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分为事、病、婚、丧、工伤、公,特别假。
第二十九条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卡》(附件四),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邮件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
一、请假一天(含)以内时,报请主管转呈权则单位核准。
二、请假二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经理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应将担任之工作委托代理人。
四、无事先请假者,需于次日补办证明等手续。
第三十条请假未满一日者,以钟点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
第三十一条因公发生意外事故申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一个月工资照给,第二、三月留职停薪超过三个月自动请辞。
奖惩
第三十二条员工之奖励分下列4类:
一、嘉奖:每次当月份加发一日份基本工资之奖金。
二、记功:每次当月份加发三日份基本工资之奖金。
三、大功:每次当月份加发十日份基本工资之奖金。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之奖金。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二、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三、年度考绩特优者。
四、有其他功绩者。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富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资利用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适当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三、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奖金:
一、开发新客户,对公司确有贡献,致公司利润增加者。
二、服务满十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三、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公司同仁表率者。
四、曾记大功三次者。
五、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第三十七条员工的惩罚分为4种:
一、申诫:每次减发当月一日的基本工资之奖金。
二、记过:每次减发三日的基本工资的年终奖金。
三、大过:每次减发十日的基本工资的年终奖金。
四、开除。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予以申诫。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自岗位,怠慢职守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未遵守作息时间者。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制造事端者。
四、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影响公司秩序者。
五、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损毁涂改公共文件或公物者。
三、玩忽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不服从主管人员合格指导,屡劝不听者。
五、私自带出本公司样品。
六、造谣生事,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七、工作时间内制造私人物件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干部连带处分)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开除: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五、无故损坏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涂改公共文件、损坏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记大过满三次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
十、年度考核列丙等者。
考绩
第四十二条员工考绩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品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做严格公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人事部应将员工考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便办理年度考绩。
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之。
第四十三条考绩成绩分为特优、优、甲、乙、丙五种。
第四十四条员工年度考绩由部门主管初核,经理复核,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第四十五条办理考绩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贻误。
加班
第四十六条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在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依工作中擅离职守论处。
出差
第四十八条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
第四十九条长程出差:
一、出差人员在奉准出差时,可以向出纳预领差旅费。
二、员工差旅费支付标准如下表。
三、出差人员完事返回公司三天内,应填写“出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单据送单位主管签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交会计核销。
第五十条短程出差:
一、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向单位主管报告。
二、出差人员公毕返回公司,应按实际支出费用,由主管签证并经经理以上批准,检据核销。
注:凡出差人员必先提出出差申请单,经单位主管及总经理批准方可出差。
第五十一条出差人员按出差计划表到达每一预定出差地点时,应与公司联络,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培训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三条员工培训分为:
一、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总务部统筹办理,内容:
1.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本书在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士的指导下,吸收了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经验,对企业各项活动中的管理制度进行了科学研究和总结,博采众长,对许多成功企业的先进管理制度进行分门别类的遴选。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制度等方面综合建构体系,将抽象的管理理论应用到科学具体的操作制度中。重点突出了制度规范、方案设计、表格范例,为企业提供了一整套科学实用的管理制度范本。
2.业务特点,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
3.指定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训练。回公司后将学习内容如何应用到工作上提出书面报告并开课讲授,使本公司同事共享其利。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做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以便达成任务。
福利
第五十四条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规章另订),办理有关福利事宜。
第五十五条员工婚丧、住院、奠礼或慰问金,其给予标准另订。
第五十六条员工因病医疗,视病情发给医疗补助费。
保险
第五十七条员工一律参加保险,在聘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
第五十八条员工参加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之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抚恤
第五十九条员工因公而致残或死亡时,依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付,如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依劳动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资遣
第六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予资遣:
一、本公司及所属部门因业务紧缩,全部或局部歇业者。
二、因不可抗拒力停业在一个月以上者。
第六十一条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差者为先
二、曾受惩戒者较未受惩戒者为先
三、工作效率低者为先。
第六十二条同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三条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在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的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照发,如未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六十四条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以解雇论,不发资遣费。
第六十五条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继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在职最后工资一个月的资遣费。
二、依前款计算的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一年者,以比例计给之,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离职
第六十六条员工不能继续工作时,得填具“离职申请书”,呈由单位主管核转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手续清楚,才能离职,并视员工需要,开给《离职证明书》。
第六十七条员工辞职,干部应于三十日前:一般员工于十三日前提出申请,未依上述规定日期提出申请书,其应得之工资于离职后三个月发给。
附则
第六十八条本规章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正公布。
第六十九条本规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细则范本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正规化制度化,使本公司人事统一、脉络一贯,并加强人力资源部门与各部门问的了解,借以更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依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订本细则。
二、主办
1.人力资源作业负责单位隶属于管理部,设经理一人,负责下列全盘人事业务。
(1)依据公司业务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责划分的改进方案。
(2)配合公司经营目标,依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人员编制数额,并根据人力发展计划,筹划各项教育及训练。
(3)设计、推行及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经与各单位主管会商,拟定每一职位的工作标准及其所需资格、条件,以求适才适所。
(5)依生活水准、薪资市场情况及公司政策,建议研订合理的员工待遇。
(6)制定各项员工福利与工作安全措施,并维持员工与公司问和谐待遇。
2.人力资源部另设专员及办事员各若干名,分别负责下列工作:
(1)专员:
①行政公文处理;
②员工征信调查及对保工作;
③招募行政工作:
④考绩行政工作。
(2)办事员:
①资料档案管理:
②劳保行政工作:
③考勤行政工作。
3.人力资源部组织关系
(1)受秘书处主任指挥及监督,并向其直接报告。
(2)以诚恳友善态度与其他单位协调、联系,并就其所提出的有关本单位工作的询问、质疑予以解答。
(3)在权限内督导各部门有关人事事宜。
(4)为达成本单位的任务,与其他有关方面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联络。
三、组织
为了完成本公司的任务与目标,而将应处理的工作做适当分配安排,对所有员工有效运用,制定本公司“组织系统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四、体制
区分组织中纵的性质与横的程度及其交错的结构体制,据此而设定本公司“职位(等)及职称配置表”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基础。
五、工作分析
公司确立组织体制及人力资源措施实行前,须将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予以分析研究,做成“职务说明书”作为人力资源行政的依据。
六、分层负责
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人事权责,拟定“人事权限划分表”,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确实负责办理,不得借词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别事情发生,应向上一级人员请示后予以处理。
七、编制
本公司其于人力资源预算控制,对各部门可设职称及可用员额予以规定,订立各单位“员额编制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八、人力控制
1.根据编制,本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及需求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研订人力计划、办理开拓人力来源的参考依据。
2.人员拨补申请作业程序如下:
(1)各单位如需增补人员,先至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拨补申请单”,填妥后,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2)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内,其需要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
(3)人力资源部调查后,即就申请人员的来源做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示办理招募预备工作:
(4)人员拨补申请单经批示完毕后,均应转回申请单位,人力资源部任副本办理。
九、招募考试
人员招募作业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收集人员增补申请单至一定时期,即行拟订招募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
(2)资格条件限制:
(3)职位预算薪金:
(4)预定任用日期:
(5)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具;
(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7)考试方式及日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
(8)场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2.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