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梦境到了这里结束了,我很希望莫言的母亲是认字的,可以亲眼看到这篇文章,甚至希望历史改变,不要让莫言的祖母在70年代就早早去世,看看这篇1992年的文章该有多好。我希望莫言是把这文章读给母亲听,就拿着《钟山》那本杂志,这样是不是可以让母亲释然一些。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这里面有一个儿子对母亲的心,这故事对母亲而言,不也是梦幻般的幸福结局吗?
照进现实的传说
莫言那些传说来自何方呢?他有神奇的爷爷、一肚子故事的姑姑,有蒲松龄待过的这一片神奇的土地,我想还有一点,就是乡村的落后。
莫言曾说,他的乡村1982年才通电,在用油灯和蜡烛做照明的漫长岁月里,一到夜晚,黑灯瞎火,孩童们抱着一方小凳围坐在村里的老人或者老把式的周围,听他们细说各式妖精和鬼怪传奇。
“这些故事既让我们感到恐惧,又让我们感到兴奋。越听越怕,越怕越想听。许多作家,都从祖父祖母的故事中得到过文学灵感,我自然也不例外。现在回忆起来,那些听老人讲述鬼怪故事的黑暗夜晚,正是我最初的文学课堂。……鬼怪故事和童话,饱含着人对未知世界的敬畏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包含着文学和艺术的种子。”
于是,我在感叹现代孩子有电视、电脑的同时,也担忧,他们早已自觉不自觉地把想象力交给了电子产品。我自小生活在城市,也只有在回祖籍阳谷或者小时候停电的时候,才有拿着小凳听故事的待遇,可见,我注定成不了莫言那样多产的作家,我的故事太少了,作为生活在大都市的我们,离鲜活的故事太远了。现代生活中的光明代替了黑暗中的讲述,也替代了黑暗中讲述带来的思考,以至于我们这代人,渐渐失去了亲近想象力的耳朵。
谛听的红耳朵
莫言写作的时候,有个习惯就是听音乐,余华也有。听音乐有什么好处呢?我试过,好处是你的大脑被滋润了,故事仿佛就有了。莫言的很多传奇故事本身就跟谛听有关。
1
在一众莫氏传说中最早的名作恐怕是《民间音乐》,这篇小说发表在1983年《莲池》的第五期。小说还没进入故事就很值得玩味,主人公叫做花茉莉,美丽、泼辣、单身,这个独立自主的女人有着“孙二娘”的豪气,她把丈夫休了,而且丈夫还是个县政府的副科长。
故事开始花茉莉跟几个邻居聊天,有个小瞎子前来借宿一晚,可是几个邻居几番推脱,只有花茉莉给了小瞎子栖身之地,小瞎子弹奏的音乐给花茉莉带来了空前的好生意。可是就在花茉莉想留下他作为自己的丈夫时,小瞎子却提出要离开。原因是总弹奏那几首曲子,不是个事儿,他想要搜集新的素材,文章结尾,没有了小瞎子的演奏,修路工人却人人哼起了歌,莫言称这是真正的民间的大地的音乐。
《民间音乐》里涉及到一些音乐的专有名词,并不是莫言有音乐造诣,是因为莫言有一本《音乐欣赏手册》,在手册里,他找到了自己需要的词语。其实,莫言早期的小说都是翻着字典把编辑唬住,要么就是模仿外国小说之作。莫言说,写这些东西很艰难,是一个字一个字向外挤,没有个人的事生命体验。
仔细想来,莫言有意用题目和结尾来点醒一个主题,就是民间的东西,需要流动,不能禁锢,也不好去固定,因为民间的东西本就无穷无尽,其魅力本身就在于无所定型,自由自在。小瞎子其实代表一种对待民间音乐应有的态度,就是“无所居”,花茉莉等人则代表想要把民间包装成商业的一种力量,修路工人则本身不演奏音乐,但创造音乐,正是无数民间人物造就了民间音乐。为什么只有花茉莉乐意收留小瞎子?花茉莉作为民间音乐的“伯乐”存在,意味着民间音乐需要肯定者,也意味着民间音乐对“知音”有所选择,即只有去付出真心才会得到音乐的回馈。而那些被民间音乐褴褛的外表迷惑,进而厌弃的人,则是另一种存在。
莫言显然很聪明,他把奇诡的传说巧妙地加以叙述,让本来无深意的传说成了有深意的现实。从这个角度来说,莫言对待传说的态度并不是仅仅注重其传奇性,而是将传说照进现实。
