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征大军得胜班师,则要行凯旋之礼。军乐队一路吹打,高奏凯乐,众将士齐声高唱凯旋之歌。来到国都近郊,若是天子亲征之师,众大臣都要出城迎接;若是命将出征之师,天子要亲自郊迎,或派使者出城迎接,以示慰劳。
军队奏凯归来,先要到太庙、太社,向天地祖先等告奠,并行献捷献俘之礼。献捷,即向天地祖先报告胜利的消息,感谢他们的庇佑。献俘,即献上各种战利品,包括俘虏,以听候处理。
献捷之礼,周代有“献馘于王”的做法。馘,是割下的所杀死敌军的左耳,以此来计算战士杀死敌军的数量,周王据此论功行赏。为了让天下臣民都知道军队奏捷的消息,北魏时又在献捷之礼中增加了“宣露布”制度。露布,本来是不加缄封的官文书,北魏时将之用来发布战争获胜的消息,这样就出现了“宣露布”的做法,即每当前线告捷,便把胜利的消息写在缣帛之上,然后立一漆竿,将其系于竿端,以之广告远近。此后,这一做法逐步流行起来,露布也就成了“布于四海,露于耳目”的献捷之书。隋文帝时为此还特地制定了宣露布之仪:捷报由兵部露布,文武百官及四方客使全部集中到广阳门外,由宰相当场宣读露布。读毕,百官舞蹈再拜行礼。
礼毕,再把露布系于竿上,告知天下。
另外,献捷之礼还有其他几种情况。在战事尚未全部结束之前,军队获得了某一场战斗的胜利,率军将领也要遣人回京,向朝廷报告胜利,此也称为献捷。使者带来的捷报在早朝时当廷宣读,称作“宣捷”。倘若不是一般性的捷报,而是重要战役的大捷,还要遣官告祭天地宗庙。
国家实行分封制时,各地的诸侯打了胜仗,向天子告捷,也称为献捷。天下分崩之时,小国打了胜仗,向大国告捷,也属于献捷的一种。
献俘之礼,历代大体相同,细节上略有差异。以宋代为例,先将俘虏以白练捆绑,押往太庙、太社,献俘于祖宗神灵,然后押往宣德门,举行献俘之礼。皇帝在门楼正中设座,上树帐幄,文武百官按其品阶高低序立于楼下,献俘将校也于两旁肃立。皇帝就座,三呼万岁后,献俘开始。先将俘虏押解就位,再由侍臣高声宣读露布,然后刑部尚书出班奏报,请求将俘虏交由法司处置。皇帝若下令处决,就由大理卿将俘虏押往法场;若皇帝下令开释,就由侍臣传旨释缚,被俘者上前三呼万岁,跪拜不杀之恩。随后,文武百官也三呼万岁,舞蹈拜谢。
若战争以敌方投降告终,则有受降之仪。宋代的受降仪式也在宣德门举行,其排场、程序等与献俘仪大致相似,所不同的是衣冠的改易。降王及其降众先是穿着本国衣冠,至宣德门前俯伏而拜,口呼万岁,皇帝下旨赦其罪,并赐予冠服袍带,降王等拜而受之,穿上中华衣冠后再拜呼万岁。服饰的改易,意味着他们从此接受中华帝国的统治,甘愿为中国的藩属。
若战争进行过程中敌方投降,则由前方主将代表皇帝受降,并将此消息报告朝廷批准,再露布天下周知。军中受降之仪,先于营外筑受降台,台旁建“奉诏纳降”大旗。在受降之日,投降者先立于旗下。鼓吹鸣炮之后,主将登台就座。降者膝行至台下,俯伏乞命,请求允其降顺。
主将乃宣皇帝旨意,同意受降,并赦免降者,给予一定的赏赐。降者叩头谢恩,仪式就告结束。
战争胜利结束后,天子要论功行赏,古代称此为“饮至”。顾名思义,庆功是要设宴饮酒的,可见“庆功酒”的说法由来已久。宴享之后,再对立功将士论功行赏,有的升官授爵,有的赐予财物,等等。最初的“饮至”之礼,大多是在宗庙举行,后代多改在皇宫正殿或宫苑中举行。
