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8月31日)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雇主组织,以下简称“韩经协”)邀请中国企业家协会会长袁宝华一行12人于1993年7月14日至7月28日访问韩国。代表团访韩期间,访问了韩国经营者总协会、韩国全国经济人联合会、韩国生产性本部、大韩商工会议所、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韩国贸易协会、韩中经济协会、韩国产业安全管理公团、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等9个民间经济组织和8个大企业、1个港口、1个研究所、1个职业学校,举行了1次记者招待会和1个有100余名企业家、经济研究人员参加的经济研讨会。
这次访问韩国有机会了解了韩国的经济发展状况,政府、民间经济团体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及在韩国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对我们很有启发。
一、韩国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控制
韩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强有力的宏观控制和计划。从20世纪6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五年经济计划,经过四个五年计划,创下世界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的纪录。在这20年的发展过程中,韩国政府依靠实际的产业政策引导,用法律和经济手段控制,用金融和税收政策支持企业,保证工厂年年不断建成投产,产量持续增长,走进口替代的道路,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在1992年韩国面临经济萧条时,政府又制定了新的五年计划和100天恢复经济计划,希望1993年经济增长率能够恢复到7%(上半年实际只达到4%)。具体的经济策略包括:
1.降低国内市场利率,刺激投资。
2.控制20种必需品价格上涨,抑制通货膨胀。计划增加大米、牛肉、猪肉、快食面、牛奶和糖等20种商品的进口,达到控制价格上涨的目的。
3.加快技术转移,劳动密集产业向技术密集产业转移。
4.放宽外国投资领域范围。韩国过去有224个领域不允许外国投资者进入。
5.政府筹资1万亿韩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并要求大企业在管理和研究方面给予支持。政府机构将购买15.2万亿韩币的中小企业的产品及服务。中小企业可以免费使用政府的研究机构,发展零部件制造技术。
6.政府要求节约开支。计划1993年政府所属部门节约5500亿韩币。庆祝活动从简,削减工资,冻结工资上涨。
他们的体会是要有坚强意志的领导人,有效率的政府和艰苦奋斗的人民,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设计和执行经济政策的能力。
二、韩国的民间经济团体与政府的关系和在经济中的作用
韩国政府对企业的活动并不直接干预,而是通过各个经济利益团体组织、联络与协调。这些经济利益团体代表本集团的利益参加政策制定和监督政策、法规的实施。它们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沟通与桥梁、方向引导、利益代表和需求服务。政府对这些团体的利用和依赖程度随着社会产业结构的变化越来越高,尤其对最困难的经济问题可以通过这些团体在全国主要行业的支持下得到解决,因而很少发生对政府的重大决定进行抵制的情况。
比如,今年3月19日,金泳三总统制定了100天经济恢复计划,专派副总理向五大经济团体负责人通气,提出全体国民共同分担恢复经济的压力。五大经济团体主要领导人开会并于4月6日宣布私有企业经理及部门主管今年工资冻结,以实际行动支持政府的雇主、工人、政府三方共同分担为促使经济复苏所需要付出的代价的提议。韩国经营者总协会(雇主组织)还保证尽量维持就业稳定。五大经济团体还共同讨论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并传达给成员企业,要求它们共同行动。
韩国民间经济团体在经济中的作用以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为例。这是我们这次的接待单位,也是与中企协对应的组织。这个组织从韩国全国经济人联合会派生出来,专门代表大企业家在社会政策方面的利益。具体说就是调节劳资关系,参与制定和协助实施劳动政策、法规、谈判集体合同。会员均为私有企业,70%经济来源是靠会费。它们专门设有劳动经济研究院,从事中长期劳动政策的发展研究,为政府制定正确的劳动政策、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建议。设有调查部,专门做劳动政策和现状研究,对于现实发生的情况及时总结,提出对策。例如从业人员的年工资增长幅度是由雇主代表——以韩经协为主,其他四大经济团体共同参与,工会代表——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和政府三方共同协商而定的。
今年劳资双方经过谈判,认为在经济困难时,应共同承担责任,因此于4月1日最后商定1993年工资增长定在4.7%~8.9%之间。工资水平本来已较高的企业应限制在4.7%,中小企业则根据企业实际支付能力调整。对于月工资只有30万韩币的工人不受这个范围的限制,而取决于企业实际能力。现在已有65%的企业按这个标准解决了问题,工资提高幅度基本在5%左右。劳资双方还共同提出建议书,规定了三方责任。
政府责任:保证价格稳定;实施现实的金融制度;实行合理的税收制度;实行就业保险制度。
雇主责任:劳资双方共同分享管理信息;工资的增加不向商品价格转嫁。
工人责任:保证努力增加企业竞争力和提高生产率。
通过以上例子说明,韩国的民间团体在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以及政府对这些组织有很强的依赖性。
三、良好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从60年代中期,韩国经历了经济飞速发展的辉煌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韩国的劳资矛盾突出,如1987年劳动纠纷上升到3749起,给经济发展造成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迫切需要限制劳资双方单纯追求各自的私利,而树立合作负责的态度,克服困难,达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稳定。当时韩国甚至把稳定劳资关系看作韩国经济再腾飞的前提条件。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一样,韩国协调劳资关系是依赖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的三方体制。