《拇指铐》是最为奇诡的一部作品,小说的主人公阿义因为在路边歪头看了一眼坐在松树下的一对男女,就被男人用一个小铐将两个拇指锁在一棵树上,想要给母亲买药回家的阿义无法挣脱,直到意识模糊,陷入回家煎药的梦境。为了母亲去拿药的孩子定是孝顺的,为何遭遇这般?这恐怕跟莫言的记忆有关。
阿义被锁住之前,是个被误解的人,他没有对那对男女有任何企图,却被那对男女误会,无端卷入事件,成为一个被困住的“无辜者”,百口莫辩。这跟莫言漫长童年里的“被误解”如出一辙,“坏了名头”的他,即便是做好事也会被认为另有企图,甚至被指责打骂。
阿义被锁住之后,是个对母亲的痛苦无能无力的孩子。莫言记忆中,母亲深受病痛之苦,奶奶是不会用家里的仅有的钱去给一个不喜欢的媳妇治病的,他因为年幼,除了着急哭泣没有别的办法,他内心还充满母亲会就此离去的深深恐惧。
小说结局是阿义咬断了自己的手指,向母亲的怀抱奔去。莫言回忆母亲的时候,总是记得母亲生病的点滴、被医疗队救助的往事,还有高密东北乡那些关于母亲思念儿子的美丽传说,母亲咬咬手指头,儿子的心就跟着痛,母子连心。只是,莫言不是阿义,因为阿义咬断了手指头还能回去,莫言却回不去了,母亲早早在另外一个世界等着,说不定也常常咬着自己的手指头,可是心里却希望儿子不要疼,知道娘想你了就行。
2
台湾作家张大春在为莫言文集《红耳朵》作序的时候说,“千言万语,何若莫言”。张大春论祖籍是山东济南人,只不过他是出生在台湾的“外省人二代”。张大春1957年生人,也是个“好故事、会说书、擅书法、爱赋诗”的主儿。他4岁就开始听父亲讲中国的传统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等等,据他回忆:
“我记得上小学第一天的时候,我的父亲跟我说,今天庆祝你上小学,小学生了,给你讲两回,而且是《西游记》开篇的两回,‘楔子’的第一回。那天的兴奋远超过‘今天我是小学生’的兴奋。”
所以,张大春如果喜爱莫言的小说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倘喜欢《红耳朵》,则更有可能。
《红耳朵》发表在1992年《小说林》的第5期,2012年,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小说林》专门出了“诺贝尔文学奖之页”,把这篇小说重新刊登了一遍。把过去的经典拿出来温故,除了温故,我姑且狭隘地认为,一边是给不读书的国人展示下“诺贝尔文学奖”的文章,一边这一期的《小说林》理应卖得不错。
小说开头写一个巴山镇的人,这个人富有传奇色彩,传奇色彩之一就是“说不清”,“说不清”的第一点就是他的名字,是王十千呢?还是红耳朵、王疯子、王神仙?为什么写这个人,莫言也说得很可爱:“他受过共产主义思潮影响”是肯定的。王十千一出场就被一个相面先生说是“人中龙凤”,可他是什么形象呢?
抽着鼻涕蓬着头,脸上的灰垢有半寸厚,两根袖管上洁满鼻涕,亮晶晶的像盔甲一样。说也奇怪,他的脸上脖子上洁满了灰垢,那两扇大耳朵却是粉红雪白,在太阳下显得生动鲜明,十分可爱。
除了一双灵动的“贵”耳朵之外,其他的模样恐怕跟刚上小学的莫言没什么两样。耳朵“贵”可是有相术依据的,“耳白于面,名满天下”。可也有人挑衅:“两耳扇风,卖地的老祖宗”。
两件事仿佛都从王十千身上应验了。王十千本生于首富之家,奈何生他那天父亲王百万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一个叫花子生着一双大耳朵前来讨债,结果儿子一下地,他就以为这孩子不祥,故处处嫌弃,连孩子生母也被他送走了。儿子从小跟长工一起住,其父也开始糟践银钱,不再节俭,但自从算命的说这孩子是“人中龙凤”之后,王百万开始重视这个孩子,王十千也开始重视自己大少爷的位置。先是找了个老秀才在家里教,后来又去了英才小学读书,因为父亲给学校捐了一大笔钱,所以学校里的人对他都十分客气又爱护有加。王十千很爱学校的女老师姚小姐,仿佛所有的男孩都对漂亮的女老师有独特的好感,莫言不是也对孟贤惠老师情有独钟吗?