战争是双方的事,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古代军队吃败仗的情况并不罕见。碰到这种情况,古代就称为“师不功”或“军有忧”,当然也就不能用凯旋之礼相迎,而是用丧礼迎接败军。国君要身穿丧服,头戴丧冠,痛哭失声,以吊死抚伤,慰劳将士。如春秋时期,秦国孟明视率军袭郑,归国途中为晋军设伏歼灭,孟明视等残军败将被释回国后,秦穆公身穿丧服亲到郊外迎接,一面痛哭流涕,一面抚慰将士,把战败的责任全部承当下来,这就使得秦军将士个个义愤填膺,孟明视等败军之将也再言其勇,誓死要和晋军战斗到底。果不其然,秦军很快就恢复了元气,并连续向晋国发动了攻击。看来,凡事只要处理得当,坏事可以变成好事,而溃败之师也可以变成威武勇猛之师的。
校阅之礼
中国古代一向重视军队的平时训练,这种经常性的训练,不仅可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使之常备不懈,而且一旦碰到战事,马上即可上阵应战。古代军队的训练,大多是在专门的训练场——校场上进行,在锣、鼓等敲击乐器敲击出的节奏指挥下,战士们进行着变换阵形、格斗以及前进、后退、疏散、集合等各类基本功的训练,这种训练的成果,将在每年都要举行的大阅兵上体现出来,因此,古代又把军队平时训练的各类活动和制度,统称为校阅之礼。
周代已有部队日常训练的制度,据《礼记·月令》中说,每年的孟冬之月,天子亲临讲武,命将帅操练士卒,讲习射、御、角力之技。这就成为后世冬季大阅兵的大阅之礼的源起。
汉代校阅之礼则有“都试”之制。都试,在每年十月由中央和地方郡一级政府同时举行。
在各级军事长官的负责下,从所属范围内抽调军队,集合演练骑射诸技,并当场比试考核,以定各部队平时训练水平之优劣,优者赏,劣者罚,从而保证军队的战斗力。东汉时,为防地方势力坐大,废除了地方都试之制,但中央的演武校阅仍照常举行。东汉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也是最为有名的校阅,发生在东汉末年的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当时东汉王朝的统治已摇摇欲坠,西方羌人叛乱,各地暗流汹涌,地方军阀拥兵一方,普通百姓不断举义。为稳定腐朽的汉王朝统治,在大将军何进的主持下,召集四方兵将会集京师,举行了大规模的讲武,意在向天下炫耀武力。讲武于平乐观举行,观下建有大坛,坛上张十二重五彩大华盖,汉灵帝坐于其下,步兵、骑兵数万人在“西园八校尉”的统领之下,各各结营为阵,进行操练。西园八校尉中,后来逐鹿中原、争雄天下的一世之雄如曹操(典军校尉)、袁绍(中军校尉)等俱在其列。
北魏时,校阅演兵由讲练阵法、操练基本功等内容转向了更重实战效果的对抗演习。全军分成南、北二军,各由主将统领,先由步军操练阵法,共达二十余种之多,作遥相对抗之势。阵法操演完毕,两军各选骑士六千人互相挑战,进行实战模拟演练,最后以北军胜而南军负结束。
后齐讲武,更重视战阵之法的演练。其演练的重点分为目、耳、心、手、足五大环节,所谓目,要求每个战士都能熟知各式旌旗及各式旗语的意思,旗卧则跪,旗指则起,使全军行动整齐;所谓耳,要求战士熟知军中金鼓的意思,击鼓则进,鸣金则止,使全军行动如一;所谓心,要求战士了解军法严明,严格按军令从事,从而使全军一心,能如意指挥;所谓手,要求战士能熟练运用各类兵器,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都能适当地运用格斗技术,以求克敌制胜,从而发挥各类兵器的特长,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所谓足,要求战士们能练出一副铁脚板,跋山涉水,长途奔袭,都能应付裕如,从而使军队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通过这五个重点环节的训练,使全军万众一心,阵法严整,能有效地抗击任何来犯之敌。
