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的一个周日早晨,前天晚上赶稿到深夜的我还在昏睡之中,忽然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了,是个陌生的号码。
我朦朦胧胧中按下接听键:“喂,你好。”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温和的男声:“请问是路小丙吗?我是X报的肖编辑,看了你发过来的稿子,你点评金庸笔下那些女子的文章很有趣啊。”
这声音如同天籁,把我从昏睡状态中唤醒。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回事儿,前两个月听了米娜的建议后,我试着向各大媒体投了下稿,后来一直没放在心上。
我咳嗽两声,想尽力掩饰声音中的睡意:“是的,我是路小丙。”
“你有空给我们报纸写专栏么?”
我一个劲地猛点头,半晌才反应过来对方是看不见的,忙不迭地答应着说:“当然愿意,无比荣幸。”要知道,多少年来我一直是×报的忠实读者,尤其是他们的副刊,荟萃了多少名家啊。
“你记一下我的QQ号码,我们商量下专栏的题目和具体细节。”
“好的!”
挂了电话,我从床上蹦了起来,流金似的阳光从窗帘的一角洒进来,洒在我的窗台上,晴空万里,风和日丽,好一个明媚的艳阳天!这醉人的南国的秋天啊,这一刻,我只想纵情歌唱: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充———满———阳———光。
肖编辑原本想在下周就推出我的专栏,我觉得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所以提出给我半个月的时间修改润色。从小到大,我对自己写的文字就十分较真,哪怕是写着玩儿的,也必须长期酝酿再三斟酌,这次要和数十万读者(这份报纸的发行量多达数十万之巨)见面,更加是不敢马虎。
半个月后,我的“乱弹金庸”每日专栏正式和读者们见面了,当看到自己的名字和儿时景仰的名家们出现在同一张报纸上,我感觉自己就像在云端里飘浮一样,晕乎乎的。这种巨大的喜悦,远比当初第一篇新闻稿见报要来得强烈。
好友们纷纷来电表示祝贺,一个个都号称早就发觉了我的文学天赋。米娜说,要不是她提点了我,我还在那乐此不疲地写本报讯呢。小李子说,他早就发觉了我的文学才能,一直鼓励着我往这方面靠。张家明则说,念大学那会儿我上课偷偷写诗,至今他还保存着一首? ?
还写诗呢,莫非我曾经这么年少轻狂过?既然有这么多伯乐,我这匹千里马怎么还埋没了如此之久?
最令我吃惊的是,从不看报的老妈居然也打电话来问我:“小丙啊,X报上的路小丙是你吗?”
“是啊。”
“刘老师拿报纸过来问我,我说是,她还不信,我这就去告诉她去。”我妈哈哈大笑。刘老师是她的中年闺蜜。
我急了:“妈妈,你知道就行了,少去外面说。”
“有什么不能说的!多好的事啊!我女儿都成作家了,也让他们瞧瞧。”我妈喜不自禁地撂了电话。
作家!这两字快把我给臊死了,我充其量就一新入行的写手,作什么家啊。
不过从肖编辑那边传来的回馈说,读者对“乱弹金庸”的评价还不错,这极大地鼓舞了我。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会为我喝彩,像刘文统,不仅不表示赞赏,还旁敲侧击地在部门例会上说:“做新闻这一行需要超常的专注,如果分心做其他事的话,对工作或多或少会有些影响。我希望某些同志能引以为戒。”
他说他的,“某些同志”如我还是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了其他事中。很多个夜晚,我写完新闻稿后,已经筋疲力尽了,回到家里打开电脑马上接着写专栏,有些东西堆积在心里,非得一吐而快不可。
有时候写好专栏,天色已经微青了,我便给自己泡一杯咖啡,看着天一点点变亮,城市在晨曦下慢慢地苏醒过来,这时身体是疲累的,心情却非常宁静。生活在工作之外,似乎为我打开了另一条道路,我惊异地发现,困扰我多年的焦虑症,似乎缓解了不少。
春种秋收,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陆峰苦心经营多时的网站终于正式面世了。与平媒相比,网络媒体不受地域限制,受众更广,他的这家新闻网站,就是以珠三角为据点,面向全国辐射的。
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开心地提议说:“陆总,也该庆祝一下吧。”
他问我:“你有什么好建议?”