其实,莫言本来的耳朵也比常人的大,在《嗅味族》里,他就提到自己的耳朵被比常人大一些,至于怎么变红了,在那小说里是被母亲拧的。还说因为大人们拧,只会变得越来越大。《红耳朵》里,校长用共产党创始人的“大耳朵”来平息同学们对王十千大耳朵的嘲笑,在那个年代,这仿佛是莫言为自己的大耳朵找到的最好解释。
好景不长,王石清校长讲的革命课程,让穷孩子们“觉悟”了,很快就革了王十千的命,把他扔进了粪坑,还好没闹出人命。王校长想引导王十千走向革命道路,把家里的田分给穷人,王十千的确也受了这种思想的蛊惑。为了心爱的姚老师,在革命需要钱的时候,王十千把家里的钱财偷出来给她。后来,“白色恐怖”中,校长和姚老师都被国民党抓去杀掉了,他伤心不已,沉迷赌博,王百万看着儿子烂泥扶不上墙,决定再找个小老婆继承香火。王百万死后,王十千把城里的产业给了小妈,自己到了乡下。
到了乡下也每日赌,他赌得很奇怪,输的更奇怪,他仿佛在用这种方式实现巴山镇的均富,得名“王疯子”的同时,因为耳朵上那奇特的光彩被称为“王神仙”。后来他把祖宅卖了,成了父亲梦中那最初的乞丐。十千没多久就迎来了他的末日,当国军到达巴山镇的时候,就是十千当不了乞丐的时候,十千栖身的学校被他们占领,十千因为一句“布尔什维克”,丢了性命。故事在这里结束,不但读者觉得还有故事,连莫言也说自己应该在“姚老师死”、“妓院”、“小妈”等地方多加点浓墨重彩,可惜了。
但实际上,诚如作者再次补述的故事一样,首先是十千的耳朵被割了下来,让军官们下了酒,再者,就是那些因为十千的馈赠成了地主、富农、中农的人渐渐明白自己的悲惨生活都是十千的馈赠,那些本该精彩的“姚老师死”、“妓院”、“小妈”,没有任何意义。巴山镇即便是贫农都因为十千生活的更好一些。这里面的现实荒谬未免太多了一些。其实,小说中关于“土改”的书写很像是余华在《活着》里安排的福贵的命运,但有一点,福贵是真败家,王十千呢?好像是揣着聪明装糊涂,准备顺应革命。
一个故事,总要给我们一些谜团,那些谜团里多半有象征。其一,村民们对于梦见乞丐的说法竟然比“布尔什维克”还笃信。其二,十千为何不需要那么多花边故事呢?或者他到底是不是“人中龙凤”呢?村民们没有什么“布尔什维克”的笃信,只有真正的土地的实惠可以带给他们幸福,所以,与其说是“布尔什维克”让他们幸福了,不如说一个地主的慷慨让他们幸福了,王十千当然是“人中龙凤”,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在巴山镇没被“土地改革”杀了的地主,他一生都在试图达到一个目的,就是远离特殊年代“地主式”的死亡。
水里的精灵
在漫长的岁月里,莫言跟着胶莱河水一起享受孤独,后来,也跟着流水一起享受传奇,因而,他的小说里,就不乏水之精灵。诚然,水中有水中的恐惧,也有关于水的英豪,蒲松龄的故居孕育了花妖狐怪,水泊梁山自然孕育的英雄豪杰,在这种历史留存的缩影中,莫言加入了《红高粱》里有花脖子、余占奎,《丰乳肥臀》里有上官斗、司马大牙、司马库,《檀香刑》里有钱雄飞、孙丙。至于水中的精怪,也值得我们一窥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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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战友重逢》中,蒋英豪给赵金讲各种鬼怪故事,说每条河里都有一个大王,胶河里的大王是一条大白鳝——
“比水桶还粗,比扁担还长,能变化成一个白衣书生到岸上作孽。”
还说运粮河的大王是条青色的大鲤鱼,说有老人发现过一片像十印锅锅盖那么大的鱼鳞。附带讲了一个包青天治水怪的故事,说包黑子铸了十二盘铜铡刀扔到河里,河里仿佛开了锅,随后河里的精怪们尸体纷纷浮上来,河里出来一个蓝胡子老头,向包青天讨饶,这才把铜铡刀捞上来。钱英豪还给他讲水里有“鲤鱼精、鲇鱼怪、鳖精、蟹妖、虾精、淹死鬼、勾死鬼……”以至于赵金害怕了,看到水里有个“绿油油、圆滚滚”的东西在翻滚就吓得跑掉了,其实那是个霉烂酸腐大西瓜。
有时候听多了水中精怪的故事,就真的碰上了。作家阿城说自己听过的最好的鬼故事,出自于莫言之口:
“八六年夏天我和莫言在辽宁大连,他讲起有一次回家乡山东高密,晚上进到村子,村前有个芦苇荡,于是卷起裤腿涉水过去。不料人一搅动,水中立起无数小红孩儿,连说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复归平静。但这水总是要过的.否则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于是再趟到水里,小红孩儿们则又从水中立起,连说吵死了吵死了。反复了几次之后,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
尽管莫言已经遗忘这个故事,阿城却不肯放弃里面的天真,因为这让他童年的恐惧变作了洗净的笑颜。只不过在莫言小说《罪过》里,老者给“高密东北乡袁家湾”送信,“袁家湾”着实没有,有的是鳖湾,信送到了,鳖湾里出来一个红衣少年,道谢后送了老者一篮子金豆芽。