国信仰人数最多的四大宗教。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统治者对宗教大多采取兼容并蓄、既利用又保持一定距离的政策,因此没有任何一个宗教能够取得国教的地位。
无论何种外来宗教,只要传入中国,都要与传统文化相融合,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宗教、教派和学说,否则便无法在中国社会扎根传承。和世界许多国家一样,中国的宗教具有显著的民族性,有许多少数民族基本上全民族信仰同一个宗教,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大多信仰伊斯兰教;云南傣族等少数民族大多信仰上座部佛教;藏族、蒙古族、裕固族信仰藏传佛教,汉族人大多信仰道教、基督教。汉族在历史上主要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在宗教信仰上具有明显的务实特点,即:对于各种神灵可信可不信,有事则信,无事则不信;为了祈求保佑,也可以同时信奉多教多神。历史上形成的这些特点至今仍影响着汉族的信仰习惯。
此外,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具有强烈的功利性,凡是能在中国人的精神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宗教,都必须放下姿态,以普世的面目出现,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达教义宗旨的同时也能给人们带来利益,这样才会吸引更多的信众。佛教的净土宗即是如此,因为修学此宗不一定要通达佛经、广研教乘,也不一定要静坐专修,行住坐卧皆可称念“南无阿弥陀佛”,只要信愿俱足、一心念佛、始终不怠,临命终时就可往生净土。当然平时也要持戒诵经,广行众善以作助行。由于法门简便,所以最易普及。别宗的学者,也多兼修此法,因而使净土宗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流行。
产生于中国本土的道教也是如此。道教是一个多神教,最高的神是由道衍化的三清尊神,即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和太清道德天尊,其中道德天尊即太上老君。另外,道教按照人间的秩序创造了天庭及其皇帝——玉皇大帝和一系列官员,吸收了佛教地狱和海中世界的概念,作为天庭的附属,也创造了阎罗殿和水晶宫的一系列神仙官员,还有地方神仙如四值功曹、山神、城隍、土地、灶王等,此外,吸收了众多中国古代神话中的西王母、八仙等作为天庭秩序之外的“散仙”。所以道教的神仙众多,还随时吸收地方百姓创造的任何神仙以及崇拜的名人,因此在道教复杂的神仙系统中,有许多神仙都来自于民间,如雷公、风伯、关帝、文昌、门神、灶神、城隍、土地、妈祖、财神、药王等,各地都有供奉这些神的祠庙。这些神都是与人们的生活休戚相关的,或者能满足人们的各种愿望,或者能给人们的精神带来抚慰。
9.4.2 民间信仰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中国古代,形成了以神灵为中心的民间信仰体系。民间信仰的神灵,俗称民间神,主要是指中华大地上土生土长的民间信仰对象。
民间的神灵信仰名目繁多。民间一应杂事,人们认为都各有一路神灵在暗中主持,这也许与高度集权的专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关。既然人世间自上而下都有层层官吏把持掌管,那么冥冥中不可知的命运也就相应有所安排。在暗中操持一方事物的神灵,其实也对应着人世间的官吏。再者,历来多灾多难的普通民众,在无力与自然和人世的厄运抗争的情况下,也只好凭靠着信仰的力量,用一种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心态去应付方方面面太多的无奈。
民间信仰自从人类文化存在以来,即已普遍地发生在各个民族之中。古代中国人之所以信仰民间的神灵,主要是为了疏解心中的困扰、家庭和社会的纠纷以及自然环境的折磨。日月星辰运转的神秘力量,昼夜冷暖的更替轮回,古代人在无法以自己的智力和能力解释这种现象的情况下,唯有诉求于神明的指引,以期获得援助、救济和保佑。具体而言,在民间信仰的众神有下述几大类。
1.祈福类:福、禄、寿三星和财神
(1)福、禄、寿三星。福、禄、寿在民间流传为天上三吉星。福,怀抱婴儿表示五福临门;禄,手捧如意寓意高官厚禄;寿,手捧寿桃意为长命百岁。民间喜欢把福、禄、寿三星作为生活中幸福、吉利、长寿的象征。
福、禄、寿三星是中国民间崇拜的福神、禄星、寿星的合称,人们常把福、禄、寿组合在一起来表达一种美好愿望,民间也常有福寿双全、福寿无疆、福禄双全的说法。福、禄、寿三星起源于远古的星辰崇拜。古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赋予他们非凡的神性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基于他们在民间的影响力,封建政府曾借助其用于实施王道教化;道教也曾对他们大加推崇,以招徕信众,扩大自己的声势和影响。虽然他们后来失去了高高在上的神威,但也因此获得了自由,走入寻常巷陌、千家万户,成为古代民间世俗生活理想的写照。明、清以后,民间常将福、禄、寿三星一并奉祀。
