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规则比喻成一张网,那么它绝不是为了束缚,而是为了保护,它是一张有弹性的网,并在不断地完备和发展。科举制度无疑也是一种规则,在它产生的初期,是为了选拔出对国家有利的人才才制定出的规则,它打破了选拔世袭的枷锁,给了所有的人一个平等的竞争机会,它曾是当时最先进的人才选拔制度,曾将中国带入了一个极其辉煌的文明时代,让整个世界叹为观止、纷纷效法,它是中国人独有的处世智慧与为人修养的结晶。但是,官场的昏暗,争名逐利的风气使其不足渐渐彰显,科举制度也因此而渐渐地陷入一种荒诞无聊的境地,所带来的尽是对人性的扭曲,对社会正常发展的挟制。于是,它随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破灭而埋入了历史的尘埃中。
规则,是随着人们的文明而生的,与其携手共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实,社会的方圆和人性的认知都包含其中,规矩给我们创造了幸福,是一种可以被自己和他人共享的幸福。于是,尊重规则就是尊重自我,享受幸福的权利。遵守规则,按规则办事,才能享受到规则带来的益处。
遵守规则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做的,按规则办事也是每个人必须做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才能更好地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
避免争论为人谦和
著名的心理学家卡尔·罗吉斯在他的《如何做人》一书中写道:“当我尝试去了解别人的时候,我发现这真是太有价值了。我这样说,你或许会觉得奇怪。我们真的有必要这样做吗?我认为这是必要的。在我们听别人说话的时候,大部分的反应是评估或判断,而不是试着了解这些话,在别人述说某种感觉、态度和信念的时候,我们几乎立刻倾向于判定‘说得不错’或‘真是好笑’、‘这不正常吗’、‘这不合情理’、‘这不正确’、‘这不太好’。我们很少让自己确实地去了解这些话对其他人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这就是善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们,过分地相信自我的标准。因为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中,我们遭遇太多的争论,造成太多心与心的嫌隙。在那些自以为是的争论中,我们竭尽全力地护卫着那些并不全面、并不成熟的观点。对那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不足称道的意见,我们给予太隆重的对待。一场狂风暴雨的唇枪舌剑过后,我们得到的仅是“心乱”,失去的却是“亲密无间”,此外,我们还能得到些什么?在过后的日子里,我们发现那是嫌隙与隔膜。
卡耐基极为悲观地说:“你赢不了争论。要是输了,当然你就输了;如果赢了,还是输了。”在争论中,并不产生胜者,所有不愿敌对的人在争论中都只能充当失败者,无论他(她)愿意与否。因为,十之八九的争论的结果都只会使双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绝对正确,或者,即使你感到自己有错误,却也决不会在对手跟前俯首认输。在这里,心服与口服无法达到应有的统一,人的固执性,将双方越拉越远,到争论结束,双方的立场已不再是开始时的并列,一场毫无必要的争论造成了双方可怕的对立。所以,天底下只有一种能在争论中获胜的方式,就是避免争论。
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如果你老是抬杠、反驳,也许偶尔能获胜,但那只是空洞的胜利,因为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的好感。”你在争论中可能有理,但要想改变别人的主意,你就错得太徒劳了。
