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风险量度控制,是贷款风险控制的重要方面,本章试就贷款风险量度控制的概念、贷款风险度的含义、贷款风险度的作用、贷款风险的量度、贷款风险量度控制的方法等内容作以介绍和阐述。
第一节 贷款风险量度控制概述
贷款风险量度控制,是目前国际国内金融机构对其贷款风险实施有效控制的重要方法之一。但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贷款风险量度控制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故应充分引起农村信用社经营与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贷款风险量度控制的概念
根据长期的贷款营销与管理实践,贷款风险量度控制的概念可以界定为:它是指在对贷款风险以科学的方法充分度量的基础上,实行有效控制的制度与控制过程。
从上述定义中不难看出:第一,对贷款风险控制的基础,是以科学的方法对贷款风险的充分度量。度量就是计算。要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就必须考虑贷款的风险程度,针对风险的不同程度因情施策,措施才能到位,控制才能有力、有效。第二,对贷款风险的有效控制,不仅是一个过程,而且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这个过程不仅包括贷款风险的科学度量,也包括对贷款风险实施控制的方法。同时贷款风险的量度控制要形成一种制度,明确规定贷款在多大的风险度内可以发放或在多大的风险程度上不得发放。这要成为一个始终不渝的行为规范。
二、贷款风险度的含义
贷款风险度,就是从影响贷款质量与安全的“三个因素”(即贷款对象、贷款方式、贷款期限)和“一个方面”(贷款形态),用加权系数表达的衡量贷款风险程度的尺度。
从实践来看,无论是贷款风险的构成,还是贷款风险度量,都要涉及四个方面:即贷款对象、贷款方式、贷款期限和贷款形态。有关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知识,此前均作了必要的介绍。故此不再赘述。
三、贷款风险度的计算
(一)贷款风险度的数学表达式
从理论角度讲,贷款风险度的数学表达方式为:
贷款风险度=∑贷款加权风险权重额∑贷款金额(1)
贷款加权风险权重额=贷款金额×贷款加权风险权重(2)
贷款加权风险权重=贷款对象风险权数×贷款方式风险
权数×贷款期限风险权数×贷款形态风险权数(3)
上述贷款风险度的数学表达式,既可用以审批贷款,也可用于检查某笔贷款的风险度,还可以用于综合考核全部贷款资产的风险度。只不过是简单与复杂的问题罢了。
(二)用于审批贷款时
在审批某笔贷款时,可以将贷款形态视作正常,其风险权数取值为100%。故此其贷款风险度计算公式可简化为:
贷款风险度=贷款对象风险权数×贷款方式风险权数×贷款期限风险权数(4)
(三)用以检查一笔贷款时
在检查单笔贷款时,其风险度的计算公式应为:
贷款风险度=贷款对象风险权数×贷款方式风险权数×贷款期限风险权数×贷款形态风险权数(5)
(四)用于检查信用社全部贷款资产的风险度时
信用社在检查其全部贷款资产的风险度时,应用公式(1)、(2)和(3)进行综合计算,其公式不得简化。
(五)说明
在前述诸风险度计算公式中,公式(5)为公式(3)的变异。
四、风险度的作用
贷款风险度作为一把衡量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程度的“尺子”,为其提供了一个量度贷款资产质量的标准,其作用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有利于以贷款质量的好坏、即贷款风险度的大小界定贷款的审批权限,对于风险度较低的贷款要适度放权,对于风险度较高的贷款则适度收权,使贷款分级审批权限的划分更加科学。例如,贷款风险度在0.2以下的贷款,只要信用社资金充盈,便可授权信贷营销人员自主发放。
第二,有利于按照贷款风险度的高低作出贷与不贷的决策。原则上,风险度在0.3以下时,应予以积极的支持。
第三,有利于根据贷款风险度的大小考核信用社贷款管理的质量。贷款综合风险度小,说明信用社贷款质量高,管理水平高;否则,则说明信用社的贷款质量差,管理水平低。
第四,有利于按照贷款风险度的大小,强化信贷资产风险的监管与监控。对于贷款风险度较高的信用社,则应实施严厉的监管政策,以促进其改善贷款质量,降低其贷款的风险度。
第五,有利于信用社依照贷款风险度的高低调整其贷款结构,进而提高经营效益。
第二节 贷款风险量度控制的方法
贷款风险量度控制是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控制的重要方面和重要内容。贷款风险量度,是贷款风险控制的手段,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才是目的。贷款风险量度应为贷款风险控制服务。本节试就如何利用贷款风险量度成果达到控制贷款风险的目的问题作出回答。
一、贷款风险度上限控制法
贷款风险度上限控制法,即农村信用社在其贷款风险控制中,通过制定贷款风险控制上限,进而控制贷款风险的一种方法措施。
在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与管理实践中,贷款风险度量确实为其贷款营销决策与贷款风险控制提供了较为科学的依据。一般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对新增或拟放的贷款多采用上限风险控制的方法进行贷款决策。
(一)贷款风险度在0.3以下的贷款,原则上予以积极的支持
农村信用社之所以将风险度0.3作为其贷款主动营销与发放的上限,是因为,从贷款对象上说,基本上为信用等级良好的AAA级企业或农户;从贷款方式上讲,最基本也是以国有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提供担保,或以存单质押,或地处市区房地产抵押的风险权数在40%以下的;从贷款期限角度看,为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所以农村信用社比较乐意接受,并愿意主动为借款人提供金融服务。
(二)对风险度在0.3-0.6以内的贷款,农村信用社则应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予以有选择的支持。并且根据实际和可能,适度提高其贷款利率,以促使借款人重视借款使用效益;农村信用社在贷款风险的防范上,也应给予较大的关注。
(三)对风险度在0.6以上的贷款,农村信用社原则上应不予发放。即使迫不得已非放不可的,也必须严格关注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并适用较高的贷款利率,减少借款人对贷款的期望,迫使借款人强化经营与财务管理,尽可能促成借款人及早归还贷款。
二、密切关注贷款风险度在贷款占用形态变异时的转换
由于贷款风险的度量并非是一程不变的,所以贷款风险量度的控制也不是一程不变的。特别是在贷款形态变化时,更应该及时测算贷款变异后的风险度,确保跟踪监控措施及时到位。譬如,当贷款到期不能按时收回时,贷款占用形态有可能向两个方向或两种形态变异,即向展期贷款形态变异或向逾期贷款形态变异。如果经借款人申请报信用社批准展期时,其贷款的风险权数即由100%转为110%(即1.1);如果经借款人申请信用社不予批准展期,那么此笔贷款的占用形态便转为“逾期”,其风险权数亦由100%转为130%(即1.0转为1.3)。所以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人员应针对贷款占用形成的变化,适时调整和计算变化后贷款风险度,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更为有效地措施,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