在民俗年画中对于福、禄、寿三星还有一种象征画法,画上蝙蝠、梅花鹿、寿桃,用它们的谐音来表达福、禄、寿的含义。用鹿来代替禄神,其吉祥色彩则更为浓厚。鹿本来就是一种可爱的动物,身上有奇妙的斑纹,头上有美丽的枝角,其作为吉祥物由来已久。鹿最早被认为是一种仁兽。传说当君王施行仁政、天下太平之时,就会有瑶光生成的散发着五色光辉的鹿出现,这种鹿称为天鹿,代表天降祥瑞。据说还有一种世所罕见的白鹿,则是长寿的象征,能活到千岁以上。白鹿是由普通鹿变化而来的,五百岁的鹿便开始变白。科举考试产生后,鹿又逐渐有了功名利禄的象征意义,成为禄神的象征。科举制度消亡后,鹿仍以其活泼美丽的形象受到人们的喜爱,仍然是人们心目中能带来富贵的瑞兽。
福星,象征着能给人们带来幸福、希望的人或事物。福星起源甚早,据传福神原为岁星,即木星,后逐渐人格化,一说源于五斗米道所祀三官中的天官,演化为天官赐福之说;另一说是福神为唐代道州刺史阳城。据说唐代道州出侏儒,历年选送朝廷为玩物。唐德宗时道州刺史阳城上任后,即废此例,并拒绝皇帝征选侏儒的要求,州人感其恩德,逐祀为福神。宋代民间普遍奉祀阳城为福神。到元、明之时,阳城又被传说为汉武帝时人杨成。此外民间亦尊怀抱婴儿之“送子张仙”为福神。
福有很多的含义,人们创造的福神也就有了多种多样的神职,福神由此而获得了兼容众多吉祥神神职的功能。但福神不像其他专司其职的吉祥神那样功能鲜明,只是在人们祈求的目标比较空泛时才成为人们供祀的对象。比如每逢新年伊始,正是祈求来年万事如意的时候,人人要在门上贴福字,福虽是文字符号,却是人们心目中福神的象征,包含人们对福神赐福、降临福运的祈求。民间贴福字往往要倒着贴,取其谐音“福到了”,潜含福神临门的意思。
禄星,是主管功名利禄的星官,他也是由一颗星辰演化而来,称“文昌”、“文曲星”、“禄星”。在北斗星之上有六颗星,合起来称为文昌宫,其中的第六颗星即是人们崇拜的禄星。《史记·天官书》说:“曰文昌宫:一曰是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司禄,即职司功名利禄的禄星。禄星像福星一样后由星神演化为人神,但禄星的形象变化远比福星要复杂得多:有人认为比干死后被封为文曲星,主管文运;有人认为他就是著名的文昌星,保佑考生金榜题名;也有人认为他原本是一位身怀绝技的道士,擅长弹弓射击,百发百中;还有人认为他就是那位著名的美男子兼亡国之君——五代十国时期后蜀皇帝孟昶。虽然关于禄神起源的版本不一,但经查证最可靠的说法是国神即禄神,也就是说禄神是比干。此外,最有影响的禄神还有在宋朝附会上的梓潼神张亚子,称“文昌帝君”。据民间传说,梓潼神张亚子本为地方神,是由历史人物演化而成的神灵。张亚子本是蜀人张育与亚子两位人物合并而成的神灵。东晋宁康二年(374年),蜀人张育自称蜀王,起义抗击前秦苻坚,英勇战死。蜀人在梓潼郡七曲山建张育祠,尊奉他为雷泽龙神。当时,梓潼七曲山另有梓潼神亚子祠,后人遂将两祠神名合称张亚子,张亚子便成为梓潼神。民间又逐渐形成了有关张亚子的传说,这些传说是在蜀人张育事迹的基础上演绎而成的。
在隋唐科举制度产生之后,禄星成为士人命运的主宰神,天下士人莫不对之顶礼膜拜。因为在以科举取士的古代封建社会,士人一旦通过科举考试便可以做官发财、享受俸禄。高官厚禄是士人一心向往的,于是便产生了禄神崇拜。由于古代的科举考试主要是做文章,禄神崇拜便也包含对文运的祈求,所以禄神又不仅仅是士人的主宰神,也是一般崇拜文化、崇拜文才的百姓所喜爱的吉祥神,或可称文神。
士人渴望功名利禄,祭祀禄神尤为虔诚。每年农历正月初三文昌帝君诞辰,士人必到当地文昌宫拜祭文昌帝君,秉烛焚香,献上祭品,祈求文昌帝君保佑科举应试顺利,赐给功名利禄。祭祀禄神还演变成了民俗活动,喜庆节日正式演出戏曲之前往往有一种“跳加官”的表演,以祝愿主人家和宾客鸿运高照、升官发财:由一人扮演禄神,身穿大红官袍,头戴白色面具,面具作笑容可掬状,手捧巨大的朝笏,上书“当朝一品”,上场绕几周,便下场;然后抱一道具小孩再出场,同样绕场几周后下场;最后出场则手拿一红色条幅,不断向台下展示条幅上的字样——“加官进禄”,也是绕场几周后下场。“跳加官”含有祈愿禄神赐给官运的意思。闽东等地旧时在农历七月初七拜祭禄神,拜祭完毕还要玩一种叫“取功名”的游戏,以祈禄神赐给好运。士人以桂圆、榛子、花生三种干果代表状元、榜眼、探花三鼎甲。一人手握三种干果各一颗,往桌上投掷,某种干果滚到某人跟前,即预示某人中该干果所代表的状元、榜眼或探花。游戏直玩到每个人都有功名为止。该游戏含有向禄神占卜功名的意思。
民间常见一种禄神年画,在绘文昌帝君时,其两侧常绘两位童子,俗称“天聋”、“地哑”,为一聋一哑的侍童。之所以在禄神旁绘聋哑人作为侍童,《历代神仙通鉴》说:“(梓潼真君)道号六阳,每出驾白骡,随二童,曰天聋、地哑。真君为文章之司命,贵贱所系,故用聋哑于侧,使其知者不能言,言者不能知,天机弗泄也。”传说科举考试的试题是由梓潼神定的,所以梓潼神决定着士人的命运。安排聋哑人为侍童,是要使试题得以保密。
寿星亦始于星宿崇拜。一种说法是寿星为角、亢二宿,是二十八宿中东方七宿中的头两宿,为列宿之长,故曰寿。另一种说法是寿星为南极星(老人星),它在天文学里的名字是船底座α星,位于南半天球南纬50度左右,在中国北方地区其实很难看到。司马迁《史记·天官书》中记载,秦朝统一天下时就开始在首都咸阳建造寿星祠,供奉寿星。供奉他的理由是该星的出现或者消失与太平或者战乱相关,因为早期星相著作中提到如果南极星颜色暗淡,甚至完全不见,将预示有战乱发生。中国古代的太平盛世的确短暂而稀少,几十年一乱一治,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而这颗时隐时现的南极星恰是这种动荡局面的绝好象征。此外,南极星之所以被民间祭祀还在于他所承载的儒家伦理价值观念——尊老、孝道。