我当然不能提议说“我们俩去烛光晚餐吧”,要和他名正言顺地在一起庆祝,只能是集体活动,想了想只好建议:“要不去K歌吧。”不记得在哪看过一篇文章说,KTV是最容易滋生暧昧的地方,幽暗的灯光、催情的歌声都能够为男女间的情感添柴加火。
“不错的主意嘛,那就这样定了。”陆峰爽快地答应了。
为了这次集体活动,我愁了好久。该化什么妆?穿什么衣服?配什么鞋子?为此我特意去买了件小晚装,出发前觉得太隆重,还是脱了下来,换上一件样式特别的高领针织衫,外加一件黑色开襟的薄外套,紧身的靴裤,蹬一双浅色长靴,脖子上挂串长长的民族风项链,也不化妆,只轻轻地抹了点蜜色的唇彩。
到了钱柜,发现大家早就来了,共有七八个人,都是相熟的,没想到还有秦岚。看得出她着实打扮过,一头精心烫过的卷发,配一袭镂空低胸的黑色雪纺裙子,斜倚在沙发上和陆峰说话,真当得起“嫣然百媚”这四个字。我心里咯噔一声,深恨自己怎么打扮得跟个女牛仔似的,没半点女人味。
陆峰站起来和我打招呼,他表现得和往常一样热情而有分寸。不知怎么的,我心里有点不舒服,女人就是这么敏感,我似乎嗅到他和秦岚间有点不同寻常的气息。
这个KTV包房完全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回事,灯光未免太明亮了点,音响也未免太刺耳了点,一个麦霸抱着个麦不停地唱啊唱,几个赌鬼乐此不疲地玩着骰子,陆峰和秦岚却一直在窃窃私语着,一切都闹哄哄、热腾腾,剩下我无事可干,不得不龟缩在角落里含恨喝着啤酒,眼角的余光却一直装作不经意地扫过说话的男女。
好了,秦岚终于站了起来,她要一展歌喉了。音乐慢慢响起,我看见陆峰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然后她慢慢开口唱道:“你打开一扇窗,我看见窗外的希望。你说了听不懂的话,才发现渴望? ?”
旋律怎么这样熟悉,我似乎在哪里听过。我闭上眼睛,在脑子里努力搜索着。是了,这是陆峰博客的背景音乐。
秦岚的歌喉酷似这歌的原唱林忆莲,柔媚圆润,就像一条珠链,把我记忆中的碎片全给串了起来。她看见那本 《金庸小说看人生》,马上认出这是陆峰的书;她说过的那句布尔迪厄的名言,正好是陆峰那段时间用的QQ签名;她现在唱的这首 《远走高飞》,不正是陆峰最爱的歌么?
我好像突然间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弄明白。
秦岚还在唱:
我独自穿越这条伤心的街
怎么忘记你回过头的身影
我鼓起勇气忘记这个距离
怎么告诉你爱已慢慢烧尽
不如远走高飞自己解围
我无路可退
怎么对你说出口
怎么对你说爱我
这歌声有如惊雷,一声声袭击着我的耳膜,直至心脏,开始是尖锐的刺痛,然后变成了钝钝的隐痛。我只有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以麻醉我的心脏。K什么歌嘛,瞧我出的什么馊主意,自作自受了吧,自取其辱了吧,我在心里嘲笑自己。
喝着喝着,我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端起一杯酒走到陆峰面前说:“陆总,恭贺你大展鸿图,我先干为敬。”
“小丙,你不能再喝了。”陆峰来夺我的酒杯。
我避过他,一仰脖子将杯中酒喝了大半,这时候他夺过了我的酒杯,剩下的酒全洒在了他的外套上。
“不好意思? ?”我想帮他擦,身子却软倒了,陆峰伸出手,及时地扶住了我。
我听见他说:“她醉了,你们继续,我先送她回去。”
后来的记忆就很模糊了。
只依稀记得,我在他的车上吐得稀里哗啦,还记得他说要送我回家时,我一头扎在他怀里哇哇大哭。
清醒过来时,我发现自己枕在他的腿上,身上还盖着他的外套,头顶有好多星星在微笑,这是在梦中么?
“你醒了。”陆峰温和地说。
我见被他识破了,只好讪讪地坐了起来。
“这是在哪啊?”
“千灯湖旁边啊,秦岚说你住在这附近,具体位置她也不清楚。”
又是秦岚,我的心抽搐了下,这下我彻底清醒了。
忽然听见他说:“那首歌,是她在我博客上听到的,我没有推荐过。”
我的小心脏马上放松了不少,可还是淡淡地说:“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
陆峰很耐心地解释,就像我是他淘气的小女儿:“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和她没有发生过什么,也不可能发生什么。”
我的心脏完全恢复正常了,我要努力控制自己,才能不让笑意弥漫开来。
“小丙,以后别喝这么多酒,太伤身了。你这样,我也觉得很难过。”这句话他字斟句酌的,费了好大的劲才说完。
我温柔地说:“我答应你,再也不这样了。你也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
“什么?”他惶然地抬头。
我向他伸出手来:“陪我跳支舞好不好?”
他迟疑了很久,终于接过了我的手。
满天星光下,没有音乐,没有观众,只有我和他,如同混沌初开时的一男一女,带着满心单纯的喜悦,相拥在一起轻轻旋转。
我以为这喜悦会天长地久。
后来我才知道,属于人生的美妙时光,有时候仅仅一首曲子那么短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