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提要]逻辑基本规律是思维形式之间的必然联系,逻辑基本规律与逻辑特殊规律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前者是对后者的统摄,因而是各种思维逻辑形式必须遵守的普遍规律。
学习本章时,要透彻理解各种规律的内容、要求和规则,在思维过程中自觉加以运用并善于识别违反它们时所犯的逻辑错误。
学习本章要重点领会和掌握以下内容:
第一节,同一律的内容、要求和违反时所犯的错误性质。特别要领会好“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和它的自身是同一”这一含义的实质。
第二节,矛盾律内容、要求与违反时所犯的错误类型。矛盾律是在同一个思维的过程中,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因此要注意它跟排中律的区别所在。
第三节,排中律内容、要求与作用。排中律是在同一思维的过程中,相互矛盾的两个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要注意它与矛盾律的差异。
第四节,充足理由律是在同一思维的过程中思想被确定为真时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应当领会好它的内容、要求、规则和违反时所犯错误的类型。
充足理由律和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具有密切联系,后三条是充足理由律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充足理由律则是对它们的必要补充。矛盾律与排中律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学习本章节时对于二者间的基本属性差别要特别注意掌握,这样才能在运用的过程中得心应手。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逻辑形式的规律,之所以叫“基本规律”,是因为它同各种逻辑形式的特殊规则相比是最基本的,各种逻辑形式的具体规则都由此推导出来,是其具体的体现形式。
基本规律是思维规律,只在思维论证中起作用,同时又是客观事物相对固定性和联系性的反映,所以又带有强制性和规范性。
一、内容、要求与作用
同一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和它的自身是同一的。其公式可以表述为:
A是A,或A→A(读作“如果A,那么A”)
其中的“A”既可以是概念,也可以是判断。“A是A”或“A→A”是说在同一个思维的过程中每一个概念或判断都要与其自身保持同一,即始终保持确定性。同一律要求:使用的概念要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同一个概念在同一思维的过程中最初指什么意思,其后也应指同样的意思,保持前后的一致性;在同一思维的过程中,所作的判断必须确定、同一,最初是什么判断就是什么判断,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无论是思考问题还是讨论问题,都要有明确的对象并始终围绕其进行。
同一律的作用是保证思维的确定性,遵守它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必要条件,可以帮助人们准确地交流信息、表达思想和用来反驳谬误、揭露诡辩。
二、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就会出现逻辑错误:
1.混淆概念
这是无意识地违反同一律,把不同的概念当成了同一个概念来使用。产生这种错误的原因,多半是因为思维模糊,缺乏应有的逻辑修养或不善于准确地使用概念所致。例如:
杜朗先生第一次去听音乐会时迟到了。入座后他问邻座说:“劳驾!现在演奏的是谁的曲子?”邻座回答:“是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杜朗先生不无遗憾地说:“咳,都怪我来晚了,前八个没听到!”
显然,杜朗先生是把序数当成了基数,混淆了两个不同概念。
2.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是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而把不同的概念当作一个概念来使用。《左传·隐公元年》有下面的记载: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城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遂寘姜氏于城颍,而后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羮。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
其实文中的颖考叔和郑庄公都是在故意偷换概念,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把原来“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引申义“今生不再相见”给换成了“不到隧道不相见”(只有在隧道里才能相见)的本义。
3.转移论题
转移论题也是无意识地违反同一律的要求,使议论离开了问题,也叫“跑题”或“离题”。例如:
关于语言是怎样产生的问题,历来有不同看法。德国语言学家洪堡德曾提出自己的观点:“语言的原型已先存于人类的理智中,否则,语言是不可能发明出来的……人只是因为有了语言才成为人,但为了发明语言,他必须先成为人。”在洪堡德看来,只有具备了理性的人才能产生出语言,而理性本身是离不开语言的,理性包含着语言的原型。洪氏的论断等于说,语言的产生必须以语言的存在为必要条件。这种循环论并未说明语言的起源问题,只是回答了关于语言的本质问题,而跟语言的起源问题无涉。所以,有人在评述洪堡德这种理论时说:洪堡德把语言起源和语言本质等同起来,结果是“语言从何而来”被换成了“语言是什么”的问题。
4.偷换论题
偷换论题是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用一个论题来暗中代替所要讨论的论题。例如,《威尼斯商人》剧中人夏洛克想挖安东尼奥心口窝的肉,以导致他流血而亡。为了达到既害人又掩盖罪恶的目的,他就故意隐去流血这一细节,而仅仅在契约上写道“割下靠心口窝处的胸前的一磅肉。”这其实是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而通过偷换概念来偷换论题的。
在科学史上,反对达尔文进化论学说的威尔勃福斯主教曾在一次辩论中有意将“人类起源于猿”的观点给歪曲为“个人是猿变的”,并以此来攻击支持达尔文学说的赫胥黎教授说:“赫胥黎教授就坐在我们旁边,他正想等我一坐下来就把我撕成碎片,因为照他的信仰,人是由猿变的嘛!”这又是故意改变他人命题的偷换论题。
三、正确理解同一律
同一律要求人们在思维过程中使用概念和判断时保持确定性,就是要求人们在思维论证的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和判断要保持一致,不能随意变换。所谓使用的概念、判断保持同一,是指在同一个思维的过程中,即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针对同一对象的情况下保持同一。同一律仅仅在思维领域内起作用,不是客观事物的规律,也不是世界观和方法论。因此,它不仅不断定事物永远不变,也不断定概念是永恒的。同一律也承认事物、概念是变化的,但这种变化与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针对同一关系或同一对象的确定性不是一回事。例如,“人”既有社会属性,又有自然属性,因而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去研究“人”,前者可以说“人是能制造并使用生产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后者可以说成“人是有脊椎的能够直立行走的哺乳动物”,这时并不违反同一律。又如,“中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社会性质,可以说“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初级社会”,这种对不同时期性质的称谓也不违反同一律。同一律所要求的是,不论概念、判断怎样发展变化,在同一思维的过程中始终要保持其确定性,而不能随意改变或偷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