寿星大脑门的来源
由于道教养生观念的融入,使得寿星形象发生了相应的改变,最突出的要数他硕大无比的脑门儿了。山西永乐宫壁画中的寿星可能是存世最古老的寿星形象,在永乐宫上千位神仙中,人们一眼就能将他认出,就是因为他的大脑门儿。
寿星的大脑门儿,也与古代养生术所营造的长寿意象紧密相关。比如丹顶鹤的头部就高高隆起,再如寿桃是王母娘娘蟠桃会上特供的长寿仙果,传说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食用后立刻成仙、长生不老。或许就是因为这种种长寿意象融合叠加,最终造就了寿星的大脑门儿。
(2)财神。财神是中国民间和中国本土宗教道教普遍供奉的善神之一。虽然在道教神仙谱系中,财神不是地位显赫的神灵,但是最受民众欢迎的神灵之一,因为他掌管着金钱与财富。财神信仰出现于宋代,其后逐渐流行,他不仅是生意人热衷的信仰,而且成为了社会各阶层的共同信仰。财富是人类共同的需求与梦想,几乎大多数的宗教也都有满足信徒求财的仪式,但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行业都会信奉不同的财神。
传说和合二仙的原型就是唐代诗僧寒山与拾得,二人相交甚厚,和睦同心。雍正十一年(1733年)被封为天台寒山大士为和圣、拾得大士为合圣,于是有和合二仙或和合二圣之称。
民间画像中的和合二仙常手捧瓦钵,后来人们将其“讹传”为“聚宝盆”。民间奉和合二仙为财富之神,可能是基于“和气生财”的考虑,认为财富的获取有赖于和谐的合作关系。据此,奉和合二仙为财神再合适不过。
财神信仰广布民间,也就形成了“迎财神”、“祭财神”等重要的民俗活动。每逢新年,家家户户悬挂财神像,希望财神保佑以求大吉大利。人生在世既平安又有财,自然十分完美,这种真切的祈望是人们的普遍心理。求财纳福的心理与追求,充分反映在春节敬祀财神的一系列民俗活动中。祭祀时,主人点燃香烛,众人顶礼膜拜,人人满怀发财的希望,祈愿在新的一年里大富大贵。虽然在全国各地都有祭祀财神的活动,不过各地祭拜财神的时间和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地区如北京和长江下游地区都有在正月初五祭祀财神的习俗,正月初五也叫“破五”,按民俗是送穷、迎财神、吃饺子、放鞭炮的日子,这一天在老北京的习俗里也适合商户开张和祭祀,因此去东岳庙和白云观请财神的人非常多,以保佑自己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有的地区则是在正月初一去财神庙敬奉,或在家接财神帖子;有的地区迎财神则是在春节的除夕之夜。
由于财神众多,我国各地财神庙也不少,比较有名的是贵州省织金县城中的财神庙和北京广安门外的五显财神庙。每年的正月初二到十六是北京五显财神庙庙会的时间。五显财神庙庙内供奉着五路财神。过年到财神庙祈福,是很多老北京人的一项重要活动。从大年初二开始,人们便纷纷赶到财神庙去烧头炷香,企盼来年发财进宝。敬香结束后,还要从财神庙里请一些写着“福”、“寿”字样的红绒花和剪金纸花、金元宝等回家,这样就表示向财神爷“借”到了元宝,当年准会大发利市。庙旁的一些元宝摊子,有的只做一天生意即可维持一家人大半年的生活,因为“借”宝者不惜重金,利市三倍。
2.避祸类神灵:瘟神、城隍神、东岳大帝
人类都要经历生、老、病、死,而面对病、死这些字眼,人们总在极力回避,这种态度也体现在民间信仰上,对于会带来疾病的瘟神和主管生死的神都充满畏惧和崇敬,因此要进行祭祀。
(1)瘟神。瘟疫,古人或单称瘟或疫,是一种急性传染病,发作迅速、传染快、传染面积大,比如天花、霍乱、鼠疫、伤寒、疟疾等。在瘟疫发生的原因无法用医学来解释的年代,人们谈瘟色变,恐惧至极,很容易把它的横行看做是瘟神控制、恶鬼传播,因此乞求神灵保护。人们普遍认为到人间散布瘟疫是天帝的意志,以惩罚人世的罪孽,而奉命率领疫鬼的则是瘟神。关于疫鬼,主要有三位,汉代王充在《论衡·订鬼》中说:“《礼》曰:颛顼氏有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在干宝的《搜神记》卷十六中更明确地记载:“昔颛顼氏有三子,死而为疫鬼:一居江水,为疟鬼;一居若水,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善惊小人儿,为小鬼。”这些疫鬼领命散播瘟疫,祸及人间。至于瘟神,说法不一。魏晋之后,民间认为是赵朗等神灵在人间降瘟疫。隋唐之后,才有五瘟使者一说,即春瘟张元伯、夏瘟刘元达、秋瘟赵朗、冬瘟钟仕贵、总管中瘟史文业,他们是传说中能散播瘟疫的恶神。自此道教也开始供奉这五位瘟神。进入宋代,又有张大王主管瘟疫一说,而明代的小说是以吕岳为主瘟大帝,率领瘟部六位正神。瘟神信仰的多元化反映了瘟疫给世世代代的人们带来的心理影响。
虽然在医疗条件较差的古代中国,人们面对瘟疫更多的时候是束手无策,但是人们从来未曾放弃过与瘟疫的行动抗争和精神上的避讳。当遇到瘟疫时,人们首先求助于古代医学。在道教的典籍中,记录了许多防治瘟疫的方法,比如服食丹药、服用符水、佩符诵咒等。道医葛洪和药王孙思邈在其著作中都有记录防治瘟疫的方法,这些方法至今也有合理的成分在内,值得后人研究。