在国家的层次,韩国政府负责劳动方面的行政机构有劳动部和6个地方劳动厅,以及中央劳动委员会、最低工资审议委员会、勤劳福社公社、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国民年金管理公团和韩国产业安全公团。政府制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有19个,根据这些法律,政府在劳资矛盾解决方面有绝对权威。政府在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方面的职责是应尽力保证生活水平稳定,根除房地产的投机倒把,提供工人住房,给予工薪阶层优惠政策,扩大劳资共同参与决策的范围,监督劳资双方遵纪守法。
雇主代表是以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为主,大韩商工会议所、全国经济人联合会、韩国贸易协会和中小企业协同组合中央会都在劳资关系中发挥作用。它们代表雇主的利益参与制定法律、政策;监督雇主遵纪守法;解释法律;调解矛盾;法律代理;教育和培训仲裁人员;研究劳动关系发展趋势。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每年做大量的劳动关系的分析和研究,今年它们对1000个企业进行了调查,预测1993年劳资关系趋于稳定。
工会代表是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它们代表工人的利益争取政府的支持,参与立法,对经济政策施加广泛的影响,监督各公司工会的行为,与雇主集体谈判。教育工人追求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法律建立民主运动传统。
国家努力建立各经济利益团体的合作关系,保证就业稳定,韩国的失业率1993年低于4%~5%,同时他们认为合作关系能起到控制通货膨胀的作用。
在企业层次,韩国政府要求雇主和经理的责任是尊重雇员的人格,提高雇员的福利水平,不允许热衷于非生产性活动,如倒买倒卖房地产,同时雇主应该把劳资双方共同创造的生产利润尽量公平分配。工会和工人应该保留灵活的谈判工资的地位,尤其是公司处于困境的时候,工人应该努力提高生产率,增强本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雇主与工人之间的任何问题几乎都可以在谈判桌上得到解决。当在企业层次,谈判方之间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召集高一级的代表谈判,必要时可以邀请国家层次的各利益集团代表讨论解决,在他们的调解下,一般总是可能达成协议。
在我们所到的企业都可以看出韩国重视人的管理,同时重视工人的福利。如科隆公司鼓励工人爱厂如家,强调传统的价值观——诚恳和尊重他人。起亚汽车公司没有雇主,厂长也是雇员,他们的口号是工人是工厂的主人。浦项钢铁厂的伦理纲领中提出尊重工人的权利和建议,主张工人与经理建立相互信任和相互理解的气氛,工厂利益作为每个人的共同利益。
韩国企业的福利待遇很高。工人基本属于终身雇佣制。从我们参观的企业都反映出职工队伍稳定,这与企业的高福利政策是分不开的。如起亚汽车公司,职工平均月工资为90万韩币,全年奖金相当于7个月的工资;工作两年后可以分配到住房;10年以上工龄的职工免费提供汽油;父母可以在单身宿舍陪住。韩国的任何一个工厂都不能随便解雇工人。保证工人的安全健康也是雇主的主要责任之一。
为了搞好劳资关系,每年韩经协和其他团体都要培训专门的调解员、仲裁员,提高谈判技巧和调解能力,尽量避免对抗性矛盾,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经济活力。
四、值得注意的一点
韩国的经济发展值得我们注意的一点是工资增长过快,使劳动成本昂贵,减弱了韩国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了恢复竞争力,很多公司转向劳力成本低的海外市场。政府于1992年开始实施全额工资制和工效挂钩分配制度,尤其控制工资水平较高的公司,使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工资差距缩小,稳定国家工资增长速度。
韩经协对政府采取的全额工资制进行了评价调查,向公司了解是否应该继续实行。多数公司认为这个政策对稳定工资增长速度起了作用,1993年应该继续实施,有些公司认为在具体实施方面应该调整。有的公司改用全额工资为工资谈判基准,而不是用过去基本工资或普通工资为谈判基准。
中国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韩国的教训应该引起我们注意。
五、与韩国合作关系的展望
1.中韩两国地理位置相邻,历史文化传统相近,近百年来的历史遭遇也相似,两国都有迅速发展本国经济的愿望,这是两国发展经济和其他领域合作的有利条件。韩国目前仍属于发展中国家,但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是亚洲四小龙之一,韩国经济高速增长及企业管理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韩国企业界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有广泛的信息和销售渠道,他们对中国广大的市场和丰富的资源甚感兴趣,更希望充分利用我国相对廉价的劳动力,这就注定了两国在产业和贸易结构方面有很强的互补性,进一步促进中韩经贸合作是有广阔前景的。
2.增加往来,加深了解。中韩两国建立外交关系刚刚一年,由于过去四十多年处于隔绝状态,双方来往很少,今后增加企业之间了解是很重要的。韩国有五个重要的民间经济团体,这次我们访问了四个(因时间关系中小企业协会未去访问),这些单位除对我们热情接待外,都表示愿更多了解中国经济、企业状况,加强与中国企业家协会的交流与合作。我们也接触了一些企业家,多数企业家确实对中国现状和投资政策等情况了解甚少,有的愿到中国投资,但担心中国政局不稳,对到中国投资有顾虑;有的反映找不到进入中国的渠道;也有先来一步的投资者,在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和困难未能及时解决时,就感到合作困难,甚至认为无法可依,产生灰心丧气情绪。凡此种种,我们认为,除需要中国各有关方面加强对韩国的宣传工作外,更应增加中韩两国经济、企业界之间的来往和交流,以达加深了解,消除疑虑,更好地开辟和建立双方的合作关系。
3.加强和发展中企协与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以及其他经济、企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中企业与韩经协在中韩建交之前的1989年就有了来往,五年多以来,双方有着密切的友好合作关系,这次我们访问韩国,又结识了一些新的单位和朋友。我们认为,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扩大与这些单位的交往,诸如在互派企业家访问、考察,召开高级经济、企业管理研讨会,协助双方企业家进行业务洽谈,共同开展双方都感兴趣的课题研究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中企协将像韩国企业家这次所提到的那样,在推动中韩两国企业家相互了解及贸易、经济合作方面起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