从人称自己是万物之灵的那一刻起,其个性似乎就已犯上了同样的毛病,一种自我优越感、自我权威感在内心、在头脑、在全身滋长着,并借着社会心理的奥妙遗传,一代代地继承了下来。当“能够承认自己错误”成为一种难能可贵的、可供称赞的美德时,那一种“优越”与“权威”便在社会上取得了其普遍的地位,并因而在体内确立了其支配地位。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将廉颇的负荆请罪、李世民的善于纳谏千古传颂。“认错”这一简单的行为,在现代人的心中有着何等的分量。我们难道能说这不是因为我们缺乏足够的勇气去推翻那心中的“自我权威”,并进而消灭多余的“自我优越”?我们心中有那么一种毁灭的冲动,却冲不破那一层古怪的心理障碍。
所以,我们要学会“承认自己也许会错”。苏格拉底在雅典一再告诫门徒:“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我们试着用这么一种句式:“唔,是这样的!我也有一种想法,不过也许不对,我常常出错,不过希望我被原谅,啊,依我看,这是……”结果,我们在任何场合下都畅行无阻,因为没有人会反对“你也许不对”的看法。
所以,在承认自己错误的同时,我们便已备下了灭火剂,但这也许并不够,因为灭火剂也会有“没招”的时候。所以,我们在小心翼翼地试图指出对方显然是错的地方时,不得不讲究一个适当的方式。
英国19世纪一位叫查士德·斐尔的爵士对他儿子说:“如果可能的话,要比别人聪明,却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聪明。”
300年前的伽利略说:“你不可能教会一个人任何事情;我只能帮助他自己学会这件事情。”
所以我们“必须以若无实有的方式开导别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他忘记的”。因为不论我们用什么方法指责别人——眼神、语调、手势,只要告诉他他错了,这直接打击了他的智慧、判断力、荣耀和自尊心。他绝不会改变他的想法,他只想反击,人类的好斗性此刻暴露无遗。即使我们搬出所有柏拉图或黑格尔的逻辑,也改变不了他的看法,因为这样伤了他的感情。在日常的琐事中,支配人们行为的往往不是理智,而是感情,所以我们开始尊重对方的意见,并不直截了当地指出他错了。
在生活中,我们不可能永远是“正确者”,我们也有“错误”的时候。
苏格拉底的谦虚,使得我们任何一人都不敢妄自称大。
事实上,在前面我们已深深领教了“死要面子”的苦果,所以此时,我们不再面临任何的障碍,我们有足够的勇气和力量来承认自己的错误,这比起为自己争辩要有效和有趣得多。
避免争论,我们赢得了好感,在人海中,我们不再孤立。
准时敏捷珍惜时光
有一位哲人曾经指出,在现代各类事务的活动中,构成伟大的要素有两条——能力与敏捷。前者往往是后者的必然产物。因为,一个人能够懂得光阴的可贵,而不肯轻易放过一分一秒的时间,则最后的生命,总会印上“准时”的标记。
在人际活动中,从事事业的最重要要求,就是“准时”与“敏捷”。所以,凡是不能敏捷做事,不能准时赴约,必不能得到他人的信赖,纵然他心怀忠诚,仅仅心中的忠诚,又如何弥补他行动的迟缓?
一个人做事,能够不错过一分一秒,他在事业上,一定能大获成功。拿破仑说他之所以能击败奥国的军队,就因为奥国的军人不懂得“5分钟”时间的价值。“每错过一分钟时间,”拿破仑说,“即是多给予‘不幸’以一分可乘之机。”
事情进展到关键时,准时做事的人,能够不浪费自己的时间,也不浪费他人的时间,因此,他的目标更容易实现。拿破仑有一次请他的将士同他聚餐,因为各将士不能依时而到,所以他就一人独嚼起来。待到各将士姗姗而来时,拿破仑已经要餐罢离座了,说:“诸位!餐时已过,现在我们应立刻办公了!”
有的人就因为不能敏捷、不能准时,遂至失掉了晋升及得到高位的机遇。
在那些珍惜时间并肩负重任的人看来,不能准时是一种不可宽恕的过失。
有一次,樊德比尔约一个青年在上午10时到他办公室谈话。事先,这位青年曾经委托樊德比尔替他介绍一份工作。这天,樊德比尔预备在谈话之后领他去见一位铁路总办,因为铁路上正需要一个职员。青年在10时20分去约见,但樊德比尔已经不在办公室了。他已赴另一个约会去了。几天以后,青年请求樊德比尔重新会见。樊德比尔问他为何上次不准时到来?青年回答说:“先生!我是在那天的10时20分到的。”樊德比尔立刻提醒他,“但我是约你在10时来的!”“是的,我知道,”青年支吾地回答:“但是20分钟的相差,没有什么大关系吧!”“不!”樊德比尔严肃地说,“能否准时,是大有关系的。你不能准时,所以就失掉了你想得到的位置。因为就在那一天,铁路上已经录用了一个职员,而且容我告诉你,青年人,你没有权利可以这样看轻我20分钟时间的价值,而劳累我在这段时间苦苦等候你。在这段时间中,我正要赶赴另外一个重要的约会呢!”