此外,人们还从精神层面去躲避瘟疫,民间经常采用巫术把视为病因的鬼怪和瘟神等送走来消灭瘟疫。在送走鬼怪和瘟神之际,马和船被假定为鬼怪和瘟神乘坐的工具,所以作为驱邪镇恶的巫术,在被看成是瘟神的偶人上附着人的污垢、不净和疾病等,然后使偶人坐在马和船上,把其搬运到村边境的河边或海边,让其漂走或把其烧毁。从文献可以看出,送瘟船原本起源于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后来传到内陆地区。至于送船的地点,湖北、湖南、江西、广西、四川等内陆地区是河,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是海,这应该与其地理环境有关。河也好海也罢,重要的是使其顺水流走并把它驱赶到村落共同体的外部。清代以来的有关“送瘟船”的记载,主要是在江南地带,长江以北的这种民俗活动非常少。此外,古人在端午节门上挂艾草的习俗,也是为了使瘟神不会光顾。
(2)城隍神。城隍神是与城市相关的神,有的地方又称城隍爷,是产生于古代祭祀而经道教演衍的城市守护神。“城”指城郭,“隍”则指没有水的护城壕。因为出现了城池,应保护城池的需要,便产生了城隍神。城隍神的神职最初只是守御城池、保障城池治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城隍神被不断赋予更多的职责——城池的雨旱丰歉、吉凶祸福、冥间诸事等全都归他掌管,俨然玉皇大帝派驻城市的全权代表。
城隍神信仰的普及始于唐、宋,尤以宋代为最,宋代将其列入官方祀典,府、州、县城池几乎都立庙奉祀城隍神。到元代,城隍神进而成为国家的守护大神,各级城隍神的封爵也高了起来。明初,明太祖朱元璋登基之后以帝王身份大封天下城隍神爵位,敕封京城的城隍神为帝,其他城池的城隍神以王、公、侯、伯四等封爵,岁时祭祀,分别由国王及府、州、县守令主之。事实上,城隍神是在明代以后成为一个神的官职,而不只是一尊神明,他是冥界的地方官,职权相当于阳界的市长。都城隍为省级行政区所奉祀,相当于阴间的巡抚;府城隍相当于阴间的知府;县城隍相当于阴间的县令。明代规定全国的州、城、县都要建城隍庙,规格要与当地官府的建筑规格相同,于是明代各城中就有了“阴”、“阳”两个衙门:阳间的衙门是官员们办公的地方,阴间的衙门就是城隍庙。在城隍庙里,主祀是城隍,此外还有其配偶城隍奶奶,另外还有其他神灵。城隍庙里大多是阴森森的,城隍神的形象一般都是一副官员打扮的模样,神情严肃。
关于城隍神的人选,各地由不同的人出任,甚至有的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行选出,选择的标准是殉国而死的忠烈之士,或是符合儒家标准正直、聪明的历史人物。城隍神最初的原型是《周礼》蜡祭八神之一的“水庸”神,后来则像土地、阎王爷一样,多把已故的贤良正直的名臣附会为城隍神。比如会稽(今浙江绍兴)的庞玉,南宁、桂林的苏缄,杭州的周新,上海的霍光、秦裕伯、陈化成,北京的文天祥、杨椒山,襄阳的萧何,等等。这些地方的城隍神都是历代名臣,生前都以品行或业绩著称于世。由于这些人名声好、本事大,又有一定的地方性,威严而亲切,所以被人们奉作保佑一城一都的守护神。民间对于城隍神的祭祀活动非常丰富,许多城市都举办城隍庙会,比如郑州城隍庙会、广州城隍庙会、西安城隍庙会等,为当地的民俗活动提供了良好的表演舞台。据记载,北京的都城隍庙会是明代北京的最大庙会,一般是每月初一、十五、二十五开市,百戏杂陈,摊棚林立,十分繁华、热闹。而在清明节、七月十五、十月初一这三个鬼节,城隍神还要出巡。城隍庙里的城隍像常有两尊,一尊泥塑,固定不动;一尊木雕,以供出巡。城隍神出巡时,仪仗威严,队伍庞大,很是气派。城隍神出巡意在体察冥间之事及人的寿命祸福等,因此,民间多在此时祈祷福寿,或为死去的家人祈祷冥福。城隍神出巡的队伍中除了一般的执事仪仗之外,还有诸多杂耍,所经过的路上买卖兴隆、观者如林,别具景象。
(3)东岳大帝。东岳大帝又称泰山神,对于泰山神的崇拜源于古代对于山岳的崇拜。作为泰山的化身,东岳大帝是上天与人间沟通的神圣使者,是历代帝王受命于天、治理天下的保护神,所以古代帝王继位时必来此举行封禅大典。历代帝王对泰山神尊崇有加,唐代封为“天齐王”,宋代晋为“仁圣天齐王”、“天齐仁圣帝”,元代加封为“天齐大生仁圣帝”,明代又恢复为泰山神。关于其身世众说纷纭,有金虹氏说、太昊说、盘古说、天帝之孙说、黄飞虎说、上清真人说等。
秦汉以后,泰山神的影响逐渐渗透到社会各阶层,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且被赋予了许多神职,如新旧相代、固国安民,延年益寿、长命成仙、福禄官职、贵贱高下、生死之期、鬼魂之统,其中,主生、主死是他的重要职能,因为根据中国阴阳五行学说,泰山位居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也是万物生发之地。道教也认为,泰山神“主管人间贵贱尊卑之数,生死修短之权”,“东岳泰山君领群神五千九百人,主生主死,百鬼之主帅也”。民间相传,东岳大帝是掌管人寿命的神,凡人死之后,第一关就是要向东岳大帝报到,验明正身之后,再发送到十殿阎罗王那里开始受审,为此,民间对东岳大帝的奉祀特别虔诚隆重,有病痛时更是顶礼有加。民间还相信东岳大帝居于阴阳两洞,执掌人间福、禄、寿考,警恶惩奸,为阴间十殿明王首席,也是地府阴司的主神,乃将现世作恶未败露者送入地狱,因此民间对东岳大帝极其敬畏。
随着泰山神影响的扩大,其信仰向四周扩散开来,在全国各地几乎都建有规模不等的东岳庙,反映了泰山神——东岳大帝在中国传统宗教中的地位以及对社会的影响。每年的农历三月二十八是泰山神的诞辰之日,自宋代始,每年此时立泰山庙会,以祭东岳大帝,地点在东岳庙即岱庙,除祭祈活动外,还增加了经济活动,服务于八方朝拜者。东岳大帝是传说中主管世间一切生物生死大权的神灵,纪念他的目的是祈求他在人死后早放灵魂投生转世。游行时除抬东岳大帝塑像外,还用人装扮成各种传说中的鬼神形象,组成宗教游行队伍,到大街小巷游行。善男信女向游行队伍烧纸钱、点香烛、叩头,以祈求泰山神帝保佑冥间亲属免受折磨。除泰山东岳庙以外,以北京东岳庙最为著名,是元、明、清朝廷举行祭岱仪式的场所。
