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新课改·高一历史备课素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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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国共的十年对峙(9)

就在张学良开始考虑释放蒋介石问题时,中共中央23日晚上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开宣布“三位一体”的关系,只愿保持第三者的身份。而且为维护第三者地位,中国共产党暂不公开参加张学良预拟宣布成立的西北军政委员会。这是促使张学良不仅同意在没有任何正式协定的情况下释放蒋介石,而且决定亲自送蒋介石回南京的致命一举。

尤其是24日晚,张学良领周恩来见蒋介石,周恩来对蒋介石的态度令张学良很吃惊,周恩来对蒋介石以“领袖”尊之,(当时少数极左派在会场外布置警戒很有杀气。周恩来冒着生命危险义正辞严地指出防止内战和联蒋抗日的重大意义)而且在对蒋介石的谈话中,周恩来并不表达“三位一体”的态度,只是代表中国共产党与红军的态度。

事实上,西安事变也确实教训了蒋介石。蒋介石不得不正视历史发展趋势,择善而从,谈判结果,蒋介石对周恩来允诺:(一)停止剿共,联共抗日;(二)由宋子文与宋美龄全权代表他与周恩来解决一切;(三)他回南京后,周恩来可直接去谈判。这实际上表明了“三位一体”的消失,较量的双方由南京方面对西北方面巧妙地演变为南京方面对陕北方面,即国民党与共产党,这更加坚定了张学良无条件释放蒋介石的决心。

上述史实证明,西安事变中,张学良开始主张是有条件释放蒋介石的。后由于中国共产党态度的改变,张学良才主张无条件释放蒋介石,这样说的根据何在呢?

不妨将张学良从12日事变爆发之初至20日双方代表开始在西安进行谈判之间的各种信函和电报,在“和”与“战”及对蒋介石处置问题上的言论,做一概要的排列。这些公开或内部发表的重要言论,都是当时有关张学良思想行为的最真实的记录。

12日,张学良在第一次向中共中央通报事变消息的电报中明确宣称,他之决心与蒋介石破裂,纯粹是因为蒋介石“反革命面目已毕现”,已没有办法与其理论,因而他从一开始就要求红军准备与他“共同行动”,同中央军作战。同日,张学良分别致电孔祥熙、宋美龄及冯玉祥、程潜等,指责蒋介石“违反众论,一意孤行,举整个国家之人力财力,消耗于内战”,“伏思中华民国,非一人之国家,万不忍因一人而断送整个国家于万劫不复之地”。

13日下午5时,张学良对原西北剿匪总部全体职员训话,严厉批评蒋介石对内镇压爱国运动,强调:“如蒋委员长能放弃过去主张,毅然主持抗日工作,我们马上绝对拥护他,服从他。”

14日晚8时,张学良与杨虎城在西安广播电台发表公开谈话,张学良一面严厉批评蒋介石的“误国”,要求蒋介石“能有最大的反省”,一面强硬地宣称:“我们这次举动,完全是为民请命,决非造成内乱。一切办法,决诸公论,只要合乎抗日救亡的主张,个人生命,在所不计。若有不顾舆情,不纳忠言,一味肆行强力压迫者,即是全国之公敌。我们为保有国家民族一线生机打算,不能不誓死周旋,绝不屈服于暴力之下,即不幸而剩一兵一卒,亦必用在抗日疆场上。”

15日,张学良分别致电宋美龄、孔祥熙、阎锡山等,强调:“良等此举,纯为抗日,绝无造成内乱之意,并尽其所能,避免内战。如中央不顾民意,肆行压迫,则是中央自造内乱。”

16日,张学良进一步在西安市民大会上讲演,说明自己之所以下决心捉蒋,就是因为蒋介石如今已经与袁世凯、张宗昌没有区别,“用口头或书面的劝谏,是决不能改变的”。同时张学良电告冯玉祥:“良等此举,对事而非对人,介公果能积极实行抗日,则良等束身归罪,亦为(所)乐为。”但抗日主张及行动未能实现以前,要送蒋回京,“势难遵办”。

17日,张学良与杨虎城联名复电程潜等,强调“只求主张贯彻,决不稍为身谋”。至于释放蒋介石,除非蒋介石承认西安方面政治主张,否则,“在抗日主张及行动未实现以前,尚难办到”。

18日,张学良复电孔祥熙、何应钦等,提出:除非中央确有改变政策,积极领导抗日,否则“委座南归,尚待商榷”。张学良甚至直接警告何应钦:“在此期间,最好避免军事行动。”

19日,张学良致电蒋鼎文及孔祥熙等,对中央军继续进攻反应更加强烈,再度警告说:“弟等发动此种惊天大事,岂能视同儿戏。一条生命,早已置之度外。为自卫计,为保存抗日力量计,绝不惮起与周旋。”

与南京开战。西安事变的行动就是因为再也不能听任那些“变相汉奸”,或者是“犯了恐日病”的领导人“欺骗”、“敷衍”才不得不武力制止之。任何人敢以武力压迫,“使我们不得贯彻主张,那我们为扫除误国误民的分子,争取民族的最后生存,当然要起而自卫,并且要粉碎这种恶势力”。