已故的莫尔士告诉他的朋友,他将他自己的每一小时的时间,当做价值1000元。青年人都承认以莫尔士那样的人,把自己时间的价值,说得这样高贵实在不为夸张;然而他们自己,却常虚掷宝贵的光阴。他们没想到光阴对于自己,是同对于莫尔士一样的贵重!
鲁迅说得好:“浪费别人的时间,无异于图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无异于慢性自杀。”
凡是对于今日的事务不能当日料理清楚而要挪用“明日”时间抵补的人,能够期待他在事业上得到成功吗?只有机警敏捷、一呼即应的人,才是能够得到胜利的人。
敏捷、准时习惯的养成,像别的习惯一样,来自一个人幼年的环境与训练。凡是一个儿童,在父母吩咐他做事时,常说“等一等”;教师吩咐他做功课,常常会忘掉;而在他游戏没有完毕以前,不肯去做任何正事,这个儿童长大以后,一定是一个不能敏捷、不能准时的人,一定是一个坐失良机、懒惰的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中国的圣人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实际上都是教我们在人际关系中,对待别人要像对待自己一样。自己不喜欢的却强加于别人,这对人际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只有百害而无一益。
一般情况下,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别人也不会喜欢;自己讨厌的东西,别人也有可能讨厌;自己喜欢的东西,别人也许接受不了。所以不能把我们自己的喜恶强加于别人,非要他人和我们一样,可以说是强人所难。
某女买了件时兴的上衣,回去之后她在镜子面前照了半天,发觉自己的肤色不合适这件衣服,于是某女非要把自己买的衣服推销给朋友。朋友向来和某女的审美观不太一致,再加上她确实觉得这衣服不符合自己的气质,于是推辞。某女为了让朋友要这件衣服,用尽了手段。两人最后闹得不欢而散,一对好朋友因一件衣服而各奔东西。
别人骂你,你心中必定不快,所以你就不要随便骂人;你不愿被人欺骗,那你最好不要去欺骗别人;你最讨厌别人在背后对你指手画脚,那你就不要在背后去非议别人、对别人说长道短。这就是“己不欲,不施人”。
人们习惯于从自身的角色出发,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理解和看待别人,所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自我中心式思维。人们习惯于把交往中的矛盾归罪于对方,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自然难以达成相互理解,因为人们习惯于“己所不欲,却施于人”。
富勒说过:“向别人扔污物的人,把自己弄得最脏。”
几千年来,人类在对待人际关系中始终都遵循着这样一条定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如何对待别人,你种的是善因还是恶因,你强加于人的是自己的喜或恶,最后都会报应在你的身上。
你可以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别人的头上,可不久你会发现,你自己也被别人强加了他们的喜好,尽管你觉得这很难受,可你有什么办法呢?
狼和狈是一对好朋友,他们经常合伙去干偷吃鸡鸭的勾当,所以才有《狼狈为奸》的故事。一次他们偷了农夫的鸡,喜欢喝鸡血的狼建议喜欢吃肉的狈也喝喝鸡血,狈不乐意,于是狼与狈大吵一架,分道扬镳。其实,只要学会“角色互换”,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己所不欲,却施于人”的问题。
所谓“角色互换”,就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把作为主体的自我当做客体的自我来审视和评价,只有这样才能公正地理解别人,也能较客观地对待自己。
一个人做酒店里的侍应生,总觉得来吃饭的人对他百般挑剔,真是难伺候;可他作为普通人去饭店里吃饭,则会以顾客的身份嫌侍应生不够尽职尽责。这正是只从自己立场上考虑问题的结果。一个人对待上级的命令,可能会觉得上级不了解情况和不体谅群众困难,可他对待自己的下属时却又往往站在领导的立场看问题,认为下属应服从自己的意愿,这正是因为只站在自己立场上看待问题而产生的态度。角色互换的作用正是可以克服以自我为中心的缺点。人际交往中的角色互换,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设身处地地替对方着想。这样可以通情达理地谅解对方的行为和态度。只有意识到别人的难处,才能很好地理解别人,改善交往效果。二是以对待客体是我的态度来对待他人。当你对别人做出某种行为或表示某种态度时,应当首先考虑到可能给对方心理上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果会给对方造成痛苦,就要考虑如何改变自己的行为。角色互换中可以使你体验到对方在此情景下的感受,防止出现伤害对方感情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