3.生活保护神
自古以来,人类追求安居乐业的心理从未改变,因而与人们生活休戚相关的神灵在民间存在着广泛的信仰基础,比如门神、户神、灶神、火神、井神、厕神、床神、药王、茶神、酒神、生育神等,这些神灵数目众多,涉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1)灶神。灶神是家庭供奉的室内神,在民以食为天的中国,人们对饮食及与烹饪饮食的灶有深厚的感情,虽然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灶神并不被人们重视,但有专门的一天(腊月二十三)享受祭祀。民间传说灶神住在灶里,监督着一个家庭所有人的善恶功过,腊月二十四到除夕夜这段时间他要上天庭述职,汇报监督结果,而玉帝则根据灶神的陈述来决定来年这个家庭的吉凶祸福。所以在腊月二十三人们要恭敬地祭祀灶神,供奉糖瓜是为了糊住灶神的嘴,让灶神上天之后多美言、少说坏话;供奉其他美食是让灶神在汇报这个家庭的情况时嘴下留情。
(2)火神。在人类的文明史上,火的发明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火的出现,使先民们进入了熟食时代,体质得到很大改善,寿命增加;先民们还使用火来驱逐野兽、照明取暖,从中受益极大。正是因为火对人类非常重要,民间产生了火的崇拜,开始祭拜火神。几千年来人类特别感激发明火的开掘者和管理者。在我国,最早供奉的火神为祝融、炎帝、燧人氏(钻木取火)、回禄(又叫吴回),但是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文字记载还是形成庙宇被人们世代祭祀的火神当首推阏伯。在河南省商丘县有座著名的庙宇“火神台”,供奉着阏伯的神像,因而又叫阏伯台。传说阏伯是原始社会五帝中帝喾的长子,帝喾代高阳氏颛顼为君王后封儿子阏伯于商丘,专门管理火种,称为“火正”。在那漫长的远古时代,草原上洪水泛滥、风沙蔽日,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要把宝贵的火种保留下来是一件颇为不易的事,而阏伯将火种完整地保存下来,为百姓世代相传。阏伯死后,后人便称他为火神,筑台埋葬于此,因阏伯管理火种有功,便在台上修建了阏伯庙,供奉阏伯神像。
关于火神祭祀的日期与行事,各历史时期和各地区的风俗并不一致。如上古时的火神之祭在夏天,汉晋以后,这一传统以夏季祀灶的方式得到延续。又如,四川等地以四月初八为火神“生日”,届时士农工商进香并祀神或演戏娱神;鲁南地区以正月初七为祭祀火神之日,民间有组织“火神会”的风俗,除在火神庙朝拜外,人们还要聚餐两次以示庆祝;商丘当地百姓于每年的正月初七都要到火神庙进香朝拜阏伯,形成祭祀火神的盛大古庙会。
除了汉族,很多北方信奉萨满教的民族也祭拜火神。在这些民族中,火神被称为火神公、火婆、火姑娘、火灵、火源等。人们对火神的崇敬不仅贯穿于北方一些民族的狩猎、放牧的生产习俗中,也落实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如通常情况下绝对禁止用脚踩火、骑火、跨火,不允许说火的坏话或辱骂火。
(3)井神。井神属于家神之一,自古以来,除了食物、火种,水也是关系人类生存的首要因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都要靠井水来满足饮用和生活使用所需。正是因为如此,在远古的“五祀”(门、户、井、灶、中溜)中,井祀也位列其中。井神一般没有自己的庙宇和塑像,民间供奉井神的方式是在井旁造神龛供奉,或者在井旁立一男一女两尊石像,称为“水井公”、“水井妈”,还有的地方供奉井泉童子。各地祭祀井神的习俗也较相似,一般是除夕时封井,春节后第一次挑水要烧纸祭井;每逢节日也要在井边供奉美食,以期井中之水清甜无毒、水源充足;有些地方产妇第一次上井挑水时,也要敬拜井神;求雨时也会祭祀井神,希望其协助龙王降雨。
(4)床神。除上述生活保护神之外,在家神之中还有一个与人们起居生活休戚相关的神灵,即床神。人们供奉床神是希望一年到头都能睡得安稳,因此床神常常以一对和蔼可亲的老年夫妻的形象出现,称为“床公”和“床婆”。祭床神的高潮是在明代,在此之前虽有流行但不被上层文士所重视。民间在新床安眠时要置办牲醴纸烛安祭床神。据《钱唐县志》载,从前每年除夕要用茶、酒、果、饼祀床神,以期祈安寝。关于床公、床婆,近代民间传为周文王夫妇,据说因周文王生百子,所以把他们祀为司生育之神和床神。
据说床公喜欢喝茶,床婆喜欢喝酒,所以祭祀他们的时候要备茶酒。从前生孩子洗三朝当天要用“破边缸炉”(一种专给产妇吃的点心)祭祀床公、床婆。如娶填房为了护佑新娘不被前妻亡魂干扰,也必须祭祀床神。
厕神的传说