唐代于仲冬之月讲武,全军集合于都门之外的校场上演练,皇帝、文武官员、地方使臣、番邦宾客皆前往观看,百姓也可在校场外观阅。参加演练的步、骑军一分为二,成东、西两军,相向而立。待主将代全军宣誓及申明纪律后,演武随即开始。先由步军登场,听得战鼓擂响,令旗举起,全体士兵行进,击钲停步。鼓响三声,令旗偃倒,士卒皆跪。如此反复操演数遍之后,接着演习阵法,东、西两军结阵相向,依五行相胜之法,不断变幻阵法,互相抗衡。随之两军各派出五十名能征善战之士,手持刀盾,捉对厮杀。最后,两军皆变为直阵,由旗鼓指挥,同时向中线而进,面对面地进行模拟攻防演练,以检阅战士的技击水平。如此对阵法、指挥系统、技击水平、兵器运用能力等全面检阅后,步军退场,骑兵进场,其演练内容、程序等俱与步军相似。
宋代校阅之法号称最为严密而完善,宋代在京师四周设置了四个大校场,皇帝亲自参加讲武典礼,步、骑、水等各军兵种都要参加演练,演练的内容更注重从实战需要出发,并根据战士在演练中所表露出来的技战术水平,品定士兵的等级,作为升迁、赏罚的重要依据。此外,宋代对演练的各项内容都规定了明确的标准,成为一项制度而颁布执行。据记载,宋代对步战技巧、马战技巧、水战技巧、各类兵器运用技巧,如发射弓箭的执弓、发矢、运手、举足、移步等各步骤都详加分解,制定了规范化的条文,还绘图加以详细说明,规定所有战士都要熟加记诵。
宋代对阵法的演练特别讲究,他们总结了前人对阵法运用的心得,确定了多种多样的阵图,要求将领和士卒都要熟知各阵的排列与运用,甚至在战时也强令军队按照皇帝御定的阵图作战,而不考虑战场具体情况是否适合。所以,宋代这种脱离实际情况的教条化的训练,虽然使训练的制度和方法等都更趋规范,战士个体的战斗能力也有所提高,但在实战中却作用不大,脱离实际的瞎指挥往往使宋军屡战屡败,成为历史上着名的积贫积弱的王朝。
明代政治黑暗,大多数皇帝昏庸腐朽,故自明中叶以后,武备懈弛,军队空虚,壮兵多充将领劳役,而老弱之徒充斥军营,吃空额的更是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大阅讲武自然流于空谈,大多走过场了事。到了明代末叶,甚至连这种形式也都不再举行。
清以弓马得天下,对军队训练比较重视,清初有三年一大阅的规定,这一制度一直坚持到嘉庆帝时。清康熙时又另创“会阅”典礼,由清军会同蒙古各盟旗蕃王共同举行。清代时火药兵器已广泛运用于实战,故清代大阅之礼除有传统的检阅以冷兵器装备的各兵种作战水平之外,还要检阅以火器装备的部队。据载其操演之法是每前进五丈作一次实弹射击,如此连续九次,到第十次时则进行连发射击演练。校阅场上的枪炮声,预示着传统的军队即将退出历史舞台,而以新式的火药武器装备起来的各军兵种,日益成为叱咤风云的战场主宰。
田猎之礼
古代的田猎活动,是与军事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也是军礼的一项重要内容。田猎,又称畋猎,即狩猎、打猎之意。在我国古代,只要国内没有重大的政治事故如战争等,没有重大的自然灾害,帝王们都将一年四季地举行田猎活动,并动用军队参加围捕追逐,军队在田猎时所表演的弯弓骑射、分进合围诸术,实则上也起到了训练和检阅军队的作用,由此,田猎也成为古代军队训练中的一大经常性制度。
周代的田猎按季度进行,称为四时畋猎,每季举行的时间都在每个季度的中月。周代的四时田猎也各有名目,分别称为春蔸、夏苗、秋你、冬狩。四季田猎的训练内容也各有区别。
