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文景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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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除诽谤之罪,废祕祝之官

汉文帝废除了诽谤妖言之罪,以为这一罪名使得众臣不敢尽情直言,而皇帝也无法得知自己的过失。允许臣下大胆提出不同的政见。

就在汉文帝宣布废止肉刑的同一年,他还曾经废除了“祕祝之官移过于下”的传统作法。

在当时人的意识中,人世的恶怨和善德,都会受到天道的报应,前者会得到灾祸的惩罚,后者会得到福利的奖赏。秦代以来,有所谓“祕祝”之官。每当发生灾异时,令“祕祝”之官祈祝,将罪过和不幸转移于臣下和百姓。于是帝王专设“祕祝之官”,其职任就是通过祷祝,把最高统治者的过失移卸给臣下,从而也将天谴和天怒转移到他们身上。汉文帝在十三年(前167)夏正式发布诏书,宣布说,百官即使有过失,责任也在于朕,现在“祕祝之官移过于下”的情形,是将我的“不德”张扬于公众,朕深以为不可取。于是宣令废止。

后来有诗作赞颂汉文帝的这一举措。如元诗:“宫云拥节下青冥,巨岳通川草木荣。传语祠官休祕祝,汉皇深意在苍生。”又有明诗:“百金可惜台可无,薄已忧民除祕祝。归来偶读《汉文纪》,稽首吾君继芳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