如厕是人类生活起居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而中国民间早已有祭祀厕神的习俗。民间流传最广的厕神一位是刘邦的宠妃戚夫人,另一位是紫姑,还有坑三姑娘。传说戚夫人因册封太子一事遭到吕后怨恨,待刘邦死后,吕后就一步一步进行报复,先罚戚夫人为奴仆,再削光她的头发,熏聋她的双耳,然后逼她喝下致哑的毒药,最后极其残忍地挖掉了戚夫人的双眼,又把她扔到茅厕里,将其活活折磨致死。关于坑三姑娘,《封神演义》载:坑三姑娘是三仙岛上的云霄、琼霄、碧霄三位仙姑,她们的兄长是赵公明。待封神时,姜子牙封云霄、琼霄、碧霄为“坑三姑娘”之神,执掌混元金斗,仙凡入圣、诸侯天子、贵贱贤愚落地必先以金斗转动,不得超越。坑三姑娘还有为落地婴儿化生的神圣职责,说:“以上三姑,正是坑三姑娘之神。‘混元金斗’即人间之净桶,凡人之生育,俱从此化生也。”婴儿降生,先要落在茅厕的净桶里,虽天子圣贤亦在所难免,这样一来,厕神坑三姑娘也就身价倍增了。民间流传最广的厕神是紫姑。《显异录》中说,紫姑是莱阳人,叫何媚,被李景纳为妾,遭到李景妻子的嫉妒。在正月十五那天,紫姑被杀死在厕所。后来天帝悯之,任命她为厕神。六朝时已有此信仰。
每当上元节(农历正月十五)的时候,居家妇女便要迎厕神紫姑。民间多以箕帚、草木或筷子,着衣簪花,请神降附,另用银钗一只插箕口放在坑厕侧设供。同时,另设供案,点烛焚香,让小辈儿对她行礼。妇女们常把自己的心事向她诉说,或者安慰她,或代自己未出嫁的女儿祈祷。各地迎请紫姑的内容和目的不外两点:一是占卜蚕桑及众事。清代施鸿宝在《闽杂记》中云:“闽俗,妇女多善扶紫姑神。上诸府则在七月七日,称为姑姑;下诸府则在上元夜,称为东施娘。又下(诸)府未字少女,多于是日潜揭门前所贴春联,于紫姑前焚之,以为他日必得读书佳婿。”二是作射钩之戏。具体做法已不详。据《酉阳杂俎》、《梦溪笔谈》等载,还有请紫姑作诗、写字、下棋等游戏。从各地迎请紫姑的活动来看,紫姑的职责主要不是司人家之厕,而是代卜人事的吉凶和与人一起游乐了。
(5)药王。俗话说“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因此在我国民间信仰中,药王的信仰甚为普遍。因各地民俗的不同,故信奉的药王不止一个,其中著名的有春秋时期的扁鹊以及唐代的孙思邈、韦慈藏、韦善俊、韦古道等。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药王,其原型亦有所不同。“药王”一名,最早见于东晋时佛经译本中的药王菩萨。药王菩萨慈悲为怀、救人危难,故民间常把同样能救人危难的医生誉为药王。
药王被民间奉作医神,最晚出现在宋代。南宋时药王的原型有韦善俊(唐代卖药神仙)和韦慈藏(唐代御医),元代则将韦古道(唐代疏勒国人)作为药王原型。此时药王的形象均为有黑犬随行之。明、清各地的药王庙众多,庙中的药王也非指同一神。比如:河北任丘(古鄚州)药王庙祭祀的是战国时期的名医扁鹊,河北安国等地的药王庙祭祀的是皮场王;北京等地的药王庙是由元代三皇庙演变而来的,除祭祀三皇之外,还配祀历代名医,其中药王韦慈藏、孙思邈列于诸名医之首。孙思邈家乡陕西耀县小五台山(清代以后称药王山)的药王庙祭祀的是孙思邈。总体而言,清代以后民间所称的药王大多为唐代名医孙思邈。虽然古代药王原型各有不同,但他们都是人们祈求安康、祛病禳灾的精神寄托,同时也反映了民间对历代名医的纪念和尊崇。
4.生产保护神
从古至今,人类关注的焦点主要是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在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中,人们创造了许多生产保护神,希望他们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对于农民而言,风调雨顺、庄稼丰收是他们最大的愿望,因而他们对于能行云布雨的龙王和社稷之神崇拜有加;而对于海边捕鱼为生的渔民或者从事海上贸易的商人来说,海上女神妈祖娘娘就是他们的保护神;在盛产丝绸的中国,桑蚕养殖由来已久,丝绸也成为人们重要的服装原料,所以民间也有蚕神崇拜等。此外,社会衍生出的各行各业也都有自己的保护神,保护行业平安。
(1)蚕神。中国是最早发明种桑饲蚕的国家。在古代男耕女织的农业社会经济结构中,蚕桑占有重要地位,无论是古代统治阶级还是普通人民都对蚕神怀有敬意。蚕神在古代有蚕女、马头娘、马明王、马明菩萨、蚕花娘娘、蚕丝仙姑、蚕皇老太等多种称呼,在中国古代传说中主管蚕桑。关于蚕神是谁,历代有不同记载,有的地方供奉黄帝之妻嫘祖,有的地方供奉马头娘、青衣神。
自商、周开始到明、清,古代统治者一直对祭祀蚕神活动很重视,把蚕神列入国家祭典,如商代是在八月祭蚕神。而历朝历代皇宫内都设有先蚕坛,供皇后亲蚕时祭祀用。每当养蚕之前,须杀一头牛祭祀蚕神嫘祖,祭祀仪式十分隆重。民间的蚕神崇拜是蚕乡风俗中最重要的活动。除祭祀嫘祖外,各地还祭拜“蚕母”、“蚕花娘娘”、“蚕三姑”、“蚕花五圣”、“青衣神”等蚕神。民间供奉蚕神的场所也不完全相同,有的建有专门的蚕神庙、蚕王殿,有的在佛寺的偏殿或所供养的菩萨旁塑个蚕神像,有的蚕农家在墙上嵌砌神龛供奉“蚕神纸马”。
在古代,蚕神有着重要的地位,人们出于对蚕桑的原始信仰和崇拜,或出于祛除蚕桑病祟的迷信行为,或为了表达对蚕桑丰收的祈祷和丰收后的庆贺,民间衍生出许多蚕桑生产、祭祀蚕神的风俗,如接蚕花、蚕花水会、踏白船、庆祝农历腊月十二的蚕花生日、谢蚕花、演蚕花戏、祛蚕祟等。
(2)妈祖。妈祖是莆田望族九牧林氏后裔,又称天妃、天后、天上圣母、娘妈,是历代船工、海员、旅客、商人和渔民共同信奉的神祇,道教尊为女神,赐予封号:辅兜昭孝纯正灵应孚济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妃。古代在海上航行经常受到风浪的袭击而船沉人亡,船员的安全是航海者最担心的,于是他们便把希望寄托于神灵的保佑,在船舶起航前要先祭天妃,在船舶上设立天妃神位供奉。妈祖一生在大海中奔忙,救急扶危,在惊涛骇浪中拯救过许多渔舟商船;她立志不嫁,慈悲为怀,专以行善济世为己任。历代对妈祖的赐封越来越高,从北宋至明、清都对妈祖多次褒封,封号从“夫人”、“天妃”、“天后”到“天上圣母”,并列入道教祭典和国家祀典。