于仲春二月进行的春蔸,主要训练士兵掌握军中的鼓、金等信号,并在这些信号的指挥下,切实掌握“坐作、进退、疾徐、疏数”等阵法和战术;于仲夏五月进行的夏苗,着重训练士兵露宿原野的能力以及夜间战斗的技巧和能力;于仲秋八月进行的秋弥,则主要进行布阵演练和实战操练;而于仲冬十一月进行的冬狩,则是对军队一年来训练成果的综合性大检阅。
但是,军事训练只是田猎活动中的部分内容,田猎还是一项统治者走马荒郊、追鹰逐兔的娱乐活动,大自然中的各种飞禽走兽都成为田猎的猎物。但在周代对于田猎也规定了一些礼法上的限制,不允许超越礼规去暴殄天物。周代礼法中规定:幼兽、有孕之兽、鸟卵、鸟巢,不得捕猎或破坏;围捕时要留一缺口,不能一网打尽。这些规定,体现了立意者的良苦用心,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维持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于今尚存借鉴意义。
田猎,是一项娱情悦性的活动,历代统治者多喜田猎,沉迷于此的更不在少数。封建帝王沉迷于频繁的田猎,一方面荒废了国家政务,耗费了国家的大量资财,另一方面也极大地骚扰了田猎地的百姓生产和生活,对农业生产破坏极大,故历史上不少人对此都颇有微词,如司马相如的《长杨赋》、扬雄的《校猎赋》等作品,都讽刺了帝王们只顾自己欢乐,不顾百姓痛苦,一味沉迷田猎的嘴脸,也说明寓军于猎的田猎活动不断被封建帝王引领上了歪路。
清代的田猎活动,典型的有“木兰秋弥”。木兰,在今河北围场县,位于承德避暑山庄之北。
满语中的“木兰”,意为吹哨引鹿之处,吹哨即模仿雄鹿叫声,以招引雌鹿。它说明了满族等少数民族一种特别的狩猎方式:哨鹿。在木兰秋弥中也有哨鹿之举,由侍从十余人护卫皇帝至哨鹿所后,一名侍卫举起雄鹿头,模仿其呦呦鸣叫,待雌鹿寻声而至时,弯弓将其射杀,迅即截取温热的鹿血,供皇帝饮用。
清代的木兰秋弥,还有其特殊的政治含义。清王朝由世居关东的满人建立,相比于人数众多的汉族而言,满人的人数较少,要有效地控制全国是很不容易的,因此满清统治者很注重其与蒙古族的特殊政治联盟关系。另外,蒙古族散布于西、北广阔的边境线上,要保证边疆安宁,也势必要取得蒙古族的全力支持,满清统治者特别重视笼络蒙古上层贵族集团,也就成了理所当然、义所必至的事情。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木兰秋弥就成了融洽满蒙关系、巩固政治联盟的绝佳机会。故而,每当清帝至木兰行猎之时,都要召集蒙古等各部首领前来参加,木兰秋弥由此也就成了民族团结的一大盛会。
木兰秋弥同时又是满蒙军队的一次大操演。参与行猎的军队有步、骑、火器等各大军兵种,其围猎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围而不合的行围,一是四面包围的合围。行猎之时,先由各部兵士分散开来,将四方野兽向预定的包围圈中驱赶,然后皇帝入围,指挥各部协同收缩包围圈,格杀企图突围的野兽,遇到凶猛的猛兽则由操火器的官兵将之射杀。如果围中野兽较多,皇帝也会大发慈悲,使包围圈网开一面,纵部分野兽逃出。逃出的野兽是皇帝格外施恩才得以放生的,属于皇帝的仁政,所以也不再允许任何人加以猎杀。通过这种大规模的行猎,锻炼了军队,对军队的日常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朝觐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