在以上所列各种电报和讲话之中,显然看不出张学良有任何退缩的表示。张学良十分清楚,要成功解决好这一重大的事变,至少需要三个条件:第一,红军、东北军和17路军结为军事同盟;第二,苏联的同情与援助;第三,或者蒋介石及其南京政府接受其主张,或者得到众多地方实力派的同情而抛弃蒋介石与南京的少数当权派。问题是,在上述三个致胜条件上,张学良占了几个条件呢?或许正是上述条件未能得到实现,才促使张学良由有条件释放蒋介石到无条件释放蒋介石。

杨杏佛被杀是“杀杨儆宋”吗

杨杏佛是近代中国科学与民主精神的极力追求和力行实践者,曾任孙中山秘书,备受孙及国民党左派所赏识。欲行独裁的蒋介石视其为眼中钉,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后快。作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总干事,杨杏佛为人权和民主奋力奔走呼吁,终令蒋杀机顿起,决定用暗箭铲除异己。关于他的死因,长期以来似已成为定论:“杀杨儆宋”,即杀杨杏佛是为了警告宋庆龄。真是如此么?

杨杏佛的朋友鲁迅认为“打死杨杏佛,原是对孙夫人和蔡先生的警告”;沈醉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要以此威吓宋庆龄先生”;美国学者魏斐德在其新著《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中认为谋杀杨杏佛事件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成立密切相关,也与国民党左翼领袖邓演达的死有关。

廖大伟教授在《“杀杨儆宋”:杨杏佛被刺问题中的一个误解》一文中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杀杨是必然的,此举并非冲着警告宋庆龄、蔡元培而来,长期流行的‘杀杨儆宋’说不符合历史事实”。蒋介石杀杨杏佛的主要目的是扼杀民权保障同盟,一举扫除专制道路上的障碍。蒋介石杀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非一时心血来潮。将枪口对准杨杏佛,既有杨个人的因素,也有对民权保障同盟的整体考虑。在民权保障同盟成立前,他就已“离经叛道”,不顾禁令如实报道苏区,令蒋恼羞成怒;民权保障同盟成立后,杨任总干事,更是不遗余力,到处营救政治犯,做了许多共产党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是一大祸害。若除掉杨,民权保障同盟便陷于瘫痪,不能发挥作用了。

杨杏佛生性耿直、刚正不阿,从两件事即可看出其鲜明的性格特点。1912年南北议和后,如果他见风使舵,完全可以在袁世凯政府中谋求较好的职位,但他却远赴美利坚留学,可谓有骨气。1925年孙中山先生逝世,国民党斥资白银80余万两兴建中山陵,杨杏佛被推为治丧筹备处总干事,掌握极大的决定权。当工程招标时,许多建筑公司纷纷送礼贿赂,杨杏佛照单全收,却将礼品存放在陈列室中,供人参观。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有感于外籍人士牛兰夫妇绝食抗议、陈独秀被捕等一系列政治事件,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专门营救被政治迫害的文化名流,争取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同盟办公地设在上海法租界亚尔培路331号中央研究院国际出版物交换处(今陕西南路235号),杨杏佛任同盟的总干事,成为自由与人权的坚决维护和实践者。傅国涌先生曾言:“如果说宋庆龄、蔡元培是民权保障同盟的精神领袖或者说灵魂人物,那么杨杏佛就是同盟的实干领袖,是实干家。”如果缺了杨杏佛这样执著精干的人物,民权保障同盟就不会有如此大的作为。

1933年初,在“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之后的动荡中,杨杏佛曾赴华北呼吁全国统一抗日,蒋介石对此非常气恼。杨杏佛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筹备工作之日起,就一再遭到国民党当局的威胁恐吓。1933年5月间,特务又给杨杏佛寄去一封装有子弹的恐吓信,要他立即退出同盟,否则将采取强硬手段。杨杏佛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对此不予理睬,蒋介石决意除掉杨杏佛。

戴笠奉命杀杨是在1933年四五月间,当时杨从北平回上海不久,戴笠即开始布置。特务们先侦察了杨的每日行踪,了解到杨本人住在中央研究院楼上,爱好骑马,在大西路养了两匹骏马,早上有空便去大西路、中山路一带骑马驰骋一两小时。特务们认为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段对杨进行狙击机会最多也最有把握。特务们正进行狙击杨的准备时,蒋介石坚持一定要在法租界宋的寓所附近执行。戴笠只好改变计划,在中央研究院附近进行布置,准备趁杨外出散步或去宋寓所途中执行。

戴笠于6月初亲往上海指挥布置,他的寓所就在法租界枫林桥附近。负责执行暗杀的是华东区行动组组长赵理君。参加这次行动的凶手六人,事前宣誓,要做到“不成功即成仁”,如不幸被捕,应即自杀,否则将遭到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