民间对妈祖的祭祀活动也很多,妈祖逝世时乡人感其生前治病救人的恩惠,于同年在湄洲岛上建庙(即湄洲妈祖庙)祀之。有着千年历史的湄洲妈祖庙是世界上20多个国家和地区4000多座妈祖宫庙的“祖庙”,也是全世界妈祖信众心中的圣地。妈祖庙于公元1023—1032年(宋天圣年间)扩建,日臻雄伟。1403—1424年(明永乐年间),航海家郑和曾两次奉旨到湄洲岛主持御祭仪式并扩建庙宇。每年的农历三月二十三妈祖诞辰日和九月初九妈祖升天日,岛上民众都要举行各种祭典妈祖的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有妈祖信众2亿多人,仅我国台湾地区就有信众1700多万,一年四季,前来妈祖庙进香朝觐的国内外香客人数达百万之众。1988年9月9日,海峡两岸人民共同在福建莆田举行了妈祖升天1000周年纪念活动。此外,除莆田湄洲岛的上妈祖庙外,很多地方也为妈祖建庙祭祀,比如泉州的天后宫、宁波庆安的天后宫、天津的天后宫、澳门的妈祖阁、台湾北港的朝天宫和鹿港妈祖庙以及漳浦的乌石天后宫等。
民间对妈祖信仰的习俗得到了世界的认可。2009年10月,妈祖信俗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湄州岛妇女的发型——妈祖头
“妈祖头”又称“帆船头”,是将长发梳得像船帆一样,还在左右各插上一支波浪形的发卡,象征船桨,而盘在发髻里的红头绳则代表船上的缆绳,一根代表船锚的银钗横向穿过发髻。传说这是妈祖希望渔民打鱼一帆风顺而创造的发型。
(3)行业神。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其实中国的行业远不止三百六十种,为了保护本行业的利益和兴盛,旧时就盛行祖师神的祭拜活动,而行业神崇拜也成为民间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行业的祖师爷,或源于自然崇拜,或源于对历史人物的附会,或源于传说、神话小说中的虚构人物,或源于民间信仰中神的转化,或源于道教、佛教的神仙菩萨等。民间把本行业的有功的匠师或与本行相关的传说人物,逐渐附会而成主宰、保护本行业的神。在“三百六十行,无祖不立”的古代,各行各业几乎都有自己的祖师爷:有的几个行业共有一个祖师爷,像木匠、瓦匠、石匠、棚匠、雕匠、竹篾匠、皮箱匠、造船等行业都是以鲁班作为祖师爷;有的则是一个行业有好几个祖师爷,像盐业就有管仲、蚩尤、张飞、炎帝等;还有的行业公认同一个祖师,比如印染业祭祀葛洪;文人的笔墨纸砚各有祖师爷——笔业祭拜蒙恬、纸业祭拜蔡伦、研磨业祭拜子路;教育业祭拜孔子;等等。
民间对于行业神的祭拜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专门的祭祀活动,比如在徒弟入行和出师时都要祭拜行业神,在活动开始之前或者开始之中要对行业神祭拜,如很多地方在盖房子上梁之前都要祭拜鲁班,演戏敬神等;另一种是祭拜与庆贺结合的活动,比如行业神的神诞日或者神忌日举办的“神会”,传统节日的奉祀活动,店铺开张、行会成立时的祭祀和演戏敬神活动等。俗话说:“家有家法,行有行规”,对行业神的祭拜,强化了行业成员遵守行规的自觉性,也在很大程度上维持了行业团结,为行业发展铺平了道路。
(4)龙王。龙王信仰源于古代的图腾崇拜,龙王一直以来都是古代百姓非常喜欢的神灵之一,因为龙善于行云布雨,在农业社会,雨水的充沛与否直接决定农作物的收成。唐宋以来,帝王开始封龙神为王,进行祭祀。据史书记载,唐玄宗时,诏祠龙池,设坛官致祭,以祭雨师之仪祭龙王;宋太祖沿用唐代祭五龙之制,宋徽宗时诏天下五龙皆封王爵,封青龙神为广仁王、赤龙神为嘉泽王、黄龙神为孚应王、白龙神为义济王、黑龙神为灵泽王;明、清两代帝王也有封龙为王的举措。帝王的褒扬,使龙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大大提高了。
龙王的来源有两个:一是印度佛教的传入,二是中国人崇拜龙、尊重帝王心理的交融互渗。龙在佛、道二教中都没有显赫的地位,可是在民间却扬眉吐气,成为一种信仰最众的神祇,因为古人认为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江河湖海都有龙王驻守,龙王能生风雨、兴雷电从而主宰着一方的水旱丰歉。因此,大江南北,龙王庙林立,与土地庙一样,随处可见。故而古代每逢风雨失调、久旱不雨或久雨不止时,民众都要到龙王庙烧香祈愿,以求龙王治水、风调雨顺。如果大旱之时,去龙王庙求雨却并没有效果,村民们就会把龙王的神像抬出来在烈日下暴晒,直到天降大雨为止。此外,除了降雨除旱这一神职,民间还给龙王衍生出了其他功能,如救火、求福等。
(5)土地神。《白虎通义》云:“地载万物者,释地所以得神之由也。”因土地承载万物、生长五谷以养育百姓,中国自古就有奉土祭社的礼俗,但中国幅员辽阔,不能做到遍敬土地,所以以社为单位立庙供奉土地神,并将其称为“社神”。在古代,祭祀土地是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的大事。先秦时期社神地位极高,故“社稷”一词通常作为国家的代称,祭祀典礼也由天子或各地行政长官主持。据古籍记载:社神初无姓名,后慢慢演变,便有了特定身份。最初相传的社神有两个:一是句龙,二是禹。《礼记·祭法》记载:“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传说禹一生勤劳,死后托祀于后土之神。东晋以后,民间以生前行善或廉正之官吏为土地神。明清以后,民间又多以名人作为各方土地神。例如清代翰林院及吏部所祀之土地,传为唐代大文人韩愈。
在民间,出于对土地的崇敬,土地庙遍地林立,但庙里多数只供奉着土地公;南宋之后,土地庙中才配有土地婆。土地公和土地婆被塑造成慈眉善目、白须白发的老人,而且这个习俗沿用至今。关于土地公与土地婆的神职,主要是保佑本乡本土家宅平安、添丁进口、六畜兴旺,并且为百姓主持公道。有的地方还认为土地公与土地婆是掌管地府行政的,隶属于城隍神,掌管乡里死者的户籍。古时人们把延续香火当成家族中的一件大事,所以经常到土地庙祭拜,祈求土地公与土地婆送子送福。如果一家人在过去的一年有添丁的,那么就要在第二年春节期间抬着土地公与土地婆的神像游村,一来表达添丁之喜,二来答谢土地公与土地婆对自己家的恩赐。此外,在民间,除了游神外,在元宵节还会摆点灯酒。因“丁”的谐音,“点灯”有“添丁”之意,故摆点灯酒来庆贺。在汉族许多地区有一个这样的习俗:每个人出生都有“庙王土地”,即所属的土地庙,类似于每个人的籍贯;一个人去世之后,道士做超度仪式时,都会去其所属的土地庙做祭祀活动。
“社稷”的由来
社,是土地神。相传社神名叫句龙,是红发蛇身水神共工的儿子,因为能平九土,被黄帝选中做了土官,官名就叫后土,掌管土地与农业之事。
稷,是谷神。传说夏代以前祭祀的是烈山氏之子、名叫柱的神人,因为他能种植百谷百蔬,所以称为稷神;夏代以后,周始祖弃是农耕垦殖的领袖,教导人民种稷与麦,后人尊称他为“后稷”,自商开始拜后稷。
“社”与“稷”代表着土地神与谷神,在古代受到隆重祭祀。为什么社稷又代指国家呢?这是因为历代统治者都极端重视“社稷”祭祀的国家大礼,把它作为立国之本继承下来,加以宣扬,使之代代相传。如周礼就把社稷定为“建国之神位”,摆在了比祖宗还高的重要位置上。据此,社稷得建制,必须放在皇城的“外门之内,内门之外”,“右社稷,左宗庙”(《周礼·小宗伯》)。后来历代统治者均大体沿袭为制,把祭祀社稷列为国之大典,“社稷”就逐渐成为国家的代称了。
走进龙王庙等宗教场所
指导学生前往民俗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采风活动。以参观考察龙王庙为例:中国拥有数量众多的龙王庙,可供选择的对象有兴凯湖龙王庙、武汉汉口龙王庙、菏泽牡丹区龙王庙、郑州龙王庙、盐城龙王庙、玉山龙王庙、单县龙王庙、河北大名龙王庙、山西东邑龙王庙、上海浦东龙王庙、河南平舆龙王庙、广东廉江龙王庙、大连龙王庙、织金县龙王庙、北京海淀黑龙潭龙王庙、山东大汶口龙王庙、青岛市龙王庙、安顺龙王庙等。
1.教师在假期(法定长假或寒暑假)前布置该实训内容,要求学生根据所在地区确定前往某处龙王庙进行参观和调研。教师与学生共同制定调研提纲,涉及的内容应包括龙王信仰的习俗从何时开始、人们出于什么目的去信仰龙王、这些信仰目的是功利性的还是精神层面的、祭祀龙王的民俗活动具体有哪些、祭祀大概在什么时候、通过何种祭祀方式实现人与信仰物的交流、谁来实施这一祭祀方式等。
2.建议由学生独立完成,不分组。
3.学生根据调研提纲认真完成实训活动,对于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对所见所闻做好文字记录和影像记录,最好收集一些实物素材,如照片等。
4.对所收集的素材进行加工整理,完成一份关于龙王信仰的调研报告。
5.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作业后,教师组织主题沙龙,每位学生对自己的调查成果进行汇报,并与同学们交流、互相探讨。
6.教师依据调研方法、调研报告的完成质量、汇报表现等方面对学生本次活动的表现给予评价。
1.http://www.chinareligion.cn.
2.郑土有:《中国民俗通志·信仰志》,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
3.马书田:《中国俗神》,北京,团结出版社,2007.
4.范正义:《民俗八神:扬善止恶的象征》,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
5.http://www.confucianism.com.cn.
1.以游客身份去某地,了解当地的民间信仰以及相关民俗活动,通过聊天或者访谈的方式了解这些民俗活动的本意和由来,并全程记录;如果当地有关于信仰民俗方面的舞台表演活动,要积极参与感受,并向当地人了解舞台中展示的信仰方式或者活动在现实中是否存在,以此判别是不是旅游地为了取悦游客而断章取义地去展示一些并不存在的民俗活动,最后将所有的记录整理成论文提交,在班内互相交流。
2.策划编写一期关于民俗信仰的班级杂志,以生源地域分组或者不分组,要求大家踊跃投稿,把自己所熟知的民间信仰民俗活动整理成稿,进行深度挖掘,如果需要可以出去采风,收集第一手的资料,使稿件内容生动丰富。最后由班级的学习委员或者文笔好的同学统稿,把编写好的杂志复印几份,供大家传阅。
3.写下你的家乡通常信仰的俗神,并深入了解为什么人们有这样的崇拜,他们如何与这些神灵交流,详细地记录调研内容,以调查报告的方式提交。
1.宗教信仰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2.什么是宗教信仰?它具有哪些特征?
3.民间信仰包括哪几种方式?
4.试讨论宗教信仰与民间信仰有何区别。
5.列举民间信仰的各类神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